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建信中关村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分红的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建信中关村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分红
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 年 7 月 10 日
一、公募 REITs 基本信息
建信中关村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
公募 REITs 名称
券投资基金
建信中关村产业园 REIT(场内简称:
公募 REITs 简称 中关村,场内扩位简称:建信中关村
REIT)
公募 REITs 代码 508099
公募 REITs 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2 月 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指引(试行)》、《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
公告依据
托基金(REITs)业务指南第 2 号——
存续业务》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以及
《建信中关村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建信中关
村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截 止 收 益 分 基准日公募 REITs 份额 -
配 基 准 日 基 净值(单位:元)
金的相关指
基准日公募 REITs 可供
标 12,111,171.19
分配金额(单位:元)
截止基准日公募 REITs
按照合同约定的分红比
10,900,054.07
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单位:元)
本次公募 REITs 分红方案(单位:元/10
0.1340
份基金份额)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 2026 年度第一次分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红
注:1、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2、根据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应当将 90%
以上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分配给投资者,每年不得少于 1 次。根据 2026
年第 1 季度报告,本基金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累计可供
分配金额为人民币 12,111,171.19 元,本次共计分配人民币 12,060,000.00 元,约
占前述可供分配金额的 99.58%,每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人民币 0.0134 元。截止
基准日公募 REITs 按照本次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与实际分配金额之间可
能存在尾差,具体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则为准。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6 年 7 月 14 日
除息日 场外:2026 年 7 月 14 日场内:2026 年 7 月 15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场外:2026 年 7 月 16 日场内:2026 年 7 月 20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不支持红利再投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基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金份额持有人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6 年 7 月 10 日至 2026 年 7 月 14 日)暂停跨系统转
托管业务。
2、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
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是指在基金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基础上通过合理调
整计算得出的金额,在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中,应当先将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
调整为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公司持
续发展、项目公司偿债能力、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后确定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
本次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如下:
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发行份额募集的资金、处置不动产项目资产取得的现金、
金融资产相关调整、期初现金余额等;应收应付项目的变动;不动产项目资产减
值准备的变动;支付的利息及所得税费用;未来合理相关支出预留,包括重大资
本性支出(如固定资产正常更新、大修、改造等)、未来合理期间内的债务利息、
专业服务费、不可预见费用、期末经营性负债余额等。
经过上述项目调整后,本基金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期间可供分配金额为人民币 12,111,171.19 元。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cbfund.cn 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进行相关咨询。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
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自主、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 7 月 10 日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 2026-07-10 · 中国内地 ·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