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珠海港:关于电力集团参与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申报发行 公 募 REITs 的 公 告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6-058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电力集团参与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申报发行公募
REITs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
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集团”)参股企业
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风电公司”)拟以
珠海金湾(300MW)海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金湾风电场”)作
为基础设施底层资产申报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
下简称“公募 REITs”)。电力集团作为原始权益人拟认购不超过 7%
的公募 REITs 份额。
2、本次交易所涉及公募 REITs 尚需取得国家发改委、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机构批准,存在申报不通过、
发行规模不及预期、评估值变动等不确定性。
一、交易事项概述
珠海风电公司主要负责投资运营金湾风电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
下 简称 “广 东风 电公 司 ” ) 和电 力集 团 分别 持 有珠 海风 电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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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84%、74.2816%和 20%股权。
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引入权益发展资金,广东能源集团和广东
风 电公 司拟 以 金湾 风 电场 作为 基 础设 施 底层 资产 申 报发 行 公募
REITs,电力集团作为原始权益人拟认购不超过 7%的公募 REITs 份额
(认购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
所持珠海风电公司股权转让给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或其设立的全资
SPV 公司(如有)(转让价格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3.7 亿元),并按照
申报相关监管审核要求及项目运营管理需要签署相关文件。上述预计
金额仅为初步测算,实际认购比例及金额、股权转让价格将根据最终
金湾风电场项目评估价值及公募 REITs 发行结果而定。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6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第
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按照本次
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相关监管审核要求及项目运营管理需要签署相
关文件并就未尽事项进行决策。参与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
对 0 人,弃权 0 人。
本次公募 REITs 处于待申报阶段,尚需国家发改委、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机构审核同意。本次认购公募
REITs 份额及转让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3048602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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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立时间:2001 年 8 月 3 日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4、注册资本:人民币 233 亿元
5、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东路 8 号、10 号
6、法定代表人:张帆
7、经营范围:电力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等。
8、股权结构: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中国华能集团有限
公司分别持有其 76%、24%股权,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广东能源集团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10、信用情况: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能源集
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231129717K
2、成立时间:1997 年 5 月 23 日
3、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人民币 1,269,091.46 万元
5、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 4 号 2301、2401 房
(自编粤电广场南塔 27、28 层)
6、法定代表人:苑琪
7、经营范围为:从事风能、太阳能、生物质等新能源的设计、
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新能源技术的研发、应用与推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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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相关设备的检测与维修;新能源技术培训、咨询服务。
8、股权结构:
实缴注册资本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万元)
1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970,088.1364 76.4396%
2 北京诚通工融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81,208.2358 6.3989%
3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66,445.1827 5.2357%
4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64,349.9037 5.0705%
5 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9,000.0000 2.2851%
6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9,000.0000 2.2851%
7 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9,000.0000 2.2851%
合计 1,269,091.4586 100.0000%
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广东风电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10、信用情况: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风电公
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1P12GX7
2、成立时间:2018 年 5 月 16 日
3、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人民币 112,863.4 万元
5、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定湾十六路 316 号 1 栋 5 楼 501 室
6、法定代表人:李高
7、经营范围:储能技术服务、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风力发
电技术服务等。
8、经营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珠海风电公司主要负责投资运营金湾风电场,金湾风电场位于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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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省珠海市金湾区,是广东省重点海上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为
300MW,保持粤港澳大湾区海上风电场规模首位,拥有 55 个 5.5MW
(兆瓦)抗台风型海上风力发电机组,同时配套建设 220kV 海上升
压站、陆上控制中心,该项目于 2021 年 4 月实现全容量并网。
珠海风电公司 2025 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506,622 万元,总负
债为 386,040 万元,净资产为 120,582 万元;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5,230 万元,净利润 11,233 万元。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珠海风
电公司总资产为 508,154 万元,总负债为 380,636 万元,净资产为
127,518 万元,营业收入 22,782 万元,净利润 6,993 万元(未经审计)
。
9、股权结构图
10、信用情况: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珠海风电公
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募 REITs 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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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募 REITs 申报方案要素
要素 内容
产品名称 广发广东能源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暂定名)
首次申报标的资产 金湾风电场
45-50 亿元(不低于对应基准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评
首次申报发行规模 估机构初步估算,最终以用印版评估报告及主管审核机构
意见为准)
发行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金管理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广发基金”)
ABS 管理人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简称“广发资管”)
财务顾问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原始权益人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珠
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运营管理机构 符合监管要求的运营管理公司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运作
首次发行基金存续期
20 年
限
首次发行,广东风电公司和广东能源集团必要时签订一致
行动协议,使得持有份额可达到广东风电公司可将公募
持有份额
REITs 纳入合并报表之目的;电力集团拟认购不超过 7%
基金份额。
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收益分配 90%。基金收益分配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不少于
1次
是否设置增信 无增信
上市后可申请扩募,新购入同类经营权/产权类的基础设
扩募机制
施资产
本次首发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投资本项目资产支持专项
计划,扩募基金规模的 80%以上投资于资产支持专项计
基金投资范围
划,其余资金应当投资于利率债、AAA 级信用债、货币市
场工具等
现金流分配来源 珠海风电公司经营现金流
净回收资金主要用于在建项目、前期工作成熟的新建(含
改扩建)项目和存量资产收购;用于补充发起人(原始权
募集资金用途
益人)流动资金等用途的净回收资金比例不超过 15%。回
收资金可按照市场化原则依法合规跨区域、跨行业使用。
注:上述要素待根据后续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结合市场情况细化或进
行必要调整。
(二)公募 REITs 架构及主要交易流程
本次公募 REITs 拟采用“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ABS)+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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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标准化架构,将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转化为公开市场可交易
的权益型金融产品。主要交易步骤如下:1、获得监管机构批复后,
广发基金向市场投资人募集资金,电力集团、广东能源集团、广东风
电公司以及其他市场投资人缴纳认购款项后,基础设施公募基金设立
完成,广发资管同步发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公募基金全额认购专项
计划全部份额。2、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或 SPV 收购珠海风电公司 100%
股权,电力集团将所持 20%股权以股权转让形式全部出让给资产支持
专项计划或 SPV。3、广东风电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珠海粤风新能源
有限公司作为运营管理机构,承接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运维、原有
项目必要的员工劳动关系划转,公募 REITs 存续期由该机构负责资产
运营管理。
本次公募 REITs 搭建思路及架构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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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公募 REITs 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参与参股企业珠海风电公司以金湾风电场作为基础设施底
层资产发行公募 REITs,有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获得资产处置收
益,并维持项目全周期收益水平。公司将通过基金持有人大会、项目
运营管理委员会参与金湾风电场运营、治理、决策和监督,充分保障
公司权益。本次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交易所涉及公募 REITs
尚需取得国家发改委、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
有权机构批准,存在申报不通过、发行规模不及预期、评估值变动等
不确定性。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最终影响以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局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6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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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9-16 · 中国内地 ·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