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宝湾物流REIT: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泰紫金宝湾物流仓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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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华泰宝湾物流REIT: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泰紫金宝湾物流仓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泰紫金宝湾物流仓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收益分配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 年 8 月 20 日一、公募 REITs 基本信息
公募 REITs 名称 华泰紫金宝湾物流仓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
公募 REITs 简称 华泰宝湾物流 REIT
公募 REITs 主代码 180303
公募 REITs 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9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
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
《华泰紫金宝湾物流仓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泰紫金宝湾物流
仓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更新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
截 止 收 益 分 配 基 基准日公募 REITs 份 -
准日的相关指标 额净值(单位:元)
基准日公募 REITs 可 29,822,497.99
供分配金额(单位:
元)
本次分红比例 99.9916%
截 止 基 准 日 公 募 29,820,000.00
REITs 按照本次分红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
额(单位:元)
本次公募 REITs 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 0.9940
公募 REITs 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 2026 年度第 2 次分红注:(1)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2)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应当将 90%以上合并后年度可供分配金额以现金形
式分配给投资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不得少于 1 次。本次拟分
配金额为人民币 29,820,000.00 元,占前述截止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金额的
99.9916%。本次分红实施后,本基金 2026 年度收益分配金额符合基金合同约定。截止本次
收益分配基准日,按照本次分红比例计算的分配金额与实际分配金额间可能存在尾差,具
体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则为准。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权益登记日 2026 年 8 月 24 日
除息日 2026 年 8 月 25 日(场内) 2026 年 8 月 24 日 ( 场
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6 年 8 月 27 日(场内) 2026 年 8 月 26 日 ( 场
外)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不支持红利再投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资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
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1)本基金的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现金红利款将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6 年 8 月 20 日至 2026 年 8 月 24 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本基金于本收益分配公告披露
当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一小时,上午十点三十分复牌。
(3)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是指在基金合并净利润基础上进行合理调整后的金额。在计
算可供分配金额过程中,应当先将合并净利润调整为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并
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公司持续发展、项目公司偿债能力、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后确定可
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
本次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如下:期初现金余额;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其他资本
性支出、确认的其他收益、未来合理的相关支出预留、本年的实际分配金额等。
经过上述调整后,本基金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期
间的累计可供分配金额为人民币 29,822,497.99 元,前期已分配人民币 0 元,截止本次收益
分配基准日尚未分配的可供分配金额为人民币 29,822,497.99 元。
(4)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
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s://www.htscamc.com/htscamc)或拨打客户服
务电话(4008895597/95597)咨询相关情况。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
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
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
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
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8 月 20 日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 2026-08-20 · 中国内地 ·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