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深圳能源REIT: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二〇二六年第二季度经营情况的临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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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鹏华深圳能源REIT: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二〇二六年第二季度经营情况的临时公告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二〇二六年第二季度经营情况的临时公告1.公募 REITs 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 华 深圳 能 源 REIT
基金主代码 1804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7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公开募集基础
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
产投资信托基金业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
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业务指引第 5 号——临时报告(试行)》等有关规
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
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
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2.不动产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 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不动产项目为深圳能源东部电厂(一期)项目
项目(资产)名
深圳能源东部电厂(一期)项目
称项目概况 所在地 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下沙秤头角
所处行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东部电厂(一期)项目包括天然气发电机组及不动产建筑,地上建筑
建设内容和规模
面积共计约 3.16 万平方米,宗地面积约 3.96 万平方米。运营管理机构名称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
3.事项的具体情况、发生原因、预计持续时间及其依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业务指引第 5 号——临时报告(试行)》的
规定,本基金项下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部电力”)2026 年第二季度电费收入、上
网电量同比变动均超过 20%,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1)东部电力 2026 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2026 年第二季度,东部电力当季电费收入为 30,768.67 万元(不含税),同比变动-20.25%;当
季上网电量为 60,688.05 万千瓦时,同比变动-28.74%;当季综合平均单价为 0.5729 元/千瓦时(含
税),同比变动 11.92%。
2026 年上半年,东部电力当季电费收入为 59,069.59 万元(不含税),同比变动-4.41%;当季上
网电量为 122,824.30 万千瓦时,同比变动-9.61%;当季综合平均单价为 0.5434 元/千瓦时(含税),
同比变动 5.76%。2026 年二季度 2026 年上半年
数值 同比变动 数值 同比变动
电费收入(万元,不含税) 30,768.67 -20.25% 59,069.59 -4.41%
上网电量(万千瓦时) 60,688.05 -28.74% 122,824.30 -9.61%
综合平均电价(元/千瓦时,含
0.5729 11.91% 0.5434 5.76%
税,税率 13%)
注:当前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年度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2)经营情况变化的原因分析
电费收入为上网电量与综合平均电价(不含税)的乘积,由于本期平均电价同比增长,因此电费
收入同比下降主要由于上网电量同比下降。
目前,东部电力主要通过使用《广东液化天然气项目天然气销售合同》(采购澳大利亚进口天然
气,以下简称“澳气长协”)的天然气进行发电,在当前“以气定电”模式下,长协供应的天然气在
一段时间内一般均能使用于发电上网,即在一段时间内供气量等于用气量并转化为上网电量,因此上
网电量的变动主要与供气量有关。
根据澳气长协,每个合同年(每年二季度初至次年一季度末)的供气量相对稳定,但期间各季度
的供应量因澳大利亚方实际供气生产、运输和发电安排等因素各不相同。2026 年二季度为新合同年
(以下称“本合同年”)的第一个季度,受上游供气和生产计划等因素,相比 2025 年二季度同比下降,
本合同年剩余 3 个季度(即 2026 年三季度至 2027 年一季度)天然气将按照合同约定供应和使用。
(3)预计持续时间及其依据
目前,本项目天然气供应在澳气长协等相关协议内正常履约,每个合同年的供气量预计相对稳定。
各季度的供气量和上网电量与实际供气生产、运输、发电安排有关,本季度的供气量和上网电量减少
并不必然持续。4.对不动产项目运营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不动产项目第二季度上述经营情况的变动,将降低不动产项目当期主营收入、税息折旧及摊销前
利润,并影响当期基金可供分配金额,具体以经年度审计后的数据为准。本季度的经营变化属于在合
同等约定范围内的正常情况,并不必然持续。敬请投资者理性看待,注意投资风险。
5.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成效或者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基金管理人、运营管理机构、项目公司将持续跟踪不动产项目生产经营状况与市场变化,深化天
然气供应与发电计划的协同,通过科学制定电力市场竞争策略、合理安排机组检修窗口、优化气源采
购与机组调度衔接等措施,力争在适宜时段多发高价电,在努力提升项目整体运营收益水平的同时,
兼顾同期同比稳定,增强基金可供分配金额的可持续性,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本披露事项已经运营管理机构确认。6.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
533)咨询相关情况。7.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五日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 2026-07-15 · 中国内地 ·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