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厦门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原始权益人变更净回收资金用途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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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中金厦门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原始权益人变更净回收资金用途的公告
中金厦门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原始权益人变更净回收资金用途的公告
一、公募 REITs 基本信息
中金厦门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
公募 REITs 名称
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 REITs 简称 中金厦门安居 REIT
公募 REITs 代码 508058
首次募集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8 月 22 日
基金合同更新生效日 2026 年 5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
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
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
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
《上海证券交易
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规则
公告依据 适用指引第 5 号——临时报告(试行)》等有关
规定以及《中金厦门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金厦门安
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
金 2025 年度第一次扩募并新购入不动产项目招
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二、原始权益人净回收资金承诺及使用情况
中金厦门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已完成 2025 年度第一次扩募(以下简称“首次扩募”),基金合同更新生
效日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首次扩募募集资金为 78,870.00 万元,原始权益人为
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本基金首次扩募份额已于 2026 年 6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
原始权益人承诺将净回收资金(指扣除用于偿还相关债务、缴纳税费、按规
则参与战略配售等资金后的回收资金)主要用于在建项目、前期工作成熟的新项
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等。本基金首次扩募成功发行后,原始权益人净回收资金金额
47,598.16 万元。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净回收资金已使用 27,103.56 万元,剩
余未使用金额为 20,494.60 万元,使用进度为 56.94%。1
三、原始权益人净回收资金投向变更情况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
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24〕1014 号)的要求,优化回收资金使用、
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同时保障厦门市保障性住房项目落地,原始权益人在履行了
内部有关程序后,变更首次扩募形成的净回收资金投向,相关事项已向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等监管部门完成了报备。
2026 年 10 月 8 日,原始权益人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向基金管理人提供
《关于中金厦门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回收资
金投向的报告》及《关于中金厦门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 REIT 第一次扩募净回收
资金变更投向的复函》。根据前序文件并经原始权益人确认:
本次变更主要系将“安心居两岸时代 2026P07 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以下简称“两岸时代项目(2026P07 地块)”)纳入净回收资金使用范围,并调整
原有项目净回收资金使用金额(相关资金初步使用安排见下表)。后续各投资项
目实际投入金额将由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各项目实际资金需求,在调整后
的募投项目之间灵活统筹、适时调整,确保资金使用效率与项目建设进度相匹配。
调整前金额 调整后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两岸时代项目(2026P07 地块) - 10,000.00
2 蓬莱公寓(2013XP05 地块) 1,000.00 -3 保障性租赁住房古地石公寓 1,000.00 -
4 保障性住房龙泉公寓一期 4,000.00 2,500.00
5 保障性住房龙泉公寓二期 3,458.44 2,500.00
6 保障性租赁住房美峰公寓 6,000.00 5,000.00
7 保障性租赁住房大嶝公寓 25,000.00 20,458.44
8 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7,139.72 7,139.72合计 47,598.16 47,598.16
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已承诺严格遵守公募 REITs 的净回收资金使用的相
关规定,合规使用净回收资金,除用于变更后的投资项目外,确保不流入商品住
宅开发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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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本次原始权益人变更净回收资金投向已履行规定的程序,调整后的净回收资
金投向符合有关要求。该事项仅涉及原始权益人,与本基金及其他基金份额持有
人无直接关系,因此对本基金的收益分配、资产净值、交易价格等基金份额持有
人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本公告内容已经本基金原始权益人确认。五、其他说明事项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
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
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者遵循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
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
律文件,全面认识不动产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
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自主判断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
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审慎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9 日3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 2026-10-09 · 中国内地 ·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