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紫金江苏交控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二零二六年七月主要运营数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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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华泰紫金江苏交控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二零二六年七月主要运营数据的公告
华泰紫金江苏交控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二零二六年七月主要运营数据的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26 年 8 月 20 日
一、公募 REITs 基本信息
公募 REITs 名称 华泰紫金江苏交控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 REITs 简称 华泰江苏交控 REIT
场内简称 苏交 REIT(扩位简称:华泰江苏交控 REIT)
公募 REITs 代码 508066
公募 REITs 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1 月 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配套法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
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
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
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
引第 5 号——临时报告(试行)》等有关规定及《华泰紫金
江苏交控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华泰紫金江苏交控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二、不动产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沪苏浙高速公路(即 G50 沪渝高速江苏段)
项目公司名称 江苏沪苏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类型 收费公路
所在地: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项目地理位置 起于:上海市青浦区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的交界处
止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与浙江省湖州市的交界处
长度 全长 49.947 公里
收费起始时间:2008 年 1 月 12 日
收费经营权年限
收费停止时间:2033 年 1 月 11 日
运营管理机构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三、2026 年 7 月主要运营数据
2026 年 7 月,项目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良好,无安全生产事故,沪苏浙高速
公路通行费收入来源分散,无重要现金流提供方,运营管理机构未发生变动。
沪苏浙高速公路 2026 年 7 月主要运营数据如下:
日均收费车流量(辆次) 路费收入(人民币,万元,含增值税)
项目 当月环 当月同 2026 年 累计同比 当月环比 当月同 2026 年累 累计同比
当月 当月
比变动 比变动 累计 变动 变动 比变动 计 变动
沪苏浙
52,978 0.65% 5.48% 49,698 16.00% 4,461.27 1.64% 4.60% 29,264.84 17.45%
高速公路
备注:①日均收费车流量计算方法:当月总收费车流量/当月自然天数;
②收费车流量口径说明:均为自然车流(veh)口径;
③路费收入不含需上缴省财政的统筹发展费;
④2026 年 7 月日均收费车流量同比增长 5.48%,其中日均客车收费车流量、日均货车收费车流量同比
分别增长 4.06%和 12.77%。2026 年 7 月无涉及免费的重大节假日,日均车流量等于日均收费车流量,为
52,978 辆次。2026 年累计日均车流量为 61,648 辆次,当年累计同比增长 13.35%;
⑤以上数据为江苏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管理中心(简称“联网中心”)当期清分数据,未经审计,该
数据不包括联网中心对以前月度清分数据的调整部分及通行费套餐补助等,因此各月加总与定期报告披露
数据可能存在较小差异,以定期报告披露为准。7 月日均收费车流量和路费收入增速回落的主要原因是:(1)2025 年 7 月
日均收费车流量和路费收入基数较高(2025 年 7 月两者分别同比增长 22.88%、
27.38%,2025 年上半年分别为 14.87%、16.75%,高于 2025 年上半年增速);
(2)
G50 浙江段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省界段在保障原有通行车道的条件下进行改扩建
施工,改扩建工程预计 2026 年底全线竣工。2026 年 6 月 23 日 5 时 30 分至 2026
年 9 月 24 日 18 时上海往安徽方向李家巷枢纽至浙皖省界主线全封闭施工,安徽
往上海方向通行正常,施工期间对沪苏浙高速公路通行车流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3)7 月 11 日至 13 日受台风“巴威”影响,居民出行意愿减弱,7 月日均客车
收费车流量和客车路费收入增速回落。
四、其他说明事项投资者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s://www.htscamc.com)或拨打客
户服务电话(4008895597/95597)咨询相关情况。以上披露内容已经过运营管理机构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确认。以上
数据尚未经过审计,最终数据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为准。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
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
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
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负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
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
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
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
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
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8 月 20 日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 2026-08-20 · 中国内地 ·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