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创金合信首农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6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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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创金合信首农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6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创金合信首农产业园封闭
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2026 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7月30日一、公募 REITs 基本信息
创金合信首农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
公募 REITs 名称
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 REITs 简称 创金合信首农 REIT
场内简称 首农 REIT
公募 REITs 代码 508039
公募 REITs 合同生效日 2025 年 7 月 1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指引(试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公告依据
(REITs)业务指南第 2 号——存续业
务》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以及《创金合
信首农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创金合信首农产
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基准日公募 REITs 份额
3.7209
净值(单位:元)
截止收益分 基准日公募 REITs 可供
254,713,972.23
配基准日基 分配金额(单位:元)
金的相关指 截止基准日公募 REITs
标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
-
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
额(单位:元)
本次公募 REITs 分红方案(单位:元
1.2470
/10 份基金份额)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 2026 年度第二次分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红
注:1、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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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应当将不低于
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90%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每年不得少于 1
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6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次计划分配人民币 124,700,000.00 元,约占截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
供分配金额的 48.9569% 。截至基准日公募 REITs 按照本次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
配金额与实际分配金额间可能存在尾差,具体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则为准。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6 年 8 月 3 日
除息日 场内:2026 年 8 月 4 日 场外:2026 年 8 月 3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场内:2026 年 8 月 7 日 场外:2026 年 8 月 5 日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
分红对象
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不支持红利再投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基金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份额持有人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6 年 7 月 30 日至 2026 年 8 月 3 日)暂停跨系统转托
管业务。
2、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
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是指在基金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基础上通过合理调
整计算得出的金额,在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中,应当先将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
调整为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公司持续
发展、项目公司偿债能力、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后确定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
本次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如下:不动产基金发行份额募集的资金、当期购买
不动产项目等资本性支出、当期偿还借款支付的本金、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
支付的利息和所得税费用、未来合理相关支出预留,包括重大资本性支出(如固
定资产正常更新、大修、改造等)、未来合理的相关支出预留,包括重大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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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如固定资产正常更新、大修、改造等)、未来合理期间内的债务利息、专
业服务费、不可预用、期末经营性负债余额等。具体的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详见《创
金合信首农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经过上述项
目调整后,本基金自 2025 年 7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可供分配金额为人民币 254,713,972.23 元。
本基金已实现分配金额为人民币 130,000,000.00 元,本次拟分配金额为人民
币 124,700,000.00 元。本次分配完成后,累计分配金额为人民币 254,700,000.00
元,约占自 2025 年 7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
配金额的 99.9945%。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www.cjhxfund.com)站或拨打基金管理人的
客户服务电话(400-868-0666)咨询有关详情。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
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
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
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
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
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
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
露文件,熟悉不动产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
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第 3 页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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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 2026-07-30 · 中国内地 ·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