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宏川智慧:关于开展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事项的 公 告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6-027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
及相关授权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响
应《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市场高质量
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政策号召,高效盘活存量资产,激活其长期
价值,提升公司管理效率,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和增强可持续发
展动能,拟以部分下属公司持有的仓储物流基础设施项目为标的资产,
申请发行公开募集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本
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且已经
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实际安排另行公告股东会召开通知。
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需要经过
有关部门批准。
一、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方案
(一)入池标的资产
公司拟作为原始权益人,以部分下属公司持有的码头、储罐等基
础设施作为底层资产,与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基金管理人”)合作,共同发起设立“华泰紫金宏川封闭式基
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名称以监管审批及最终设立时的名称为
准)。拟入池标的资产主要经营收入包含码头储罐综合服务、中转及
其他服务等。
(二)主要流程
1、设立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公司拟作为原始权益人,以部分下属公司持有的基础设施不动产
项目为入池标的资产,联合基金管理人、专项计划管理人,按照基础
设施公募 REITs 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提交申请及注册材料。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获得监管
批复及注册后,由公募基金管理人牵头,会同相关方完成公募基金的
设立及份额发售工作。
2、参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份额战略配售
公司和/或公司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
要求参与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份额战略配售,拟认购比例不低于
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发售份额总量的 20%。
3、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由专项计划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
具体名称以专项计划设立时的名称为准),发行基础设施不动产资产
支持证券。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将全额认购专项计划发行的基础
设施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通过专项计划间接持有底层资产相关权益,
实现对拟入池标的资产的间接控制。
4、转让持有资产的项目公司股权
在专项计划设立完成且 REITs 全额认购资产支持证券后,专项计
划受让拟入池标的资产 100%的股权,转让价格将以符合监管要求的
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结合市场情况
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专项计划将直接持有拟入池标的资
产 100%股权,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通过持有专项计划全部份额,间
接取得拟入池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及相关权益。
5、项目运营管理安排
公司或指定下属专业运营子公司作为基础设施不动产项目的运
营管理实施机构,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担任本次基础设施不动产项目
的运营管理机构,负责码头、储罐等基础设施的日常运营管理、资产
维护等相关工作,确保底层资产持续稳定运营并产生稳定现金流。
(三)基金产品要素
基金类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募集规模 参考入池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募集资金规模根据最终询价发行结果确定
基金期限 以获批发行文件为准
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原始权益人拟 原始权益人和/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持有不低于 20%(具体以招募说
认购基金比例 明书披露最终认购比例为准)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的条件下,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每年至少进行收益
收益分配方式 分配 1 次,每次收益分配的比例应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
的 90%
注:上述交易方案及产品要素待根据后续申报及审核情况、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结合
市场情况进行细化或相应调整。
二、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相关授权事
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相关部门全权处理本次基础设
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签署与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相关的法律文件,办理本次
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注册、询价、发行、设立和上市等相关工
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申报发行方案、确定申报估值、确定自持份额
及持有期限、确定运营管理安排、协商确定询价发行区间、为搭建本
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结构所涉及的股权转让、内部资产重组、聘请
中介机构以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文件、相关事宜的审批、签署与办理。
2、根据市场条件、政策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底层资产运
营情况,修订和调整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项目方案,并就该等事
项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
3、办理与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项目发起设立及发行相关的
其他事项。
4、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三、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暨申报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旨在积极响应政
策号召,推动存量资产价值释放,推动资产经营提质增效,增强可持
续发展动能,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并进一
步推动资产运营提质增效。
四、项目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本次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截至目前,
本次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仍处于待申报阶段,尚需相关监管机构
审核同意,项目最终能否实施、实施进度及发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同时,结合近期公募 REITs 市场调整情况,本次项目可能面临市场环
境变化、底层资产估值与市场预期错位、监管政策调整等额外风险。
公司将积极与相关监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合理调
整项目方案并完善申报材料等工作,积极推动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公司将根据申报发行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7 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3-16 · 中国内地 ·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