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关于开展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事项的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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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协鑫能科:关于开展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事项的 公 告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6-080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事
项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本次申报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为高效盘活存量优质清洁能源资产,激活其长期价值,提升管理效率,进一
步拓宽融资渠道和增强可持续发展动能,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协鑫能科”)拟以下属子公司泗洪协鑫智慧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泗洪协鑫”或“项目公司”)持有的泗洪协鑫 75MW 风电项目(以下简
称“泗洪项目”)、兴化市昌荣协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化协鑫”或
“项目公司”)持有的江苏省兴化昌荣 50MW 风电项目(以下简称“兴化项目”)
作为入池底层资产,开展协鑫能科清洁能源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申报发行工作。
本项目发起人为协鑫能科,原始权益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智慧(苏州)
能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苏电投”),财务顾问为国泰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基金管理人和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为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资管”),拟由协鑫苏电投(原始权
益人)担任运营管理统筹机构,并新设两家运营管理实施机构,负责泗洪项目及
兴化项目的运营管理。2、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票 9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
作及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3、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本项目申报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目前本项目处于申报阶段,后续还需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审核同意。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方案主要内容
1、拟入池底层资产
本项目拟入池底层资产为泗洪协鑫持有的泗洪项目、兴化协鑫持有的兴化项
目,两个项目决算总投资金额合计约为 11.54 亿元,总装机容量合计为 125MW。(1)项目基本信息
决算总
所属 资产规 机组设 收入主
项目名称 所在地区 资产状态 投资(亿
行业 模
(MW) 计寿命 要来源
元)
江苏省宿 相关机组已于
风力 发电收
泗洪项目 迁市泗洪 2020 年 12 月底 75 6.56 20 年
发电 入
县 前全容量并网
江苏省泰 相关机组已于
风力 发电收
兴化项目 州市兴化 2020 年 11 月底 50 4.98 20 年
发电 入
市 前全容量并网(2)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 泗洪协鑫智慧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兴化市昌荣协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
91321324MA1TCK7L1N 91321281MA1NH2L28H
用代码
成立时间 2017-11-28 2017-03-07注册资本 11,000 万元 8,8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乔中亚 武立军
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魏营镇诚信自
注册地址 兴化市昌荣镇昌华路 118 号
来水公司院内
风力发电项目建设;风力发电场的运 风力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风力发
营、维护;风力发电及销售;风力发 电场的运营、维护;风力发电及销售;
经营范围 电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 风力发电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协鑫智慧(苏州)能源电力投资有限 协鑫智慧(苏州)能源电力投资有限
股东情况
公司持股 98.7464% 公司持股 99.0377%
宁波江北鑫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宁波江北鑫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持股 1.2536% 伙)持股 0.9623%(3)项目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泗洪协鑫 兴化协鑫
类别 2025 年 12 月 31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2026
日/2025 年度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年 1-3 月
(已审计) (已审计) (已审计) (已审计)
总资产 79,633.12 79,540.50 51,769.25 58,147.65净资产 15,767.73 16,669.10 11,903.84 12,609.62
营业收入 10,346.06 2,214.88 7,636.74 1,836.34
净利润 4,022.95 859.62 2,848.09 682.41
(4)项目公司履约能力及信用状况
项目公司泗洪协鑫、兴化协鑫均依法存续经营,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
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项目公司泗洪协鑫、兴化协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5)项目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收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苏电投持有泗洪协鑫 98.7464%股
权、兴化协鑫 99.0377%股权;少数股东宁波江北鑫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宁波鑫蓝”)持有泗洪协鑫 1.2536%股权、兴化协鑫 0.9623%股权。
为推进本次申报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苏电投
已启动收购少数股东宁波鑫蓝持有泗洪协鑫、兴化协鑫的股权事项,收购后其将
持有两个项目公司 100%股权。2、产品要素
基金名称 财通资管协鑫能科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暂定名)
基金期限 16 年(暂定),存续期届满可通过扩募等方式延长
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拟发售基金总额 12-13 亿元(具体以底层资产最终估值和发行结果为准)
原 始 权 益 人及 拟
原始权益人协鑫苏电投拟认购比例不低于 20%
认购基金比例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全部份额,本基金的其余
基金资产应当依法投资于利率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
AAA 级信用债(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
投资范围
短期融资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或
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募集资金用途 净回收资金拟用于公司建德抽水蓄能项目等在建及新建项目投资
注:上述要素将根据后续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结合市场情况细化或进行必要调整。3、产品架构
本项目发起人为协鑫能科,原始权益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苏电投,财务
顾问为国泰海通证券,基金管理人和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为财通资管,拟由协鑫
苏电投(原始权益人)担任运营管理统筹机构,并新设两家运营管理实施机构,
负责泗洪项目及兴化项目的运营管理。4、实施步骤
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产品发行拟通过原始权益人协鑫苏电投转让项目
公司泗洪协鑫、兴化协鑫 100%股权,使公募基金最终通过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和
项目公司穿透持有目标资产。具体实施路径如下:
(1)协鑫苏电投设立 SPV1、SPV2(暂定,股债结构搭建方案以发行阶段
确定的方案为准);
(2)公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设立专项计划,
公募基金以募集资金认购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全部资产支持证券份额;
(3)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向协鑫苏电投收购 SPV1、SPV2 的 100%股权,向
SPV1、SPV2 实缴出资、增资并发放股东借款;
(4)SPV1、SPV2 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投资款分别向协鑫苏电投收购泗洪
协鑫、兴化协鑫 100%股权,并向泗洪协鑫、兴化协鑫发放股东借款,用于偿还
项目公司存量债务;
(5)泗洪协鑫、兴化协鑫分别反向吸收合并 SPV1、SPV2。吸收合并完成
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将直接持有泗洪协鑫、兴化协鑫 100%股权及股东借款债
权。三、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相关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全权处理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签署与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相关的法律文件,办理本次基础设施公
募 REITs 申报、注册、询价、发行、设立和上市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
申报发行方案、确定申报估值、确定自持份额及持有期限、确定运营管理安排、
协商确定询价发行区间、为搭建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结构所涉及的股权转让、
内部资产重组、聘请中介机构以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文件、相关事宜的审批、签署
与办理。
2、根据市场条件、政策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底层资产运营情况,修
订和调整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项目方案,并就该等事项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
3、办理与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项目发起设立及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
4、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四、本次申报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报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符合国家支持民营经济、促进民间投资的
政策导向,是落实国家双碳战略、降低企业杠杆、探索风电项目创新融资的积极
尝试,具有较好的示范效应。
本次申报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有利于公司盘活优质存量清洁能源资产,
提前收回经营投资及兑现收益,提升资产周转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同时拓宽公
司的融资渠道,增强公司滚动投资能力,保障公司健康长远可持续发展。
本次申报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最终影响金额,以
最终交易成交情况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确认结果为准。五、本次申报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应对措施
本次申报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目前本项目处
于申报阶段,后续还需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
机构审核同意,相关交易条款、时间安排及设立方案等尚未最终确定,本项目能
否实施、实施进度及发行结果均存在较多不确定性。此外,本次申报发行基础设
施公募 REITs 可能面临市场环境变化、底层资产估值与市场预期错位、监管政策
调整等额外风险。
公司将积极与相关监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根据相关政策和监管机构审核要
求,合理调整项目方案并完善申报材料,积极推动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
发行。
公司将根据申报发行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8 日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9-17 · 中国内地 ·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