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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中国建筑:中国建筑关于下属子 公 司租赁住房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上市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1668 证券简称:中国建筑 公告编号:临 2026-058 关于下属子公司租赁住房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泰海通中国建筑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泰 海通中建租赁住房 REIT)已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上市, 并于 2026 年 8 月 13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批复,该基金将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代码为 508095,场内 简称为中建住房,扩位简称为国泰海通中建租赁住房 REIT。 国泰海通中建租赁住房 REIT 最终募集基金份额为 5 亿份,发售价格为 2.735 元/份,基金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13.675 亿元。本次发售由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和 公众投资者发售三部分组成。其中,战略配售份额为 3.5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 的 70%;网下发售份额为 1.05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 21%;公众投资者发售份 额为 0.45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 9%。在战略配售投资者中,原始权益人中建 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上海中建东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计认购 1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 20%;其他战略配售投资者认购 2.5 亿份,占发售份 额总数的 50%。 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是公司在租赁住房领域盘活存量资产的重要举措, 有助于推动城市运营业务向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未来,公司还可通过扩募 方式,将其他符合条件的资产持续注入公募 REITs,形成投资的良性循环,进一 步增强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1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10-27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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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节能国祯:关于开展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 公 告 证券代码:300388 证券简称:节能国祯 公告编号:2026-044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 通知》《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 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规范高效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 基金(REITs)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支持中节能国祯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节能国祯”或“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同意中节能国祯以安徽省合肥市区域内的三个污水处理 PPP 项目作为底层资产,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简称“公募 REITs”)的申 报工作。 本次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暂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在未来申 报发行过程中如涉及关联交易或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公司将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并及时披露。 一、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方案 (一)拟入池的基础设施项目 中节能国祯作为原始权益人,拟以安徽省合肥市区域内的三个污水处理 PPP 项目作为底层资产,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申报工作。具体为: 子项目 1 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合肥祯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持有管理的 小仓房项目; 子项目 2 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合肥胡大郢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持有 管理的胡大郢项目; 子项目 3 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肥国祯水务有限公司持有管理的清溪 项目(以上三家公司合称“项目公司”)。 (二)交易主要流程 1.设立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中节能国祯作为原始权益人,拟以安徽省合肥市区域内的三个污水处理 PPP 项目作为底层资产,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申报工作。待本项目获得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改委”)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 国证监会”)的推荐后,由基金管理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 申请注册公募 REITs,并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待取得注册文件后, 由基金管理人会同财务顾问进行公开发售。中节能国祯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 则的要求参与本次公募 REITs 的战略配售。 2.设立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中节能国祯作为原始权益人,由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嘉实资本”) 作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发行并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专项计划”, 具体名称以专项计划设立时的名称为准)。公募 REITs 首次发售募集资金拟全额 认购资产支持证券份额。 3.转让项目公司股权 中节能国祯作为原始权益人持有项目公司 100%股权。中节能国祯与嘉实资 本签署《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中节能国祯将项目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资 产支持专项计划。交易各方根据本基金及专项计划的设立安排,对《项目公司股 权转让协议》生效的条件进行约定。待专项计划正式设立后,办理项目公司的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上述事项后,专项计划将直接持有项目公司 100%股权。 4.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安排 公募 REITs 存续期间,为保证项目资产正常生产经营,基金管理人将聘请中 节能国祯作为运营管理机构,签署《运营管理服务协议》。运营管理安排视最终 监管机构要求而定。 (三)基金产品要素 基金名称 嘉实中节能水务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暂定名) 原始权益人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类型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期限 以最终获批文件为准 基金运作方式 存续期内封闭式运作 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原始 权益人拟 原始权益人参与本基金份额战略配售的比例预计为 34%(具体 认购基金比例 以招募说明书披露最终认购比例为准) 基金规模 参考资产评估结果,需根据最终发行结果确定          本基金主要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          额,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项目公司全部股权,穿透          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本基金以获取基础 投资目标          设施项目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通过获取基础          设施项目运营收益并提升基础设施项目的价值,争取为投资者          提供稳定的收益分配和可持续、长期增值回报          本基金应当将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90%以现 收益分配 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          况下每年不得少于 1 次。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注:上述交易方案及产品要素待根据后续申报及审核情况、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结合 市场情况进行细化或相应调整。 (四)相关工作进展及后续安排 中节能国祯将联合专业机构,严格按照监管规则与要求持续完善正式申报材 料,积极推进公募 REITs 向省级发改委、国家发改委的申报工作,并配合专业机 构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申报发行相关工作,全力推动项目注册及 发行上市。最终公募 REITs 方案将依据相关监管机构审批确定。 二、发行公募 REITs 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有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同时可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增强公司 滚动投资能力,保障公司健康长远可持续发展。 三、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应对措施 截至目前,本次基础设施 REITs 尚需相关监管机构审核同意,交易条款、时 间安排、最终设立方案等尚未最终确定。公司将积极与相关监管机构保持沟通,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不断完善申报材料等工作,并根据申报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 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2 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10-12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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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楚天高速: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 公 司关于终止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0035 证券简称:楚天高速 公告编号:2026-070 公司债代码:242698 公司债简称:25 楚天 K1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2023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同意由公司 作为主要原始权益人,以湖北大广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大庆至广州高 速公路湖北省麻城至浠水段主线收费权及附属设施(不包括沿线服务区和停车区) 作为底层资产,开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申报发行工作(以下简称 “本项目”)。本项目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正式受理。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2023-026、2025-034)。 为进一步整合项目资源,优化运营管理,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 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终止本项目申报发行工作。本项目基金管理人和专 项计划管理人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撤回申请,终 止项目申报流程。 本次终止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0 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10-09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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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华能国际:华能国际关于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进展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0011 证券简称: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2026-056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华能国际”)于2025年5月27日 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能煤电REIT所涉关联交 易和分拆上市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开展长城华能燃煤发电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华能煤电REIT”或“基础设施公募REITs”)涉及的关联交易,并签 署相关的交易文件;并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批准了《关于进一步审议华能煤电REIT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根据进 一步审议事项执行华能煤电REIT所涉的关联交易,并签署相关的交易文件。具体 内容详见华能国际于2025年5月29日发布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 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工作暨关联交易公告》、于2026年4月29日发布的《华 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2026年5月12日,华能煤电REIT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交所”)正式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华能国际于2026年5月 14日发布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基础设施公募REITs项目申报进展 的公告》。 2026年9月11日,上交所出具了《关于对长城华能燃煤发电封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及长城-华能煤电1号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 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REITs(审)                      〔2026〕21号],对长城华能燃煤发电 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及长城-华能煤电1号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 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 2026年9月20日,中国证监会向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基金”)出具 了《关于准予长城华能燃煤发电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6〕2573号),该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准予长城基金注册长城华能燃煤发电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合同期限为27年。 (二)准予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为10亿份。 (三)同意长城基金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基                     1 金的基金托管人。 (四)长城基金应自该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的募集活动,募集 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3个月。 公司将积极推进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 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2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9-21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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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协鑫能科:关于开展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事项的 公 告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6-080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事                   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申报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为高效盘活存量优质清洁能源资产,激活其长期价值,提升管理效率,进一 步拓宽融资渠道和增强可持续发展动能,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协鑫能科”)拟以下属子公司泗洪协鑫智慧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泗洪协鑫”或“项目公司”)持有的泗洪协鑫 75MW 风电项目(以下简 称“泗洪项目”)、兴化市昌荣协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化协鑫”或 “项目公司”)持有的江苏省兴化昌荣 50MW 风电项目(以下简称“兴化项目”) 作为入池底层资产,开展协鑫能科清洁能源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申报发行工作。 本项目发起人为协鑫能科,原始权益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智慧(苏州) 能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苏电投”),财务顾问为国泰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基金管理人和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为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资管”),拟由协鑫苏电投(原始权 益人)担任运营管理统筹机构,并新设两家运营管理实施机构,负责泗洪项目及 兴化项目的运营管理。 2、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票 9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 作及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本项目申报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目前本项目处于申报阶段,后续还需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审核同意。 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方案主要内容 1、拟入池底层资产 本项目拟入池底层资产为泗洪协鑫持有的泗洪项目、兴化协鑫持有的兴化项 目,两个项目决算总投资金额合计约为 11.54 亿元,总装机容量合计为 125MW。 (1)项目基本信息                                           决算总         所属 资产规 机组设 收入主 项目名称 所在地区 资产状态 投资(亿         行业 模                                      (MW) 计寿命 要来源                                            元)              江苏省宿 相关机组已于         风力 发电收 泗洪项目 迁市泗洪 2020 年 12 月底 75 6.56 20 年         发电 入                县 前全容量并网              江苏省泰 相关机组已于         风力 发电收 兴化项目 州市兴化 2020 年 11 月底 50 4.98 20 年         发电 入                市 前全容量并网 (2)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 泗洪协鑫智慧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兴化市昌荣协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          91321324MA1TCK7L1N 91321281MA1NH2L28H 用代码 成立时间 2017-11-28 2017-03-07 注册资本 11,000 万元 8,8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乔中亚 武立军          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魏营镇诚信自 注册地址 兴化市昌荣镇昌华路 118 号          来水公司院内          风力发电项目建设;风力发电场的运 风力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风力发          营、维护;风力发电及销售;风力发 电场的运营、维护;风力发电及销售; 经营范围 电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 风力发电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协鑫智慧(苏州)能源电力投资有限 协鑫智慧(苏州)能源电力投资有限 股东情况          公司持股 98.7464% 公司持股 99.0377%           宁波江北鑫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宁波江北鑫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持股 1.2536% 伙)持股 0.9623% (3)项目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泗洪协鑫 兴化协鑫 类别 2025 年 12 月 31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2026           日/2025 年度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年 1-3 月            (已审计) (已审计) (已审计) (已审计) 总资产 79,633.12 79,540.50 51,769.25 58,147.65 净资产 15,767.73 16,669.10 11,903.84 12,609.62 营业收入 10,346.06 2,214.88 7,636.74 1,836.34 净利润 4,022.95 859.62 2,848.09 682.41 (4)项目公司履约能力及信用状况 项目公司泗洪协鑫、兴化协鑫均依法存续经营,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 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项目公司泗洪协鑫、兴化协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5)项目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收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苏电投持有泗洪协鑫 98.7464%股 权、兴化协鑫 99.0377%股权;少数股东宁波江北鑫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宁波鑫蓝”)持有泗洪协鑫 1.2536%股权、兴化协鑫 0.9623%股权。 为推进本次申报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苏电投 已启动收购少数股东宁波鑫蓝持有泗洪协鑫、兴化协鑫的股权事项,收购后其将 持有两个项目公司 100%股权。 2、产品要素 基金名称 财通资管协鑫能科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暂定名) 基金期限 16 年(暂定),存续期届满可通过扩募等方式延长 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拟发售基金总额 12-13 亿元(具体以底层资产最终估值和发行结果为准) 原 始 权 益 人及 拟                原始权益人协鑫苏电投拟认购比例不低于 20% 认购基金比例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全部份额,本基金的其余            基金资产应当依法投资于利率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            AAA 级信用债(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 投资范围            短期融资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或            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募集资金用途 净回收资金拟用于公司建德抽水蓄能项目等在建及新建项目投资 注:上述要素将根据后续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结合市场情况细化或进行必要调整。 3、产品架构 本项目发起人为协鑫能科,原始权益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苏电投,财务 顾问为国泰海通证券,基金管理人和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为财通资管,拟由协鑫 苏电投(原始权益人)担任运营管理统筹机构,并新设两家运营管理实施机构, 负责泗洪项目及兴化项目的运营管理。 4、实施步骤 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产品发行拟通过原始权益人协鑫苏电投转让项目 公司泗洪协鑫、兴化协鑫 100%股权,使公募基金最终通过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和 项目公司穿透持有目标资产。具体实施路径如下: (1)协鑫苏电投设立 SPV1、SPV2(暂定,股债结构搭建方案以发行阶段 确定的方案为准); (2)公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设立专项计划, 公募基金以募集资金认购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全部资产支持证券份额; (3)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向协鑫苏电投收购 SPV1、SPV2 的 100%股权,向 SPV1、SPV2 实缴出资、增资并发放股东借款; (4)SPV1、SPV2 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投资款分别向协鑫苏电投收购泗洪 协鑫、兴化协鑫 100%股权,并向泗洪协鑫、兴化协鑫发放股东借款,用于偿还 项目公司存量债务; (5)泗洪协鑫、兴化协鑫分别反向吸收合并 SPV1、SPV2。吸收合并完成 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将直接持有泗洪协鑫、兴化协鑫 100%股权及股东借款债 权。 三、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相关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全权处理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签署与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相关的法律文件,办理本次基础设施公 募 REITs 申报、注册、询价、发行、设立和上市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 申报发行方案、确定申报估值、确定自持份额及持有期限、确定运营管理安排、 协商确定询价发行区间、为搭建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结构所涉及的股权转让、 内部资产重组、聘请中介机构以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文件、相关事宜的审批、签署 与办理。 2、根据市场条件、政策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底层资产运营情况,修 订和调整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项目方案,并就该等事项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 3、办理与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项目发起设立及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 4、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 四、本次申报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报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符合国家支持民营经济、促进民间投资的 政策导向,是落实国家双碳战略、降低企业杠杆、探索风电项目创新融资的积极 尝试,具有较好的示范效应。 本次申报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有利于公司盘活优质存量清洁能源资产, 提前收回经营投资及兑现收益,提升资产周转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同时拓宽公 司的融资渠道,增强公司滚动投资能力,保障公司健康长远可持续发展。 本次申报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最终影响金额,以 最终交易成交情况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确认结果为准。 五、本次申报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应对措施 本次申报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目前本项目处 于申报阶段,后续还需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 机构审核同意,相关交易条款、时间安排及设立方案等尚未最终确定,本项目能 否实施、实施进度及发行结果均存在较多不确定性。此外,本次申报发行基础设 施公募 REITs 可能面临市场环境变化、底层资产估值与市场预期错位、监管政策 调整等额外风险。 公司将积极与相关监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根据相关政策和监管机构审核要 求,合理调整项目方案并完善申报材料,积极推动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 发行。 公司将根据申报发行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8 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9-17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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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珠海港:关于电力集团参与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申报发行 公 募 REITs 的 公 告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6-058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电力集团参与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申报发行公募                  REITs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 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集团”)参股企业 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风电公司”)拟以 珠海金湾(300MW)海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金湾风电场”)作 为基础设施底层资产申报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 下简称“公募 REITs”)。电力集团作为原始权益人拟认购不超过 7% 的公募 REITs 份额。 2、本次交易所涉及公募 REITs 尚需取得国家发改委、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机构批准,存在申报不通过、 发行规模不及预期、评估值变动等不确定性。 一、交易事项概述 珠海风电公司主要负责投资运营金湾风电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 下 简称 “广 东风 电公 司 ” ) 和电 力集 团 分别 持 有珠 海风 电 公司                      1 5.7184%、74.2816%和 20%股权。 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引入权益发展资金,广东能源集团和广东 风 电公 司拟 以 金湾 风 电场 作为 基 础设 施 底层 资产 申 报发 行 公募 REITs,电力集团作为原始权益人拟认购不超过 7%的公募 REITs 份额 (认购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 所持珠海风电公司股权转让给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或其设立的全资 SPV 公司(如有)(转让价格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3.7 亿元),并按照 申报相关监管审核要求及项目运营管理需要签署相关文件。上述预计 金额仅为初步测算,实际认购比例及金额、股权转让价格将根据最终 金湾风电场项目评估价值及公募 REITs 发行结果而定。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6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第 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按照本次 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相关监管审核要求及项目运营管理需要签署相 关文件并就未尽事项进行决策。参与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 对 0 人,弃权 0 人。 本次公募 REITs 处于待申报阶段,尚需国家发改委、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机构审核同意。本次认购公募 REITs 份额及转让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30486022G                        2 2、成立时间:2001 年 8 月 3 日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4、注册资本:人民币 233 亿元 5、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东路 8 号、10 号 6、法定代表人:张帆 7、经营范围:电力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等。 8、股权结构: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中国华能集团有限 公司分别持有其 76%、24%股权,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广东能源集团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10、信用情况: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能源集 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231129717K 2、成立时间:1997 年 5 月 23 日 3、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人民币 1,269,091.46 万元 5、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 4 号 2301、2401 房 (自编粤电广场南塔 27、28 层) 6、法定代表人:苑琪 7、经营范围为:从事风能、太阳能、生物质等新能源的设计、 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新能源技术的研发、应用与推广;新                      3 能源相关设备的检测与维修;新能源技术培训、咨询服务。      8、股权结构:                          实缴注册资本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万元) 1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970,088.1364 76.4396% 2 北京诚通工融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81,208.2358 6.3989% 3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66,445.1827 5.2357% 4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64,349.9037 5.0705% 5 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9,000.0000 2.2851% 6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9,000.0000 2.2851% 7 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9,000.0000 2.2851%             合计 1,269,091.4586 100.0000%      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广东风电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10、信用情况: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风电公 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1P12GX7      2、成立时间:2018 年 5 月 16 日      3、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人民币 112,863.4 万元      5、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定湾十六路 316 号 1 栋 5 楼 501 室      6、法定代表人:李高      7、经营范围:储能技术服务、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风力发 电技术服务等。      8、经营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珠海风电公司主要负责投资运营金湾风电场,金湾风电场位于广                         4 东省珠海市金湾区,是广东省重点海上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为 300MW,保持粤港澳大湾区海上风电场规模首位,拥有 55 个 5.5MW (兆瓦)抗台风型海上风力发电机组,同时配套建设 220kV 海上升 压站、陆上控制中心,该项目于 2021 年 4 月实现全容量并网。 珠海风电公司 2025 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506,622 万元,总负 债为 386,040 万元,净资产为 120,582 万元;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5,230 万元,净利润 11,233 万元。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珠海风 电公司总资产为 508,154 万元,总负债为 380,636 万元,净资产为 127,518 万元,营业收入 22,782 万元,净利润 6,993 万元(未经审计)                                            。 9、股权结构图 10、信用情况: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珠海风电公 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募 REITs 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5 (一)公募 REITs 申报方案要素 要素 内容 产品名称 广发广东能源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暂定名) 首次申报标的资产 金湾风电场             45-50 亿元(不低于对应基准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评 首次申报发行规模 估机构初步估算,最终以用印版评估报告及主管审核机构             意见为准) 发行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金管理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广发基金”) ABS 管理人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简称“广发资管”) 财务顾问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原始权益人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珠             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运营管理机构 符合监管要求的运营管理公司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运作 首次发行基金存续期             20 年     限             首次发行,广东风电公司和广东能源集团必要时签订一致             行动协议,使得持有份额可达到广东风电公司可将公募 持有份额             REITs 纳入合并报表之目的;电力集团拟认购不超过 7%             基金份额。             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收益分配 90%。基金收益分配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不少于             1次 是否设置增信 无增信             上市后可申请扩募,新购入同类经营权/产权类的基础设 扩募机制             施资产             本次首发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投资本项目资产支持专项             计划,扩募基金规模的 80%以上投资于资产支持专项计 基金投资范围             划,其余资金应当投资于利率债、AAA 级信用债、货币市             场工具等 现金流分配来源 珠海风电公司经营现金流            净回收资金主要用于在建项目、前期工作成熟的新建(含            改扩建)项目和存量资产收购;用于补充发起人(原始权 募集资金用途            益人)流动资金等用途的净回收资金比例不超过 15%。回            收资金可按照市场化原则依法合规跨区域、跨行业使用。 注:上述要素待根据后续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结合市场情况细化或进 行必要调整。 (二)公募 REITs 架构及主要交易流程 本次公募 REITs 拟采用“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ABS)+项目                    6 公司”标准化架构,将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转化为公开市场可交易 的权益型金融产品。主要交易步骤如下:1、获得监管机构批复后, 广发基金向市场投资人募集资金,电力集团、广东能源集团、广东风 电公司以及其他市场投资人缴纳认购款项后,基础设施公募基金设立 完成,广发资管同步发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公募基金全额认购专项 计划全部份额。2、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或 SPV 收购珠海风电公司 100% 股权,电力集团将所持 20%股权以股权转让形式全部出让给资产支持 专项计划或 SPV。3、广东风电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珠海粤风新能源 有限公司作为运营管理机构,承接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运维、原有 项目必要的员工劳动关系划转,公募 REITs 存续期由该机构负责资产 运营管理。 本次公募 REITs 搭建思路及架构如下图:                  7 四、发行公募 REITs 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参与参股企业珠海风电公司以金湾风电场作为基础设施底 层资产发行公募 REITs,有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获得资产处置收 益,并维持项目全周期收益水平。公司将通过基金持有人大会、项目 运营管理委员会参与金湾风电场运营、治理、决策和监督,充分保障 公司权益。本次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交易所涉及公募 REITs 尚需取得国家发改委、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 有权机构批准,存在申报不通过、发行规模不及预期、评估值变动等 不确定性。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最终影响以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局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6 年 9 月 17 日                  8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9-16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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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三峡能源: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 司关于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上市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8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泰三峡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华泰三峡新能源 REIT)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准予注册批复,具体详见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3 日发布的《中国 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 发行工作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2026 年 7 月 2 日,华泰三峡新能源 REIT 完成发售,募集基 金份额为 5 亿份,          发售价格为 8.013 元/份,                         募集资金净额为 40.065 亿元,自 2026 年 8 月 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基金代码 为“508059”,基金场内简称为“三峡 REIT”,基金扩位简称为 “华泰三峡新能源 REIT”。 华泰三峡新能源 REIT 发售由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公众投 资者发售三个部分组成。战略配售基金份额数量为 3.50 亿份,占 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70%;其中,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认购数 量为 1.70 亿份,公司关联方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认购数 量为 0.50 亿份,合计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44%;其他战略 投资者认购数量为 1.30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26%。 网下投资者认购数量为 1.05 亿份,                   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21%。 公众投资者认购数量为 0.45 亿份,                   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9%。 华泰三峡新能源 REIT 的发行上市有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 盘活存量资产,促进新增投资,增强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8 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8-07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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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22中粮02:关于中粮置业投资有限 公 司拟转让资产暨开展商业不动产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关于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拟转让资产暨开展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2 中粮 02 债券代码:149783.SZ 债券简称:24 中粮 01 债券代码:148570.SZ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6 年 7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 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他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 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 他任何用途。                  1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22中粮02和24中粮01的受托管理 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拟转让资产暨开展商业不动 产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交易背景 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印发《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试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5〕21 号)及《关于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市场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25〕63 号),正式启 动商业不动产 REITs 试点工作,要求规范高效做好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 下简称“商业不动产 REITs”)试点实施,重点支持位于核心区位、运营成熟、 现金流稳定的购物中心、写字楼、酒店、商业综合体等优质商业不动产发行 REITs, 盘活存量商业资产、畅通投融资循环、服务扩大内需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响应商业不动产 REITs 试点的政策号召,进一步释放发行人成熟物业的投 资价值,完善发行人商业不动产全生命周期发展模式与投融资机制,增强发行人 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发行人拟作为原始权益人,以全资子公司大悦城 (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城(天津)”)持有的资产开展商业不动产 REITs 的申报发行工作。即基于开展商业不动产 REITs 之目的,发行人拟转让持 有的大悦城(天津)100%股权,并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实施(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二、交易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 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2 月 15 日,注册资本 500,000 万人民 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8 号中粮广场 B 座 801 单元,主营 业务主要围绕以“大悦城”为品牌的城市综合体的出租与经营展开。 2、受让方 基于开展商业不动产 REITs 之目的,受让方为 SPV 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计划管理人”)作为专项计划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持有 SPV 公司 100%股权。 3、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 大悦城(天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4 月 13 日,注册资本 112,000 万人 民币,注册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与服装街交口悦府广场 1 号楼 1 门 1-1- 3301。      (二)项目方案概况      1、商业不动产项目 发行人选取大悦城(天津)持有的天津大悦城购物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天 津大悦城”)为底层资产申报发行商业不动产 REITs。该项目位于天津市南开区 南门外大街 2 号、6 号,主要经营模式为:以自持购物中心资产向符合要求的承 租商户提供租赁及购物中心整体运营服务并收取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等收 入。      2、主要交易流程 (1)发行人设立全资 SPV 公司。 (2)公募基金和专项计划发行设立。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 金管理人”)发起设立公募基金,向投资者募集资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 为专项计划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公募基金认购专项计划全部资产支持 证券份额,成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专项计划向发行人购买 SPV 公司 100%股 权。 (3)专项计划以募集资金对 SPV 公司增资,并向 SPV 公司发放股东借款。 (4)SPV 公司收购发行人持有的大悦城(天津)100%股权。专项计划向大 悦城(天津)发放借款。 (5)发行后大悦城(天津)对 SPV 公司进行吸收合并。 (6)商业不动产项目运营管理安排。商业不动产项目聘请大悦城商业运营 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城运管”)担任商业不动产项目的运营 管理机构负责各项运营管理工作并承担责任。 本次拟开展的商业不动产 REITs 整体架构如下图所示:                         3 3、产品要素 基金类型 契约型、公开募集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 存续期内封闭式运作,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 募集规模 根据发行结果确定 基金期限 以获批发行文件为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调整基金期限的除外)            1、按照政策要求,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参与商业不            动产 REITs 份额战略配售的比例不低于该次基金份额发售数量的            20%,其中发售总量的 20%的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60 个月,            超过 20%的部分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36 个月,商业不动产 基金份额发售 REITs 份额持有期间不允许质押。            2、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商业不动产 REITs 份额战略配售,其持            有期限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12 个月。            3、其他商业不动产 REITs 份额通过场内发售(网下、网上)、场外            认购。            商业不动产 REITs 应当将 90%以上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以 收益分配方式 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收益分配次数每年            不少于 1 次。 注:上述要素待根据后续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结合市场情况细化或进行必要调整, 最终以发行、注册的情况为准。 三、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主要内容以及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后续发行人将根据相关规定和交易进展及时进 行信息披露。 四、与交易相关的决策情况及相关事项 本次交易已履行有权决策机构审议程序。 本次商业不动产 REITs 发行涉及的国有产权转让以不低于国资评估备案价                        4 格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实施,并按照国资监管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发行人依据基金管理人开展本项目公告中的基金发起设立和发行方案,并在 “不动产项目原始权益人或者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参与不动产基金份额战略 配售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数量的 20%”的前提下决定认购比 例。      五、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本次拟转让资产暨商业不动产 REITs 的申报发行尚需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具 有不确定性。同时,本次项目还可能面临市场环境变化、底层资产估值与市场预 期错位、监管政策调整等其他风险。 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发行人资本结构和资产结构,进一步提升发行人资金周 转效率及回报水平。通过商业不动产 REITs 的发行,促进释放持有型资产价值, 增强发行人可持续经营能力,助力发行人高质量发展。不会对发行人的日常经营、 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存续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 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存续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 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存续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 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暨开展商业不动产公 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7-31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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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24中粮01:关于中粮置业投资有限 公 司拟转让资产暨开展商业不动产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关于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拟转让资产暨开展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2 中粮 02 债券代码:149783.SZ 债券简称:24 中粮 01 债券代码:148570.SZ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6 年 7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 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他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 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 他任何用途。                  1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22中粮02和24中粮01的受托管理 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拟转让资产暨开展商业不动 产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交易背景 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印发《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试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5〕21 号)及《关于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市场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25〕63 号),正式启 动商业不动产 REITs 试点工作,要求规范高效做好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 下简称“商业不动产 REITs”)试点实施,重点支持位于核心区位、运营成熟、 现金流稳定的购物中心、写字楼、酒店、商业综合体等优质商业不动产发行 REITs, 盘活存量商业资产、畅通投融资循环、服务扩大内需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响应商业不动产 REITs 试点的政策号召,进一步释放发行人成熟物业的投 资价值,完善发行人商业不动产全生命周期发展模式与投融资机制,增强发行人 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发行人拟作为原始权益人,以全资子公司大悦城 (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城(天津)”)持有的资产开展商业不动产 REITs 的申报发行工作。即基于开展商业不动产 REITs 之目的,发行人拟转让持 有的大悦城(天津)100%股权,并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实施(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二、交易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 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2 月 15 日,注册资本 500,000 万人民 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8 号中粮广场 B 座 801 单元,主营 业务主要围绕以“大悦城”为品牌的城市综合体的出租与经营展开。 2、受让方 基于开展商业不动产 REITs 之目的,受让方为 SPV 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计划管理人”)作为专项计划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持有 SPV 公司 100%股权。 3、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 大悦城(天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4 月 13 日,注册资本 112,000 万人 民币,注册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与服装街交口悦府广场 1 号楼 1 门 1-1- 3301。      (二)项目方案概况      1、商业不动产项目 发行人选取大悦城(天津)持有的天津大悦城购物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天 津大悦城”)为底层资产申报发行商业不动产 REITs。该项目位于天津市南开区 南门外大街 2 号、6 号,主要经营模式为:以自持购物中心资产向符合要求的承 租商户提供租赁及购物中心整体运营服务并收取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等收 入。      2、主要交易流程 (1)发行人设立全资 SPV 公司。 (2)公募基金和专项计划发行设立。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 金管理人”)发起设立公募基金,向投资者募集资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 为专项计划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公募基金认购专项计划全部资产支持 证券份额,成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专项计划向发行人购买 SPV 公司 100%股 权。 (3)专项计划以募集资金对 SPV 公司增资,并向 SPV 公司发放股东借款。 (4)SPV 公司收购发行人持有的大悦城(天津)100%股权。专项计划向大 悦城(天津)发放借款。 (5)发行后大悦城(天津)对 SPV 公司进行吸收合并。 (6)商业不动产项目运营管理安排。商业不动产项目聘请大悦城商业运营 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城运管”)担任商业不动产项目的运营 管理机构负责各项运营管理工作并承担责任。 本次拟开展的商业不动产 REITs 整体架构如下图所示:                         3 3、产品要素 基金类型 契约型、公开募集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 存续期内封闭式运作,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 募集规模 根据发行结果确定 基金期限 以获批发行文件为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调整基金期限的除外)            1、按照政策要求,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参与商业不            动产 REITs 份额战略配售的比例不低于该次基金份额发售数量的            20%,其中发售总量的 20%的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60 个月,            超过 20%的部分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36 个月,商业不动产 基金份额发售 REITs 份额持有期间不允许质押。            2、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商业不动产 REITs 份额战略配售,其持            有期限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12 个月。            3、其他商业不动产 REITs 份额通过场内发售(网下、网上)、场外            认购。            商业不动产 REITs 应当将 90%以上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以 收益分配方式 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收益分配次数每年            不少于 1 次。 注:上述要素待根据后续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结合市场情况细化或进行必要调整, 最终以发行、注册的情况为准。 三、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主要内容以及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后续发行人将根据相关规定和交易进展及时进 行信息披露。 四、与交易相关的决策情况及相关事项 本次交易已履行有权决策机构审议程序。 本次商业不动产 REITs 发行涉及的国有产权转让以不低于国资评估备案价                        4 格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实施,并按照国资监管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发行人依据基金管理人开展本项目公告中的基金发起设立和发行方案,并在 “不动产项目原始权益人或者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参与不动产基金份额战略 配售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数量的 20%”的前提下决定认购比 例。      五、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本次拟转让资产暨商业不动产 REITs 的申报发行尚需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具 有不确定性。同时,本次项目还可能面临市场环境变化、底层资产估值与市场预 期错位、监管政策调整等其他风险。 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发行人资本结构和资产结构,进一步提升发行人资金周 转效率及回报水平。通过商业不动产 REITs 的发行,促进释放持有型资产价值, 增强发行人可持续经营能力,助力发行人高质量发展。不会对发行人的日常经营、 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存续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 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存续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 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存续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 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暨开展商业不动产公 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7-31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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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大悦城:关于开展商业不动产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事项的 公 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6-030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业不动产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                及相关授权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印发《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试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5〕21 号)及《关于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市场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25〕63 号),正式启 动商业不动产 REITs 试点工作,要求规范高效做好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 下简称“商业不动产 REITs”)试点实施,重点支持位于核心区位、运营成熟、现 金流稳定的购物中心、写字楼、酒店、商业综合体等优质商业不动产发行 REITs, 盘活存量商业资产、畅通投融资循环、服务扩大内需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响应商业不动产 REITs 试点的政策号召,进一步释放公司成熟物业的投资价值,完善公司商业不动产全 生命周期发展模式与投融资机制,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业不 动产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控股子公司中 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置业”)为原始权益人,以其全资子公司大 悦城(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城(天津)”]持有的资产开展商业不动 产 REITs 的申报发行工作。 本次发行商业不动产REITs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本议案需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项目方案概况                          1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公告 (一)商业不动产项目 公司选取大悦城(天津)持有的天津大悦城购物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天津 大悦城”)为底层资产申报发行商业不动产REITs。该项目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南门 外大街2号、6号,主要经营模式为:以自持购物中心资产向符合要求的承租商户 提供租赁及购物中心整体运营服务并收取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等收入。 (二)主要交易流程 1、中粮置业设立全资SPV公司。 2、公募基金和专项计划发行设立。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 管理人”)发起设立公募基金,向投资者募集资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计划管理人”)作为专项计划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 项计划”)。公募基金认购专项计划全部资产支持证券份额,成为资产支持证券 持有人。专项计划向中粮置业购买SPV公司100%股权。 3、专项计划以募集资金对SPV公司增资,并向SPV公司发放股东借款。 4、SPV公司收购中粮置业持有的大悦城(天津)100%股权。专项计划向大 悦城(天津)发放借款。 5、发行后大悦城(天津)对SPV公司进行吸收合并。 6、商业不动产项目运营管理安排。商业不动产项目聘请大悦城商业运营管 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城运管”)担任商业不动产项目的运营管理 机构负责各项运营管理工作并承担责任。 本次拟开展的商业不动产REITs整体架构如下图所示:                          2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公告 (三)产品要素 基金类型 契约型、公开募集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 存续期内封闭式运作,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 募集规模 根据发行结果确定 基金期限 以获批发行文件为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调整基金期限的除外)         1、按照政策要求,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参与商业不动         产REITs份额战略配售的比例不低于该次基金份额发售数量的20%,其         中发售总量的20%的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60个月,超过20%的部         分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36个月,商业不动产REITs份额持有期间 基金份额发售 不允许质押。         2、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商业不动产REITs份额战略配售,其持有         期限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         3、其他商业不动产REITs份额通过场内发售(网下、网上)、场外认         购。         商业不动产REITs应当将90%以上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以现金 收益分配方式 形式分配给投资者,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收益分配次数每年不少         于1次。 注:上述要素待根据后续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结合市场情况细化或进行必要调整,最 终以发行、注册的情况为准。 三、开展商业不动产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相关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开展商业不动产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具体如下: (1)以控股子公司中粮置业为原始权益人,以其全资子公司大悦城(天津) 持有的天津大悦城开展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并实施相关申报发 行方案(最终以监管机构审核通过的方案为准)。 (2)本次商业不动产 REITs 发行涉及的国有产权转让以不低于国资评估备 案价格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实施,并按照国资监管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3)公司依据基金管理人开展本项目公告中的基金发起设立和发行方案, 参与本次基金份额的认购,并在“不动产项目原始权益人或者其同一控制下的关 联方参与不动产基金份额战略配售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数量 的 20%”的前提下决定认购比例。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需要全权处理本 次商业不动产 REITs 项目申报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前述事项在内 的,根据市场条件、政策环境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调整项目方案,签署、 修改有关的必要法律文件,办理所需的其他相关手续。                          3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公告 公司董事会获得上述授权后,转授权予公司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进行决策。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业不动产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之日起 24 个月。 四、开展商业不动产 REITs 申报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商业不动产 REITs 发行是公司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践行央 企责任,深化“十五五”期间要素市场化改革,畅通要素有序流动渠道,促进各类 要素资源高效配置的重要举措,对公司经营发展具备显著正向战略价值。 本次商业不动产 REITs 发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和资产结构,进一步 提升公司资金周转效率及回报水平。通过商业不动产 REITs 的发行,促进释放 持有型资产价值,增强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本次商业不动产 REITs 发行有利于公司转型发展,提升市场影响力和品牌 价值。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深化“投融建管退”发展模式,进一步强化“城市运营与 美好生活服务商”战略定位和公司“1123”战略体系,巩固公司在商业地产领域的 优势地位,进一步提升中粮集团和公司市场影响力和品牌形象,提升公司在资本 市场的认可度与投资价值。 五、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商业不动产 REITs 的申报发行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及相关监管机 构审批,具有不确定性。同时,本次项目还可能面临市场环境变化、底层资产估 值与市场预期错位、监管政策调整等其他风险。 公司将积极推动申报发行工作,并根据申报发行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日                          4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7-10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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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粤电力A: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 公 司关于以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作为首发资产申报发行 公 募 REITs 有关事项暨关联交易 公 告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 A、粤电力 B 公告编号:2026-39 公司债券代码:149418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2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作为首发资 产申报发行公募REITs有关事项暨关联交易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发行事项概述 1、2026 年 7 月 7 日,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 作为首发资产申报发行公募 REITs 有关事项的议案》。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引 入权益发展资金,改善资本结构,董事会同意并批准以下事项: (一)同意按照发行方案,由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风 电公司”)和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作为原始 权益人,以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作为首发资产开展申报发行公募 REITs 工作, 具体实施方案及发行要素以相关监管机构最终确认为准。 (二)同意向广东风电公司提供不超过 40 亿元的股东借款,并由广东风电 公司按监管要求提供足额且有变现价值的担保或其他降低借款损失的风险防范 措施。 (三)同意广东风电公司向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 海风电公司”)提供不超过 40 亿元的股东借款,并由珠海风电公司按监管要求 向广东风电公司提供足额且有变现价值的担保或其他降低借款损失的风险防范 措施。 (四)同意广东风电公司将持有的珠海风电公司、SPV 公司(如有)股份以 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同意根据公募 REITs 产品的 交易架构安排需要,通过增减资或股东借款等方式调整珠海风电公司股债结构。 (五)同意广东风电公司按照国家发改委、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                             1 就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出具承诺函。 (六)同意广东风电公司认购公募 REITs 份额,同意必要时由广东风电公司 与广东能源集团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以达到将公募 REITs 纳入广东风电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之目的。 (七)同意广东风电公司确定锁定 60 个月的基金份额比例、战略配售比例、 战略配售投资者及相应持有比例、询价区间、发行价格。 (八)同意广东风电公司根据监管要求使用募集到的净回收资金,包括但不 限于向拟投资项目发放资本金、超股比股东借款等。 (九)同意广东风电公司扩募资产以及扩募安排,具体以监管审批为准。 (十)同意广东风电公司为珠海风电公司国补保理提供流动性支持。 (十一)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对广东风电公司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过程中 的未尽事项进行决策。 2、广东能源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风电公司及珠海风电公司均为本 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珠海风电公司由广东能源集团参股 5.7184%。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广东风电公司与广东能源集团作为原始 权益人共同申报发行公募 REITs 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等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3、《关于以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作为首发资产申报发行公募 REITs 有关 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方董事郑云鹏、李方吉、李 葆冰、贺如新已回避表决,经 6 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 4 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 通过,其中: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 方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超康投资有限公司 将回避表决。 4、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广东能源集团的《营业执照》(统一                        2 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30486022G),广东能源集团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 公司(国有控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3亿元;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 天河东路8号、10号;法定代表人:张帆;经营范围为:电力投资、建设、经营 管理等。 广东能源集团产权结构图如下: 2、广东能源集团2025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2,739,405万元,总负债为 22,678,575万元,净资产为10,060,830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251,331万元, 净利润506,967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广东能源集团总资产为33,498,056万 元,总负债为23,107,548万元,净资产为10,390,508万元,营业收入1,788,010万元, 净利润49,600万元(未经审计)。 3、广东能源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一)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广东能源集团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 财务指标良好。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能源集团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广东风电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231129717K),广东风电公司企业性质为:其他有限 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69,091.46万元;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 天河区天河东路4号2301、2401房(自编粤电广场南塔27、28层);法定代表人:                           3 苑琪;经营范围为:从事风能、太阳能、生物质等新能源的设计、开发、投资、 建设和运营管理;新能源技术的研发、应用与推广;新能源相关设备的检测与维 修;新能源技术培训、咨询服务。      2、广东风电公司成立于1997年5月,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实缴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1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970,088.1364 76.4396%        北京诚通工融股权投资基金 2 81,208.2358 6.3989%           (有限合伙) 3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66,445.1827 5.2357% 4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64,349.9037 5.0705% 5 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9,000.0000 2.2851% 6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9,000.0000 2.2851% 7 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9,000.0000 2.2851%           合计 1,269,091.4586 100.0000%      3、广东风电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6,073,365万元,总负债为 4,309,345万元,净资产为1,764,020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4,959万元, 净利润22,813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广东风电公司总资产为6,201,732万元, 总负债为4,257,254万元,净资产为1,944,478万元,营业收入86,425万元,净利润 8,395万元(未经审计)。      4、广东风电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 财务指标良好。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风电公司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二)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1、根据珠海市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珠海风电公司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1P12GX7),珠海风电公司企业性质为: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2,863.4万元;注册地址为:珠海市金 湾区定湾十六路316号1栋5楼501室;法定代表人:李高;主要负责投资运营珠海 金湾海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金湾风电场”)。      金湾风电场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是广东省重点海上风电项目,总装机 容量为300MW,保持粤港澳大湾区海上风电场规模首位,拥有55个5.5MW(兆                         4 瓦)抗台风型海上风力发电机组,同时配套建设220kV海上升压站、陆上控制中 心,该项目于2021年4月实现全容量并网。 2、珠海风电公司于2018年5月成立,是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 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持有珠海风电公司5.7184%股权,产权结构图如下:                              65.74% 3、珠海风电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06,622万元,总负债为386,040 万元,净资产为120,582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230万元,净利润11,233 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珠海风电公司总资产为508,154万元,总负债为380,636 万元,净资产为127,518万元,营业收入22,782万元,净利润6,993万元(未经审 计)。 4、珠海风电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 财务指标良好。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珠海风电公司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目前不存在对外担保、重大诉讼与仲裁等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REITs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一)REITs申报方案要素        要素 内容 产品名称 广发广东能源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暂定名)                         5        要素 内容 首次申报标的资产 金湾风电场                45-50 亿元(不低于对应基准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评估机构初步 首次申报发行规模                估算,最终以用印版评估报告及主管审核机构意见为准) 发行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金管理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基金”) ABS 管理人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资管”) 财务顾问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珠海经济特 发起人&原始权益人                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电力”)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运作 首次发行基金存续期限 20 年                首次发行,广东风电公司和广东能源集团必要时签订一致行动协议, 持有份额 使得持有份额可达到广东风电公司可将公募 REITs 纳入合并报表之                目的                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90%。基金收 收益分配                益分配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不少于 1 次 是否设置增信 无增信 扩募机制 上市后可申请扩募,新购入同类经营权/产权类的基础设施资产                本次首发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投资本项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扩募 基金投资范围 基金规模的 80%以上投资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其余资金应当投资                于利率债、AAA 级信用债、货币市场工具等 现金流分派来源 珠海风电公司经营现金流                1.资金用途:净回收资金原则上用于新建项目资本金或收购项目,                若净回收资金金额较大,可通过股东借款的形式支持项目建设。 净回收资金用途及使用期                2.使用期限:自基础设施 REITs 购入项目完成之日起,原始权益人 2 限                年内需使用净回收资金不低于 75%,3 年内全部使用完毕,并符合                信息披露要求,定期公开资金使用情况。       注:上述要素待根据后续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结合市场情况细化或进     行必要调整。       (二)公募REITs架构及主要交易流程       1、公募REITs设立前确定标的资产运营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珠海风电公司、     运营管理机构以及基金管理人根据监管要求,确定运营管理方案、机构及人员设                          6 置,并完成运营管理协议签署。 2、公募REITs设立前偿还外部存量债务。为保障公募 REITs 顺利发行,广 东风电公司拟对珠海风电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用于偿还外部存量债务。 3、公募REITs设立。广发基金发行基础设施公募基金,广发资管发起设立基 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投资人实缴认购后,公募REITs利用全部募集资金认 购专项计划全部份额。 4、设立或指定SPV,由专项计划取得SPV股权,并通过股权出资与股东借 款方式搭建合理股债结构。 5、SPV收购珠海风电公司股权,并视情况将剩余资金通过借款或注资方式 注入珠海风电公司。SPV向珠海电力、广东风电公司、广东能源集团分别支付股 权转让款,收购三家股东持有的珠海风电公司股权。收购完成后,珠海风电公司 成为SPV的全资子公司,SPV视情况将剩余资金以注资或借款方式注入珠海风电 公司。 6、珠海风电公司清偿相关公司借款后,反向吸收合并SPV公司,SPV公司 办理工商登记注销。 根据上述实施步骤,本次公募REITs搭建思路及架构如下图:                     7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基金份额认购的交易价格将根据最终金湾海上风电项目评估价值及基 础设施公募REITs市场询价结果而定,广东能源集团和广东风电公司均按照最终 市场询价结果认购,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所涉及公募REITs尚需取得国家发改委、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机构批准,故交易方案所涉具体安排的相关交易协议均 尚未签署。 七、本次申报发行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报发行公募REITs项目可在合并层面保持原有资产水平的前提下,将 存量资产转化为标准化可交易金融产品,有效盘活资产,回笼资金助力新型能源 体系建设,进而提升资本运营质效,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后续可依托该上市平台 进一步整合内外部能源资产,实现更多资产证券化及基金扩募,有效拓宽权益融 资渠道,创新国有资产运营模式,提升国有资产流动性与回报率。 本次发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预估为229,663万元。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广 东能源集团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含本次关联交易,不含已经股东会审批通过的日 常关联交易等)累计233,992.08万元。 九、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8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七月八日 9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7-07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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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银座股份:银座股份关于开展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 公 告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 2025-015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拟作为原始权益人,以其持有的和     谐广场购物中心作为底层资产开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申报发     行工作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项目实施背景 2020 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国家多部委相 继出台多项政策指导文件,适时推出以基础设施为底层资产的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产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于 2024 年 7 月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 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发改投 资〔2024〕1014 号)(简称“1014 号文”),消费基础设施项目属于公募 REITs 基础设 施行业范围。为创新经营模式,盘活存量资产,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 座股份”或“公司”)拟以全资控股子公司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和谐广场购物中 心开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公募 REITs”或“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申报发行工作。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同意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 行工作,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实施方案 (一)产品要素          华安鲁商消费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具体以设立时确定 基金名称          的名称为准 基金类型 契约型、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人 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原始权益人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简称“银座置业”)。 运营管理统筹机构 银座股份 运营管理实施机构 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振兴街购物中心 基金运作方式 封闭式运作,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          和谐广场购物中心,坐落于经十路22799号,东至纬十二路,西至振 底层资产          兴西街、南至经十路,北至经七路 基金期限 24.58年(暂定)          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拟参与基础设施公募REITs份额          战略配售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数量的20%,其中发          售总量的20%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60个月,超过20%部分持有期 投资人安排 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36个月。          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基础设施公募REITs份额战略配售,其持有          期限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其他基础设施公募REITs份额通过          场内发售、场外认购。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募REITs每年至少进行1次收益分          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 收益分配方式          每一公募REITs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公募REITs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          全部份额,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 投资目标          部股权,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          所有权。          不低于85%由银座股份用于在建项目、前期工作成熟的新建(含改扩 募集资金用途          建)项目,另外不超过15%的净回收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财务顾问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项计划管理人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注:上述要素待根据后续申报进度、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结合市场情况细化或进行 必要调整。 (二)主要交易流程 (1)设立项目公司 银座置业拟将和谐广场购物中心资产、负债及相关人员剥离至新设的项目公司(拟 定名:济南和谐广场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具体以设立后为准。)                            (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2)设立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待获得国家发改委向中国证监会的推荐后,由公募基金管理人向证监会申请注册公 募 REITs,并拟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待取得注册文件后,由公募基金管理人进 行公开发售,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并 结合市场情况参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战略配售。 (3)设立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由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设立专项计划,发行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公募 REITs 将通过全额认购专项计划发行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项目公司全部股权 并获得基础设施项目的全部所有权。 (4)转让项目公司及 SPV 股权 在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程序的前提下,由银座置业预先设立 SPV 公司,并 在专项计划设立后由专项计划收购 SPV100%股权。同时,银座置业将持有的项目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 SPV,SPV 向银座置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最终,将由公募 REITs 通过 专项计划持有项目公司股权,进而由公募 REITs 实际取得底层资产完全所有权。 专项计划拟向 SPV 增资和发放股东借款,并在 SPV 完成收购项目公司股权后,将按 照监管认可的方式安排 SPV 与项目公司进行吸收合并。 (5)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安排 拟由银座股份作为基础设施 REITs 的运营管理统筹机构,对基础设施项目提供相关 运营管理统筹、协调和安排运营管理工作,并与基金管理人签署运营管理服务协议,履 行约定的义务。 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振兴街购物中心作为运营管理实施机构接受银座股份的统 筹管理并提供具体的运营管理服务,签署运营管理服务协议并收取运营管理费用。 三、是否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公募 REITs 不涉及重 大资产重组。 四、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公募 REITs 重组过程将涉及将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的物业资产剥离至其另一 全资子公司名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2023 年 1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不 属于关联交易。此外本项目公募基金管理人和专项计划管理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据此,本次公募 REITs 的申报与发行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五、发行公募 REITs 的意义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本结构 公募 REITs 可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提供期限更长的新项目建设资金。借助此类金融 创新产品,公司能够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到新项目的投资建设,进一步拓宽了公司融资渠 道。 作为权益型融资工具,公募 REITs 可挖掘成熟消费类项目的内在价值,降低公司债 务融资规模,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财务杠杆率。      (二)转变管理模式,共享发展成果 在公募 REITs 实操中,公司作为运营管理统筹机构,逐步带动公司从持有为主的重 资产经营模式转变为运营为主的轻资产经营模式,有利于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和核心竞争 力。通过引入灵活的市场化经营考核机制,能够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 性,与公司共享发展成果。      六、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税负风险 公募 REITs 需要进行资产重组及股权转让,重组及转让过程中涉及复杂的税务处 理,税负成本较高。 公司拟聘请专业税务咨询机构,并将与税务咨询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深入分析,加 强与主管税务部门的交流沟通,争取适用对应税收优惠政策,有效降低整体税负成本。      (二)公开市场声誉风险 公司作为公募 REITs 的运营管理统筹机构,将承担统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及维 护的职责。如未来公募 REITs 的运营收益情况波动较大,届时可能会对公司公开市场声 誉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在公募 REITs 发行后,公司将严格按照运营管理服务协议及监管政策履行相关运营 管理职责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合法合规。同时,进一步加强运营管理能力,提升资产 运营效率和质量,争取使底层资产为公募 REITs 创造稳定的业绩回报。 因公募 REITs 项目的申报工作仍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尚需相关监管机构审核同 意,交易条款、时间安排、最终设立方案等尚未最终确定。公司按照交易要素及流程开 展项目相关工作,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及所涉子公司相关人员根据监管机构审核情况对项 目相关要素进行调整执行。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募 REITs 项目的后续情况,积极推进项目申报发行工作,并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6 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3-25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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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广州发展: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 公 司关于开展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 公 告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 2025-014 号 公司债券简称:21 穗发 01、21 穗发 02、22 穗发 01、22 穗发 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          发行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项目实施背景 2020 年 4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 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 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2020 年 8 月 5 日, 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 行)》。2021 年 6 月 29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 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 通知》,将风电纳入试点行业,并提出优先支持有一定知名 度和影响力的行业龙头企业的项目。2024 年 7 月 26 日,国 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 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24〕 1014 号)(以下简称“1014 号文”),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 基础设施 REITs 正式迈入常态化发行。                           1 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创新投 融资机制和商业模式,形成“投融管退”体制,打造资产上 市运作平台,充分发现企业资产价值,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报发起设立公募 REITs 基金, 拟由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能源集团”)以其持有的东明景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明景祐公司”)、东明乾德新能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明乾德公司”)、东明上元新能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明上元公司”)作为标的项目公司,并以东明景 祐公司持有的东明县东南 100MW 风电场项目(简称“东明东 南风电项目”)、东明乾德公司持有的东明县西南一期 50MW 风电场项目(简称“东明西南一期风电项目”)、东明上元 公司持有的东明西南二期 100MW 风电场项目(简称“东明西 南二期风电项目”,与东明东南风电项目、东明西南一期风 电项目合称为“东明风电场项目”或“基础设施项目”)作 为底层资产,开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基础设施公募 REITs”)的申报发行工作。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 作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相关工作。 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方案 (一)底层资产基本情况 公司拟选取东明景祐公司持有的东明东南风电项目、东 明乾德公司持有的东明西南一期风电项目、东明上元公司持 有的东明西南二期风电项目作为底层资产,项目基本情况如 下: 东明东南风电项目、东明西南一期风电项目、东明西南 二期风电项目目位于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县域内,均为陆上                 2 风力发电项目,总装机规模 25 万千瓦,分别于 2016 年 6 月、 2016 年 6 月及 2017 年 12 月取得山东省发改委核准批复,竣 工决算总投资共计 20.83 亿元。 (二)项目申报方案 根据公募 REITs 政策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基础设施 公募 REITs 拟采用“公募基金+专项计划+项目公司”的交易 结构。 1.基金管理人设立基础设施公募 REITs,公司控股子公 司新能源集团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并结合市场 情况参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战略配售; 2.计划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认购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全部份额; 3.新能源集团将东明景祐公司、东明乾德公司、东明上 元公司 100%股权转让予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专项计 划向东明景祐公司、东明乾德公司、东明上元公司发放股东 借款; 4.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通过持有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全 部份额获得底层资产的全部所有权; 5.新能源集团拟接受委托担任运营管理机构,负责对底 层资产的日常运营管理。 (三)产品要素 基金类型 契约型、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 封闭式运作,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           根据最终底层资产评估价值及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募集规模           发行结果而定。           16 年(东明风电场项目剩余最长运营年限 16 年), 基金期限 存续期届满后,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本基金可延长存续期。                   3 发起人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始权益人 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始权益人参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份额战略配售          的比例合计不低于该次基金份额发售数量的 51%          (具体授权公司经理层确定) ,其中发售总量的 20%          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60 个月, 超过 20%部分          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36 个月,基础设施公 投资人安排 募 REITs 份额持有期间不允许质押。          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以外的专业          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份额战略          配售,其持有期限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12 个月。          其他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份额通过场内发售(网下、          网上)、场外认购。          本基金应当将不低于合并后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90%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方式          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不得少于 1 次。本基          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上市场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存续期内按照基金合同的约 投资目标 定主要投资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持有其全部份          额,最终取得底层资产完全所有权。          根据公募 REITs 政策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用于新增 募集资金用途          项目投资、偿还存量债务等。 注:上述交易方案及产品要素待根据后续申报进度、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 求,结合市场情况细化或进行必要调整。 (四)相关工作进展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联合相关专业机构,根据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 求不断完善并形成正式申报材料,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申报, 推进公募基金注册及发行上市工作。最终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设立方案将依据相关监管机构审批确定。 三、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对公司的影响                  4 公募 REITs 在上市之后可进行扩募,实现“投、融、管、 退”全周期运营,打造“上市公司+公募 REITs”双资本运作 平台,为公司可持续扩充权益资金提供支撑。同时,通过引 进低成本、可持续的权益资金,扩大公司投资规模,提升公 司清洁能源投资能力。此外,通过发行公募 REITs,可以充 分发现公司底层资产的市场价值,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价值 回归。 四、项目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因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处于申报阶段,尚需相关监 管机构审核同意。公司将及时关注政策动向,积极与相关监 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不断完善申报材料, 积极推动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开展,并严格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3 月 25 日                5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3-24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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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顺丰控股:关于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申报及审批进展的 公 告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06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及审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 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 下简称“基础设施公募 REITs”或“本项目”或“基金”                            )申报发行工作,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本项目申报材料已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受理。 2025 年 2 月 24 日,深交所出具了《关于对南方顺丰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 施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及南方资本-顺丰仓储物流 1 期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          (深证函〔2025〕178 号),深交所对南方顺丰仓储物流封 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及南方资本-顺丰仓储物流 1 期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 项计划符合基础设施基金上市及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挂牌转让条件无异议。 2025 年 3 月 5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准予南方顺丰仓储物流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394 号),准予注册基础 设施公募 REITs,主要内容如下: 一、准予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南方顺丰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合同期限为 43 年。 二、准予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为 10 亿份。 三、同意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为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1 四、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应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 6 个月内进行基金的 募集活动,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 3 个月。 公司将积极推进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五日                    2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3-05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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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九州通:九州通关于医药仓储物流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上市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 2025-010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医药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公募REITs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汇添富九州通医药REIT自2025年2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代码为“508084”,基金场内简称为“九州通R”。 汇添富九州通医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汇添富九 州通医药 REIT”)已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完成发售(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披露的《九州通关于医药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发行情况的公告》), 最终募集基金份额 4 亿份,发售价格为 2.895 元/份,基金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58 亿元。 2025 年 2 月 27 日,汇添富九州通医药 REIT 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交易代码为“508084”,基金场内简称为“九州通 R”,扩位简称为“汇添富 九州通医药 REIT”;基金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30%,非上市首日涨跌幅 限制比例为 10%。 本次医药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发行上市将助力九州通医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九州通”或“公司”)盘活医药仓储物流资产及配套设施, 回笼权益性资金,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快速发展;同时,可显现公司持有优质医 药仓储物流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而提升公司的市场价值,实现九州通和公募 REITs“双上市”平台的协同共赢。此外,公募 REITs 的发行将对公司财务指标产 生积极影响,预计将增加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不超过 7 亿元(最终以会计师事 务所年度审计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1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7 日 2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2-27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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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金隅集团: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 公 司关于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上市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编号:临 2025-007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作为 原始权益人的华夏金隅智造工场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华夏金隅智造工场 REIT”)已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准予注册的批复。 华夏金隅智造工场 REIT 已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完成发售,自 2025 年 2 月 26 日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代码为 508092,基金场内简称为“金 隅智造”,扩位简称为“华夏金隅智造工场 REIT”。 华夏金隅智造工场 REIT 最终募集基金份额 4 亿份,发售价格为 2.839 元/份,基金募集规模为 11.356 亿元。华夏金隅智造工场 REIT 发 售由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公众投资者发售三个部分组成。战略配售基 金份额数量为 29,828.00 万份,                    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74.57%,其中: 本公司(原始权益人)或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认购数量为 14,000.00 万 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35%,其他战略投资者认购数量为 15,828.00 万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39.57%;网下投资者认购数 量为 7,120.40 万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17.801%;公众投资者认 购数量为 3,051.60 万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7.629%。                       1 本次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将使公司成熟产业园价值得到兑现, 优化资产结构的同时提升资金周转效率及回报水平,且部分募集资金将 投资于其他产业园项目,促进公司在产业园基础设施领域投资的良性循 环,增强本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2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2-26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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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九州通:九州通关于医药仓储物流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发行情况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 2025-006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医药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发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汇添富九州通医药REIT最终募集基金份额4亿份,发售价格为2.895元/份, 基金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8亿元。其中,网下投资者认购数量为0.70亿份, 占发售份额总数的17.50%,有效认购倍数达50倍;公众投资者认购数量为0.30亿 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7.50%,有效认购倍数达1,192倍。 汇添富九州通医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汇添 富九州通医药 REIT”)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和 12 月 24 日获得上海证券交 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无异议函和准予注册批复。(详见公司分 别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和 12 月 25 日披露的公告。) 2025 年 2 月 12 日,汇添富九州通医药 REIT 完成发售,后续将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代码为 508084,基金场内简称为“九州通 R”,扩位简称为 “汇添富九州通医药 REIT”。 汇添富九州通医药 REIT 最终募集基金份额 4 亿份,发售价格为 2.895 元/份, 基金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58 亿元。汇添富九州通医药 REIT 发售由战略配 售、网下发售、公众投资者发售三个部分组成。战略配售基金份额数量为 3 亿份, 占发售份额总数的 75.00%,其中,原始权益人九州通医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认 购数量为 1.36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 34.00%,其他战略投资者认购数量为 1.64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 41.00%;网下投资者认购数量为 0.70 亿份,占发售份 额总数的 17.50%,有效认购倍数达 50 倍;公众投资者认购数量为 0.30 亿份,占                            1 发售份额总数的 7.50%,有效认购倍数达 1,192 倍。 本次医药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发行将助力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通”或“公司”)盘活医药仓储物流资产及配套设施, 回笼权益性资金,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快速发展;同时,可显现公司持有优质医 药物流仓储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而提升公司的市场价值,实现九州通和公募 REITs“双上市”平台的协同共赢。此外,公募 REITs 的发行将对公司财务指标产 生积极影响,预计将增加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不超过 7 亿元(最终以会计师事 务所年度审计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3日                       2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2-12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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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中国外运:关于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获得受理的 公 告 股票代码:601598 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编号:临 2025-002 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获得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请发行工作的议案》,同 意公司开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公募 REITs)申报发行工 作;并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 募 REITs 申请发行工作相关授权续期的议案》,同意将相关授权有效期续期至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24 个月。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日期分别为 2022 年 6 月 15 日和 2024 年 6 月 11 日的《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请发行工作的公 告》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进展情况如下: 2024 年 12 月 27 日,本公司获悉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分别提交了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注册、上市及中银资管-中外 运仓储物流基础设施 1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申请材料,并于近日分别 获得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相应受理。 根据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相关上市规则,本公司开展基础 设施 REITs 申请发行构成分拆上市。本公司已按照香港联交所规定提交 PN15 申请,香港联 交所已同意本公司进行上述分拆上市。 本次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审核同意,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本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一月七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1-07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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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申能股份:申能股份有限 公 司关于开展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0642 股票简称:申能股份 编号:2026-025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响应国家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号召,进一步贯彻集团产 融协同部署的要求,实现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本结构、提升资 本市场形象的目标,公司拟发行东方红申能股份新能源封闭式基 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申能股份 REIT”)。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拟 定了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整体发行方案 (一)项目概述 公司拟作为发起人,全资子公司申能新能源(青海)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青海新能源”)拟作为原始权益人,以乌兰县华扬 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兰华扬”或“项目公司”) 持有的青海乌兰华扬 20 万千瓦风电项目(以下简称“乌兰风电项 目”)作为首发入池的底层资产,开展申能股份 REIT 的申报发行           。目前,青海新能源持有乌兰华扬 100%股 (以下简称“本项目”)                    1 权,乌兰华扬直接持有乌兰风电项目。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资管”)将 担任本项目的基金管理人及专项计划管理人。同时,东证资管拟 聘请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新能源”)担任申能股份 REIT 的运营管理机构,为乌兰风 电项目提供运营管理服务。 (二)发行方案 1、底层资产情况 乌兰风电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是 青海省大型风电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于 2017 年 10 月 11 日取得海西州能源局的核准通知,总装机容量 200MW,是公司 持有的单体装机规模最大的陆上风电项目之一。项目决算总投资 15.56 亿元,于 2019 年 12 月全容量并网,经营年限约 20 年。 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乌兰县华扬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91632821MA757NNF41 代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茶卡镇 109 国道 2216 向北 1 注册地址           公里处 法定代表人 李宝亮 注册资本 35,234 万元 成立时间 2017-09-06 营业期限 2017-09-06 至无固定期限           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水力发电、其它电力的开           发、建设、运行、检修及管理;电力供应、电力项 经营范围           目开发及技术咨询;电力系统、电力设备的技术改           造、技术服务及电气设备生产维修;新能源科技领                       2          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2、产品要素 本项目产品要素如下:            东方红申能股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 基金名称            资基金(暂定) 发起人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原始权益人 申能新能源(青海)有限公司 运营管理机构 上海申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公司 乌兰县华扬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专项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计划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不低于基础设施项目剩余经营年限,拟申请自基 基金期限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15 年(以实际注册批复为准) 交易场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拟发售基金总额 最终依据基金询价结果确定 原始权益人及其关          不低于 51% 联方拟认购比例          净回收资金(指扣除用于偿还相关债务、缴纳税          费、按规则参与战略配售等资金后的回收资金) 募集资金用途          将主要用于在建项目、前期工作成熟的新项目          (含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          90%以上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将以现 收益分配方式 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分配频率每年不得少于 1          次。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6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上述交易结构及产品要素可能根据后续申报进度、监管机构 相关规则及要求,结合市场情况细化或进行必要调整。 3、交易结构 根据公募 REITs 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申能股份 REIT 拟采                  3 用“公募基金+专项计划+项目公司”的交易结构。首先由基金管理 人东证资管设立公募 REITs,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用于认购东证资 管作为专项计划管理人设立的专项计划全部份额。青海新能源作 为本项目的原始权益人,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将乌兰华 扬 100%股权转让至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将通过股东借款及增资 (或有)的方式,向乌兰华扬提供资金并用于偿还项目公司存量 负债(包括但不限于关联方委托贷款)                 。 申能股份 REIT 发行后,将由基金管理人委托上海新能源担 任运营管理机构,负责乌兰风电项目的运营管理。 具体交易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签署相关文件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募 REITs 相关事宜 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申能股份 REIT 发行工作,根 据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根 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要求签署履行与公募 REITs 相关的法律 文件,并对公司经营管理层予以授权。具体如下:                4 1、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要求,制定、批准、 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公募 REITs 相关的所有必要的 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法律文件以及对其任何修订或补充形 成的补充协议。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 办理与本次申能股份 REITs 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办理股权转让相关的登记手续,并按照公募 REITs 的具体监管规 则、市场条件、政策指导、税务筹划等对公募 REITs 交易结构、 产品要素、资产重组、国有资产和/或产权转让等事项进行必要 的调整。 三、本次申报的目的和意义 发行公募 REITs 充分体现公司响应集团“能源+金融”双主业 高质量协同发展实效的要求,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并将助力公司构建“投资-建设-运营-出售”的完整闭环,促进公司 高质量发展,增强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项目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项目处于申报阶段,尚需相关监管机构审核同意,相关事 项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项目方案最终以监管机构审批意见为准。 公司将积极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不断完善申 报发行工作,并根据申报发行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5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27 日              6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6-26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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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广州发展: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 公 司关于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进展的 公 告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 2026-030 号 公司债券简称:21 穗发 02、22 穗发 01、22 穗发 02 公司债券代码: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进展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创新投融资机制和商业模式, 形成“投融管退”体制,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 发行工作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东明县东南 100MW 风电场 项目、东明县西南一期 50MW 风电场项目、东明西南二期 100MW 风电场项目三个风电项目为标的资产申报发行公募 REITs(以下简称本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 一、项目进展情况 本项目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申请文件,并于 2026 年 6                          1 月 10 日获中国证监会、6 月 11 日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受 理。 二、对公司的影响 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有利于公司搭建新的资产上 市平台,形成“投融管退”机制。同时,依托“上市公司+公 募 REITs”双资本运作平台,可打通资本资产“双循环”, 促进公司资源整合和产业协同发展。 三、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项目仍处于申报阶段,尚需获得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申报发行工作进展情况, 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6 月 13 日                2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6-12 · 中国内地 ·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