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杭州安居宁巢REIT:中金杭州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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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中金杭州安居宁巢REIT:中金杭州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公告
中金杭州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公告
中金杭州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基金简称为“中金杭州安居宁巢 REIT”,基金代码为“180505”)的募集期
为 2026 年 9 月 22 日至 2026 年 9 月 23 日。其中,公众投资者的募集期为 2026
年 9 月 22 日,战略投资者及网下投资者的募集期为 2026 年 9 月 22 日至 2026
年 9 月 23 日。根据《中金杭州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金杭州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以及《中金杭州安居保障
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发售
公告”)的有关规定,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及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顾问”)决定对部分认购申请实施比
例配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 认购和缴款情况
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发售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3 亿份,本次发售由战略配售、
网下发售、公众投资者发售三个部分组成。初始战略配售基金份额数量 21,000
万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70.000%。网下发售的初始基金份额数量为 6,300
万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21.000%,占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发售
数量的比例为 70%。公众投资者认购的初始基金份额数量为 2,700 万份,占发售
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9.000%,占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发售数量的比例为
30%。截至 2026 年 9 月 23 日,发售公告中披露的 26 家战略投资者皆已根据战略
配售协议,按照网下询价确定的认购价格认购其承诺的基金份额并全额缴纳认购
款,对应的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 21,000 万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1
70.000%。战略投资者的最终名单和认购数量将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
露。截至 2026 年 9 月 23 日,发售公告中披露的 83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519 个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已全部按照发售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认购并全额缴纳认购
款,对应的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 2,211,260 万份。具体网下投资者获配明细
将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截至 2026 年 9 月 22 日,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户数为 2,404 户,有效认购
基金份额数量为 845,798.0417 万份。如上有效认购的公众投资者已缴付全额认购
资金。二、 配售结果
(一)战略投资者
本次募集的战略配售基金份额与发售公告中披露的拟募集的战略配售基金
份额一致,本基金战略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 100%。(二)网下投资者
募集期间,本基金网下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发售公告披露的拟
向网下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对有效认购且足额缴
款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有效配售对象进行“全程比例配售”,所有配售对象
将获得相同的配售比例。本基金网下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
0.28490544%,最终确认份额保留至整数位。网下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份额=网下投资者提交的有效申请份额×网下投资
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该公式仅供参考,因比例配售后,所有网下投资者确
认的份额需与本次拟向网下发售的基金份额总量相等,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将
对投资者确认份额进行微调,投资者最终确认的份额以在登记机构登记的份额为
准。(三)公众投资者
募集期间,本基金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发售公告披露的
2
拟向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基金管理人对公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采用
“末日比例配售”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根据本基金登记机构业务规则,本基金
2026 年 9 月 22 日(公众发售最后认购日)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
0.31922514%,最终确认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公众投资者于场内提交认购申请的,认购申请确认份额的计算公式为:2026
年 9 月 22 日公众投资者场内认购申请确认份额=2026 年 9 月 22 日公众投资者场
内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份额×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公众投资者于场外提交认购申请的,认购申请确认份额的计算方式为:2026
年 9 月 22 日公众投资者场外认购申请确认份额=(2026 年 9 月 22 日公众投资者
场外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净认购金额÷发售价格)×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
认比例。上述公式仅供参考,因比例配售后,所有公众投资者确认的份额需与本次拟
向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总量相等,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者确认份额进行微
调,投资者最终确认的份额以在登记机构登记的份额为准。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资产,不折算为基金份额。
三、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当发生部分确认时,公众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实际净认购金额所对应的
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份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
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2、网下投资者发生配售,未获配部分认购资金将于募集期结束后的 2 个工
作日内退还至原账户。公众投资者发生配售,未获配部分认购资金将于募集期结
束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场内交易所会员单位或场外基金销售机构,退回至公
众投资者原账户的时间请以所在场内交易所会员单位或场外基金销售机构为准。
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不构成投资
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6 年 9 月 11 日登载于本
公 司 网 站 ( www.ciccfund.com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3
( http://reits.szse.cn/disclosure/index.html )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ccfund.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
户服务电话(400-868-1166)咨询相关事宜。5、风险揭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
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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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 2026-09-28 · 中国内地 ·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