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华住安住REIT: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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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华泰华住安住REIT: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特别提示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6 年 8 月 13 日证监
许可〔2026〕2070 号文《关于准予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
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
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基金指引》”)、《中国证监会关于
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
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
金业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业务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
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业务指引第 2 号——发售业务(试行)》(以下简称
“《发售指引》”),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公
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
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发售工
作。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售中投资者认购和缴款等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1、本基金将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向符合
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发售(以下简称“网下发售”)、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
(以下简称“公众投资者发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售,公众投资者发售方式
包括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认可的深交所会员单位(以下简称“场内证券经营机
构”)或基金管理人及其委托的场外基金代销机构(“场外基金销售机构”)进
行发售。
本次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公众投资者发售由基金管理人负责组织。战略
配售通过基金管理人实施;网下发售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即 EIPO
平台)进行;公众投资者发售通过深交所场内证券经营机构、基金管理人及其
委托的场外基金销售机构实施。
2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2、询价结束后,基金管理人根据《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以下简称“《询价公告》”)规定的规则,剔
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
3、基金管理人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基金认购价格为 2.329 元/份。网
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拟认购价格不低于认购价格,且未超过询价区间上限
的即为有效报价投资者。
本基金认购价格不高于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报价后的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
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请按认购价格在 2026 年 10 月 19 日(T 日,即
本基金募集期首日)至 2026 年 10 月 20 日(L 日,即本基金募集期结束日)进
行网下认购和缴款,网下认购具体时间为募集期每日的 9:30-15:00,认购资金
缴款应于 2026 年 10 月 20 日(L 日)17:00 前汇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公众投资者可按认购价格在 2026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0 日(含)
通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募集结束日当天 15:00 场内认
购截止,场外认购时间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如公众部分提前结束募集,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4、战略配售:本基金初始战略配售发售份额为 3.6 亿份,占发售份额数量
的 72%,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应于 2026 年 10 月 20 日 17:00 前汇至基金
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5、限售期安排:公众投资者发售部分的基金份额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战略投资者认购基金的限售期安排详见本公告“四、战略配售”之“(一)承
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量及限售期安排”。
网下询价阶段,剔除无效报价后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拟认购份额数
量总和为网下初始发售份额数量的 1.53 倍,不超过网下初始发售份额数量 100
倍(含),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前三个交
易日(含上市首日)内可交易的份额不超过其获配份额的 50%;自本基金上市
后的第四个交易日起,网下投资者的全部获配份额可自由流通。
基金管理人将在《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本次网下配售对
象获配份额及可交易份额情况。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网下配售对象3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送达相应安排通知,网下投资者应严格遵守已作出的承诺,如违反,监管机构
有权采取措施。
6、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安排详见本公告“二、本次发售
的基本情况”之“(八)认购费用”。
7、基金管理人将在网下及公众投资者发售结束后,根据战略投资者缴款、
网下发售及公众投资者发售认购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战略配售、网
下发售和公众投资者发售数量进行调整。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二、
本次发售的基本情况”之“(四)回拨机制”。
8、本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认购,未参与认购
或未足额参与认购者,以及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及相应认购费用的,将被视
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基金管理人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
9、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发售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
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
次发售规定,并确保认购数量和未来持有基金份额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
管机构的规定。
10、有关本公告及本次发售的相关问题由基金管理人保留最终解释权。4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重要提示
1、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已于 2026 年 8 月 13 日获证监许可〔2026〕2070 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场内简
称为华泰华住安住 REIT,基金代码为 181002。
2、本基金是不动产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封闭式,存续期限自基金合同
生效日后 32 年,本基金在此期间内封闭运作并在符合规定的情形下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存续期届满后,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本基金可延长存
续期。否则,本基金终止运作并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
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
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基金财务顾问。
4、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发售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5 亿份,本次发售由战略
配售、网下发售、公众投资者发售三个部分组成。初始战略配售基金份额数量
为 3.6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72%。其中,原始权益人及其同一控制
下的关联方拟认购数量为 1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20%,其他战略投
资者拟认购数量为 2.6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52%。网下发售的初始
基金份额数量为 0.98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19.60%,占扣除向战略
投资者配售部分后发售数量的比例为 70%。公众投资者认购的初始基金份额数
量为 0.42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8.40%,占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
分后发售数量的比例为 30%。
最终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及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由回拨机制确
定(如有)。
5、本基金的询价工作已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完成。基金管理人根据询价报
价情况,审慎合理确定本基金的份额发售价格为 2.329 元/份。该价格不高于剔
除不符合条件的报价后所有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6、本基金募集期为 2026 年 10 月 19 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20 日止,投资者
应在募集期内全额缴款(含认购费)。
其中,若网下投资者在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网下投资者的
募集上限,实行全程比例配售;若公众投资者在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
额超过公众投资者的募集上限,实行末日比例配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5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及募集情况提前结束公众部分的发售,届时将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调整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所有战略投资者需根据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的规定,按照网下询价确定的
认购价格认购其承诺的基金份额,在募集期内全额缴纳认购款。具体详见本公
告“四、战略配售”。
网下投资者应当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认购申请并同时向基
金管理人完成网下认购缴款,方可认定为有效认购。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认
购时,应当按照确定的认购价格填报一个认购数量,其填报的认购数量为其在
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有效拟认购份额数量。具体详见本公告“五、
网下认购”。
公众投资者可以通过场内或场外方式认购基金份额。参与本基金场内认购
的,应当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参与
本基金场外认购的,应当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开放式基
金账户。
本基金场内认购以份额申请,场外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
本基金份额,场内认购每次认购份额为 1,000 份或者其整数倍,场内认购一经
提交,不得撤销;场外认购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0.00 元(含认购费),
认购申请受理完成后,投资者不得撤销。销售机构具体认购数额限制、规则等
以其各自规定为准。具体详见本公告“六、公众认购”。
凡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
参与公众投资者发售。若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同时参与公众投资者发售,
则其仍需完成网下认购部分缴款,但公众部分认购将被视为无效。
7、本次发售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八、中止发售情况”。
8、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
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9、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
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0、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
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6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投资者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认购或未足额认购、提交认购申报后未
按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以及以公众投资者参与认购等属于违规行为。基金管理
人发现网下投资者存在上述情形的,将其报价或认购行为认定为无效并予以剔
除,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深交所。深交所将公开通报相关情况,并建议证券业协
会对该网下投资者采取列入网下投资者黑名单等自律管理措施。
11、本次发售的基金份额中,公众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无流通限制及限
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售的基金份额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询价阶段,剔除无效报价后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拟认购份额数
量总和为网下初始发售份额数量的 1.31 倍。配售对象的名单和具体报价情况请
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基金管理人将在《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本次网下配售对象获配份额及可交易份额情况。上述公
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网下配售对象送达相应安排通知,网下投资者及其管
理的配售对象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上述安排,承诺遵守上述期
间的交易要求。监管机构有权对网下投资者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情况进行监督管
理。
战略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的限售期安排详见“四、战略配售”之“(一)
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量及限售期安排”。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托管在场内证券经营机构后,
方可参与证券交易所市场的交易。
12、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应充分认识不动产基金的风
险特征。基金管理人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重要提示”
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基金的各项风险因素。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
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
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
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7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额询价公告及本公告已刊登在基金管理人网站。投资者如有疑问,可拨打基金
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95597)了解详情。
14、本基金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售的其他事宜,将在规定
媒介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15、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发售方式与普通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有所区别,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以不动产项目为最终
投资标的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本基金在投资运作、交易等环节的主要风险包
括与不动产基金相关的风险、与不动产项目相关的风险及其他风险。其中,
(1)
与不动产基金相关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集中投资风险、基金价格波动风险、流
动性风险、发售失败风险、交易失败的风险、基金解禁风险、基金首次投资的
交易风险、暂停或终止上市风险、税收政策调整可能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
的风险、关联交易风险、潜在利益冲突风险、基金提前终止的风险、相关参与
机构的操作及技术风险、市场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托管人尽责履约风
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2)与不动产项目相关的风险包括酒店项目的行业风
险、不动产项目的运营风险、不动产项目投保额无法覆盖损失的风险、现金流
预测及可供分配金额的预测风险、不动产项目估值风险、不动产项目收购与处
置风险、意外事件及不可抗力给不动产项目造成的风险;(3)其他风险包括专
项计划流动性风险、专项计划等特殊目的载体提前终止的风险、专项计划运作
风险和账户管理风险、法律及政策环境改变的风险、运营管理机构尽责履约风
险、政策与法律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
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
本基金详细风险因素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不动产项目在评估、现金流测算等过程中,使用了较多的假设前提,这些
假设前提在未来是否能够实现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投资者应当对这些假设前提
进行审慎判断。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
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基金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的相关预测
结果不代表基金存续期间不动产项目真实的现金流分配情况,也不代表本基金
能够按照可供分配金额预测结果进行分配;本基金不动产项目评估报告的相关8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评估结果不代表不动产项目的实际可交易价格,不代表不动产项目能够按照评
估结果进行转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不动产
基金财产,履行不动产项目运营管理职责,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金相关规则,全面认识
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
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及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价格波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有关本公告和本次发
售的相关问题由基金管理人保留最终解释权。9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目录
特别提示 ............................................................................................................ 2
重要提示 ............................................................................................................ 5
释义 .................................................................................................................. 11
一、询价结果及定价情况 .............................................................................. 12
二、本次发售的基本情况 .............................................................................. 14
三、投资者开户 .............................................................................................. 22
四、战略配售 .................................................................................................. 26
五、网下发售 .................................................................................................. 29
六、公众认购 .................................................................................................. 32
七、各类投资者配售原则及方式 .................................................................. 36
八、中止发售情况 .......................................................................................... 38
九、募集失败的情形和处理安排 .................................................................. 39
十、发售费用 .................................................................................................. 40
十一、清算与交割 .......................................................................................... 41
十二、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 42
十三、本次募集的有关当事人联系方式 ...................................................... 43
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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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本基金 指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指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机构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业协会 指中国证券业协会
指发售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本次发售
为
指符合本基金战略投资者选择标准的、依法可以参与不动产基金战略配
战略投资者 售的主体,包括原始权益人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及其它专业机构投
资者。战略投资者需根据事前签订的配售协议进行认购
指依法可以参与不动产基金网下询价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
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商
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政策性银行、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
网下投资者
其他中国证监会认可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规定的专业机构投
资者,以及根据有关规定参与不动产基金网下询价的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等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不动产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
公众投资者 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不动产基金的
其他投资者
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场内证券账
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又称“A 股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又称
户/深圳证券
“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
账户
金交易、认购等业务时需持有深圳证券账户
开放式基金
指投资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投
账户/场外基
资者办理场外认购等业务时需具有开放式基金账户
金账户
工作日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元 指人民币元11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一、询价结果及定价情况
(一)询价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截至本次发售询价截止日 2026 年 9 月 23 日 15:00,基金管理人通过深交
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共收到 13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25 个配售对象的询价报价
信息,报价区间为 2.268 元/份-2.560 元/份,全部配售对象拟认购数量总和为
15,040 万份,为初始网下发售份额数量的 1.53 倍。
配售对象的名单和具体报价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
表”。
2、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核查,所有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均按《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
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以下简称“《询价公告》”)的要求
提交承诺函等关联关系核查资料,未有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因此,基
金管理人未进行无效报价剔除。
3、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报价情况
本次发售无需剔除无效报价,参与询价的投资者为 13 家,配售对象为 25
个,均符合《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报价区间为 2.268 元/
份-2.560 元/份,拟认购数量总和为 15,040 万份,为初始网下发售份额数量的
1.53 倍。
(二)发售价格的确定
经统计,本次发售无需剔除无效报价,所有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为
2.354 元/份,加权平均数为 2.381 元/份。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中位数和加权平
均数,并结合机构自营、公募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配售对象
的报价情况,审慎合理确定本基金的份额认购价格为 2.329 元/份。该价格不高
于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
值。
(三)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根据《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拟认购价格不低于基金份
额认购价格 2.329 元/份,符合基金管理人事先确定并公告的条件的对象为本次
发售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本次询价中,有 2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4 个配售对12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象申报价格低于本次基金的认购价格。
因此,剔除无效报价和低价未入围的情况后,本次网下发售有效报价投资
者数量为 11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 21 个,有效认购数量总和为 12,860 万
份,为初始网下发售份额数量的 1.31 倍,具体报价信息详见“附表:投资者报
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有效配售对象必须按照本次发
售价格参与网下认购,并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基金管理人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
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基金管理人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
如拒绝配合、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网下发售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有权拒绝
向其进行配售。13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二、本次发售的基本情况
(一)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和代码:
基金全称: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泰华住安住 REIT
基金代码:181002
2、基金类型:不动产基金
3、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封闭式
4、基金存续期限:本基金合同期限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2 年,但基
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存续期期限届满后,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本基金可延长存续期限。否则,本基金将终止运作并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5、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资产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通
过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公司等载体穿透取得不动产项目的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
利。本基金通过主动的投资管理和运营管理,提升不动产项目的运营收益水平,
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稳定的收益分配及长期可持续的收益分配增长,并
争取提升不动产项目价值。
6、基金份额面值:每份基金份额的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售规模和发售结构
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发售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5 亿份,本次发售由战略配
售、网下发售、公众投资者发售三个部分组成。初始战略配售基金份额数量为
3.6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72%。其中,原始权益人及其同一控制下的
关联方拟认购数量为 1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20%,其他战略投资者
拟认购数量为 2.6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52%。网下发售的初始基金
份额数量为 0.98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19.60%,占扣除向战略投资
者配售部分后发售数量的比例为 70%。公众投资者认购的初始基金份额数量为
0.42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8.40%,占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
发售数量的比例为 30%。最终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及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
额数量由回拨机制确定(如有)。
(三)认购价格和募集资金14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
数,并结合市场情况及发售风险等因素,审慎合理确定本基金认购价格为 2.329
元/份。
按认购价格 2.329 元/份和 5 亿份的发售份额数量计算,若本次发售成功,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11.645 亿元(不含认购费用和认购资金在募集期产生的利
息)。
(四)回拨机制
本基金募集期届满,公众投资者认购份额不足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将公众
投资者部分向网下发售部分进行回拨。网下投资者认购数量低于网下最低发售
数量的,不得向公众投资者回拨。
网下投资者认购数量高于网下最低发售数量,且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倍数
较高的,网下发售部分可以向公众投资者回拨。
回拨后的网下发售比例,不得低于本次公开发售数量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
售部分后的 70%。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如有),可回拨至网
下发售。
如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发布公告,披
露本基金回拨机制及回拨情况。
(五)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售的基金份额中,公众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
安排,自本次公开发售的基金份额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询价阶段,剔除无效报价后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拟认购份额数
量总和为网下初始发售份额数量的 1.31 倍,不超过网下初始发售份额数量的
100 倍(含),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前三
个交易日(含上市首日)内可交易的份额不超过其获配份额的 50%;自本基金
上市后的第四个交易日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全部获配份额可
自由流通。
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本次网下配售对象获配份额
及可交易份额情况。
投资者使用场内证券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可直接参与深交所场内交易;15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
份额转托管至场内证券经营机构后,方可参与证券交易所市场的交易。
本基金原始权益人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拟参与战略配售,占本次基金
份额发售比例为 20%,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60 个月。基金份额在限售
期届满前持有期间不允许质押。
不动产项目原始权益人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以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参与本基金份额战略配售的,持有本基金份额期限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12 个
月。战略投资者认购基金的限售期安排详见本公告“四、战略配售”之“(一)
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量及限售期安排”。
(六)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七)本次发售的重要日期安排日期 发售安排
T-3 日前(自然日) 刊登《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关于战略投资
(2026 年 9 月 29 日,T 日为 者配售资格的专项核查报告、律师事务所关于
发售日)(预计) 战略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基金份额募集期
战略投资者认购时间为:9:30-17:00
T 日至 L 日
网下认购时间为:9:30-15:00
(2026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6
公众投资者场内认购时间为:9:30-11:30,
年 10 月 20 日,L 日为募集
13:00-15:00
期结束日)(预计)
公众投资者场外认购时间:以相关销售机构规
定为准
L+1 日 决定是否回拨,确定最终战略配售、网下发
(2026 年 10 月 21 日)(预 售、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及配售比
计) 例,次日公告。
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证监会募集结果备案后,
L+N(N≥2)日后 刊登《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并在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基金上市条件后尽快办理。
注:(1)T 日为基金份额发售首日,L 日为募集期结束日。
(2)如无特殊说明,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售,基
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售日程。(八)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公众投资者认购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投资者如果有多笔基金份
额的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表:16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场外认购费率 M<500 万元 0.3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应参考场外认购费率设定
场内认购费率
投资者的场内认购费率
1、本基金的认购费用应在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2、公众投资者在通过直销机构认购基金份额时不支付认购费用,通过其他
销售机构认购基金份额时支付认购费用。募集期内公众投资者可多次认购本基
金,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3、对于战略投资者和网下投资者,认购费用为 0。
4、本基金为封闭式基金,无申购赎回机制,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场内
交易费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5、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资产,不折算为
基金份额。具体金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6、认购金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1)战略投资者和网下投资者采用“份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计算
公式为:
认购金额=认购份额×基金份额发行价格
认购费用=0
认购金额的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例:某战略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 500 万份,经网下询价确定的基金份额发
售价格为 1.050 元,该笔认购申请被全部确认,假定该笔认购在募集期间产生
利息 100 元,则其需缴纳的认购金额为:
认购金额=5,000,000×1.050=5,250,000 元
即:某战略投资者认购本基金 500 万份,基金份额发售价格为 1.050 元,则
其需缴纳的认购金额为 5,250,000 元,该笔认购中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100 元
将全部归入基金资产。
(2)公众投资者认购金额/认购份额的计算。
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
份额确认”的方式。投资者最终所得基金份额为整数份。
17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1)场外认购基金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法。投资者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
认购金额。
(a)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1+认购费率)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基金份额发行价格
认购确认份额=认购份额;发生比例配售时认购确认份额须根据配售比例进
行计算,认购份额的计算按截位法保留到整数位
实际净认购金额=认购确认份额×基金份额发行价格
实际认购费用=实际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率,按照实际净认购金额确定对
应认购费率
实际确认金额=实际净认购金额+实际认购费用。
实际确认金额的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实际确认
金额与认购金额的差额将退还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
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计入基金资产,不折算为基金投资者基金份额。
例:某公众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渠道认购本基金 100,000 元,认购费率为
0.3%,假定发行价格为 1.050 元,该笔认购申请被全部确认,且该笔认购资金
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 100.00 元,则可认购的份额为: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1+认购费率)=100,000×0.30%/(1
+0.30%)=299.10 元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基金份额发行价格=(100,000-299.10)
/1.050=94,953 份(按截位法保留至整数位)
认购确认份额=认购份额=94,953 份
实际净认购金额=认购确认份额×基金份额发行价格=94,953×1.050=
99,700.65 元
实际认购费用=实际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率=99,700.65×0.30%=299.10
元
实际确认金额=实际净认购金额+实际认购费用=99,700.65+299.10=
99,999.75 元
退还投资者差额=认购金额-实际确认金额=100,000-99,999.75=0.25 元18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即:投资者投资 10 万元场外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假定该笔认购申请被全
部确认,且该笔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 100 元直接划入基金资产,在基
金合同生效时,投资者账户登记本基金基金份额 94,953 份,退还投资者 0.25 元。
(b)认购费用为固定费用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费用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基金份额发行价格
认购确认份额=认购份额;发生比例配售时认购确认份额须根据配售比例进
行计算,认购份额的计算按截位法保留到整数位。
实际净认购金额=认购确认份额×基金份额发行价格
实际确认金额=实际净认购金额+实际认购费用
实际确认金额的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实际确认
金额与认购金额的差额将退还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
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计入基金资产,不折算为基金投资者基金份额。
例:某公众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渠道认购本基金 10,000,000 元,认购费为
1,000 元,假定发行价格为 1.050 元,该笔认购申请被全部确认,且该笔认购资
金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 100.00 元,则可认购的份额为:
认购费用=固定费用=1,000 元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基金份额发行价格=(10,000,000-1,000)
/1.050=9,522,857 份
认购确认份额=认购份额=9,522,857 份
实际净认购金额=认购确认份额×基金份额发行价格=9,522,857×1.050
=9,998,999.85 元
实际认购费用=1,000 元
实际确认金额=实际净认购金额+实际认购费用=9,998,999.85+1,000=
9,999,999.85 元
退还投资者差额=认购金额-实际确认金额=10,000,000-9,999,999.85=0.15
元
即:某公众投资者投资 10,000,000 元认购本基金,发行价格为 1.050 元,可
得 9,522,857 份基金份额,该笔认购中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100 元将全部归
入基金资产,退还投资人的金额为 0.15 元。19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2)场内认购基金份额的计算
(a)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发行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发生比例配
售时认购确认份额须根据配售比例进行计算,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整数位。
认购费用=基金份额发行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认购费率根据发行价
格与认购份额乘积计算出的金额来确定。
认购金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根据
法律法规的要求计入基金资产,不折算为基金投资者基金份额。
例:某投资者在认购期内认购本基金份额 100,000 份,认购费率为 0.30%,
假设认购款项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100 元,基金份额发行价格 1.050 元,
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数计算如下:
认购金额=1.050×100,000×(1+0.30%)=105,315.00 元
认购费用=1.050×100,000×0.30%=315.00 元
即:投资者场内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 100,000 份,需缴纳认购金额 105,315.00
元,在认购期结束时,假设认购款项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100 元直接划入
基金资产,投资者账户登记有本基金基金份额 100,000 份。
(b)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发行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用,发生比例配售时认购
确认份额须根据配售比例进行计算,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整数位。
认购金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根据
法律法规的要求计入基金资产,不折算为基金投资者基金份额。
例:假定基金份额发行价格 1.050 元/份,某投资者认购 10,000,000 份基金
份额,所对应的认购费为 1,000 元,该笔认购申请被全部确认,且该笔认购资
金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 100 元。则认购金额为:
认购金额=1.050×10,000,000+1,000=10,501,000 元20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即:投资者场内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 10,000,000 份,需缴纳认购金额
10,501,000 元,在认购期结束时,假设认购款项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100 元
直接划入基金资产,投资者账户登记有本基金基金份额 10,000,000 份。
认购金额和认购费用以最终确认的认购份额为准进行计算,可能存在投资
者实际认购费率高于最初申请认购金额所对应的认购费率,最终确认份额以注
册登记结果为准。
注意:上述举例中的“基金份额发行价格”,仅供举例之用,不代表本基金实
际情况
(九)以发售价格计算的不动产项目价值及预期收益测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认购价格为 2.329 元/份,发售规模为 5 亿份,据此计算的
不动产项目价值为 11.645 亿元。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披露的可供分配金额
测算,本基金 2026 年 4 月 1 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预测现金分派率为 5.89%
(年化),2027 年预测现金分派率为 6.00%。此处不动产项目价值指按认购价
2.329 元/份和 5 亿份的发售份额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是在预测的假设前提与限制条件下编制,所依据的各种
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本公告所述预测净现金流分派率并非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
保证本金不受损失或者保证其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应自
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行承担风险,避免因参与不动产基金投资遭受难以承
受的损失。21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三、投资者开户
(一)本基金场内认购的开户程序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圳证券账户”)。已开立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
者可直接认购本基金,尚未开立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开立账户。有关开设深圳证券账户的具体程序
和办法,请遵循各开户网点具体规定。
(二)本基金场外认购的开户程序
1、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业务
(1)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开户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的开户申请视同下
一工作日的申请受理。
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 9:30—11:30、13:00—17:00。17:00 以后及周六、
周日、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同下一工作日的申请受理。
(2)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或户口本等);
2)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
3)银行卡或储蓄存折复印件加上个人签名;
4)《一般风险揭示书》、《传真交易协议》、《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
测评表》、《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5)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3)到直销网点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或户口本等);
2)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并签名;
3)填妥的《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适当性评估结果确认书》或《产品或服务
不适当性警示及投资者确认书》并签字(专业投资者免填);
4)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4)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在直销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认购,办理认购前应将
足额资金以“汇款交易”方式通过银行汇入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2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直销清算账户。
户名: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39068357540
投资人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认购期
间每日 17:00 前到账。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华泰证
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5)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投资人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2 日后(包括 T+2 日,如遇非工
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办理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
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3)投资人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2 日后(包括 T+2 日,如遇非工
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办理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本公司客
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
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4)投资人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5)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人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
金的银行卡(折)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6)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2、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业务
(1)受理开户及认购时间:
开户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的开户申请视同下
一工作日的申请受理。
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 9:30—11:30、13:00—17:00。17:00 以后及周六、
周日、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同下一工作日的申请受理。
(2)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单
位公章(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
登记证书复印件);23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2)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办理业务的授权委托书;
3)法人、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或军人证等);
4)加盖预留印鉴的《业务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需公章确认);
5)加盖单位公章的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
申请表》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6)填妥的《账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及经办人签
字;
7)《传真交易协议》一式两份;
8)《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一般风险揭示书》、《机构
税收居民声明文件》、《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9)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人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
账户,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在直销网点账户的户名一致。
(3)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已填好的《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前来办理认购申请的机构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适当性评估结果确认书》或《产品或服务
不适当性警示及投资者确认书》并签字(专业投资者免填);
4)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4)资金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以“汇款交易”方式通过银行汇入华泰
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户名: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39068357540
投资人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在认购
期间每日 17:00 前到账。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华泰
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
任。
(5)注意事项:24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1)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投资人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2 日到本公司查询确认结果,或
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本公司将为投资人寄送确认书。
3)投资人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2 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
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认购份额确认结
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4)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3、场外代销机构业务办理程序
投资者在场外代销机构的认购及缴款流程等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25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四、战略配售
(一)参与对象、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量及限售期安排
1、参与对象
战略投资者包括不动产项目原始权益人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以及其
它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规定、证券业协会有关规定
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战略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当具备良好的市场声
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不动产基金长期投资价值。战略投资者
根据事先与基金管理人签署的配售协议进行认购。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下询价,但依法设立且未参与
本次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理财产品和其他资产管理产品除外。
2、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量及限售期安排
本基金战略配售份额数量为 3.60 亿份,占基金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72%。
其中,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拟认购数量为 1 亿份,占发售份额
总数的比例为 20%;其他战略投资者拟认购数量为 2.60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
的比例为 52%。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基金战略投资者的名单和认购数量如下
表所示。战略投资者的最终名单和认购数量以《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为准。
占基金发售
序 认购数量 限售期
战略投资者名称 战略投资者类型 总数量比例
号 (万份) 安排
(%)
上海安住瑞企业管理咨询 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
1 10,000 20.00% 60 个月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制下的关联方
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4,595 9.19% 12 个月
圆信基石(厦门)基础设
3 施不动产股权投资基金合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4,040 8.08% 12 个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
4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1,830 3.66% 12 个月
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
5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1,810 3.62% 12 个月
限公司
6 宏源汇智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1,710 3.42% 12 个月
7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1,610 3.22% 12 个月
8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1,610 3.22% 12 个月
9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1,610 3.22% 12 个月
广州市城发投资基金管理
10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1,100 2.20% 12 个月
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11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810 1.62% 12 个月
司26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占基金发售
序 认购数量 限售期
战略投资者名称 战略投资者类型 总数量比例
号 (万份) 安排
(%)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代表“国泰海
12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810 1.62% 12 个月
通君得睿享 21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
13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805 1.61% 12 个月
理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代表“华泰紫
14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805 1.61% 12 个月
金瑞航 1 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佛山市信保裕耀基础设施
15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805 1.61% 12 个月
合伙)
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
16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420 0.84% 12 个月
司
云南云投股权投资基金管
17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410 0.82% 12 个月
理有限公司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代表“云南信托-云合睿
18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410 0.82% 12 个月
策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代表“第一创业风格轮
19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405 0.81% 12 个月
动 1 号 FOF 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代表“第一创业基础设
20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405 0.81% 12 个月
施 3 号 FOF 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合计 36,000 72.00%注:限售期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原始权益人初始持有不动产项目权益的比例
原始权益人初始持有不动产项目权益的比例为 100%。本次发售中原始权
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 1 亿份,占本基金首次募集
总份额的比例为 20%。
(三)认购款项的缴纳
1、战略投资者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参与认购,认购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0 日 9:30-17:00。战略投资者可以通过场内证券账
户或场外基金账户认购本基金。如选择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则在份额限售
期届满后,需将所持份额转托管至场内方可进行交易。27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战略投资者已与基金管理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将按照网下询价确定的认
购价格认购其承诺的基金份额,缴款金额=认购份额×基金发行价格。具体认购
金额/认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本公告“二、本次发售的基本情况”中“(八)认购费
用”。
2、所有战略投资者需根据战略配售协议的规定,在募集期内全额缴纳认购
款。
3、缴款流程:
战略配售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需在募集期内,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基金管
理人指定的如下账户:
户名: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51903685610805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大道支行
大额支付号:308290003572
缴款时请备注“华住安住”及使用的证券账户或基金账号。例如,拟使用股
东账户为 0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华住安住 0123456789”,基金简称
和证券账号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对于缴款备
注如各战略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注意事项
(1)在本基金发行截止日的截止时间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基
金管理人指定账户,则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2)使用证券账户认购的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用途/摘要/备注栏正确填
写“华住安住”及使用的证券账户或基金账号,未填写或填写错误的,认购申请
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对于缴款备注如各战略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
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投资者必须使用其预留账户(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直销开立交易账户
时登记的银行账户或投资者基本信息表上登记的银行账户)办理汇款,如使用
非预留账户、现金或其他无法及时识别投资者身份的方式汇款,则汇款资金无
效。28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五、网下认购
(一)参与对象
网下投资者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
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政策性
银行、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适当性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年金基金等可根据有关规定参与不动产基金网下询价。
本次网下询价中,申报价格不低于 2.329 元/份,且同时符合基金管理人事
先确定并公告的其他条件的为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按照
本基金份额认购价格参与网下认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认购价格及认购
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二)网下认购
1、网下投资者可以通过询价时所使用的账户认购本基金。
2、本次网下认购的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0 日的 9:30-
15:00。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调整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网
下投资者应当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认购申请并同时向基金管理
人完成网下认购缴款,方可认定为有效认购。
3、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认购时,应当按照确定的认购价格填报一个认购
数量,其填报的认购数量为其在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有效拟认购
份额数量。
4、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
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认购数量。
5、网下认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应当使用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缴付
全额认购资金。
6、基金管理人应于网下认购期限届满后,将网下投资者各配售对象获配情
况,包括配售对象名称、场内证券账户或场外基金账户、配售数量、配售金额、
退款金额等数据上传至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
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网下获配情况。
7、网下投资者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认购或未足额认购、提交认购申报后
未按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等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基金管理人会将29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违约情况报告深交所及证券业协会。深交所将公开通报相关情况,并建议证券
业协会对该网下投资者采取列入网下投资者黑名单等自律管理措施。
(三)网下配售基金份额
本基金发售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决定是否回拨,并对进行有效认购且足
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有效配售对象进行全程比例配售,所有配售对
象将获得相同的配售比例。
配售比例=回拨后(如有)最终网下发售份额/全部有效网下认购份额。如
果网下有效认购总份额等于本次网下最终发售份额,基金管理人将按照配售对
象的实际认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四)公布配售结果
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本次配售结果。
(五)认购款项的缴付
1、网下认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应使用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银行账户向
基金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缴付全额认购资金。如发生配售,未获配部分认购资
金将于募集期结束后的 3 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账户,敬请投资者留意。
2、缴款流程:网下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需在募集期内,将足额认购资金汇
入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如下账户:
户名: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51903685610805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大道支行
大额支付号:308290003572
缴款时请备注“华住安住”及使用的证券账户账号或基金账号。例如,拟使
用股东账户为 0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华住安住 0123456789”,基金
简称和证券账号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
3、注意事项
(1)在本基金发行截止日的截止时间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基
金管理人指定账户,则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2)使用证券账户认购的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用途/摘要/备注栏正确填
写“华住安住”及使用的证券账户或基金账号,未填写或填写错误的,认购申请
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30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3)投资者应当使用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银行账户(使用开放式基金账
户认购的需使用在基金管理人直销开立交易账户时登记的银行账户)办理汇款。31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六、公众认购
(一)参与对象
公众投资者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个
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公众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前应充分认识不动产基
金的风险特征,普通投资者在首次购买本基金时须签署风险揭示书。
(二)销售机构
1、本基金场内代销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
单位。
(1)已经具有发行认购权限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如下:
爱建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通证券、财信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
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财富、东方证券、东莞证券、
东海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方正证券、高华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
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民生证券、国融证券、国盛
证券、国泰海通证券、国投证券、国新证券、国信证券、国元证券、金融街证
券、红塔证券、天府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金
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华源证券、江
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民生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
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世纪证券、首创
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麦高证券、五矿证券、
西部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诚通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
银泰证券、英大证券、甬兴证券、粤开证券、长城国瑞、长城证券、长江证券、
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财富、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泰证券、
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银证券、中邮
证券、中原证券等(排名不分先后,如会员单位名单有所增加或减少,请以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具体规定为准)。
(2)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资格同时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
员单位资格的证券公司也可代理场内的基金份额发售。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就此
事项进行公告。
(3)尚未取得基金销售资格,但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32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代理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的
上市交易。
2、场外直销机构
名称: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 6 号 122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广场 B 栋
法定代表人:江晓阳
客服电话:4008895597/95597
公司网站:https://www.htscamc.com
3、场外代销机构其他销售机构名称 网址 电话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htsc.com.cn 95597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5ifund.com 952555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调整场外销售机构,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
人官网查询。各销售机构具体业务办理情况以其各自规定为准。
(三)禁止参与公众认购的投资者
凡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
参与公众投资者发售。若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同时参与公众投资者发售,
公众部分认购将被视为无效。
(四)认购款项缴纳
1、公众投资者可以通过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或者基金管理
人委托的场外基金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其他销售机构)认
购本基金。
公众投资者参与本基金场内认购的,应当持有场内证券账户;参与本基金
场外认购的,应当持有场外基金账户。投资者使用场内证券账户认购的基金份
额,可直接参与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应先跨系统
转托管至场内证券经营机构后,方可参与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
2、本次公众投资者认购期为 2026 年 10 月 19 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20 日,
其中场内认购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9 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20 日每个交易日的
9:30-11:30,13:00-15:00;场外认购时间以各销售机构规定时间为准。
33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若公众投资者在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公众投资者的募集
上限,实行末日比例配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及募
集情况提前结束公众部分的发售,届时将另行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
况适当调整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3、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初始基金份额数量为 0.42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
比例为 8.40%。最终向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由回拨机制(如有)及
比例配售确定,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本基金场内认购以份额申请,场外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认购本基金份
额时,需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投资者可以多次
认购本基金份额,场内认购每次认购份额为 1,000 份或者其整数倍,场内认购
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场外认购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0.00 元(含认购费),
认购申请受理完成后,投资者不得撤销。销售机构具体认购数额限制、规则等
以其各自规定为准。
4、公众投资者认购期间,公众投资者认购需向指定账户缴付全额认购资金。
如发生配售,未获配部分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后的 4 个工作日内划
付至场内交易所会员单位或场外基金销售机构,退回至投资者原账户的时间请
以所在场内交易所会员单位或场外基金销售机构为准。
5、场内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2026 年 10 月 19 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20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认购手续:
1)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账户。已开立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
者可直接认购本基金,尚未开立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开立账户。有关开设深圳证券账户的具体程序
和办法,请遵循各开户网点具体规定。
2)投资者应在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
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在场内证券经营机构的认购流程、需提交的文件等应遵循场内证
券经营机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具体业务办理流程及规则参见场内34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证券经营机构的相关规定。
6、直销机构认购及缴款流程
(1)业务办理时间
本公司直销柜台业务办理时间为:认购期间 9:30—11:30、13:00—17:00。
17:00 以后及周六、周日、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同下一工作日的申请受理。
(2)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认购业务的流程如下:
投资者在直销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认购,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
资金以“汇款交易”方式通过银行汇入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
销清算账户。
户名: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39068357540
投资人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认购期
间每日 17:00 前到账。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华泰证
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7、投资者在场外销售机构的认购及缴款流程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8、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资产,不折算为基金份额。35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七、各类投资者配售原则及方式
基金管理人在完成回拨机制(如有)后,将根据以下原则对各类投资者进
行配售:
(一)战略投资者配售
战略投资者由基金管理人根据战略配售协议的约定进行配售。本基金的战
略投资者缴款后,其认购的战略配售份额原则上将全额获配。
(二)网下投资者配售
本基金发售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对进行有效认购且足额缴款的投资者及
其管理的有效配售对象进行全程比例配售,具体配售原则如下:
1、基金管理人将对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是否符合基金管理人确定
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进行核查,不符合标准的,将被剔除,不能参与网下配售。
2、配售数量的计算
本基金发售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对进行有效认购且足额缴款的投资者及
其管理的有效配售对象进行全程比例配售,所有配售对象将获得相同的配售比
例。
配售比例=最终网下发售份额/全部有效网下认购份额
某一配售对象的获配份额=该配售对象的有效认购份额×配售比例
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份额向下取整后精确到 1 份,产
生的剩余份额分配给认购份额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认购份额数量相同时,
产生的剩余份额分配给认购时间(以深交所“EIPO 平台”显示的提交时间和委托
序号为准)最早的配售对象。
当发生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
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
行承担。
如果网下有效认购总份额等于本次网下最终发售份额,基金管理人将按照
配售对象的实际认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三)公众投资者配售
如本基金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数量超过本次最终公众发售总量,基金管理
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配售。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
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36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末日公众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单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
所对应的费率计算,可能会出现认购确认金额对应的费率高于认购申请金额对
应的费率的情形。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份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
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未确认部分的
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如公众有效认购总份额等于本次公众最终发售份额,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公
众投资者的实际认购份额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四)配售结果公告
基金管理人将于《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本次配售结果。37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八、中止发售情况
当出现以下任意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采取中止发售措施:
1、网下询价阶段,网下投资者提交的拟认购数量合计低于网下初始发售份
额数量或存在认购份额余额;
2、出现对基金发售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情形。
如发生以上情形,基金管理人可采取中止发售措施,并发布中止发售公告。
中止发售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基金管理人将择机重新
启动发售。38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九、募集失败的情形和处理安排
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出现以下任意情形之一的,则本基金募集失败:
1、基金份额总额未达到准予注册规模的 80%;
2、募集资金规模不足 2 亿元,或投资人少于 1,000 人;
3、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未按规定参与战略配售;
4、扣除战略配售部分后,向网下投资者发售比例低于本次公开发售数量的
70%;
5、导致基金募集失败的其他情形。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交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
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
承担。39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十、发售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评估费、财务顾问费(如有)、会计师费、律师费等
各项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如基金募集失败,上述相关费用不得从投资
者认购款项中支付。40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十一、清算与交割
本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由登记机构开立的本基
金募集专户中,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不折算为基金份额,将归
入基金资产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在发售结
束后完成。41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十二、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内,满足如下各项情形,本基金达到备案条件:
1、基金份额总额达到准予注册规模的 80%;
2、募集资金规模达到 2 亿元且投资者不少于 1,000 人;
3、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按规定参与战略配售;
4、扣除战略配售部分后,网下发售比例不低于公开发售数量的 70%;
5、无导致基金募集失败的其他情形。
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
发售,基金达到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
并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
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
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
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管理人将于《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本次发售结果。公告中将披
露最终向战略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和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及其比例,
获配战略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名称以及每个获配投资者的报价、认购数量、获
配数量以及战略投资者的持有期限安排等,并明确说明自主配售的结果是否符
合事先公布的配售原则。对于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认购,或实际认购数量明
显少于报价时拟认购数量的网下投资者应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42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十三、本次募集的有关当事人联系方式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 6 号 122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广场 B 栋
法定代表人:江晓阳
联系人:朱刚
客服电话:4008895597/95597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人:张姗
电话:4006195555
传真:0755-83195201
(三)财务顾问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3 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希
联系人:吴银霜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四)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于文强
联系人:陈文祥43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联系电话:021-68419095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一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 C1 座 9 层 3-7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一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 C1 座 9 层
3-7 单元
负责人:李卓蔚
联系人:董施文
联系电话:13917997011
(六)出具验资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2 座办公楼 8 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2 座办公楼 8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联系电话:(010)85085000
传真:(010)85185111
联系人:倪益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 9 月 29 日44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序 配售对 申报价格 拟认购数量
配售对象名称 配售对象类型 备注
号 象编码 (元) (万份)
I032730 西藏信托-晟元 1 号集合 有效报
1 集合信托计划 2.329 1100
002 资金信托计划 价
I008300 华润信托·合意 29 号集合 有效报
2 集合信托计划 2.354 1000
050 资金信托计划 价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I008510 有效报
3 华能信托·北诚瑞驰资金 集合信托计划 2.329 840
002 价
信托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I008510 有效报
4 华能信托·北诚瑞驰 2 号 集合信托计划 2.404 1240
005 价
资金信托
基金公司或其资
I033260 兴瀚资管-兴元 18 号集合 低价未
5 产管理子公司一 2.268 1760
002 资产管理计划 入围
对多专户产品
期货公司或其资
I037550 海通期货海享海鑫 1 号集 产管理子公司一 有效报
6 2.370 1000
029 合资产管理计划 对多资产管理计 价
划
期货公司或其资
I037550 海通期货周周盈 1 号集合 产管理子公司一 有效报
7 2.500 500
033 资产管理计划 对多资产管理计 价
划
期货公司或其资
I037550 海通期货周周盈 2 号集合 产管理子公司一 有效报
8 2.500 500
034 资产管理计划 对多资产管理计 价
划
期货公司或其资
I037550 海通期货周周盈 3 号集合 产管理子公司一 有效报
9 2.500 500
035 资产管理计划 对多资产管理计 价
划
I078620 中信证券铁发紫宸 1 号集 证券公司集合资 有效报
10 2.345 150
020 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管理计划 价
I078620 中信证券资管睿驰 2 号集 证券公司集合资 有效报
11 2.345 100
057 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管理计划 价
I008170 中诚信托-明珠 76 号集合 有效报
12 集合信托计划 2.366 100
030 资金信托计划 价
I008310 兴业信托·薪富 1 号集合 低价未
13 集合信托计划 2.280 100
005 资金信托计划 入围
I008180 外贸信托-臻创 78 号证 有效报
14 集合信托计划 2.366 400
051 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价
I008310 兴业信托·安心价值 2 号 低价未
15 集合信托计划 2.280 110
008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入围
I008170 中诚信托-汇萃 7 号集合 有效报
16 集合信托计划 2.478 2000
048 资金信托计划 价
I000530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机构自营投资账 有效报
17 2.478 120
001 营账户 户 价
I008300 华润信托·合意 45 号集合 有效报
18 集合信托计划 2.354 1000
069 资金信托计划 价
45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序 配售对 申报价格 拟认购数量
配售对象名称 配售对象类型 备注
号 象编码 (元) (万份)
I000830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 机构自营投资账 有效报
19 2.560 300
001 营投资账户 户 价
宁银理财宁享安和固定收
I079110 银行公募理财产 有效报
20 益类日开理财 3 号(最短 2.329 300
013 品 价
持有 60 天)
I079110 宁银理财宁享固定收益类 银行公募理财产 有效报
21 2.329 500
025 优选日开理财 2 号 品 价
宁银理财宁享转债增强固
I079110 银行公募理财产 有效报
22 定收益类理财 2 号(最短 2.329 500
027 品 价
持有 100 天)
宁银理财宁享安逸固定收
I079110 银行公募理财产 有效报
23 益类日开理财 3 号(最短 2.329 300
096 品 价
持有 180 天)
基金公司或其资
I027280 工银瑞投-工银理财四海 有效报
24 产管理子公司一 2.478 410
024 甄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价
对多专户产品
兴业信托·新兴转 2 号可
I008310 低价未
25 转债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 集合信托计划 2.280 210
009 入围
划46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 2026-09-29 · 中国内地 ·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