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至内容
  • 版块
  • 最新
  • 标签
  • 热门
  • 世界
  • 用户
  • 群组
皮肤
  • 浅色
  • 深色

折叠
REITs Tech

REITs Tech 社区

华泰华住安住REIT: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

已定时 已固定 已锁定 已移动 国家与地区
cn公募reits深交所官方公告raw-source181002华泰华住安住reitasia
1 帖子 1 发布者 7 浏览 1 关注中
  • 从旧到新
  • 从新到旧
  • 最多赞同
回复
  • 在新帖中回复
登录后回复
此主题已被删除。只有拥有主题管理权限的用户可以查看。
  • R 离线
    R 离线
    reits-news-desk
    发表于 最后由 编辑
    #1

    【原文】华泰华住安住REIT: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询价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1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

                           特别提示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
    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以下简称
    “《基金指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业务办法
    (试行)》(以下简称“《业务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
    金业务指引第 1 号——审核关注事项(试行)》(以下简称“《审核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业务指引第 2 号——发售业务(试行)》(以下简
    称“《发售指引》”),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颁布的《公开募集不动
    产投资信托基金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等相关法
    律及规定组织实施发售工作。
    本次网下询价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即 EIPO
    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不动产基金询价、定价、认购等详细规则,
    请查阅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布的《发售指引》。
    本基金为公开募集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发售方式与普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有所
    区别,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本基金存续期内主要投资于最终投资标的为不动产项目的不动
    产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资产支持证券等特殊目的载体取得不动产
    项目公司全部股权,最终取得相关不动产项目完全所有权,以获取不动产项目的运营收益
    同时承担不动产项目资产价格波动。
    本基金投资运作、交易等环节的主要风险包括与不动产基金相关的风险、与不动产项
    目相关的风险、与专项计划相关的风险及基金投资的其他风险。其中:
    (1)与不动产基金相关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集中投资风险、基金价格波动风险、流
    动性风险、发售失败的风险、交易失败的风险、基金解禁风险、基金首次投资的交易风险、
    暂停或终止上市风险、税收政策调整可能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的风险、关联交易风险、
    潜在利益冲突风险、基金提前终止的风险、相关参与机构的操作及技术风险、市场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托管人尽责履约风险、不可抗力风险。
    (2)与不动产项目相关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酒店项目的行业风险,不动产项目的运
    营风险(与酒店客房经营相关的风险、租赁合同未备案的风险、与酒店品牌方运营相关的
    风险、品牌核心商标授权相关风险、品牌未来市场地位与品牌使用情况可能变化的风险、
    关于加盟模式变更的相关风险、运营支出及相关税费增长的风险、诉讼争议的风险、关于
    政府补贴返还的风险、财务风险、关于不动产土地取得程序相关的风险、关于除关键合规

                              2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

    手续外其他手续缺失的相关风险、共用、共有设施及设备的相关风险、不动产资产维修改
    造、资本性支出等超预期的风险、运营管理机构的管理风险、投资目标不达预期的风险),
    不动产项目投保额无法覆盖损失的风险,现金流预测及可供分配金额的预测风险,不动产
    项目估值风险,土地使用权无法续期的风险,不动产项目收购与处置风险,以及意外事件
    及不可抗力给不动产项目造成的风险。
    (3)与专项计划相关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专项计划等特殊目的载体提
    前终止的风险、专项计划运作风险和账户管理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与资产支持证券
    托管人尽责履约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丧失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风险。
    (4)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政策环境改变的风险、运营管理机构尽责履约风
    险,以及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
    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详细风险揭示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基金的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
    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相关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基
    金发售的报价。

                        3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

                             重要提示

    1、本基金已于 2026 年 8 月 13 日获证监许可〔2026〕2070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
    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场内简称为“华泰华住安住 REIT”,基金代码为“181002”,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
    发售的询价、网下认购及公众认购。
    2、本基金战略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进行认购;本基金网下询价和有效
    报价的网下投资者录入认购信息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同时需向基金管理
    人完成网下认购缴款,方可认定为有效认购;公众投资者可以通过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或
    者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场外基金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及其他销售机构)认
    购本基金。
    3、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发售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5 亿份,本次发售由战略配售、网下
    发售、公众投资者发售三个部分组成。初始战略配售基金份额数量为 3.6 亿份,占发售份
    额总数的比例为 72%。其中,原始权益人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拟认购数量为 1 亿份,
    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20%,其他战略投资者拟认购数量为 2.6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
    的比例为 52%。网下发售的初始基金份额数量为 0.98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19.60%,占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发售数量的比例为 70%。公众投资者认购的初始
    基金份额数量为 0.42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8.40%,占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
    分后发售数量的比例为 30%。最终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及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
    由回拨机制确定(如有)。
    4、网下询价阶段,若剔除无效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拟认购份额数量
    总和不超过网下初始发售份额数量的 100 倍(含),则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
    象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前三个交易日(含上市首日)内可交易的份额不超过其获配份额的
    50%;自本基金上市后的第四个交易日起,网下投资者的全部获配份额可自由流通。若剔
    除无效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拟认购份额数量总和超过网下初始发售份额
    数量的 100 倍(不含),则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可交易的
    份额为其全部获配份额。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询价公告所披露的上述安排,
    承诺遵守上述期间的交易要求。
    监管机构有权对网下投资者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5、本次询价日为 2026 年 9 月 23 日,询价区间为 2.231 元/份至 2.725 元/份。

                                 4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

    6、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网下询价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及不
    动产项目的详细情况,请阅读 2026 年 9 月 18 日公告的《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
    动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不动产基金发售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
    容,知悉本次发售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
    的情形,并确保其认购数量和未来持有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
    一旦提交报价,基金管理人视为该投资者已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
    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有关本公告和本次询价及发售的相关问题由基金管理人保留最终解释权。

                           5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

                      一、本次发售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全称: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扩位简称:华泰华住安住 REIT
    3、基金代码:181002
    (二)发售方式和数量
    1、本次发售由基金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
    略配售”)、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发售(以下简称“网下发售”)、向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售(以下简称“公众投资者发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发售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5 亿份。基金管理人确定的初始战略
    配售基金份额数量为 3.6 亿份,网下初始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为 0.98 亿份,公众投资者初
    始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为 0.42 亿份。最终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公众投资者发售份额将根
    据回拨(如有)情况确定。
    (三)定价方式
    本次发售通过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进行询价确定基金认购价格。具体定价方式详
    见“三、网下询价安排”。
    (四)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售的基金份额中,参与配售的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参与不动产
    基金份额战略配售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本次基金份额总发售数量的 20%。其中基金份额发
    售总量的 20%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60 个月,超过 20%部分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
    少于 36 个月,基金份额持有期间不允许质押。
    不动产项目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以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战略配售
    的,持有不动产基金份额期限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12 个月。
    网下询价阶段,若剔除无效报价后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拟认购份额数量总和不
    超过网下初始发售份额数量的 100 倍(含),则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自本
    基金上市之日起前三个交易日(含上市首日)内可交易的份额不超过其获配份额的 50%;
    自本基金上市后的第四个交易日起,网下投资者的全部获配份额可自由流通。若剔除无效
    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拟认购份额数量总和超过网下初始发售份额数量的
    100 倍(不含),则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可交易的份额为
    其全部获配份额。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询价公告所披露
    的上述安排,承诺遵守上述期间的交易要求。监管机构有权对网下投资者在上述期间的交
    易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6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

    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售的基金份额在
    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五)本次发售重要时间安排
    1、发售时间安排

              日期 发售安排
                                1、刊登基金份额询价公告、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
              X-3 日
                                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公告与文
    (2026 年 9 月 18 日,X 日为询
                                件;
              价日)
                                2、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X-2 日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2026 年 9 月 21 日)
                                1、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当日中午 12:00 前);
                                2、网下投资者在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中
             X-1 日
                                午 12:00 前);
    (2026 年 9 月 22 日)
                                3、基金管理人开展网下投资者资格审核,并确认网下
                                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信息
                X日
                                基金份额询价日,询价时间为 9:30-15:00
        (2026 年 9 月 23 日)
               X+1 日 1、确定基金份额认购价格
        (2026 年 9 月 24 日) 2、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认购份额数量
              T-3 日前 刊登《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关于战略投资者配售资
    (2026 年 9 月 29 日,T 日为发 格的专项核查报告、律师事务所关于战略投资者核查事
           售日)(预计) 项的法律意见书
             T 日至 L 日 基金份额募集期
    (2026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6 年 网下认购时间为:9:30-15:00
    10 月 20 日,L 日为募集期结束 战略投资者认购时间为:9:30-17:00
                日) 公众投资者场内认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预计) 公众投资者场外认购时间:以相关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L+1 日
                                决定是否回拨,确定最终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公众投
    (2026 年 10 月 21 日)
                                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及配售比例,次日公告。
              (预计)
                      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证监会募集结果备案后,刊登《基
          L+N(N≥2)日后 金合同生效公告》,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上市
                      条件后尽快办理。
    注:(1)X 日为基金份额询价日,T 日为基金份额发售首日,L 日为募集期结束日。
    询价日后的具体时间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发售公告》及后续公布的公告日期为准。
    (2)如无特殊说明,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因特别事项影响本次发售的,基金管理人
    将及时公告并修改本次发售日程。
    (3)如因深交所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进行网下询价或录入认购信息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基金管理人联系。
    (4)如果基金管理人确定的认购价格高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
    低值的,基金管理人将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募集期将相应延迟,届时请以《发售公告》
    为准。

                                      7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

    (5)若触及本公告“九、中止发售情况”约定的中止发售条款,将及时刊登《中止发
    售公告》。
    2、本次发售路演推介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X-3 日)至 2026 年 9 月 22 日(X-1 日)(预计)期
    间,期间进行本次发售的路演。

                                 8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

                      二、战略配售

    (一)参与对象
    参与战略配售的战略投资者由原始权益人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和其他战略投资者
    组成。参与战略配售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当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
    强资金实力,认可不动产基金长期投资价值。
    本基金从如下范围中选择其他战略投资者: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
    务公司、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商业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
    司、政策性银行、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年金基金以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中证协投资者适当性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战略投资者不得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不动产基金战略配售,但依法设立并
    符合特定投资目的证券投资基金、公募理财产品等资管产品,以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
    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等除外。
    2026 年 9 月 29 日(预计)公布的《发售公告》将披露战略投资者名称、承诺认购的
    基金份额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
    (二)配售数量
    本基金初始战略配售份额数量为 3.6 亿份,占基金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72%。其中,
    原始权益人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拟认购数量为 1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20%;
    其他战略投资者拟认购数量为 2.6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52%。
    (三)配售条件
    本基金的战略投资者缴款后,其认购的战略配售份额原则上将全额获配。
    (四)限售期限
    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持有的基金份额发售总量的 20%持有期自上市之
    日起不少于 60 个月,超过 20%部分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36 个月,基金份额持有期
    间不允许质押。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在限售届满后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
    质押式三方回购等业务的,质押的战略配售取得的不动产基金份额累计不得超过其所持全
    部该类份额的 50%,深交所另有规定除外。其他战略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期限不少于 12
    个月,持有期限自本基金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战略投资者拟卖出战略配售取得
    的基金份额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核查情况
    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已对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以及是否存在法规规
    定的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文件,同时基金管理人聘请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出
    具法律意见书。核查文件及法律意见书将与《发售公告》一并披露。
    (六)认购款项缴纳及验资安排

                          9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

    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及其他战略投资者已与基金管理人签署战略配售
    协议,将按照网下询价确定的认购价格认购其承诺的基金份额。
    战略投资者可选择使用场内证券账户或场外基金账户参与认购,如选择使用场外基金
    账户认购的,则在份额限售期届满后,需将所持份额转托管至场内方可进行交易。
    所有战略投资者需根据战略配售协议的规定向基金管理人全额缴纳认购款。
    (七)相关承诺
    募集期结束前,战略投资者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按询价确定的认购价格认购其承诺
    认购的基金份额数量。战略投资者应当按照《基金指引》的规定,承诺持有的基金份额在
    规定的持有期限内不得进行转让、交易。

                         10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

                     三、网下询价安排

    (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标准及条件
    1、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售的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
    象”是指参与网下发售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
    2、参与本次网下发售的投资者应符合《基金指引》《发售指引》《网下投资者管理细
    则》等法规中规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具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网下投资者为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前述机构资产管理子公司、
    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理财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
    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等可根据有关规定参与不动产基金网下
    询价。
    (2)机构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网下投资者,应当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①应当为上述(1)规定的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手续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持续经营时间、从事证券交易或者不
    动产项目投资时间均达到 2 年以上。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总规模最
    近 2 个季度应当均为 10 亿元以上,且近 3 年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中至少有 1 只存续期达到
    2 年以上;
    ②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持续经营能力,最近 12 个月未受到刑事处罚,最近 12 个月
    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被相关自律组织
    采取纪律处分,最近 36 个月未被相关自律组织采取书面自律管理措施 3 次以上,最近 12
    个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最近
    12 个月未发生重大经营风险事件、被依法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
    行政重组等风险处置措施;
    ③具备专业证券或者不动产基金研究定价能力,应当具有科学合理的估值定价模型、
    完善的定价决策制度,能够自主作出投资决策。从事不动产基金研究和投资的人员应当具
    备 2 年以上专业研究或者投资管理经验;
    ④具备必要的合规风控能力,应当依法合规展业,将参与不动产基金网下询价和认购
    业务纳入整体合规风控体系,并指定专门人员加强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不动产基金网下
    询价和认购业务合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 2 年以上金融合规管理工作经验,并具备法律、金
    融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⑤具备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⑥具有开展不动产基金网下询价和认购业务独立性,能够独立开展不动产基金研究定
    价、网下询价与认购业务;

                           11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

    ⑦建立完善的参与不动产基金网下询价和认购业务的制度和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内部
    控制、投资研究、定价决策、报价认购、通讯设备管控等制度机制;
    ⑧建立健全不动产基金内部问责机制和薪酬考核机制,明确相关业务人员责任认定、
    责任追究等事项,综合考量研究人员和投资决策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执业质量、合规情
    况、业务收入等各项因素确定人员薪酬标准;
    ⑨符合监管部门和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3)网下投资者所属的自营投资账户注册配售对象,应当具备一定的投资实力,最近
    1 个月末总资产应当不低于 1000 万元。
    (4)网下投资者直接管理的投资账户注册配售对象,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①应当为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投资者账户;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私募投资基金,
    且其直接投资于非公开募集的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和私募投资基金的资产不得超过 20%;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等可以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注册;
    ②应当依法完成产品的注册、登记、备案手续以及份额销售、托管等事宜。私募投资
    基金应当委托第三方托管机构独立托管基金资产;
    ③具备一定的资产管理实力,私募投资基金最近 1 个月末投资账户总资产应当不低于
    6000 万元,其他投资账户最近 1 个月末总资产应当不低于 1000 万元;
    ④产品投资经理应当具备 2 年以上投研经验。
    拟参与本项目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应承诺不得以博取证券一、二级市场价差为主要投资
    目的参与不动产基金网下询价和认购业务。
    3、本次发售网下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网下投资者应当在询价日前
    一交易日,即 2026 年 9 月 22 日(X-1 日)中午 12:00 前,按照规定向证券业协会完成不
    动产基金网下投资者注册并在深交所开通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CA 证书,且其所属或
    直接管理的、拟参与本基金网下询价和认购业务且符合规定的自营投资账户或资产管理产
    品必须已注册为配售对象。完成上述流程的网下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下询价。
    4、基金管理人将在深交所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确认拟参与网下发售
    的配售对象名称、场内证券账户或场外基金账户等相关信息,同时剔除不符合本公告规定
    的网下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账户,完成询价准备的确认工作。
    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发售网下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
    5、原始权益人及其关联方、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战略投资者以及其他与定价存在
    利益冲突的主体不得参与网下询价,但基金管理人或财务顾问管理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年金基金除外。
    6、投资者若参与本基金询价,即视为其向基金管理人承诺其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参与
    网下询价及配售的情形。如因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关联方参与询价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
    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12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

    7、使用场外基金账户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若持有场内证券账户,应在深交所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报备场内证券账户。
    (二)网下投资者备案核查及相关材料的提交方式
    1、所有拟参与本次询价的网下投资者须符合上述投资者条件,并按要求在 2026 年 9
    月 22 日(X-1 日)中午 12:00 前通过华泰证券行知公募 REITs 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系统
    (https://inst.htsc.com/reits/)注册并提交相关资料。如网下投资者核查系统无法上传,投资
    者可与基金管理人协商确定核查资料的其他传送方式。
    网下机构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的信息以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为准。未在规定时点前
    完成注册登记备案的,不得参与网下发售。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
    果由网下机构投资者、配售对象自负。
    2、投资者需提交的资料包括:《网下投资者承诺函》、《网下投资者关联方基本信息
    表》、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及相关证照等。
    此外,对于具体配售对象,需提供《投资者基本信息表》、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
    会的注册证明、沪深交易所场内证券账户或开放基金账户证明;对于除机构投资者自营账
    户外的其他配售对象,需提供配售对象备案或登记证明文件、产品合同、询价首日前第三
    个工作日的产品估值表;除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账户和机构自营投资账户外的其他配售对象需提供《配售对象出资
    方基本信息表》;对于各类机构投资者的自营账户,需提供自营账户资金规模说明函。
    3、核查材料提交步骤及方式
    (1)注册及信息提交
    投 资 者 请 登 陆 华 泰 证 券 行 知 公 募 REITs 网 下 投 资 者 资 格 核 查 系 统
    (https://inst.htsc.com/reits/)注册及填写信息、提交的操作手册可从网站下载或联系基金管
    理人。投资者注册过程中需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请务必在本次发售过程中全
    程保持手机畅通。
    请按照如下步骤在 2026 年 9 月 22 日中午 12:00 前提交相关核查材料:
    第一步:登录。点击“去登录”,进入登录页面,投资者通过注册的用户名进行登录;
    第二步:点击“热门项目——华泰华住安住 REIT——申报”链接进入材料准备页面,
    根据页面指引准备材料。点击“下载附件”下载需用印的全部模板(模板包括《网下投资
    者承诺函》、《自营账户资金规模说明函》、《网下投资者关联方信息表》、《配售对象
    出资方基本信息表》等),点击“下载操作手册”下载系统操作手册;
    第三步:点击“我知道了,去申报”进入机构资质确认页面。输入正确的机构全称,
    上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签章版)、《金融业务许可证》(签章版)等材料。点击
    “保存及下一步”;

                               13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

    第四步:阅读《网下投资者承诺函》,点击“同意并下一步”。一旦点击同意,视同
    为同意并承诺《网下投资者承诺函》的全文内容。
    (2)提交投资者报备材料
    1)“填写关联关系”页面,投资者须直接填写。
    2)“确认配售对象资质”页面,投资者选择“配售对象产品类型”。
    3)投资者根据不同配售对象的具体要求,上传“网下投资者证明文件”:
    ①所有投资者均须上传《网下投资者承诺函》签章版扫描件、《网下投资者关联方信
    息表》签章版扫描件、《投资者基本信息表》签章版扫描件及 word 版、配售对象资产规模
    汇总表 excel、相关证照;所有投资者均须上传用印的科创板/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
    下投资者、配售对象注册证明或不动产基金网下投资者注册的证明文件(证券业协会系统
    内全屏幕截图),所有投资者均须上传用印的沪深交易所场内证券账户或开放式基金账户
    证明(网页查询的账户信息截图、沪深账户股卡、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均可);
    ②除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投资账户和机构自营投资账户外,其余配售对象均须上传用印的《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
    息表》扫描件、excel;
    ③所有投资者均须上传每个配售对象的资产证明文件。其中,对于公募基金、基金专
    户、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等产品,原则上应以询价日前 3 个工作日的产品总资产为准;
    对于自营投资账户,原则上应以询价日前 3 个工作日公司出具的自营账户资产规模说明为
    准;
    ④管理人登记及产品备案证明文件、产品合同:A、配售对象如属于私募投资基金,
    应上传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以及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成立的备案证明文件。“私募投资基金”
    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
    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B、配售对象如属于基金公司
    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需提供产品备案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备案函、备案系统截屏等);
    ⑤私募基金须上传用印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如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网下发售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售、
    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在《发售公告》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违反
    规定参与本基金网下发售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3)以上步骤完成后,点击“完成提交”。
    3、提交时间:2026 年 9 月 22 日(X-1 日)中午 12:00 之前,投资者可修改已提交的
    项目申请信息;在 2026 年 9 月 22 日(X-1 日)中午 12:00 之后,投资者将无法对已提交
    的信息进行修改。

                             14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

    4、投资者注意事项:
    投资者须对其填写的信息的准确真实性、提交资料的准确完整性负责。投资者未按要
    求在 2026 年 9 月 22 日(X-1 日)中午 12:00 之前完成材料提交的,将无法参加询价配售
    或者报价将被界定为无效报价。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报备页面及操作手册中的填写注意事项。基金管理人将安排专人在
    2026 年 9 月 18 日(X-3 日)、2026 年 9 月 21 日(X-2 日)的 9:30-12:00,13:00-17:00 及
    2026 年 9 月 22 日(X-1 日)的 9:30-12:00 接听咨询电话,号码为 021-68984278。
    (三)网下投资者备案核查
    基金管理人将会同见证律师对投资者资质进行核查并有可能要求其进一步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投资者应当予以积极配合(根据投资者类型及实际情况的不同,可能包括但不限
    于提供工商登记资料、投资者资产规模信息表和资金规模证明文件、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
    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关联关系调查等)。
    如投资者不符合条件、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资管产品的出资方为本基金原始权益人的关
    联方、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告规定的禁止参与网下发售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将拒绝其参
    与本次网下发售、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在《发售公告》中予以披露。
    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网下发售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网下投资者需自行审核比对关联方,确保原始权益人及其关联方、基金管理人、财务
    顾问、战略投资者以及其他与定价存在利益冲突的主体不得参与网下询价,但基金管理人
    或财务顾问管理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年金基金
    除外。如因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关联方参与询价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
    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四)询价
    1、本次网下询价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23 日(X 日)的 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
    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提交申报
    价格和申报数量。
    2、本次网下询价采取拟认购价格与拟认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网下投资者及其
    管理的配售对象的报价应当包含每份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认购数量。网下投资者为拟参
    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报价
    记录,应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
    3、本次网下询价的询价区间为:2.231 元/份至 2.725 元/份。任何超出询价区间的报价
    将被视为无效报价。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01 元;网下投资者可为其
    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分别报价,每个配售对象报价不得超过 1 个,且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
    报价中的不同拟认购价格不得超过 3 个。

                                      15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

    单个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售的最低申报数量为 100 万份,申报数量须为 10 万份的
    整数倍,不得超过网下初始发售份额数量 9,800 万份,且拟认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该配
    售对象询价日前三个工作日,即 2026 年 9 月 20 日(对于证券交易相关的证明文件为 2026
    年 9 月 18 日)的总资产或资金规模。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网下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合理确定拟认购价格和拟认购份额数量。参与询价时,请特别
    留意拟认购价格和拟认购份额数量对应的拟认购金额是否超过其向基金管理人提交的资产
    证明材料中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基金管理人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
    其向基金管理人提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认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认
    购无效。
    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应当根据不动产项目相关情况,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
    合理报价,不得采取串通合谋、协商报价等方式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不得有其他违反公
    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基金管理人将在《发售公告》中披露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认购价格及其确定过程、
    募集期起止日、基金份额发售数量、网下发售份额数量、公众投资者发售份额数量、回拨
    机制、销售机构、认购方式、认购费用,以及以认购价格计算的不动产项目价值及预期收
    益测算等内容。其中,详细报价情况包括每个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信息、认购价格及对
    应的拟认购数量,以及所有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4、网下投资者申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
    (1)网下投资者未在 2026 年 9 月 22 日(X-1 日)中午 12:00 前在证券业协会完成网
    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规定,未能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
    案的私募基金;
    (3)单个配售对象的申报数量不符合要求的,该配售对象的申报无效;
    (4)网下投资者资格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告规定的,其报价
    为无效申报;
    (5)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投资者资格核查文件的,或提交材料后经基金管理人审核后
    未通过的;
    (6)经审查不符合本公告网下投资者条件的;
    (7)被证券业协会列入不动产基金网下投资者限制名单的网下投资者;
    (8)基金管理人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其向基金管理人提交的资产证
    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者资金规模认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认购无效;

                             16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

    (9)其他网下投资者无效申报的情况。
    5、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托管单元代码系办理份额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单元
    代码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份额登记或份额登记有误,请参与网下询价的网下投资者正确
    填写其托管单元代码,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基金管理人联系。
    (五)网下投资者违规行为的处理
    1、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参与不动产基金网下询价和认购业务时,不得存在下
    列行为:
    (1)报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2)使用他人账户、多个账户报价的;
    (3)委托他人开展网下询价和认购业务,或者接受其他网下投资者的委托,代其开展
    网下询价和认购业务的,经行政许可的除外;
    (4)在询价结束前泄露本机构的估值定价方法、估值定价参数、相关报价信息,打听、
    收集、传播其他网下投资者的上述信息,或者网下投资者之间就上述信息进行协商报价的;
    (5)与其他投资者、原始权益人、基金管理人或者财务顾问等利益相关方串通报价的;
    (6)利用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报价的;
    (7)以“博入围”等目的故意压低、抬高报价,或者未审慎报价的;
    (8)通过嵌套投资等方式虚增资产规模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9)接受原始权益人、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
    补偿、回扣等的;
    (10)未合理确定拟认购数量,其拟认购数量及(或)获配后持股数量不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或者监管规定的;
    (11)未合理确定拟认购数量,其拟认购金额超过配售对象总资产的;
    (12)未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及(或)无定价依据的;
    (13)网上网下同时认购的;
    (14)获配后未恪守限售期等相关承诺的;
    (15)未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及(或)定价依据不充分的;
    (16)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认购或者未足额认购的;
    (17)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的;
    (18)未及时进行展期导致认购或者缴款失败的;
    (19)向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提交的资产规模报告等数据文件存在不准确、不完整
    或者不一致等情形的;
    (20)向协会提交的数据信息存在不准确、不完整或者不一致等情形的;
    (21)其他以任何形式谋取、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者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不廉洁
    等影响网下发行秩序的情形。

                          17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

    2、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将对网下发售、配售行为,参与定价和配售投资者的资质条
    件,及其与原始权益人、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的关联关系、资金划拨等事项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3、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参与不动产基金网下询价和认购业务时违反上述第 1 条规定
    的,证券业协会按照法规对其采取自律措施并在其网站公布。网下投资者相关工作人员出
    现上述第 1 条情形的,视为所在机构行为。基金管理人发现网下投资者存在上述第 1 条情
    形的,应将其报价或认购行为认定为无效并予以剔除,并将有关情况报告交易所和证券业
    协会。
    (六)其他要求
    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不得再通过面向公众投资者发售部分认购基金
    份额。配售对象关联账户是指与配售对象场内证券账户或场外基金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
    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账户。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
    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均相同的,不受上述限制。

                         18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

             四、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售价格

    1、网下询价报价截止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公告的条件,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报价及
    其对应的拟认购数量。
    2、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报价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所有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
    平均数,并结合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募理财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
    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审慎合理确定本基金份额认
    购价格。
    若基金管理人确定的认购价格高于上述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
    值的,基金管理人将至少在基金份额认购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在
    公告中披露超过的原因,以及各类网下投资者报价与认购价格的差异情况,同时提请投资
    者关注投资风险,理性作出投资决策。
    3、申报价格不低于确定的认购价格且未被认定为无效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提供有效报
    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参与且必须参与网下认购。
    4、基金管理人将在 2026 年 9 月 29 日(预计)发布的《发售公告》中披露下列信息:
    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认购价格及其确定过程、募集期起止日、基金份额总发售
    数量、网下发售份额数量、公众投资者发售份额数量、回拨机制(如有)、销售机构、认
    购方式、认购费用,以及以认购价格计算的不动产项目价值及预期收益测算等。其中,详
    细报价情况包括每个网下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信息、认购价格及对应的拟认购数量,以
    及所有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19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

                五、各类投资者认购方式及费用

    本基金认购价格确定后,将在《发售公告》中公布。本基金各类型投资者均以该价格
    参与认购。具体认购方式和资金交收将在后续刊登的《发售公告》中披露。
    (一)认购方式
    1、战略投资者
    本基金的战略投资者认购采取“份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战略投资者需根据事
    先与基金管理人签订的《战略配售协议》进行认购。募集期结束前,战略投资者应当在约
    定的期限内,以认购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量。参与战略配售的原始权益人,
    可以用现金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对价进行认购。

    2、网下投资者
    本基金的网下投资者认购采取“份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
    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认购时,应当按照确定的认购价格填报一个认购数量,其填报
    的认购数量不得低于询价阶段填报的“拟认购数量”,也不得高于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
    确定的每个配售对象认购数量上限,且不得高于网下发售份额总量。
    3、公众投资者
    公众投资者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
    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
    公众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场内认购每次认购份额为 1,000 份或者其整数
    倍,认购申请一经提交,不可撤销;场外认购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0.00 元(含认购
    费)。认购申请受理完成后,投资者不得撤销。
    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对于场内认购的数量限制,深交所和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有规定的,从其最新规定办理。
    (二)认购费用
    本基金在认购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投资者如果有多笔基金份额的认购,适用费率按
    单笔分别计算。公众投资者认购费率如下表: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场外认购费率 M<500 万 0.30%
                      M≥500 万 每笔 1,000 元
    场内认购费率 参照场外认购费率设定
    1、本基金的认购费用应在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
    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2、公众投资者在通过直销机构认购基金份额时不支付认购费用,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
    购基金份额时支付认购费用。对于战略投资者和网下投资者,认购费用为 0。

                         20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

    3、募集期内公众投资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基金份额的认购费
    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4、本基金为封闭式基金,无申购赎回机制,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场内交易费以证
    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21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

                  六、本次发售回拨机制

    募集期届满,公众投资者认购份额不足的,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可以将公众投资者
    部分向网下发售部分进行回拨。网下投资者认购数量低于网下最低发售数量的,不得向公
    众投资者回拨。
    网下投资者认购数量高于网下最低发售数量,且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倍数较高的,网
    下发售部分可以向公众投资者回拨。回拨后的网下发售比例,不得低于本次公开发售数量
    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的 70%。
    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应在募集期届满后的次一个交易日(或指定交易日)日终前,
    将公众投资者发售与网下发售之间的回拨份额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未在规定时间
    内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的,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应根据发售公告确定的公众投资
    者、网下投资者发售量进行份额配售。

                          22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

              七、各类投资者配售原则及方式

    基金管理人在完成回拨机制(如有)后,将根据以下原则对各类投资者进行配售:
    (一)战略投资者配售
    战略投资者由基金管理人根据战略配售协议的约定进行配售。本基金的战略投资者缴
    款后,其认购的战略配售份额原则上将全额获配。
    (二)网下投资者配售
    本基金发售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对进行有效认购且足额缴款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有
    效配售对象进行全程比例配售,所有配售对象将获得相同的配售比例。
    配售比例=最终网下发售份额/全部有效网下认购份额。
    当发生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
    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公众投资者配售
    若公众投资者认购总量超过公众发售总量,则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
    方式实现配售。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末日公众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单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
    率计算,可能会出现认购确认金额对应的费率高于认购申请金额对应的费率的情形。末日
    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
    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
    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如公众有效认购总份额等于本次公众最终发售份额,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公众投资者的
    实际认购份额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不折算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
    金份额,全部计入基金资产。

                          23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

                             八、投资者缴款

    (一)投资者缴款要求
    各类投资者均应在募集期认购本基金时全额缴纳认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认购或未足额认购、提交认购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
    纳认购资金以及以公众投资者参与认购等属于违规行为。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发现网下
    投资者存在上述情形的,将其报价或认购行为认定为无效并予以剔除,并将有关情况报告
    深交所。深交所将公开通报相关情况,并建议中证协对该网下投资者采取列入网下投资者
    黑名单等自律管理措施。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对战略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和公众投资
    者缴纳的认购资金及认购费用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二)认购金额的计算及举例
    1、战略投资者和网下投资者采用“份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计算公式为:
    认购金额=认购份额×基金份额发行价格
    认购费用=0
    认购金额的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由基金资产承担。
    例:某战略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 500 万份,经网下询价确定的基金份额发售价格为
    1.050 元,该笔认购申请被全部确认,假定该笔认购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 100 元,则其需缴
    纳的认购金额为:
    认购金额=5,000,000×1.050=5,250,000 元
    即:某战略投资者认购本基金 500 万份,基金份额发售价格为 1.050 元,则其需缴纳
    的认购金额为 5,250,000 元,该笔认购中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100 元将全部归入基金资产。
    2、公众投资者认购金额/认购份额的计算。
    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份额确认”
    的方式。投资者最终所得基金份额为整数份。
    (1)场外认购基金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法。投资者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1)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1+认购费率)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基金份额发行价格
    认购确认份额=认购份额;发生比例配售时认购确认份额须根据配售比例进行计算,认
    购份额的计算按截位法保留到整数位
    实际净认购金额=认购确认份额×基金份额发行价格

                                    24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

    实际认购费用=实际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率,按照实际净认购金额确定对应认购费率
    实际确认金额=实际净认购金额+实际认购费用。
    实际确认金额的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实际确认金额与认购
    金额的差额将退还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计
    入基金资产,不折算为基金投资者基金份额。
    例:某公众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渠道认购本基金 100,000 元,认购费率为 0.3%,假定
    发行价格为 1.050 元,该笔认购申请被全部确认,且该笔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
    100.00 元,则可认购的份额为: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1+认购费率)=100,000×0.30%/(1+0.30%)
    =299.10 元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基金份额发行价格=(100,000-299.10)/1.050
    =94,953 份(按截位法保留至整数位)
    认购确认份额=认购份额=94,953 份
    实际净认购金额=认购确认份额×基金份额发行价格=94,953×1.050=99,700.65 元
    实际认购费用=实际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率=99,700.65×0.30%=299.10 元
    实际确认金额=实际净认购金额+实际认购费用=99,700.65+299.10=99,999.75 元
    退还投资者差额=认购金额-实际确认金额=100,000-99,999.75=0.25 元
    即:投资者投资 10 万元场外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假定该笔认购申请被全部确认,且
    该笔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 100 元直接划入基金资产,在基金合同生效时,投资者
    账户登记本基金基金份额 94,953 份,退还投资者 0.25 元。
    2)认购费用为固定费用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费用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基金份额发行价格
    认购确认份额=认购份额;发生比例配售时认购确认份额须根据配售比例进行计算,认
    购份额的计算按截位法保留到整数位。
    实际净认购金额=认购确认份额×基金份额发行价格
    实际确认金额=实际净认购金额+实际认购费用
    实际确认金额的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实际确认金额与认购
    金额的差额将退还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计
    入基金资产,不折算为基金投资者基金份额。
    例:某公众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渠道认购本基金 10,000,000 元,认购费为 1,000 元,
    假定发行价格为 1.050 元,该笔认购申请被全部确认,且该笔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利
    息 100.00 元,则可认购的份额为:
    认购费用=固定费用=1,000 元

                                25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基金份额发行价格=(10,000,000-1,000)/
    1.050=9,522,857 份认购确认份额=认购份额=9,522,857 份
        实际净认购金额=认购确认份额×基金份额发行价格=9,522,857×1.050=9,998,999.85
    元
        实际认购费用=1,000 元
        实际确认金额=实际净认购金额+实际认购费用=9,998,999.85+1,000=9,999,999.85 元
        退还投资者差额=认购金额-实际确认金额=10,000,000-9,999,999.85=0.15 元
        即 : 某 公众 投资 者 投资 10,000,000 元 认 购本 基金 , 发 行价 格为 1.050 元 , 可得
    9,522,857 份基金份额,该笔认购中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100 元将全部归入基金资产,退
    还投资人的金额为 0.15 元。
        (2)场内认购基金份额的计算
        1)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发行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发生比例配售时认购确认
    份额须根据配售比例进行计算,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整数位。
        认购费用=基金份额发行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认购费率根据发行价格与认购份
    额乘积计算出的金额来确定。
        认购金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计入基
    金资产,不折算为基金投资者基金份额。
        例:某投资者在认购期内认购本基金份额 100,000 份,认购费率为 0.30%,假设认购
    款项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100 元,基金份额发行价格 1.050 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
    额数计算如下:
        认购金额=1.050×100,000×(1+0.30%)=105,315.00 元
        认购费用=1.050×100,000×0.30%=315.00 元
        即:投资者场内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 100,000 份,需缴纳认购金额 105,315.00 元,在
    认购期结束时,假设认购款项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100 元直接划入基金资产,投资者
    账户登记有本基金基金份额 100,000 份。
        2)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发行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用,发生比例配售时认购确认份额须
    根据配售比例进行计算,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整数位。
        认购金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计入基
    金资产,不折算为基金投资者基金份额。

                                     26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

    例:假定基金份额发行价格 1.050 元/份,某投资者认购 10,000,000 份基金份额,所对
    应的认购费为 1,000 元,该笔认购申请被全部确认,且该笔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
    100 元。则认购金额为:
    认购金额=1.050×10,000,000+1,000=10,501,000 元
    即:投资者场内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 10,000,000 份,需缴纳认购金额 10,501,000 元,
    在认购期结束时,假设认购款项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100 元直接划入基金资产,投资
    者账户登记有本基金基金份额 10,000,000 份。
    认购金额和认购费用以最终确认的认购份额为准进行计算,可能存在投资者实际认购
    费率高于最初申请认购金额所对应的认购费率,最终确认份额以注册登记结果为准。
    注意:上述举例中的“基金份额发行价格”,仅供举例之用,不代表本基金实际情况

                                      27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

                  九、中止发售情况

    当出现以下任意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采取中止发售措施:
    1、网下询价阶段,网下投资者提交的拟认购数量合计低于网下初始发售份额数量;
    2、出现对基金发售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情形。
    如发生以上其他情形,基金管理人可采取中止发售措施,并发布中止发售公告。中止
    发售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基金管理人可重新启动发售。

                       28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

               十、募集失败的情形和处理安排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募集失败:
    1、基金份额总额未达到准予注册规模的 80%;
    2、募集资金规模不足 2 亿元,或投资者少于 1000 人;
    3、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未按规定参与战略配售;
    4、扣除战略配售部分后,网下发售比例低于本次公开发售数量的 70%;
    5、导致基金募集失败的其他情形。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或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
    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募集期间产生的信息披露费、
    评估费、财务顾问费(如有)、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各项费用不得从投资者认购款项中支
    付;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
    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29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

                   十一、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 6 号 122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广场 E 座 21 层
    联系人:朱刚
    联系电话:4008895597

    (二)财务顾问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3 楼
    联系人:吴银霜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 9 月 18 日

                              30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 2026-09-18 · 中国内地 · 原文

    自动同步全球 REITs / RWA / RAW 来源信息,所有内容进入官网前需要来源校验和人工复核。

    1 条回复 最后回复
    0

    你好!看起来您对这段对话很感兴趣,但您还没有一个账号。

    厌倦了每次访问都刷到同样的帖子?您注册账号后,您每次返回时都能精准定位到您上次浏览的位置,并可选择接收新回复通知(通过邮件或推送通知)。您还能收藏书签、为帖子顶,向社区成员表达您的欣赏。

    有了你的建议,这篇帖子会更精彩哦 💗

    注册 登录

    • 登录

    • 没有帐号? 注册

    • 登录或注册以进行搜索。
    • 第一个帖子
      最后一个帖子
    0
    • 版块
    • 最新
    • 标签
    • 热门
    • 世界
    • 用户
    • 群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