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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宏川智慧:关于开展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事项的 公 告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6-027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               及相关授权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响 应《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市场高质量 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政策号召,高效盘活存量资产,激活其长期 价值,提升公司管理效率,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和增强可持续发 展动能,拟以部分下属公司持有的仓储物流基础设施项目为标的资产, 申请发行公开募集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本 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且已经 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实际安排另行公告股东会召开通知。 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需要经过 有关部门批准。 一、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方案 (一)入池标的资产 公司拟作为原始权益人,以部分下属公司持有的码头、储罐等基 础设施作为底层资产,与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基金管理人”)合作,共同发起设立“华泰紫金宏川封闭式基 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名称以监管审批及最终设立时的名称为 准)。拟入池标的资产主要经营收入包含码头储罐综合服务、中转及 其他服务等。 (二)主要流程 1、设立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公司拟作为原始权益人,以部分下属公司持有的基础设施不动产 项目为入池标的资产,联合基金管理人、专项计划管理人,按照基础 设施公募 REITs 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提交申请及注册材料。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获得监管 批复及注册后,由公募基金管理人牵头,会同相关方完成公募基金的 设立及份额发售工作。 2、参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份额战略配售 公司和/或公司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 要求参与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份额战略配售,拟认购比例不低于 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发售份额总量的 20%。 3、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由专项计划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 具体名称以专项计划设立时的名称为准),发行基础设施不动产资产 支持证券。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将全额认购专项计划发行的基础 设施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通过专项计划间接持有底层资产相关权益, 实现对拟入池标的资产的间接控制。 4、转让持有资产的项目公司股权 在专项计划设立完成且 REITs 全额认购资产支持证券后,专项计 划受让拟入池标的资产 100%的股权,转让价格将以符合监管要求的 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结合市场情况 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专项计划将直接持有拟入池标的资 产 100%股权,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通过持有专项计划全部份额,间 接取得拟入池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及相关权益。 5、项目运营管理安排 公司或指定下属专业运营子公司作为基础设施不动产项目的运 营管理实施机构,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担任本次基础设施不动产项目 的运营管理机构,负责码头、储罐等基础设施的日常运营管理、资产 维护等相关工作,确保底层资产持续稳定运营并产生稳定现金流。 (三)基金产品要素 基金类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募集规模 参考入池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募集资金规模根据最终询价发行结果确定     基金期限 以获批发行文件为准     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原始权益人拟 原始权益人和/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持有不低于 20%(具体以招募说 认购基金比例 明书披露最终认购比例为准)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的条件下,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每年至少进行收益 收益分配方式 分配 1 次,每次收益分配的比例应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            的 90% 注:上述交易方案及产品要素待根据后续申报及审核情况、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结合 市场情况进行细化或相应调整。     二、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相关授权事 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相关部门全权处理本次基础设 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签署与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相关的法律文件,办理本次 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注册、询价、发行、设立和上市等相关工 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申报发行方案、确定申报估值、确定自持份额 及持有期限、确定运营管理安排、协商确定询价发行区间、为搭建本 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结构所涉及的股权转让、内部资产重组、聘请 中介机构以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文件、相关事宜的审批、签署与办理。     2、根据市场条件、政策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底层资产运 营情况,修订和调整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项目方案,并就该等事 项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     3、办理与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项目发起设立及发行相关的 其他事项。     4、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三、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暨申报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旨在积极响应政 策号召,推动存量资产价值释放,推动资产经营提质增效,增强可持 续发展动能,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并进一 步推动资产运营提质增效。 四、项目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本次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截至目前, 本次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仍处于待申报阶段,尚需相关监管机构 审核同意,项目最终能否实施、实施进度及发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同时,结合近期公募 REITs 市场调整情况,本次项目可能面临市场环 境变化、底层资产估值与市场预期错位、监管政策调整等额外风险。 公司将积极与相关监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合理调 整项目方案并完善申报材料等工作,积极推动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公司将根据申报发行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7 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3-16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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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光大嘉宝:光大嘉宝股份有限 公 司关于在管基金开展商业不动产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 2026-002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管基金开展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参与投资的在管基金 上海光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光翎”                         )和天津安石锦 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安石锦瑞”)拟以其 分别持有的静安大融城项目和江门大融城项目作为底层资产开展商业不 动产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  本次交易暂不构成关联交易,在未来申报发行过程中如涉及关联 交易,公司将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处于待申报阶段,尚需相关监管机构审核同意。公司将 根据申报进展及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风险,谨慎投资。 一、交易概述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出商业不 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商业不动产 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有效盘 活存量资产,公司参与投资的在管基金上海光翎和安石锦瑞拟以其分别 持有的静安大融城项目和江门大融城项目作为底层资产开展商业不动产 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 2026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管基金开展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 工作的议案》,即:1、同意公司和/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作为上海光翎和安 石锦瑞的 LP,参与上海光翎和安石锦瑞合伙人会议,同意上海光翎和安 石锦瑞以其分别持有的静安大融城项目和江门大融城项目作为底层资产 开展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2、同意上海光翎和安石锦瑞 作为原始权益人、公司控股子公司光控安石(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简称“光控安石”         )作为原始权益人之普通合伙人、公司作为光控安石 的控股股东、公司控股子公司光控安石(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或 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公司下属企业)作为运营管理机构,根据监管 部门及中介机构要求出具相关情况说明、承诺函等文件。 本次交易暂不构成关联交易,在未来申报发行过程中如涉及关联交 易,公司将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 二、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实施方案 (一)入池标的资产 1、静安大融城项目 上海光翎为持有静安大融城项目的基金主体,系有限合伙制企业。 静安大融城项目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总建筑面积约 18.9 万平方米,项目 业态为商业零售。 2、江门大融城项目 安石锦瑞为持有江门大融城项目的基金主体,系有限合伙制企业。 江门大融城项目位于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总建筑面积约 12 万平方米, 项目业态为商业零售。 (二)产品要素 基金类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期限 具体以获批发行文件为准 交易场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原始权益人拟认购 原始权益人和/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持有不低 基金比例 于 20% 基金募集规模 根据最终发行结果确定 收益分配 基金应当将 90%以上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            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收益分配次数每年不少            于 1 次。 投资目标 主要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全部份额,并取得商业不            动产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通过主动的投资            管理和运营管理,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稳定            的收益分配。 注:上述交易结构及产品要素待后续根据监管机构审核情况及要求,结 合市场情况进行细化或相应调整。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参与投资的在管基金发行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有助于公司 盘活存量资产,畅通不动产资产管理“募、投、管、退”循环,提升“大 融城”品牌形象,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参与投资的在管基金发行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尚需获得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交易最终能否实施尚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密切跟进申报审核及交易进度,并根据相关进展情况, 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二六年一月三十一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1-30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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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茂业商业:茂业商业关于调整商业不动产 公 募 REITs 申报方案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编号:临 2026-009 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商业不动产公募REITs申报方案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开展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4号),拟以全资 子公司成商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商控股”)、公司关联 方成都崇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德投资”)持有的位于成都 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8号成都茂业中心部分楼宇(最终以监管审批 为准)作为底层资产开展商业不动产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 经公司管理层审慎决策,并与中介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鉴于本 次商业公募REITs发行时间安排较为紧迫,为保障项目顺利落地发行, 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商业不动产公募REITs申报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方案调整的原因 鉴于公司本次商业公募 REITs 发行时间安排较为紧迫,经公司 管理层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论证后审慎决策,为保障本次项目顺利 发行落地,决定对本次申报方案进行调整。 二、申报方案调整的内容 1、底层资产的调整: 调整前:公司全资子公司成商控股及关联方崇德投资持有的位 于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28 号成都茂业中心部分楼宇(最终以 监管审批为准) 调整后:公司关联方崇德投资持有的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 道北段 28 号成都茂业中心 C 塔写字楼物业(最终以监管审批为准) 2、后续安排: 本次申报方案调整后,商业公募 REITs 项目发行工作将继续推 进,后续上市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适时择机推进自身相关资 产开展商业公募 REITs 业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报方案的调整旨在保障项目发行进度,兼顾上市公司资 产盘活的长远规划。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带来影响,也不会对公司 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1-28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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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证通电子:关于全资子 公 司开展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 公 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97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5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 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 (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高效做好基础设施领域 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23]236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24]1014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 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常态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 资[2025]782 号)等文件要求,为促进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长沙证通云计算有限公司(简称“长沙证通云”)的经 营发展,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同意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长沙证通云以长沙云谷数据中心项目 1#数据中心、2#数据中 心与动力中心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等资产(合称“基础设施项目”)作为发起设立 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简称“证通 REITs”、“基础设施 REITs”或“本项目”)的底层资产,开展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简称“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方案                       1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拟入池的基础设施项目 本公司拟选取长沙证通云持有的长沙云谷数据中心项目 1#数据中心、2#数 据中心与动力中心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等资产作为发起设立证通 REITs 的底层资 产,开展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申报工作。 (二)交易主要流程 1、设立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长沙证通云作为原始权益人拟以长沙云谷数据中心项目 1#数据中心、2#数 据中心与动力中心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等资产作为发起设立证通 REITs 的底层资 产,开展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行申报工作。待本项目获得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中国证监会的推荐后,由公募基金管理人、资产支持专 项计划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注册基础设施 REITs,并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待取得注册文件后,由公募基金管理人会同财务顾问进行公开发售。 长沙证通云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参与证 通 REITs 的战略配售。 2、设立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长沙证通云作为原始权益人,由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资产支持专项计 划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专项计划”,具体名称以专项计划设 立时的名称为准),发行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证通 REITs 将全额认购专项计 划发行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 3、转让 SPV 及项目公司股权 长沙证通云作为原始权益人拟将其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以适当的方式剥离 至专门持有基础设施项目的长沙证通智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项目公司”或“证 通智算”),并由长沙证通云持有项目公司 100%股权。 长沙证通云拟设立特殊目的公司(以下简称“SPV”),并将其持有的 SPV100%股权附生效条件转让予专项计划(“SPV 股权转让”)。长沙证通云 与 SPV 签署《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协议》,长沙证通云将其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                      2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附生效条件转让给 SPV(“项目公司股权转让”)。通过前述 SPV 股权转让及 项目公司股权转让行为,专项计划届时将直接持有 SPV100%股权并在本项目发 行后由 SPV 直接持有项目公司 100%股权。 完成上述事项后,项目公司将吸收合并 SPV 全部股权且 SPV 注销后,专项 计划将直接持有项目公司 100%股权。 4、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安排 公司及/或下属子公司将作为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公司。基础设施 REITs 存 续期间,运营公司将作为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管理机构提供运营管理服务,并定 期收取运营管理费。运营管理安排视最终监管机构要求而定。 (三)基金产品要素 基金名称 具体名称以中国证监会注册名称为准 原始权益人 长沙证通云 基金类型 契约型、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支持专项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计划管理人 财务顾问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期限 最终以获批文件为准 基金运作方式 存续期内封闭式运作 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原始权益人拟 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参与基础设施基金份额战略配售的 认购基金比例 比例预计不低于 20%(以招募说明书披露最终认购比例为准) 基金规模 参考资产评估结果,需根据最终发行结果确定          本基金按照合同约定主要投资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持有资产支持专 投资目标          项计划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份额,从而间接取得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权益 注:上述交易方案及产品要素待根据后续申报及审核情况、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结合 市场情况进行细化或相应调整。 (四)相关工作进展及后续安排 长沙证通云将联合相关专业机构,根据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不断完善并 形成正式申报材料,积极开展基础设施 REITs 向相关省级发改委和国家发改委的                       3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工作,并积极推动配合专业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发行 工作,推进基础设施 REITs 注册及发行上市工作。最终基础设施 REITs 方案将依 据相关监管机构审批确定。 二、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将激活公司数据中心资产的价值,加速前期投 资资金回流和收益兑现,提升数据中心资产的运营管理效率,加快公司投融资循 环,增强公司持续投资能力;同时 REITs 作为权益型融资工具,可拓宽公司的融 资渠道,改善公司流动性、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长期资本结构,有利于公司长 期稳定发展。 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发行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最终影响金额,须根据 最终交易成交情况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确认结果为准。 三、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应对措施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基础设施 REITs 仍处于待申 报阶段,尚需相关监管机构审核同意,交易条款、时间安排、最终设立方案等尚 未最终确定,仍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与相关监管机构保持沟通,根据 相关政策要求不断完善申报发行材料等工作,并根据申报发行进展情况,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4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1-23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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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首创环保:首创环保关于开展 公 募 REITs 新购入不动产项目申报工作的进展 公 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6-003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公募REITs新购入不动产项目               申报工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项目实施背景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情况, 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落实中央降杠杆、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动基础设施 投融资市场化及规范化健康发展的要求,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 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相关业务(以下简称“扩募及新购 入不动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披露的《北京首创生 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公募 REITs 新购入基础设施资产申报工作的 公告》(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即“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不动 产基金”)。 二、本次业务的有关情况 公司自启动筹划本次扩募及新购入不动产项目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交易工作。经与基金管理人充分沟通,因规 划调整,由基金管理人决议提交终止审核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扩募及 新购入不动产项目申请的审核已终止。 三、影响分析 本次扩募及新购入不动产项目申报审核终止事项不会对底层不动产项目运 营情况造成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后续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下进行再次申报,                      1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公司将继续推进有关事宜,待后续履行相关程序后,择机推进申报工作。公 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3 日                  2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1-23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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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金风科技:关于终止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提示性 公 告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风科技(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       ,同意终止公募 REITs(以下简称“本 REITs 项目” 行工作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在指定媒体 申报发行工作。 《证 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网站(https://www.hkexnews.hk)披露的《关于终止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          (编号:2026-011)。 本 REITs 项目的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资产 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终止审核的申请。截至本公告日, 本 REITs 项目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 流程已终止。 此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3 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1-23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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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电子城:电子城 关于申请撤回 公 募 REITs 项目申报的提示性 公 告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 2026-004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回公募 REITs 项目申报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基 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回公募 REITs 项目申报文 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申报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议案》,同意 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科技大厦、研发 A1 楼及国电总部 4 号楼作为底层资产,开展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 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 证 券 日 报 》 及 上 交 所 网 站 (http :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 发行工作的公告》(临 2024-017)。     二、项目推进期间的相关工作     该项目申报材料已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获证监会和上交所正式受 理,上交所已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反馈意见。     三、申请撤回的原因     公司为切实维护投资人利益,进一步提高项目经营稳定性,申请 撤回本次公募 REITs 申报,后续择机继续推进申报工作。 四、本次申请撤回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申请撤回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五、目前进展情况 本项目已向证监会和上交所申请撤回本次申报,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本项目已终止在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申报审核流程。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3 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1-23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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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建设银行:建设银行关于 公 募 REITs 终止申报审核的 公 告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2026-00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募 REITs 终止申报审核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前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附属公司建 信住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住房)作为原始权益人,以 建信住房持有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申报发行公募 REITs,产品名称 为“建信建融家园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项目)。本项目于 2024 年 3 月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受理。 为进一步整合项目资源,优化运营管理,本项目的基金管理人和 专项计划管理人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 撤回本项目基金注册、上市及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挂牌转让申请等材料。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项目已终止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申报审核流程。 本次终止申报审核,不会对本行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 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3 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1-23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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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茂业商业:茂业商业关于开展商业不动产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编号:临 2026-004 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业不动产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成商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商控 股”)、公司关联方成都崇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德投资”                                ) 持有的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8号成都茂业中心部分楼 宇(最终以监管审批为准)作为底层资产开展商业不动产公募REITs 申报发行工作。同时,本公司和本公司关联方拟共同投资参与本次 拟发行的商业不动产公募REITs份额的战略配售,认购占本次基金 份额发售数量34%的份额(以最终认购数额为准)。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项目实施背景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出 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 盘活存量资产,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拟开展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申报工作及拟转让商业 不动产 REITs 相关资产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认 购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开展商业 不动产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和本公司关联方拟共同投资参与本次拟发行的商业不动 产公募 REITs 份额的战略配售,认购占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数量 34% 的份额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实施方案 (一) 产品要素 基金名称 华夏茂业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28 号成都茂业中心部分楼宇 底层资产           (最终以监管审批为准) 发行场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基金管理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项计划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期限 约 20 年(最终以监管审批为准) 注:上述要素待根据后续申报进度、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结合市场情 况细化或进行必要调整。 (二) 拟转让资产情况 本次拟转让底层资产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28 号成都茂 业中心部分楼宇(最终以监管审批为准)。 本次转让主要分为两个步骤:一、由成商控股、崇德投资将底层 资产重组至新设项目公司;二、将新设项目公司股权转让至商业不动 产公募 REITs。具体转让流程可能根据发行方案及监管机构要求有所 调整。 根据中介机构初步评估结果,预计达到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是否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商 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四、关联交易事项 本公司和本公司关联方拟共同投资参与本次拟发行的商业不动产 公募 REITs 份额的战略配售,认购占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数量 34%的份 额(以最终认购数额为准),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发行商业不动产 REITs 的意义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此次商业不动产 REITs 如发行完成,预计将增加公司净利润(最 终的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 (二)对公司财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公司开展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可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借助 此类金融创新产品,公司能够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到新项目的投资建设, 进一步拓宽了公司融资渠道。 作为权益型融资工具,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可挖掘成熟商业物 业的内在价值,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改善公司财务状况,降低财务杠 杆率。 六、风险提示 (一)税负风险 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需要进行资产重组及股权转让,重组及转 让过程中涉及复杂的税务处理,税负成本较高。公司拟聘请专业税务 咨询机构,并将与税务咨询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深入分析,加强与主 管税务部门的交流沟通,争取适用对应税收优惠政策,有效降低整体 税负成本。 (二)发行风险 本次发行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审核同意,交易最终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 跟进项目审核及交易进度,并根据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1-22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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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金风科技:关于终止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 公 告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风科技(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同意公司开展公募 REITs(以下简称“本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 项目”)的申报发行工作,公司拟选取以全南天润天排山新能源有限 公司持有的全南天排山项目,以及崇义天润龙归风电有限公司持有的 崇义龙归项目和崇义天星项目为入池资产进行公募 REITs 的申报发 行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在指定媒体《证券时 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网站(https://www.hkexnews.hk)披露的《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编号:2021-070)、《自愿性公告公开募集基 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H 股公告)。 本 REITs 项目的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资产 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23 年 9 月 4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正式提交申报材料,拟入池标的资产为 全南天润天排山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全南天排山项目,并于当日收 到了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上述事项的受理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9 月 6 日 在 指 定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 )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https://www.hkexnews.hk)披露的《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进展公告》(编号:2023-056)。 为进一步整合项目资源,优化运营管理,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基础设施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同意终止本 REITs 项目申报发行工 作。公司拟通过本 REITs 项目的基金管理人和专项计划管理人向中国 证监会和深交所提交终止审核的申请,终止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 申报流程。 此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19 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1-19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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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北部湾港:关于开展港口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 公 告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5085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港口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               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实施背景 2020 年 4 月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 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2023 年 10 月 20 日,中国 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 (2023 修改)》。2024 年 7 月 6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全 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 发行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项目常态化 发行的申报要求,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正式迈入常态化发行。2025 年 8 月 29 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 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 1 - (REITs)常态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鼓励推荐铁路、港 口、特高压输电等新资产类型项目申报发行。 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打 造上市公司“双轮驱动”发展模式,提升市值表现,提高资产运 营效率,形成良性投融资循环,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北部湾港北海码头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北海码头)持有的、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 的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 1#、2#泊位(以下简称基础设施项 目或北暮 1#、2#泊位)作为底层资产,开展公开募集北部湾港 港口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公 募 REITs)的申报、注册、发行工作。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开展港口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 发行工作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相关工作。 本次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础设施公募REITs实施方案 (一)拟入池资产项目 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北海码头持有的北暮1#、2#泊位作为 底层资产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申报发行工作,具体包括 5.8856公顷港池、333,084.14平方米陆域面积(包括码头前沿、 2 - 堆场、堆场间道路等)及生产相关的设施设备。北暮1#、2#泊 位于2012年7月投入运营,设计吨级达150,000吨(DWT),主 要用于内外贸散杂货的装卸,为散装货物的运输提供了高效便 捷的服务,核心货种为镍矿、煤炭、焦炭和粮食类。      (二)交易结构      基础设施公募REITs拟实施“基础设施公募REITs-资产支持 专项计划-项目公司-基础设施项目”交易结构:      1.设立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由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 基金管理人设立基础设施公募REITs,本公司或其同一控制下的 关联方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参与 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战略配售。      2.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由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设立并管理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础设施 公募REITs认购资产支持证券的全部份额。      3.转让SPV公司股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设立后,收购由本 公司成立的特殊目的载体SPV公司100%股权。      4.转让项目公司股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收购SPV公司后, 通过SPV公司受让取得项目公司(即基础设施项目现产权人或 其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派生分立等方式形成的持有相应基础设施 项目的公司)100%股权,从而由基础设施公募REITs通过持有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全部份额获得基础设施项目的全部所有 权。                                 - 3 -      (三)运营阶段      1.现金流分配的说明。项目公司的现金流通过支付资产支 持专项计划借款利息、股东分红等方式支付或分配到资产支持 专项计划。经过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及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逐层 分配后,最终向基础设施公募REITs投资人(含本公司)进行分 配。      2.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基础设施公募REITs存续期间, 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海码头作为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管理 机构提供运营管理服务,并定期收取运营管理费。      (四)产品要素           平安北部湾港港口基础设施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 基金名称           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 契约型、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方式 封闭运作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根据最终底层资产评估价值及基础设施公募 本次拟发售基金总额           REITs 发行结果而定 基金期限 35 年(最终以获批发行文件为准) 原始权益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运营管理机构 北部湾港北海码头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原始权益人及相关方 合计拟认购基金份额的 70%,拟由原始权益人北 拟认购基金份额及比 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认购 50%,北部湾港北海码 例 头有限公司认购 20%           (1)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参与           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份额战略配售的比例合计不 投资人安排           高于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数量的 70%(具体授权公           司经理层确定),其中发售总量的 20%的持有期 4 -           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60 个月,超过 20%的部分           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36 个月,基金份额           持有期间不允许质押。           (2)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以外           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份额战略配售,其持有期限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12 个月。           (3)其他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份额通过网下配           售、公众投资者认购进行发售。           本基金应当将不低于合并后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收益分配方式           90%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 上市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存续期内按照基金合同的           约定主要投资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由基础设施 投资目标           公募 REITs 通过持有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全部份           额获得基础设施项目的全部所有权。           主要用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其中 85%(含)以           上净回收资金(指扣除用于偿还相关债务、缴纳 募集资金用途 税费、按规则参与战略配售等的资金后的回收资           金)将依法用于在建项目、前期工作成熟的新建           (含改扩建)项目和存量资产收购。 注:上述交易方案及产品要素待根据后续申报进度、监管机构相关 规则及要求,结合市场情况细化或进行必要调整。 (五)相关工作进展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联合相关专业机构,根据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 不断完善并形成正式申报材料,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申报,推 进基础设施公募REITs注册及发行上市工作。最终基础设施公募 REITs设立方案将依据相关监管机构的审批确定。 三、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对本公司影响 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 5 - 为港口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资金,并通过打造上市公司“双轮驱 动”发展模式,实现资产二次上市,加强市场对港口资产的认可 度,进而提升上市公司市值表现;同时,有助于公司提升资产 运营效率,促进形成良性投融资循环,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最终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发行对公 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截至目前,本次基础设施公募REITs处于待申报阶段,尚需 相关监管机构审核同意,交易条款、时间安排、拟入池基础设 施项目范围及最终设立方案尚未确定,可能面临项目审核周期 较长,未能获批的风险,以及因市场不确定因素较多,存在发 行不成功的风险。公司将积极与相关监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不断完善申报发行材料,积极推动基础设施 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开展,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9 日 6 -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12-08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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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钱江水利: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 公 司关于参股 公 司发行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临 2025-042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水利”或“公司”)       参股公司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珊溪水利”)       拟以珊溪水库、电站等经营性资产为底层资产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与公司关联方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拟认购一定的基金份额,实际认购比例及金       额均以最终发行方案及募集金额为准。  浙江新能持股钱江水利 17.14%,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浙江新能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 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处于待申报阶段,尚需相关监管机构审核同意。       公司将根据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认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       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       资。      一、 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项目方案 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改善资本结构,提升项目合规性,珊溪水利拟以珊溪 水库、电站等经营性资产为底层资产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方案如下: (一)参股企业情况 珊溪水利成立于 1996 年 1 月,注册资本 11.86 亿元,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公用”)持股 56.08%,浙江浙财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浙财资本”)持股 19.28%,浙江新能持股 15.36%,钱江水利 持股 9.28%,主要从事供水、水力发电等业务。 (二)方案要素 本次公募 REITs 以珊溪水库及电站为底层资产,发行期限为 30 年,标的资 产估值约 30.04 亿元,保留项目公司存量 5.29 亿元负债,拟发行规模 24.74 亿元。 4 家股东均作为原始权益人(其中温州公用为发起人,其全资子公司温州水务为 原始权益人)参与认购总规模的比例拟定为 80%,20%的份额向公众投资者出售, 30 年期满后由 4 家原股东无偿收回项目公司 100%股权。具体要素如下: 底层资产:标的资产为珊溪水利持有的珊溪水利枢纽工程核心资产,水 库于 2000 年建成发电,总库容 18.24 亿立方米,总装机容量 22.2 万千瓦,年均 发电量约 4.1 亿千瓦时,年均供水量约 3.86 亿吨,水价 0.99 元/吨(含 0.40 元水 源保护资金)。 产品期限:30 年,具体年限以经审批的发行方案为准。 产品规模:24.74 亿元。最终发行规模以国家发改委、证监会等监管机构 审核的公募 REITs 发行方案为准。 原始权益人: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浙财资本、浙江新能、钱江水 利;发起人为温州公用。 认购比例:原始权益人拟认购 80%,其中钱江水利按 9.28%股比认购。 最终认购比例以国家发改委、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审核的公募 REITs 发行方案为 准。 运营保障:珊溪水利分立新设的运管公司提供运营保障支持。 分配资金来源:底层资产现金流。 (三)主要交易流程 根据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政策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次珊溪水利基础设 施公募 REITs 采用“公募基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公司”三层架构,主要 交易流程如下: 珊溪水利由股份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珊溪水利分立为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暂名为“项目公 司”)及分立新设公司(暂名为“运管公司”)。 基金管理人设立基础设施公募基金,专项计划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 计划,基础设施公募基金向投资人募集资金,并持有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全部份 额。 原始权益人将项目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础设施公 募基金通过持有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全部份额间接持有底层资产。 运管公司作为底层资产的运营管理机构提供运管管理服务,并收取运营 管理费。 项目公司通过支付借款本息、分红等方式将现金流分配至资产支持专项 计划及基础设施公募基金,最终向投资人进行分配。 (四)相关工作进展及后续安排 珊溪水利根据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形成并拟向监管机构提交正式申报 材料,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注册及发行上市工作。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最终发行方案将以相关监管机构审批为准。      二、 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发行安排,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与公司关联 方浙江新能拟认购一定的基金份额,实际认购比例及金额均以最终发行方案及募 集金额为准。 浙江新能持股钱江水利 17.14%,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浙江新能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参股公司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 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陆林海先生、杨立平女士、王珂先生回 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 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 有关部门批准。 三、 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街道凤起东路 8 号 成立时间:2002 年 8 月 1 日 注册资本:24.05 亿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风力发电、水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的开发、运营,工 程项目管理,天然水收集和分配,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设备维修,检测技术服务(凭许可证经营),供水服务,供电服务(凭许可证经 营)。 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59.88%,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7.97%,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28%等。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浙江新能资产总额 589.03 亿元,净资 产 124.32 亿元,2024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49.61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5.67 亿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总额 597.20 亿元,净资产 127.10 亿元,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 24.55 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2 亿元。 浙江新能资信状况良好,在产权、业务、资产、债务债权、人员等方面与公 司保持独立。 四、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基金份额认购的交易价格将根据最终珊溪水利项目评估价值及基础设施公 募 REITs 市场询价结果而定,公司和关联人浙江新能均按照最终市场询价结果 认购,价格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参股公司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有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获得资产处置 收益,提高公司期间分红,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利益和诉求,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与关联人形成依赖, 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申请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珊溪水利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是公司基于正常的发展需求所作出的合理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交易作价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 于参股公司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陆林海先 生、杨立平女士、王珂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参与珊溪水利公募 REITs 份额认购,并配 合开展 REITs 发行相关工作,最终公募 REITs 发行方案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审核结果为准;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管 理层办理上述事项相关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 求以及基础设施 REITs 的交易安排,确定认购本次产品发行规模、审批或签署 应由本公司签署或出具的相关的全部法律文件及根据监管部门或中介机构要求 需由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承诺函等。 七、 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 截至目前,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处于待申报阶段,尚需相关监管机构审 核同意。公司将根据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认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 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 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7 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9-16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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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浙江新能:浙江新能关于参股 公 司发行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5-046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       或“公司”)参股公司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珊       溪水利”)拟以珊溪水库、电站等经营性资产为底层资产发行基础设施       公募 REITs。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与公司关联方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钱江水利”)拟认购一定的基金份额,实际认购比例       及金额均以最终发行方案及募集金额为准。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钱江水利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钱江水利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过去 12 个月内,       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扣除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的交易金       额后,累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本次关联交易       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处于待申报阶段,尚需相关监管机构审核同意。       公司将根据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认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      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      资。 一、 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项目方案 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改善资本结构,提升项目合规性,珊溪水利拟以珊溪 水库、电站等经营性资产为底层资产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方案如下: (一)参股企业情况 珊溪水利成立于 1996 年 1 月,注册资本 11.86 亿元,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公用”)持股 56.08%,浙江浙财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浙财资本”)持股 19.28%,浙江新能持股 15.36%,钱江水利 持股 9.28%,主要从事供水、水力发电等业务。 (二)方案要素 本次公募 REITs 以珊溪水库及电站为底层资产,发行期限为 30 年,标的资 产估值约 30.04 亿元,保留项目公司存量 5.29 亿元负债,拟发行规模 24.74 亿元。 4 家股东均作为原始权益人(其中温州公用为发起人,其全资子公司温州水务为 原始权益人)参与认购总规模的比例拟定为 80%,20%的份额向公众投资者出售, 30 年期满后由 4 家原股东无偿收回项目公司 100%股权。具体要素如下: 底层资产:标的资产为珊溪水利持有的珊溪水利枢纽工程核心资产,水 库于 2000 年建成发电,总库容 18.24 亿立方米,总装机容量 22.2 万千瓦,年均 发电量约 4.1 亿千瓦时,年均供水量约 3.86 亿吨,水价 0.99 元/吨(含 0.40 元水 源保护资金)。 产品期限:30 年,具体年限以经审批的发行方案为准。 产品规模:24.74 亿元。最终发行规模以国家发改委、证监会等监管机构 审核的公募 REITs 发行方案为准。 原始权益人: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浙财资本、浙江新能、钱江水 利;发起人为温州公用。 认购比例:原始权益人拟认购 80%,最终认购比例以国家发改委、证监 会等监管机构审核的公募 REITs 发行方案为准。 运营保障:珊溪水利分立新设的运管公司提供运营保障支持。 分配资金来源:底层资产现金流。 (三)主要交易流程 根据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政策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次珊溪水利基础设 施公募 REITs 采用“公募基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公司”三层架构,主要 交易流程如下: 珊溪水利由股份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珊溪水利分立为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暂名为“项目公 司”)及分立新设公司(暂名为“运管公司”)。 基金管理人设立基础设施公募基金,专项计划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 计划,基础设施公募基金向投资人募集资金,并持有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全部份 额。 原始权益人将项目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础设施公 募基金通过持有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全部份额间接持有底层资产。 运管公司作为底层资产的运营管理机构提供运管管理服务,并收取运营 管理费。 项目公司通过支付借款本息、分红等方式将现金流分配至资产支持专项 计划及基础设施公募基金,最终向投资人进行分配。 (四)相关工作进展及后续安排 珊溪水利根据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形成并拟向监管机构提交正式申报 材料,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注册及发行上市工作。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最终发行方案将以相关监管机构审批为准。      二、 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发行安排,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与公司关联 方钱江水利拟认购一定的基金份额,实际认购比例及金额均以最终发行方案及募 集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钱江水利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钱江水利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参股公司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陆林海回避表决。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扣除已经公司股东会 审议的交易金额后,累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股东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 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三台山路 3 号 注册资本:56,082.4898 万元 成立日期:1998 年 12 月 30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力发电;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天然水收集与分配; 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废物经营;建筑劳务分包;检验检测服务; 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陆地管道运输;海底管道运输服务;居民 日常生活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海水淡化处理;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水污染治理;水 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环境应 急治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 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水利相 关咨询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工程管理服 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用石加工;市政设施管 理;物业管理;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水资源专用机械设 备制造;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 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 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 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消防 器材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环境保护监测;水资源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企业管理;投资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 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2.54%,浙江新能 17.14%,钱江硅谷控 股有限责任公司 5.67%,浙江省水电实业有限公司 4.01%等。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钱江水利担任董事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钱江水利资产总额 103.1 亿元,净资产 37.84 亿元,2024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23.22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2.15 亿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钱江水利资产总 额 96.46 亿元,净资产 37.91 亿元,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 10.53 亿元,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6 亿元。 浙江新能在产权、业务、资产、债务债权、人员等方面与钱江水利保持独立, 钱江水利资信状况良好。 四、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基金份额认购的交易价格将根据最终珊溪水利项目评估价值及基础设施公 募 REITs 市场询价结果而定,公司和关联人钱江水利均按照最终市场询价结果 认购,价格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参股公司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有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获得资产处置 收益,提高公司期间分红,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利益和诉求,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与关联人形成依赖, 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申请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珊溪水利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有 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获得资产处置收益,提高公司期间分红,有利于公司可 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利益和诉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基金份额认 购的交易价格根据最终市场询价结果确定,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参股公司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陆林海回 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参与珊溪水利公募 REITs 份额认购,并配 合开展 REITs 发行相关工作,最终公募 REITs 发行方案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审核结果为准;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管 理层办理上述事项相关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 求以及基础设施 REITs 的交易安排,确定认购本次产品发行规模、审批或签署 应由本公司签署或出具的相关的全部法律文件及根据监管部门或中介机构要求 需由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承诺函等。 七、 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 截至目前,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处于待申报阶段,尚需相关监管机构审 核同意。公司将根据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认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 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 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7 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9-16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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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楚天高速: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 公 司关于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的进展 公 告 证券简称: 楚天高速 证券代码:600035 公告编号:2025-034 公司债简称:25 楚天 K1 公司债代码:242698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2023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同意由公司 作为主要原始权益人,以湖北大广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大庆至广州高 速公路湖北省麻城至浠水段主线收费权及附属设施(不包括沿线服务区和停车区) 作为底层资产,开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申报发行工作(以下简称 “本项目”)。详情请参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2023 年 5 月 31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近日,本项目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申报材料,并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获正式受理。 本项目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审核同意,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 将密切关注本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6 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8-25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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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三峡能源: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 司关于发行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7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峡能源、     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所属海上风电项目为底层资产发行     基础设施公募 REITs。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拟认购 34%基     金份额,公司关联人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三     峡资本)拟认购 10%基金份额,实际认购金额均以公募基     金最终募集金额为准,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除日常关联交易     外的关联交易共 7 次,累计交易金额为 84,063.18 万元,     除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外,累计交易金额为     76,469.7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88%;与     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0 次。                    1      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处于待申报阶段,尚需相关监管      机构审核同意。公司将积极关注政策动向,与相关监管机      构保持密切沟通,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不断完善申报发行材      料等工作,并根据申报发行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风险,谨慎投资。     一、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项目方案     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改善资本结构,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 三峡新能源大连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大连公司)所属大连庄河Ⅲ 海上风电项目(简称庄河Ⅲ项目)为底层资产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方案如下:     (一)底层资产情况     庄河Ⅲ项目位于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总装机规模为 298.8MW,于 2020 年 11 月全容量并网发电。     (二)核心要素     三峡能源为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项目发起人、原始权益 人,以庄河Ⅲ项目作为底层资产,相关要素如下:     1.发起人/原始权益人: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项目公司:三峡新能源大连发电有限公司     3.资产类型:清洁能源     4.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5.基金认购比例:三峡能源 34%,三峡资本 10%,其他投资                    2 人 56%。 6.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偿还存量债务、增量项目投资建设等。 7.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90%。 (三)主要交易流程 根据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政策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三峡能 源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项目采用“公募基金+专项计划+项目公 司”的结构,主要交易流程如下: 1.基金管理人设立基础设施公募基金,专项计划管理人设立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础设施公募基金向投资人募集资金,并认 购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全部份额。 2.三峡能源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转让大连公司 100%股权; 基础设施公募基金通过持有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全部份额间接 持有底层资产。 3.三峡能源全资子公司作为底层资产的运营管理机构提供 运营管理服务,并收取运营管理费。 4.大连公司通过支付借款本息、分红等方式将现金流分配至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及基础设施公募基金,最终向投资人进行分配。 (四)相关工作进展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组织相关专业机构,根据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形 成并向监管机构提交正式申报材料,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注册及发行上市工作。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最终发行方 案将以相关监管机构审批为准。 二、关联交易概述                  3 根据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发行安排,公司作为原始权益 人拟认购 34%基金份额;公司关联人三峡资本拟通过战略配售认 购 10%基金份额,实际认购金额均以公募基金最终募集金额为准。 三峡资本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三峡集团)控制的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三峡资本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2025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以大连庄河Ⅲ海上风电项目 为底层资产发行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以大连庄河Ⅲ海上风电项目为底层资产发行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承军、刘姿、蔡庸忠、 关献忠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 至本次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 的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 84,063.18 万元,除 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三峡集团及其子公 司累计发生的交易金额为 76,469.7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0.88%;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 的交易 0 次。 三、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三峡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三峡资本是公司股东,并且是                 4 三峡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 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粮市街 2 号院 5 号楼 22 层 2205 室 法定代表人:卢海林 注册资本:714,285.7143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末资产总额 809.14 亿元,负债总额 417.96 亿元,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91.18 亿元;                     2024 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9.44 亿元,利润总额为 11.93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9.41 亿 元;资产负债率 51.65%。 2025 年 6 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772.91 亿元,负债总 额 371.62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01.29 亿元;2025 年 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3.54 亿元,利润总额为 12.35 亿元,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0.48 亿元;资产负债率 48.08%。 四、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基金份额认购的交易价格将根据最终庄河Ⅲ项目评估价值 及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市场询价结果而定,三峡能源和关联人三 峡资本均按照最终市场询价结果认购,价格公允、合理,不会损 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5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有助于公司盘活存量基础设施资 产,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投资能力、资金保障能力和债务风 险防控能力,助力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利益和诉求,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 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程序 2025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大连庄河Ⅲ海上风电项目为底 层资产发行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意见: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拟以大连庄河Ⅲ海上风 电项目为底层资产发行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有助于公 司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本结构;基金份额认购的交易价格根据 最终市场询价结果确定,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 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5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以大连庄河Ⅲ海上风电项目为底层资产发行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承军、刘姿、蔡庸忠、 关献忠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                 6 截至目前,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处于待申报阶段,尚需 相关监管机构审核同意。公司将积极关注政策动向,与相关监管 机构保持密切沟通,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不断完善申报发行材料等 工作,并根据申报发行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三峡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 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交易金额为 84,063.18 万元。除下列关联交 易外,其他关联交易已披露或在临时公告中说明,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25 年第八次董事长专题会审议 通过,同意公司与亚非绿色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对三峡 新能源(寿光)有限公司进行投资,关联交易金额为 13,980 万 元。 2025 年 6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收购三峡集团(营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65%股权投 资决策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通过公开交易方式收购三 峡集团(营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65%股权,关联交易金额不超 过 11,220.852 万元。 2025 年 7 月 3 日,公司 2025 年第十二次董事长专题会议审 议通过,会议原则同意以三峡新能源发电(宁都)有限公司为实 施主体, 投资建设江西赣州市宁都县大布 50MWp 光伏发电项目, 初步核定其资本金为 3,007.91 万元,按持股比例计算,关联交易 金额为 1,290.12 万元。                    7 2025 年 7 月 3 日,公司 2025 年第十二次董事长专题会议审 议通过,会议原则同意以三峡新能源发电(宁都)有限公司为实 施主体,投资建设江西赣州市宁都县宝能长胜 54MWp 光伏发电 项目,初步核定其资本金为 3,225.69 万元,按持股比例计算,关 联交易金额为 2,441.47 万元。 2025 年 7 月 16 日,公司 2025 年第二十五次总经理办公会 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信发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建青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分 别按照持股比例 51%、29%、5%、5%、5%、3%、2%,合资成 立三峡(青岛)海洋发展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 注册资本金 14,889 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对应出资),按持股 比例计算,关联交易金额为 7,593.39 万元。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7 日                       8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8-06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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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光大嘉宝:光大嘉宝股份有限 公 司关于参与在管基金开展的商业不动产 公 募 REITs 战略配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 公 告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公告编号:临 2026-026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在管基金开展的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战略配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背景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在管基金开展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同意公 司参与投资的在管基金上海光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上 海光翎” )和天津安石锦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 简称“安石锦瑞”)以其分别持有的静安大融城项目和江门大融城项 目作为底层资产开展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在管基金开展的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战略配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6-002 号、临 2026-019 号公告。 二、相关进展 近期,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保德信基 金”)及光大保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光大保德信光大安石封闭式商业不动 产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及光大保德信光大安石 1 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                (上证 REITs(审)                           〔2026〕11 号)                                     , 上交所对基金上市和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此外,光大保德 信基金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 具的《关于准予光大保德信光大安石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165 号)                        ,该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准予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光大保德信光大安石 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合 同期限为 28 年。 二、准予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为 10 亿份。 三、同意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四、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应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 6 个月 内进行基金的募集活动,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 3 个月。 2026 年 6 月 23 日,公司(作为乙方)与光大保德信基金(作为 甲方,即基金管理人)签署了《光大保德信光大安石封闭式商业不动 产证券投资基金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                 (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协议》)                              , 就乙方参与认购光大保德信光大安石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战略配售事项达成相关约定,主要内容如 下: 乙方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量为 106,671,963 份,占本次基金募 集注册总份额数的约 10.67%,且最终获得配售的基金份额对应的实 际出资认购金额上限不超过 7 亿元。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认购价格通过 网下询价的方式确定,基金份额认购价格确定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或信息披露文件确 定的认购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缴纳上述配售基金的认购款项。乙方作 为原始权益人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最终获得配售 的基金份额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60 个月,且基金份额持有期 间不允许质押。如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总额因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监管 政策变化或注册核准文件的要求需要予以调整的,则甲方有权对乙方 及其他配售对象的配售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届时双方需重新协商并根 据协商结果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此种情况不视为甲方违约。本协 议自双方加盖公章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自本基金 获得证监会准予注册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以《战略配售协议》为准。 三、风险提示 公司被认定为本基金的主要原始权益人,上海光翎及安石锦瑞作 为原始权益人转让相关主体股权的交易已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 开挂牌,尚未履行完毕转让程序。本次交易涉及的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发行上市尚需履行募集发行、上市申请程序,且受宏观经济、 政策法规、行业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还可能存在与基金运作、底层 资产运营、交易安排等有关的风险。公司将密切跟进交易进度,并根 据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24 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6-23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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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天虹股份:开展消费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进展 公 告 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消费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背景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和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开展消费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 发行工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下属全资子公司苏州市天虹商业管理 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州相城天虹购物中心为底层资产,申请发行公开募集基础设施 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公募 REITs 项目”)。有关公募 REITs 项目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开展消费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 发行工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09)。 二、项目进展 公司公募 REITs 项目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报材料,并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获正式受理。 三、风险提示 该项目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1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7-29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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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中国外运:关于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上市的 公 告 股票代码:601598 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编号:临 2025-055 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外运、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请发行工作的 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并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请发行工作相关授权续期的议案》,同意将相关授权有效期进行续期, 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24 个月。2025 年 1 月,公司获得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对本 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发行事项的正式受理。2025 年 5 月,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封闭式基 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 REIT)获得上交所无异议函及中国 证监会准予注册批复。具体详见本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2024 年 6 月 12 日、2025 年 1 月 8 日及 2025 年 6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请发行工作的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获得受理的公告》和《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及审批进展的公告》。 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 REIT 已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完成发售,自 2025 年 7 月 29 日起在 上交所上市,交易代码为“508090”,基金场内简称为“外运 REIT”,扩位简称为“中银 中外运仓储物流 REIT”。 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 REIT 最终募集基金份额为 4 亿份,发售价格为人民币 3.277 元/ 份,基金募集资金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3.108 亿元。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 REIT 发售由战略 配售、网下发售、公众投资者发售三个部分组成。战略配售基金份额数量为 2.8 亿份,占发 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70%,其中,原始权益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外运物流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认购数量为 0.8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20%,其他战略投资者认购数量为 2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50%;网下投资者认购数量为 0.84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 的比例为 21%;公众投资者认购数量为 0.36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9%。 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 REIT 的发行上市有助于公司盘活存量基础设施资产,形成投资良 性循环,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此外,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 REIT 的发行将对公司财务指标产生积极影响,预计整体增加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约人民币 3.9 亿元(最终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7-29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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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润泽科技:关于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申报及审批进展 公 告 证券代码:300442 证券简称:润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及审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 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领 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简称“基础设施公募 REITs”或“本项目”或“基金”) 申报发行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2024 年 5 月 22 日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05)、 (公告编号: 《关于全资子公司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4-024)。 本项目申报材料已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简称“深交所”)受理。 近日,深交所出具了《关于对南方润泽科技数据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上市及南方资本-润泽科技数据中心 1 期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挂牌 转让无异议的函》(深证函〔2025〕544 号),深交所对南方润泽科技数据中心 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及南方资本-润泽科技数据中心 1 期基础设施资产 支持专项计划符合基础设施基金上市及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挂牌转让条件无异议。                         1 近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准予南方润泽科技数据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255 号),准予注册基础设施公 募 REITs,主要内容如下: 一、准予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南方润泽科技数据中心封闭式基础 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合同期限为 50 年。 二、准予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为 10 亿份。 三、同意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为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四、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应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 6 个月内进行基金的 募集活动,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 3 个月。 公司将积极推进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8 日                    2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6-18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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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中国外运:关于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申报及审批进展的 公 告 股票代码:601598 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编号:临 2025-042 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及审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请发行工作的议案》,同 意公司开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申报发 行工作;并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 施公募 REITs 申请发行工作相关授权续期的议案》,同意将相关授权有效期进行续期,授权 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24 个月。2025 年 1 月,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对本次基 础设施公募 REITs 发行事项的正式受理。具体详见本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2024 年 6 月 12 日及 2025 年 1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请发行工作的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获得受理的公告》。 近日,上交所出具了《关于对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及 中银资管-中外运仓储物流基础设施 1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 函》(上证 REITs(审)〔2025〕6 号),上交所对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 券投资基金上市及中银资管-中外运仓储物流基础设施 1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 挂牌转让无异议。 近日,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基金)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 具的《关于准予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5〕1162 号),该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准予中银基金注册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型为 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合同期限为 40 年。 二、准予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为 4 亿份。 三、同意中银基金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四、中银基金应自该批复下发之日起 6 个月内进行基金的募集活动,募集期限自基金份 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 3 个月。 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发行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 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发行及上市将受市场及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6-02 · 中国内地 ·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