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蒙能清洁能源REIT:工银瑞信蒙能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交易情况的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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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工银蒙能清洁能源REIT:工银瑞信蒙能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交易情况的提示公告
工银瑞信蒙能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交易情况的提示公告
一、公募 REITs 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工银瑞信蒙能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工银蒙能清洁能源 REIT
基金主代码 18040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11 月 2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业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
公告依据 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业务指引第 5 号——临时报告(试行)》等
有关规定以及《工银瑞信蒙能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工银瑞信蒙能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2025 年第 1 号)》等二、关于公募 REITs 交易情况提示
2026 年 7 月 31 日,本基金二级市场价格收盘价为 4.880 元/份,连续 20 个交易日
收盘价累计涨跌幅达到 20%,累计涨跌幅的计算从披露之日起重新起算。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敬请投资
者关注交易价格波动风险,在理性判断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
三、不动产项目的经营业绩情况
本基金通过专项计划持有的不动产项目为两座陆上风力发电场,分别为位于内蒙古
自治区包头市固阳县的华晨风电项目和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的恒泽
风电项目,合计装机容量为 149.5MW。两风力发电场均接入蒙西电网。本基金以获取
不动产项目运营收入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
(1)华晨风电项目经营情况
2026 年第二季度报告期内华晨风电项目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别为 7141.86 万千瓦时、
6894.13 万千瓦时,等效利用小时数(发电量口径)为 714.19 小时。华晨风电项目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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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结算以月度为周期,蒙西电网一般在每月下旬出具上月电费收入结算单。根据华晨风电项目 4-5 月结算单及 6 月暂估数据,上网电量、收入占比、电价等情况如下:保障
性收购电量 537.5 万千瓦时,占上网电量的 7.80%,收入为 223.51 万元(不含税),占
售电收入的 12.13%,电价为 0.4699 元/千瓦时(含国补、含税)。市场交易电量 6356.63
万千瓦时,占上网电量的 92.2%,收入为 1619.33 万元(不含税),占售电收入的 87.87%,
电价均价为 0.2879 元/千瓦时(含国补、含税)。
(2)恒泽风电项目经营情况
2026 年第二季度报告期内恒泽风电项目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别为 2093.38 万千瓦时、
2046.32 万千瓦时,等效利用小时数(发电量口径)为 422.91 小时。恒泽风电项目电费
收入结算以月度为周期,蒙西电网一般在每月下旬出具上月电费收入结算单。根据恒泽
风电项目 4-5 月结算单及 6 月暂估数据,上网电量、收入占比、电价等情况如下:保障
性收购电量 266.06 万千瓦时,占上网电量的 13%,收入为 111.19 万元(不含税),占
售电收入的 19.41%,电价为 0.4723 元/千瓦时(含国补、含税)。市场交易电量 1780.26
万千瓦时,占上网电量的 87%,收入为 461.66 万元(不含税),占售电收入的 80.59%,
电价均价为 0.2930 元/千瓦时(含国补、含税)。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基金投资的不动产项目经营稳定,基金投资运作正常,外
部管理机构履职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亦未发现对本基金有重大影响的
舆情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四、价格变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影响
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上涨/下跌会导致买入成本上涨/下降,导致投资者实际的净
现金流分派率降低/提高。基金管理人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本基金二级市场交
易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敬请投资者关注交易价格波动风险,在理性判断的基础上进行
投资决策。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11-9999(免长途电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
站(https://www.icbcubs.com.cn)咨询有关详情。
六、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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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
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
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所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
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
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
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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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 2026-08-01 · 中国内地 ·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