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科创孵化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原始权益人及其关联方基金份额增持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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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招商科创孵化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原始权益人及其关联方基金份额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募REITs名称 招商科创孵化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REITs简称 招商科创REIT
场内简称 招商科创(扩位简称:招商科创REIT)
公募REITs代码 508012
公募REITs合同生效日 2024年12月1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
规 、《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
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
基 金 ( REITs) 业 务 办 法 ( 试 行 ) 》 《 上 海 证券
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规
则适用指引第5号—临时报告(试行)》等有关规
定及《招商科创孵化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招商科创孵化器封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基金管理人收到原始权益人上海杨浦科技创业中心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杨科创”)的通知,基于对本基金及不动产项目未来发展前景
的信心以及对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杨科创及关联方在遵守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增持本基金基金份额,现将本次增
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杨科创及关联方
(二)增持计划的内容:
1、增持基金份额的目的:基于对本基金及不动产项目未来发展前景
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推动本基金持续、稳定、健康发展。1
2、增持基金份额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竞价或上海
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买入本基金基金份额。
3、增持基金份额的安排:根据基金交易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
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 、 累 计 增 持 金 额 : 本 次 累 计 增 持 金 额 合 计 不 超 过 1,000 万 元 且 不 低
于500万元,增持后杨科创及关联方合计持有基金份额比例不超过基金总
份额的34%。
5、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间:自2026年8月5日起至2027年2月4日。
6、增持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的基金份额
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届满后 6个月内不会通过大
宗、协议转让或竞价交易等方式进行减持。
(三)本次增持前杨科创及关联方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情况:本
次 增持 计 划 实 施前 , 杨科 创 及 关 联方 持 有本 基 金 基 金份 额 93,376,853.00
份,持有份额占比31.13%。
(四)杨科创已根据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就上述增持计划履行完
成相关决策程序。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
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
务电话(400-887-9555)咨询相关事宜。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
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
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招商科创孵化器封闭式基
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科创孵化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2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
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
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
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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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 2026-08-05 · 中国内地 ·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