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华能燃煤发电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开通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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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长城华能燃煤发电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开通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长城华能燃煤发电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长城华能燃煤发电封闭
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能 REIT,场内简称:华能 REIT,扩位
简称:长城华能燃煤发电 REIT,基金代码:508081,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
合同自 2026 年 10 月 20 日起正式生效。为向投资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经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本基金将自 2026 年 10 月 23 日起开通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自 2026
年 10 月 23 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跨
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具体办理遵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本
基金系统内转托管业务的办理规则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销售机
构的相关规定为准。限售解除前,本基金的战略投资者不得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ccfund.com.cn)
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咨询、了解详情。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不动产基金,发售方式与普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有所区别,请
投资者特别关注。不动产基金与投资股票或者债券等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具
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不动产基金 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不动产资产支持
证券,通过持有其全部份额取得不动产项目公司全部股权、不动产项目完全所有
权或者经营权利,以获取不动产项目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
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90%。因此本基金与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等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一般情况下,本基金的预期
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投资不动产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与不动产基金相关的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价格波动及折溢价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净值波动的风
险、本基金整体架构所涉及相关交易风险、基金现金流预测偏差风险、基金提前
终止的风险、管理风险、基金限售份额解禁风险、发售失败风险、交易失败风险、
停牌、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集中投资风险、新种类基金收益不达预期风
险和市场风险等。2、与不动产项目相关的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煤炭价格波动的风险、上网电量、供汽量和供暖量
波动的风险、电力市场化交易的风险、项目运营风险、资本性支出超预期或无法
按期开展的风险、经营资质和业务合同的续期风险、评估预测现金流偏差的风险、
股东借款带来的现金流波动风险、关联交易和利益冲突的风险、未入池资产的使
用风险、同业竞争的风险、合规手续补办风险、不动产项目限制转让的风险、地
缘局势风险和不可抗力的风险。本基金详细风险揭示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的相关预测结
果不代表基金存续期间不动产项目真实的现金流分配情况,也不代表本基金能够
按照可供分配金额预测结果进行分配;本基金不动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评
估结果不代表不动产项目资产的实际可交易价格,不代表不动产项目能够按照评
估结果进行转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
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不动产基
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特此公告。
(此页无正文,为《长城华能燃煤发电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开通跨系统
转托管业务的公告》盖章页)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23 日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 2026-10-23 · 中国内地 ·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