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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22中粮02:关于中粮置业投资有限 公 司拟转让资产暨开展商业不动产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关于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拟转让资产暨开展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2 中粮 02 债券代码:149783.SZ 债券简称:24 中粮 01 债券代码:148570.SZ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6 年 7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 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他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 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 他任何用途。                  1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22中粮02和24中粮01的受托管理 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拟转让资产暨开展商业不动 产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交易背景 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印发《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试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5〕21 号)及《关于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市场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25〕63 号),正式启 动商业不动产 REITs 试点工作,要求规范高效做好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 下简称“商业不动产 REITs”)试点实施,重点支持位于核心区位、运营成熟、 现金流稳定的购物中心、写字楼、酒店、商业综合体等优质商业不动产发行 REITs, 盘活存量商业资产、畅通投融资循环、服务扩大内需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响应商业不动产 REITs 试点的政策号召,进一步释放发行人成熟物业的投 资价值,完善发行人商业不动产全生命周期发展模式与投融资机制,增强发行人 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发行人拟作为原始权益人,以全资子公司大悦城 (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城(天津)”)持有的资产开展商业不动产 REITs 的申报发行工作。即基于开展商业不动产 REITs 之目的,发行人拟转让持 有的大悦城(天津)100%股权,并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实施(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二、交易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 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2 月 15 日,注册资本 500,000 万人民 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8 号中粮广场 B 座 801 单元,主营 业务主要围绕以“大悦城”为品牌的城市综合体的出租与经营展开。 2、受让方 基于开展商业不动产 REITs 之目的,受让方为 SPV 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计划管理人”)作为专项计划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持有 SPV 公司 100%股权。 3、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 大悦城(天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4 月 13 日,注册资本 112,000 万人 民币,注册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与服装街交口悦府广场 1 号楼 1 门 1-1- 3301。      (二)项目方案概况      1、商业不动产项目 发行人选取大悦城(天津)持有的天津大悦城购物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天 津大悦城”)为底层资产申报发行商业不动产 REITs。该项目位于天津市南开区 南门外大街 2 号、6 号,主要经营模式为:以自持购物中心资产向符合要求的承 租商户提供租赁及购物中心整体运营服务并收取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等收 入。      2、主要交易流程 (1)发行人设立全资 SPV 公司。 (2)公募基金和专项计划发行设立。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 金管理人”)发起设立公募基金,向投资者募集资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 为专项计划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公募基金认购专项计划全部资产支持 证券份额,成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专项计划向发行人购买 SPV 公司 100%股 权。 (3)专项计划以募集资金对 SPV 公司增资,并向 SPV 公司发放股东借款。 (4)SPV 公司收购发行人持有的大悦城(天津)100%股权。专项计划向大 悦城(天津)发放借款。 (5)发行后大悦城(天津)对 SPV 公司进行吸收合并。 (6)商业不动产项目运营管理安排。商业不动产项目聘请大悦城商业运营 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城运管”)担任商业不动产项目的运营 管理机构负责各项运营管理工作并承担责任。 本次拟开展的商业不动产 REITs 整体架构如下图所示:                         3 3、产品要素 基金类型 契约型、公开募集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 存续期内封闭式运作,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 募集规模 根据发行结果确定 基金期限 以获批发行文件为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调整基金期限的除外)            1、按照政策要求,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参与商业不            动产 REITs 份额战略配售的比例不低于该次基金份额发售数量的            20%,其中发售总量的 20%的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60 个月,            超过 20%的部分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36 个月,商业不动产 基金份额发售 REITs 份额持有期间不允许质押。            2、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商业不动产 REITs 份额战略配售,其持            有期限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12 个月。            3、其他商业不动产 REITs 份额通过场内发售(网下、网上)、场外            认购。            商业不动产 REITs 应当将 90%以上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以 收益分配方式 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收益分配次数每年            不少于 1 次。 注:上述要素待根据后续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结合市场情况细化或进行必要调整, 最终以发行、注册的情况为准。 三、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主要内容以及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后续发行人将根据相关规定和交易进展及时进 行信息披露。 四、与交易相关的决策情况及相关事项 本次交易已履行有权决策机构审议程序。 本次商业不动产 REITs 发行涉及的国有产权转让以不低于国资评估备案价                        4 格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实施,并按照国资监管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发行人依据基金管理人开展本项目公告中的基金发起设立和发行方案,并在 “不动产项目原始权益人或者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参与不动产基金份额战略 配售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数量的 20%”的前提下决定认购比 例。      五、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本次拟转让资产暨商业不动产 REITs 的申报发行尚需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具 有不确定性。同时,本次项目还可能面临市场环境变化、底层资产估值与市场预 期错位、监管政策调整等其他风险。 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发行人资本结构和资产结构,进一步提升发行人资金周 转效率及回报水平。通过商业不动产 REITs 的发行,促进释放持有型资产价值, 增强发行人可持续经营能力,助力发行人高质量发展。不会对发行人的日常经营、 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存续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 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存续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 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存续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 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暨开展商业不动产公 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7-31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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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24中粮01:关于中粮置业投资有限 公 司拟转让资产暨开展商业不动产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关于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拟转让资产暨开展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2 中粮 02 债券代码:149783.SZ 债券简称:24 中粮 01 债券代码:148570.SZ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6 年 7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 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他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 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 他任何用途。                  1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22中粮02和24中粮01的受托管理 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拟转让资产暨开展商业不动 产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交易背景 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印发《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试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5〕21 号)及《关于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市场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25〕63 号),正式启 动商业不动产 REITs 试点工作,要求规范高效做好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 下简称“商业不动产 REITs”)试点实施,重点支持位于核心区位、运营成熟、 现金流稳定的购物中心、写字楼、酒店、商业综合体等优质商业不动产发行 REITs, 盘活存量商业资产、畅通投融资循环、服务扩大内需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响应商业不动产 REITs 试点的政策号召,进一步释放发行人成熟物业的投 资价值,完善发行人商业不动产全生命周期发展模式与投融资机制,增强发行人 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发行人拟作为原始权益人,以全资子公司大悦城 (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城(天津)”)持有的资产开展商业不动产 REITs 的申报发行工作。即基于开展商业不动产 REITs 之目的,发行人拟转让持 有的大悦城(天津)100%股权,并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实施(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二、交易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 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2 月 15 日,注册资本 500,000 万人民 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8 号中粮广场 B 座 801 单元,主营 业务主要围绕以“大悦城”为品牌的城市综合体的出租与经营展开。 2、受让方 基于开展商业不动产 REITs 之目的,受让方为 SPV 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计划管理人”)作为专项计划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持有 SPV 公司 100%股权。 3、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 大悦城(天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4 月 13 日,注册资本 112,000 万人 民币,注册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与服装街交口悦府广场 1 号楼 1 门 1-1- 3301。      (二)项目方案概况      1、商业不动产项目 发行人选取大悦城(天津)持有的天津大悦城购物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天 津大悦城”)为底层资产申报发行商业不动产 REITs。该项目位于天津市南开区 南门外大街 2 号、6 号,主要经营模式为:以自持购物中心资产向符合要求的承 租商户提供租赁及购物中心整体运营服务并收取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等收 入。      2、主要交易流程 (1)发行人设立全资 SPV 公司。 (2)公募基金和专项计划发行设立。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 金管理人”)发起设立公募基金,向投资者募集资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 为专项计划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公募基金认购专项计划全部资产支持 证券份额,成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专项计划向发行人购买 SPV 公司 100%股 权。 (3)专项计划以募集资金对 SPV 公司增资,并向 SPV 公司发放股东借款。 (4)SPV 公司收购发行人持有的大悦城(天津)100%股权。专项计划向大 悦城(天津)发放借款。 (5)发行后大悦城(天津)对 SPV 公司进行吸收合并。 (6)商业不动产项目运营管理安排。商业不动产项目聘请大悦城商业运营 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城运管”)担任商业不动产项目的运营 管理机构负责各项运营管理工作并承担责任。 本次拟开展的商业不动产 REITs 整体架构如下图所示:                         3 3、产品要素 基金类型 契约型、公开募集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 存续期内封闭式运作,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 募集规模 根据发行结果确定 基金期限 以获批发行文件为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调整基金期限的除外)            1、按照政策要求,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参与商业不            动产 REITs 份额战略配售的比例不低于该次基金份额发售数量的            20%,其中发售总量的 20%的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60 个月,            超过 20%的部分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36 个月,商业不动产 基金份额发售 REITs 份额持有期间不允许质押。            2、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商业不动产 REITs 份额战略配售,其持            有期限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12 个月。            3、其他商业不动产 REITs 份额通过场内发售(网下、网上)、场外            认购。            商业不动产 REITs 应当将 90%以上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以 收益分配方式 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收益分配次数每年            不少于 1 次。 注:上述要素待根据后续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结合市场情况细化或进行必要调整, 最终以发行、注册的情况为准。 三、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主要内容以及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后续发行人将根据相关规定和交易进展及时进 行信息披露。 四、与交易相关的决策情况及相关事项 本次交易已履行有权决策机构审议程序。 本次商业不动产 REITs 发行涉及的国有产权转让以不低于国资评估备案价                        4 格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实施,并按照国资监管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发行人依据基金管理人开展本项目公告中的基金发起设立和发行方案,并在 “不动产项目原始权益人或者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参与不动产基金份额战略 配售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数量的 20%”的前提下决定认购比 例。      五、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本次拟转让资产暨商业不动产 REITs 的申报发行尚需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具 有不确定性。同时,本次项目还可能面临市场环境变化、底层资产估值与市场预 期错位、监管政策调整等其他风险。 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发行人资本结构和资产结构,进一步提升发行人资金周 转效率及回报水平。通过商业不动产 REITs 的发行,促进释放持有型资产价值, 增强发行人可持续经营能力,助力发行人高质量发展。不会对发行人的日常经营、 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存续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 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存续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 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存续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 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暨开展商业不动产公 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7-31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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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大悦城:关于开展商业不动产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事项的 公 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6-030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业不动产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                及相关授权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印发《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试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5〕21 号)及《关于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市场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25〕63 号),正式启 动商业不动产 REITs 试点工作,要求规范高效做好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 下简称“商业不动产 REITs”)试点实施,重点支持位于核心区位、运营成熟、现 金流稳定的购物中心、写字楼、酒店、商业综合体等优质商业不动产发行 REITs, 盘活存量商业资产、畅通投融资循环、服务扩大内需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响应商业不动产 REITs 试点的政策号召,进一步释放公司成熟物业的投资价值,完善公司商业不动产全 生命周期发展模式与投融资机制,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业不 动产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控股子公司中 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置业”)为原始权益人,以其全资子公司大 悦城(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城(天津)”]持有的资产开展商业不动 产 REITs 的申报发行工作。 本次发行商业不动产REITs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本议案需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项目方案概况                          1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公告 (一)商业不动产项目 公司选取大悦城(天津)持有的天津大悦城购物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天津 大悦城”)为底层资产申报发行商业不动产REITs。该项目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南门 外大街2号、6号,主要经营模式为:以自持购物中心资产向符合要求的承租商户 提供租赁及购物中心整体运营服务并收取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等收入。 (二)主要交易流程 1、中粮置业设立全资SPV公司。 2、公募基金和专项计划发行设立。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 管理人”)发起设立公募基金,向投资者募集资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计划管理人”)作为专项计划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 项计划”)。公募基金认购专项计划全部资产支持证券份额,成为资产支持证券 持有人。专项计划向中粮置业购买SPV公司100%股权。 3、专项计划以募集资金对SPV公司增资,并向SPV公司发放股东借款。 4、SPV公司收购中粮置业持有的大悦城(天津)100%股权。专项计划向大 悦城(天津)发放借款。 5、发行后大悦城(天津)对SPV公司进行吸收合并。 6、商业不动产项目运营管理安排。商业不动产项目聘请大悦城商业运营管 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城运管”)担任商业不动产项目的运营管理 机构负责各项运营管理工作并承担责任。 本次拟开展的商业不动产REITs整体架构如下图所示:                          2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公告 (三)产品要素 基金类型 契约型、公开募集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 存续期内封闭式运作,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 募集规模 根据发行结果确定 基金期限 以获批发行文件为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调整基金期限的除外)         1、按照政策要求,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参与商业不动         产REITs份额战略配售的比例不低于该次基金份额发售数量的20%,其         中发售总量的20%的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60个月,超过20%的部         分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36个月,商业不动产REITs份额持有期间 基金份额发售 不允许质押。         2、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商业不动产REITs份额战略配售,其持有         期限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         3、其他商业不动产REITs份额通过场内发售(网下、网上)、场外认         购。         商业不动产REITs应当将90%以上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以现金 收益分配方式 形式分配给投资者,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收益分配次数每年不少         于1次。 注:上述要素待根据后续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结合市场情况细化或进行必要调整,最 终以发行、注册的情况为准。 三、开展商业不动产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相关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开展商业不动产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具体如下: (1)以控股子公司中粮置业为原始权益人,以其全资子公司大悦城(天津) 持有的天津大悦城开展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并实施相关申报发 行方案(最终以监管机构审核通过的方案为准)。 (2)本次商业不动产 REITs 发行涉及的国有产权转让以不低于国资评估备 案价格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实施,并按照国资监管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3)公司依据基金管理人开展本项目公告中的基金发起设立和发行方案, 参与本次基金份额的认购,并在“不动产项目原始权益人或者其同一控制下的关 联方参与不动产基金份额战略配售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数量 的 20%”的前提下决定认购比例。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需要全权处理本 次商业不动产 REITs 项目申报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前述事项在内 的,根据市场条件、政策环境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调整项目方案,签署、 修改有关的必要法律文件,办理所需的其他相关手续。                          3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公告 公司董事会获得上述授权后,转授权予公司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进行决策。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业不动产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之日起 24 个月。 四、开展商业不动产 REITs 申报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商业不动产 REITs 发行是公司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践行央 企责任,深化“十五五”期间要素市场化改革,畅通要素有序流动渠道,促进各类 要素资源高效配置的重要举措,对公司经营发展具备显著正向战略价值。 本次商业不动产 REITs 发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和资产结构,进一步 提升公司资金周转效率及回报水平。通过商业不动产 REITs 的发行,促进释放 持有型资产价值,增强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本次商业不动产 REITs 发行有利于公司转型发展,提升市场影响力和品牌 价值。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深化“投融建管退”发展模式,进一步强化“城市运营与 美好生活服务商”战略定位和公司“1123”战略体系,巩固公司在商业地产领域的 优势地位,进一步提升中粮集团和公司市场影响力和品牌形象,提升公司在资本 市场的认可度与投资价值。 五、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商业不动产 REITs 的申报发行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及相关监管机 构审批,具有不确定性。同时,本次项目还可能面临市场环境变化、底层资产估 值与市场预期错位、监管政策调整等其他风险。 公司将积极推动申报发行工作,并根据申报发行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日                          4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7-10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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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粤电力A: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 公 司关于以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作为首发资产申报发行 公 募 REITs 有关事项暨关联交易 公 告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 A、粤电力 B 公告编号:2026-39 公司债券代码:149418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2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作为首发资 产申报发行公募REITs有关事项暨关联交易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发行事项概述 1、2026 年 7 月 7 日,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 作为首发资产申报发行公募 REITs 有关事项的议案》。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引 入权益发展资金,改善资本结构,董事会同意并批准以下事项: (一)同意按照发行方案,由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风 电公司”)和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作为原始 权益人,以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作为首发资产开展申报发行公募 REITs 工作, 具体实施方案及发行要素以相关监管机构最终确认为准。 (二)同意向广东风电公司提供不超过 40 亿元的股东借款,并由广东风电 公司按监管要求提供足额且有变现价值的担保或其他降低借款损失的风险防范 措施。 (三)同意广东风电公司向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 海风电公司”)提供不超过 40 亿元的股东借款,并由珠海风电公司按监管要求 向广东风电公司提供足额且有变现价值的担保或其他降低借款损失的风险防范 措施。 (四)同意广东风电公司将持有的珠海风电公司、SPV 公司(如有)股份以 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同意根据公募 REITs 产品的 交易架构安排需要,通过增减资或股东借款等方式调整珠海风电公司股债结构。 (五)同意广东风电公司按照国家发改委、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                             1 就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出具承诺函。 (六)同意广东风电公司认购公募 REITs 份额,同意必要时由广东风电公司 与广东能源集团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以达到将公募 REITs 纳入广东风电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之目的。 (七)同意广东风电公司确定锁定 60 个月的基金份额比例、战略配售比例、 战略配售投资者及相应持有比例、询价区间、发行价格。 (八)同意广东风电公司根据监管要求使用募集到的净回收资金,包括但不 限于向拟投资项目发放资本金、超股比股东借款等。 (九)同意广东风电公司扩募资产以及扩募安排,具体以监管审批为准。 (十)同意广东风电公司为珠海风电公司国补保理提供流动性支持。 (十一)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对广东风电公司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过程中 的未尽事项进行决策。 2、广东能源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风电公司及珠海风电公司均为本 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珠海风电公司由广东能源集团参股 5.7184%。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广东风电公司与广东能源集团作为原始 权益人共同申报发行公募 REITs 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等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3、《关于以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作为首发资产申报发行公募 REITs 有关 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方董事郑云鹏、李方吉、李 葆冰、贺如新已回避表决,经 6 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 4 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 通过,其中: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 方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超康投资有限公司 将回避表决。 4、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广东能源集团的《营业执照》(统一                        2 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30486022G),广东能源集团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 公司(国有控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3亿元;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 天河东路8号、10号;法定代表人:张帆;经营范围为:电力投资、建设、经营 管理等。 广东能源集团产权结构图如下: 2、广东能源集团2025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2,739,405万元,总负债为 22,678,575万元,净资产为10,060,830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251,331万元, 净利润506,967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广东能源集团总资产为33,498,056万 元,总负债为23,107,548万元,净资产为10,390,508万元,营业收入1,788,010万元, 净利润49,600万元(未经审计)。 3、广东能源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一)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广东能源集团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 财务指标良好。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能源集团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广东风电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231129717K),广东风电公司企业性质为:其他有限 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69,091.46万元;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 天河区天河东路4号2301、2401房(自编粤电广场南塔27、28层);法定代表人:                           3 苑琪;经营范围为:从事风能、太阳能、生物质等新能源的设计、开发、投资、 建设和运营管理;新能源技术的研发、应用与推广;新能源相关设备的检测与维 修;新能源技术培训、咨询服务。      2、广东风电公司成立于1997年5月,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实缴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1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970,088.1364 76.4396%        北京诚通工融股权投资基金 2 81,208.2358 6.3989%           (有限合伙) 3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66,445.1827 5.2357% 4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64,349.9037 5.0705% 5 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9,000.0000 2.2851% 6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9,000.0000 2.2851% 7 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9,000.0000 2.2851%           合计 1,269,091.4586 100.0000%      3、广东风电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6,073,365万元,总负债为 4,309,345万元,净资产为1,764,020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4,959万元, 净利润22,813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广东风电公司总资产为6,201,732万元, 总负债为4,257,254万元,净资产为1,944,478万元,营业收入86,425万元,净利润 8,395万元(未经审计)。      4、广东风电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 财务指标良好。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风电公司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二)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1、根据珠海市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珠海风电公司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1P12GX7),珠海风电公司企业性质为: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2,863.4万元;注册地址为:珠海市金 湾区定湾十六路316号1栋5楼501室;法定代表人:李高;主要负责投资运营珠海 金湾海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金湾风电场”)。      金湾风电场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是广东省重点海上风电项目,总装机 容量为300MW,保持粤港澳大湾区海上风电场规模首位,拥有55个5.5MW(兆                         4 瓦)抗台风型海上风力发电机组,同时配套建设220kV海上升压站、陆上控制中 心,该项目于2021年4月实现全容量并网。 2、珠海风电公司于2018年5月成立,是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 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持有珠海风电公司5.7184%股权,产权结构图如下:                              65.74% 3、珠海风电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06,622万元,总负债为386,040 万元,净资产为120,582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230万元,净利润11,233 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珠海风电公司总资产为508,154万元,总负债为380,636 万元,净资产为127,518万元,营业收入22,782万元,净利润6,993万元(未经审 计)。 4、珠海风电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 财务指标良好。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珠海风电公司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目前不存在对外担保、重大诉讼与仲裁等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REITs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一)REITs申报方案要素        要素 内容 产品名称 广发广东能源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暂定名)                         5        要素 内容 首次申报标的资产 金湾风电场                45-50 亿元(不低于对应基准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评估机构初步 首次申报发行规模                估算,最终以用印版评估报告及主管审核机构意见为准) 发行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金管理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基金”) ABS 管理人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资管”) 财务顾问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珠海经济特 发起人&原始权益人                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电力”)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运作 首次发行基金存续期限 20 年                首次发行,广东风电公司和广东能源集团必要时签订一致行动协议, 持有份额 使得持有份额可达到广东风电公司可将公募 REITs 纳入合并报表之                目的                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90%。基金收 收益分配                益分配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不少于 1 次 是否设置增信 无增信 扩募机制 上市后可申请扩募,新购入同类经营权/产权类的基础设施资产                本次首发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投资本项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扩募 基金投资范围 基金规模的 80%以上投资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其余资金应当投资                于利率债、AAA 级信用债、货币市场工具等 现金流分派来源 珠海风电公司经营现金流                1.资金用途:净回收资金原则上用于新建项目资本金或收购项目,                若净回收资金金额较大,可通过股东借款的形式支持项目建设。 净回收资金用途及使用期                2.使用期限:自基础设施 REITs 购入项目完成之日起,原始权益人 2 限                年内需使用净回收资金不低于 75%,3 年内全部使用完毕,并符合                信息披露要求,定期公开资金使用情况。       注:上述要素待根据后续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结合市场情况细化或进     行必要调整。       (二)公募REITs架构及主要交易流程       1、公募REITs设立前确定标的资产运营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珠海风电公司、     运营管理机构以及基金管理人根据监管要求,确定运营管理方案、机构及人员设                          6 置,并完成运营管理协议签署。 2、公募REITs设立前偿还外部存量债务。为保障公募 REITs 顺利发行,广 东风电公司拟对珠海风电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用于偿还外部存量债务。 3、公募REITs设立。广发基金发行基础设施公募基金,广发资管发起设立基 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投资人实缴认购后,公募REITs利用全部募集资金认 购专项计划全部份额。 4、设立或指定SPV,由专项计划取得SPV股权,并通过股权出资与股东借 款方式搭建合理股债结构。 5、SPV收购珠海风电公司股权,并视情况将剩余资金通过借款或注资方式 注入珠海风电公司。SPV向珠海电力、广东风电公司、广东能源集团分别支付股 权转让款,收购三家股东持有的珠海风电公司股权。收购完成后,珠海风电公司 成为SPV的全资子公司,SPV视情况将剩余资金以注资或借款方式注入珠海风电 公司。 6、珠海风电公司清偿相关公司借款后,反向吸收合并SPV公司,SPV公司 办理工商登记注销。 根据上述实施步骤,本次公募REITs搭建思路及架构如下图:                     7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基金份额认购的交易价格将根据最终金湾海上风电项目评估价值及基 础设施公募REITs市场询价结果而定,广东能源集团和广东风电公司均按照最终 市场询价结果认购,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所涉及公募REITs尚需取得国家发改委、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机构批准,故交易方案所涉具体安排的相关交易协议均 尚未签署。 七、本次申报发行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报发行公募REITs项目可在合并层面保持原有资产水平的前提下,将 存量资产转化为标准化可交易金融产品,有效盘活资产,回笼资金助力新型能源 体系建设,进而提升资本运营质效,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后续可依托该上市平台 进一步整合内外部能源资产,实现更多资产证券化及基金扩募,有效拓宽权益融 资渠道,创新国有资产运营模式,提升国有资产流动性与回报率。 本次发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预估为229,663万元。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广 东能源集团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含本次关联交易,不含已经股东会审批通过的日 常关联交易等)累计233,992.08万元。 九、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8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七月八日 9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7-07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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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银座股份:银座股份关于开展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 公 告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 2025-015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拟作为原始权益人,以其持有的和     谐广场购物中心作为底层资产开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申报发     行工作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项目实施背景 2020 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国家多部委相 继出台多项政策指导文件,适时推出以基础设施为底层资产的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产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于 2024 年 7 月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 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发改投 资〔2024〕1014 号)(简称“1014 号文”),消费基础设施项目属于公募 REITs 基础设 施行业范围。为创新经营模式,盘活存量资产,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 座股份”或“公司”)拟以全资控股子公司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和谐广场购物中 心开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公募 REITs”或“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申报发行工作。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同意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 行工作,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实施方案 (一)产品要素          华安鲁商消费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具体以设立时确定 基金名称          的名称为准 基金类型 契约型、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人 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原始权益人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简称“银座置业”)。 运营管理统筹机构 银座股份 运营管理实施机构 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振兴街购物中心 基金运作方式 封闭式运作,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          和谐广场购物中心,坐落于经十路22799号,东至纬十二路,西至振 底层资产          兴西街、南至经十路,北至经七路 基金期限 24.58年(暂定)          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拟参与基础设施公募REITs份额          战略配售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数量的20%,其中发          售总量的20%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60个月,超过20%部分持有期 投资人安排 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36个月。          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基础设施公募REITs份额战略配售,其持有          期限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其他基础设施公募REITs份额通过          场内发售、场外认购。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募REITs每年至少进行1次收益分          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 收益分配方式          每一公募REITs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公募REITs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          全部份额,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 投资目标          部股权,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          所有权。          不低于85%由银座股份用于在建项目、前期工作成熟的新建(含改扩 募集资金用途          建)项目,另外不超过15%的净回收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财务顾问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项计划管理人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注:上述要素待根据后续申报进度、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结合市场情况细化或进行 必要调整。 (二)主要交易流程 (1)设立项目公司 银座置业拟将和谐广场购物中心资产、负债及相关人员剥离至新设的项目公司(拟 定名:济南和谐广场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具体以设立后为准。)                            (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2)设立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待获得国家发改委向中国证监会的推荐后,由公募基金管理人向证监会申请注册公 募 REITs,并拟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待取得注册文件后,由公募基金管理人进 行公开发售,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并 结合市场情况参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战略配售。 (3)设立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由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设立专项计划,发行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公募 REITs 将通过全额认购专项计划发行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项目公司全部股权 并获得基础设施项目的全部所有权。 (4)转让项目公司及 SPV 股权 在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程序的前提下,由银座置业预先设立 SPV 公司,并 在专项计划设立后由专项计划收购 SPV100%股权。同时,银座置业将持有的项目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 SPV,SPV 向银座置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最终,将由公募 REITs 通过 专项计划持有项目公司股权,进而由公募 REITs 实际取得底层资产完全所有权。 专项计划拟向 SPV 增资和发放股东借款,并在 SPV 完成收购项目公司股权后,将按 照监管认可的方式安排 SPV 与项目公司进行吸收合并。 (5)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安排 拟由银座股份作为基础设施 REITs 的运营管理统筹机构,对基础设施项目提供相关 运营管理统筹、协调和安排运营管理工作,并与基金管理人签署运营管理服务协议,履 行约定的义务。 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振兴街购物中心作为运营管理实施机构接受银座股份的统 筹管理并提供具体的运营管理服务,签署运营管理服务协议并收取运营管理费用。 三、是否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公募 REITs 不涉及重 大资产重组。 四、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公募 REITs 重组过程将涉及将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的物业资产剥离至其另一 全资子公司名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2023 年 1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不 属于关联交易。此外本项目公募基金管理人和专项计划管理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据此,本次公募 REITs 的申报与发行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五、发行公募 REITs 的意义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本结构 公募 REITs 可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提供期限更长的新项目建设资金。借助此类金融 创新产品,公司能够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到新项目的投资建设,进一步拓宽了公司融资渠 道。 作为权益型融资工具,公募 REITs 可挖掘成熟消费类项目的内在价值,降低公司债 务融资规模,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财务杠杆率。      (二)转变管理模式,共享发展成果 在公募 REITs 实操中,公司作为运营管理统筹机构,逐步带动公司从持有为主的重 资产经营模式转变为运营为主的轻资产经营模式,有利于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和核心竞争 力。通过引入灵活的市场化经营考核机制,能够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 性,与公司共享发展成果。      六、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税负风险 公募 REITs 需要进行资产重组及股权转让,重组及转让过程中涉及复杂的税务处 理,税负成本较高。 公司拟聘请专业税务咨询机构,并将与税务咨询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深入分析,加 强与主管税务部门的交流沟通,争取适用对应税收优惠政策,有效降低整体税负成本。      (二)公开市场声誉风险 公司作为公募 REITs 的运营管理统筹机构,将承担统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及维 护的职责。如未来公募 REITs 的运营收益情况波动较大,届时可能会对公司公开市场声 誉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在公募 REITs 发行后,公司将严格按照运营管理服务协议及监管政策履行相关运营 管理职责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合法合规。同时,进一步加强运营管理能力,提升资产 运营效率和质量,争取使底层资产为公募 REITs 创造稳定的业绩回报。 因公募 REITs 项目的申报工作仍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尚需相关监管机构审核同 意,交易条款、时间安排、最终设立方案等尚未最终确定。公司按照交易要素及流程开 展项目相关工作,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及所涉子公司相关人员根据监管机构审核情况对项 目相关要素进行调整执行。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募 REITs 项目的后续情况,积极推进项目申报发行工作,并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6 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3-25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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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广州发展: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 公 司关于开展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 公 告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 2025-014 号 公司债券简称:21 穗发 01、21 穗发 02、22 穗发 01、22 穗发 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          发行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项目实施背景 2020 年 4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 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 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2020 年 8 月 5 日, 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 行)》。2021 年 6 月 29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 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 通知》,将风电纳入试点行业,并提出优先支持有一定知名 度和影响力的行业龙头企业的项目。2024 年 7 月 26 日,国 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 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24〕 1014 号)(以下简称“1014 号文”),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 基础设施 REITs 正式迈入常态化发行。                           1 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创新投 融资机制和商业模式,形成“投融管退”体制,打造资产上 市运作平台,充分发现企业资产价值,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报发起设立公募 REITs 基金, 拟由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能源集团”)以其持有的东明景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明景祐公司”)、东明乾德新能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明乾德公司”)、东明上元新能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明上元公司”)作为标的项目公司,并以东明景 祐公司持有的东明县东南 100MW 风电场项目(简称“东明东 南风电项目”)、东明乾德公司持有的东明县西南一期 50MW 风电场项目(简称“东明西南一期风电项目”)、东明上元 公司持有的东明西南二期 100MW 风电场项目(简称“东明西 南二期风电项目”,与东明东南风电项目、东明西南一期风 电项目合称为“东明风电场项目”或“基础设施项目”)作 为底层资产,开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基础设施公募 REITs”)的申报发行工作。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 作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相关工作。 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方案 (一)底层资产基本情况 公司拟选取东明景祐公司持有的东明东南风电项目、东 明乾德公司持有的东明西南一期风电项目、东明上元公司持 有的东明西南二期风电项目作为底层资产,项目基本情况如 下: 东明东南风电项目、东明西南一期风电项目、东明西南 二期风电项目目位于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县域内,均为陆上                 2 风力发电项目,总装机规模 25 万千瓦,分别于 2016 年 6 月、 2016 年 6 月及 2017 年 12 月取得山东省发改委核准批复,竣 工决算总投资共计 20.83 亿元。 (二)项目申报方案 根据公募 REITs 政策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基础设施 公募 REITs 拟采用“公募基金+专项计划+项目公司”的交易 结构。 1.基金管理人设立基础设施公募 REITs,公司控股子公 司新能源集团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并结合市场 情况参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战略配售; 2.计划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认购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全部份额; 3.新能源集团将东明景祐公司、东明乾德公司、东明上 元公司 100%股权转让予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专项计 划向东明景祐公司、东明乾德公司、东明上元公司发放股东 借款; 4.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通过持有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全 部份额获得底层资产的全部所有权; 5.新能源集团拟接受委托担任运营管理机构,负责对底 层资产的日常运营管理。 (三)产品要素 基金类型 契约型、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 封闭式运作,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           根据最终底层资产评估价值及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募集规模           发行结果而定。           16 年(东明风电场项目剩余最长运营年限 16 年), 基金期限 存续期届满后,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本基金可延长存续期。                   3 发起人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始权益人 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始权益人参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份额战略配售          的比例合计不低于该次基金份额发售数量的 51%          (具体授权公司经理层确定) ,其中发售总量的 20%          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60 个月, 超过 20%部分          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36 个月,基础设施公 投资人安排 募 REITs 份额持有期间不允许质押。          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以外的专业          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份额战略          配售,其持有期限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12 个月。          其他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份额通过场内发售(网下、          网上)、场外认购。          本基金应当将不低于合并后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90%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方式          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不得少于 1 次。本基          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上市场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存续期内按照基金合同的约 投资目标 定主要投资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持有其全部份          额,最终取得底层资产完全所有权。          根据公募 REITs 政策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用于新增 募集资金用途          项目投资、偿还存量债务等。 注:上述交易方案及产品要素待根据后续申报进度、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 求,结合市场情况细化或进行必要调整。 (四)相关工作进展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联合相关专业机构,根据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 求不断完善并形成正式申报材料,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申报, 推进公募基金注册及发行上市工作。最终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设立方案将依据相关监管机构审批确定。 三、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对公司的影响                  4 公募 REITs 在上市之后可进行扩募,实现“投、融、管、 退”全周期运营,打造“上市公司+公募 REITs”双资本运作 平台,为公司可持续扩充权益资金提供支撑。同时,通过引 进低成本、可持续的权益资金,扩大公司投资规模,提升公 司清洁能源投资能力。此外,通过发行公募 REITs,可以充 分发现公司底层资产的市场价值,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价值 回归。 四、项目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因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处于申报阶段,尚需相关监 管机构审核同意。公司将及时关注政策动向,积极与相关监 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不断完善申报材料, 积极推动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开展,并严格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3 月 25 日                5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3-24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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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顺丰控股:关于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申报及审批进展的 公 告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06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及审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 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 下简称“基础设施公募 REITs”或“本项目”或“基金”                            )申报发行工作,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本项目申报材料已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受理。 2025 年 2 月 24 日,深交所出具了《关于对南方顺丰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 施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及南方资本-顺丰仓储物流 1 期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          (深证函〔2025〕178 号),深交所对南方顺丰仓储物流封 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及南方资本-顺丰仓储物流 1 期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 项计划符合基础设施基金上市及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挂牌转让条件无异议。 2025 年 3 月 5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准予南方顺丰仓储物流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394 号),准予注册基础 设施公募 REITs,主要内容如下: 一、准予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南方顺丰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合同期限为 43 年。 二、准予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为 10 亿份。 三、同意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为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1 四、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应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 6 个月内进行基金的 募集活动,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 3 个月。 公司将积极推进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五日                    2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3-05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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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九州通:九州通关于医药仓储物流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上市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 2025-010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医药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公募REITs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汇添富九州通医药REIT自2025年2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代码为“508084”,基金场内简称为“九州通R”。 汇添富九州通医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汇添富九 州通医药 REIT”)已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完成发售(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披露的《九州通关于医药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发行情况的公告》), 最终募集基金份额 4 亿份,发售价格为 2.895 元/份,基金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58 亿元。 2025 年 2 月 27 日,汇添富九州通医药 REIT 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交易代码为“508084”,基金场内简称为“九州通 R”,扩位简称为“汇添富 九州通医药 REIT”;基金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30%,非上市首日涨跌幅 限制比例为 10%。 本次医药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发行上市将助力九州通医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九州通”或“公司”)盘活医药仓储物流资产及配套设施, 回笼权益性资金,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快速发展;同时,可显现公司持有优质医 药仓储物流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而提升公司的市场价值,实现九州通和公募 REITs“双上市”平台的协同共赢。此外,公募 REITs 的发行将对公司财务指标产 生积极影响,预计将增加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不超过 7 亿元(最终以会计师事 务所年度审计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1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7 日 2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2-27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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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金隅集团: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 公 司关于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上市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编号:临 2025-007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作为 原始权益人的华夏金隅智造工场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华夏金隅智造工场 REIT”)已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准予注册的批复。 华夏金隅智造工场 REIT 已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完成发售,自 2025 年 2 月 26 日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代码为 508092,基金场内简称为“金 隅智造”,扩位简称为“华夏金隅智造工场 REIT”。 华夏金隅智造工场 REIT 最终募集基金份额 4 亿份,发售价格为 2.839 元/份,基金募集规模为 11.356 亿元。华夏金隅智造工场 REIT 发 售由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公众投资者发售三个部分组成。战略配售基 金份额数量为 29,828.00 万份,                    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74.57%,其中: 本公司(原始权益人)或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认购数量为 14,000.00 万 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35%,其他战略投资者认购数量为 15,828.00 万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39.57%;网下投资者认购数 量为 7,120.40 万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17.801%;公众投资者认 购数量为 3,051.60 万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7.629%。                       1 本次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将使公司成熟产业园价值得到兑现, 优化资产结构的同时提升资金周转效率及回报水平,且部分募集资金将 投资于其他产业园项目,促进公司在产业园基础设施领域投资的良性循 环,增强本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2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2-26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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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九州通:九州通关于医药仓储物流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发行情况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 2025-006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医药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发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汇添富九州通医药REIT最终募集基金份额4亿份,发售价格为2.895元/份, 基金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8亿元。其中,网下投资者认购数量为0.70亿份, 占发售份额总数的17.50%,有效认购倍数达50倍;公众投资者认购数量为0.30亿 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7.50%,有效认购倍数达1,192倍。 汇添富九州通医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汇添 富九州通医药 REIT”)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和 12 月 24 日获得上海证券交 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无异议函和准予注册批复。(详见公司分 别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和 12 月 25 日披露的公告。) 2025 年 2 月 12 日,汇添富九州通医药 REIT 完成发售,后续将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代码为 508084,基金场内简称为“九州通 R”,扩位简称为 “汇添富九州通医药 REIT”。 汇添富九州通医药 REIT 最终募集基金份额 4 亿份,发售价格为 2.895 元/份, 基金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58 亿元。汇添富九州通医药 REIT 发售由战略配 售、网下发售、公众投资者发售三个部分组成。战略配售基金份额数量为 3 亿份, 占发售份额总数的 75.00%,其中,原始权益人九州通医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认 购数量为 1.36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 34.00%,其他战略投资者认购数量为 1.64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 41.00%;网下投资者认购数量为 0.70 亿份,占发售份 额总数的 17.50%,有效认购倍数达 50 倍;公众投资者认购数量为 0.30 亿份,占                            1 发售份额总数的 7.50%,有效认购倍数达 1,192 倍。 本次医药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发行将助力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通”或“公司”)盘活医药仓储物流资产及配套设施, 回笼权益性资金,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快速发展;同时,可显现公司持有优质医 药物流仓储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而提升公司的市场价值,实现九州通和公募 REITs“双上市”平台的协同共赢。此外,公募 REITs 的发行将对公司财务指标产 生积极影响,预计将增加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不超过 7 亿元(最终以会计师事 务所年度审计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3日                       2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2-12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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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中国外运:关于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获得受理的 公 告 股票代码:601598 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编号:临 2025-002 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获得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请发行工作的议案》,同 意公司开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公募 REITs)申报发行工 作;并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 募 REITs 申请发行工作相关授权续期的议案》,同意将相关授权有效期续期至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24 个月。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日期分别为 2022 年 6 月 15 日和 2024 年 6 月 11 日的《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请发行工作的公 告》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进展情况如下: 2024 年 12 月 27 日,本公司获悉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分别提交了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注册、上市及中银资管-中外 运仓储物流基础设施 1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申请材料,并于近日分别 获得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相应受理。 根据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相关上市规则,本公司开展基础 设施 REITs 申请发行构成分拆上市。本公司已按照香港联交所规定提交 PN15 申请,香港联 交所已同意本公司进行上述分拆上市。 本次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审核同意,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本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一月七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1-07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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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申能股份:申能股份有限 公 司关于开展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0642 股票简称:申能股份 编号:2026-025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响应国家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号召,进一步贯彻集团产 融协同部署的要求,实现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本结构、提升资 本市场形象的目标,公司拟发行东方红申能股份新能源封闭式基 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申能股份 REIT”)。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拟 定了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整体发行方案 (一)项目概述 公司拟作为发起人,全资子公司申能新能源(青海)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青海新能源”)拟作为原始权益人,以乌兰县华扬 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兰华扬”或“项目公司”) 持有的青海乌兰华扬 20 万千瓦风电项目(以下简称“乌兰风电项 目”)作为首发入池的底层资产,开展申能股份 REIT 的申报发行           。目前,青海新能源持有乌兰华扬 100%股 (以下简称“本项目”)                    1 权,乌兰华扬直接持有乌兰风电项目。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资管”)将 担任本项目的基金管理人及专项计划管理人。同时,东证资管拟 聘请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新能源”)担任申能股份 REIT 的运营管理机构,为乌兰风 电项目提供运营管理服务。 (二)发行方案 1、底层资产情况 乌兰风电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是 青海省大型风电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于 2017 年 10 月 11 日取得海西州能源局的核准通知,总装机容量 200MW,是公司 持有的单体装机规模最大的陆上风电项目之一。项目决算总投资 15.56 亿元,于 2019 年 12 月全容量并网,经营年限约 20 年。 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乌兰县华扬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91632821MA757NNF41 代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茶卡镇 109 国道 2216 向北 1 注册地址           公里处 法定代表人 李宝亮 注册资本 35,234 万元 成立时间 2017-09-06 营业期限 2017-09-06 至无固定期限           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水力发电、其它电力的开           发、建设、运行、检修及管理;电力供应、电力项 经营范围           目开发及技术咨询;电力系统、电力设备的技术改           造、技术服务及电气设备生产维修;新能源科技领                       2          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2、产品要素 本项目产品要素如下:            东方红申能股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 基金名称            资基金(暂定) 发起人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原始权益人 申能新能源(青海)有限公司 运营管理机构 上海申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公司 乌兰县华扬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专项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计划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不低于基础设施项目剩余经营年限,拟申请自基 基金期限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15 年(以实际注册批复为准) 交易场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拟发售基金总额 最终依据基金询价结果确定 原始权益人及其关          不低于 51% 联方拟认购比例          净回收资金(指扣除用于偿还相关债务、缴纳税          费、按规则参与战略配售等资金后的回收资金) 募集资金用途          将主要用于在建项目、前期工作成熟的新项目          (含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          90%以上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将以现 收益分配方式 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分配频率每年不得少于 1          次。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6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上述交易结构及产品要素可能根据后续申报进度、监管机构 相关规则及要求,结合市场情况细化或进行必要调整。 3、交易结构 根据公募 REITs 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申能股份 REIT 拟采                  3 用“公募基金+专项计划+项目公司”的交易结构。首先由基金管理 人东证资管设立公募 REITs,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用于认购东证资 管作为专项计划管理人设立的专项计划全部份额。青海新能源作 为本项目的原始权益人,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将乌兰华 扬 100%股权转让至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将通过股东借款及增资 (或有)的方式,向乌兰华扬提供资金并用于偿还项目公司存量 负债(包括但不限于关联方委托贷款)                 。 申能股份 REIT 发行后,将由基金管理人委托上海新能源担 任运营管理机构,负责乌兰风电项目的运营管理。 具体交易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签署相关文件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募 REITs 相关事宜 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申能股份 REIT 发行工作,根 据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根 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要求签署履行与公募 REITs 相关的法律 文件,并对公司经营管理层予以授权。具体如下:                4 1、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要求,制定、批准、 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公募 REITs 相关的所有必要的 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法律文件以及对其任何修订或补充形 成的补充协议。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 办理与本次申能股份 REITs 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办理股权转让相关的登记手续,并按照公募 REITs 的具体监管规 则、市场条件、政策指导、税务筹划等对公募 REITs 交易结构、 产品要素、资产重组、国有资产和/或产权转让等事项进行必要 的调整。 三、本次申报的目的和意义 发行公募 REITs 充分体现公司响应集团“能源+金融”双主业 高质量协同发展实效的要求,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并将助力公司构建“投资-建设-运营-出售”的完整闭环,促进公司 高质量发展,增强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项目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项目处于申报阶段,尚需相关监管机构审核同意,相关事 项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项目方案最终以监管机构审批意见为准。 公司将积极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不断完善申 报发行工作,并根据申报发行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5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27 日              6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6-26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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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广州发展: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 公 司关于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进展的 公 告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 2026-030 号 公司债券简称:21 穗发 02、22 穗发 01、22 穗发 02 公司债券代码: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进展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创新投融资机制和商业模式, 形成“投融管退”体制,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 发行工作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东明县东南 100MW 风电场 项目、东明县西南一期 50MW 风电场项目、东明西南二期 100MW 风电场项目三个风电项目为标的资产申报发行公募 REITs(以下简称本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 一、项目进展情况 本项目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申请文件,并于 2026 年 6                          1 月 10 日获中国证监会、6 月 11 日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受 理。 二、对公司的影响 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有利于公司搭建新的资产上 市平台,形成“投融管退”机制。同时,依托“上市公司+公 募 REITs”双资本运作平台,可打通资本资产“双循环”, 促进公司资源整合和产业协同发展。 三、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项目仍处于申报阶段,尚需获得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申报发行工作进展情况, 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6 月 13 日                2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6-12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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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三峡能源: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 司关于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进展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8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        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以大连庄河Ⅲ海上风电项目为底层资产发行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三峡新能源大连发 电有限公司所属大连庄河Ⅲ海上风电项目为底层资产发行基础 设施公募 REITs(以下简称本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7 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和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2025 年 12 月 26 日,本项目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正式 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披露的《中国三 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 行工作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近日,上交所出具了《关于对华泰三峡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 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及华泰资管-三峡清洁能源 1 号资产支持 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 REITs(审) 〔2026〕15 号),对华泰三峡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 基金上市及华泰资管-三峡清洁能源 1 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 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 2026 年 6 月 11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准予华泰三峡 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6〕1390 号),该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准予注册华泰三峡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合同期限为 20 年。 (二)准予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为 5 亿份。 (三)同意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四)基金管理人应自该批复下发之日起 6 个月内进行基金 的募集活动,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 3 个月。 公司将积极推动本项目发行及上市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法 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13 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6-12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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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奥飞数据:关于开展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 公 告 证券代码:300738 证券简称:奥飞数据 公告编号:2026-037 债券代码:123131 债券简称:奥飞转债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 的通知》《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关于进一步盘活存 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 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规范高效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 信托基金(REITs)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支持广东奥飞数 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及相关下属子公司的经营 发展,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并审议通过                                          《关 于开展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同意奥飞数据及相关下属子公司以 奥飞数据数字智慧产业园 1、2 号楼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合称“不动产项目”)                           (简称“奥飞数据 REITs”、 作为发起设立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 “公募 REITs”或“本项目”)的底层资产,开展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申报工作(“本次发行”),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方案 (一)拟入池的不动产项目 奥飞数据及相关下属子公司拟将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智新五路 1 号的 奥飞数据数字智慧产业园 1、2 号楼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作为发起设立奥飞数据 REITs 的底层资产,开展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申报工作。 (二)交易主要流程 1、设立公募 REITs 奥飞数据及相关下属子公司拟以奥飞数据数字智慧产业园 1、2 号楼及其附 属设施设备作为发起设立奥飞数据 REITs 的底层资产,开展基础设施不动产投 资信托基金(REITs)申报发行工作。待本项目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 称“国家发改委”)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推荐 函后,由基金管理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注册公募 REITs,并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待取得注册文件后,由基金管理人 会同财务顾问进行公开发售。奥飞数据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将根据法律法规 和监管规则的要求参与奥飞数据 REITs 的战略配售。 2、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奥飞数据及相关下属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由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 称“南方资本”)作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发行并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简称“专项计划”,具体名称以专项计划设立时的名称为准)。奥飞数据 REITs 首次发售募集资金在扣除基金层面预留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认购由资产支持专项 计划管理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全部份额。 3、转让 SPV 及项目公司股权 奥飞数据及相关下属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持有项目公司 100%股权。奥飞 数据拟设立特殊目的公司(以下简称“SPV”),并将其持有的 SPV100%股权 转让予专项计划(“SPV 股权转让”)。奥飞数据及相关下属子公司与 SPV 签 署《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奥飞数据及相关下属子公司将其持有的项目公司 股权转让给 SPV(“项目公司股权转让”)。通过前述 SPV 股权转让及项目公 司股权转让行为,专项计划届时将直接持有 SPV100%股权,并通过 SPV 直接持 有项目公司 100%股权。完成上述流程后,项目公司将吸收合并 SPV,且 SPV 注 销后,专项计划将直接持有项目公司 100%股权。 4、不动产项目运营/管理安排 公募 REITs 存续期间,奥飞数据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作为不动产项目的运 营管理机构提供运营管理服务,并收取相应的运营管理服务费。运营管理安排视 最终监管机构要求而定。 (三)基金产品要素                   南方奥飞数据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名 基金名称                   称以中国证监会注册名称为准 基金类型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期限 以最终获批文件为准 基金运作方式 存续期内封闭式运作                   以底层资产评估值为基准并考虑基金规模调整项,具体根 拟发售基金总额                   据监管审批及询价情况而定。 原始权益人 奥飞数据及相关下属子公司 基金管理人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原始权益人参与本基金份额战略配售的比例以实现仍对 原始权益人及相关方拟认购基金金                   底层资产保持控制为原则(具体以招募说明书披露最终认 额及比例                   购比例为准)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最终投资标的为不动产项目的不动产                   资产支持证券,并通过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不动产项目公司                   全部股权,从而取得不动产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                   本基金的其他基金资产还可以投资于国债、政策性金融                   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信用评级为 AAA 级的信用                   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                   资债券、金融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的纯债部分、政府机构债券等)、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市                   场工具(同业存单、债券回购、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 投资范围                   他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                   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                   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                   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                   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具体投资范围以届时基金合同约定为准。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募 REITs 每年至少进 收益分配 行收益分配 1 次,每次收益分配的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                   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90%。 注:上述交易方案及产品要素待根据后续申报及审核情况、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结合 市场情况进行细化或相应调整。 (四)相关工作进展及后续安排 奥飞数据及相关下属子公司将联合专业机构,严格按照监管规则与要求持续 完善正式申报材料,积极推进公募 REITs 向省级发改委、国家发改委的申报工 作,并配合专业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申报发行相关工作,全 力推动项目注册及发行上市。最终公募 REITs 方案将依据相关监管机构审批确 定。 二、发行公募 REITs 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盘活优质存量资产,提前收回经营投资及兑现收益,提 升资产周转效率;同时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增强公司滚动投资能力,保障公司 健康长远可持续发展。 三、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应对措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截至目前,本次公募 REITs 仍处于待申报阶 段,尚需相关监管机构审核同意,交易条款、时间安排、最终设立方案等尚未最 终确定。公司将积极与相关监管机构保持沟通,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不断完善申报 材料等工作,并根据申报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29 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5-29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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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光大嘉宝:光大嘉宝股份有限 公 司关于参与在管基金开展的商业不动产 公 募 REITs 战略配售暨关联交易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公告编号:临 2026-019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在管基金开展的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战略配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投资的在管基金上海 光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光翎”)和天津安石锦瑞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石锦瑞”)以其分别持有的静安大融 城项目和江门大融城项目作为底层资产申报发行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详见公 司临 2026-002 号公告),公司作为主要原始权益人与公司关联方光大控股(江 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江苏”)、CEL Focus Multi-Strategy Fund (以下简称“CEL Focus”)拟合计认购 20%战略配售份额,其中公司认购金额不 超过 7 亿元,实际认购比例及金额以战略配售协议约定及发售价格核算结果为 准。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所涉及金额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6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中“投资组合”类别的授权额度,故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批准。  除本次交易外,2025 年 6 月 11 日,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安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瑰”)向公 司提供 4 亿元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5-029 号、2025-030 号、2025-032 号和 2025-043 号公告。2025 年 9 月 15 日,公司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安瑰向公司提供 9.9 亿元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5-053 号、 2025-058 号、2025-062 号和 2025-063 号公告。202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 202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光控江苏、上海安瑰向公司提供的 9 亿、2 亿元财务资助分别进行续期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5-066 号、2025-067 号和 2025-075 号公告。  本次交易涉及的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审核与 批准,项目申报工作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受宏观经济、政策法规、行业周期 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与基金运作、底层资产运营、交易安排等有关的 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参与投资的在管基金上海光翎和安石锦瑞以其分别持有的静安大融城 项目和江门大融城项目作为底层资产申报发行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详见公司 临 2026-002 号公告),公司作为主要原始权益人与公司关联方光控江苏、CEL Focus 拟合计认购 20%战略配售份额,其中公司认购金额不超过 7 亿元,实际认 购比例及金额以战略配售协议约定及发售价格核算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在管基 金开展的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战略配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苏扬先 生、苏晓鹏先生、陈宏飞先生、岳彩轩先生均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次关联交 易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本次交易所涉及金额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中“投资组合”类别的授权额度,故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法人/组织全称 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              √ 91320000697940106G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王凯伦 成立日期 2009/12/16 注册资本 400,000 万元 实缴资本 124,862.033413 万元 注册地址 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滨江西路 2 号 2 号楼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              (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              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在外汇              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              衡外汇;2、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              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 主营业务              人事管理等服务;3、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              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三)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              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              政策等咨询服务;(四)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以              及其他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关联关系类型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              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是否为本次与上市公司 共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 是 □否     资方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94,651.27 360,589.78 负债总额 192,268.72 144,439.41 所有者权益总额 250,118.76 171,582.81 资产负债率 38.87% 40.06% 科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3,338.87 14,272.67 净利润 -80,237.82 12,940.43 2、CEL Focus Multi-Strategy Fund (1)基本信息 法人/组织全称 CEL Focus Multi-Strategy Fund                    □ 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14/2/14 注册资本 不适用 实缴资本 不适用                    94 Solaris Avenue, Camana Bay, PO Box 1348, 注册地址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关联关系类型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                    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是否为本次与上市公司 共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 是 □否     资方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美元 科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101.90 6,088.96 负债总额 16.57 16.64 所有者权益总额 6,085.33 6,072.33 资产负债率 0.27% 0.27% 科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87.57 -84.12 净利润 13.00 -195.80 三、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光大保德信光大安石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的类别: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封闭式 4、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5、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财务顾问: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基金份额总额:10 亿份 9、基金期限:除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延长存续期限或在存续期届满前终止外, 基金存续期限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28 年 (二)底层资产的基本情况 1、静安大融城项目 上海光翎为持有静安大融城项目的基金主体,系有限合伙制企业。静安大融 城项目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总建筑面积约 18.9 万平方米,项目业态为商业零售。 2、江门大融城项目 安石锦瑞为持有江门大融城项目的基金主体,系有限合伙制企业。江门大融 城项目位于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总建筑面积约 12 万平方米,项目业态为商业 零售。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基金份额认购价格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届 时发布的基金份额询价公告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为准。公司和关联方均按照发售 价格认购,价格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战略配售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乙方)与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甲方)拟签订的《光大 保德信光大安石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以下简 称“战略配售协议”),乙方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 的关联方,乙方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光大保德信光大安石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 投资基金战略配售。 乙方拟承诺认购占本次基金募集注册总份额数约 10.67%的基金份额。基金 份额认购价格通过网下询价的方式确定,基金份额认购价格确定后,乙方应当按 照甲方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或信息披露文件确定的 认购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缴纳上述配售基金的认购款项。 截至本次公告日,公司尚未签署上述战略配售协议,战略配售条款以最终签 署协议为依据,公司参与战略配售的具体情况详见后续基金发售相关公告。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参与投资的在管基金发行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有助于公司盘活存量 资产,畅通不动产资产管理“募、投、管、退”循环,提升“大融城”品牌形象, 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 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涉及的商业不动产公募REITs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审核与批准,项 目申报工作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受宏观经济、政策法规、行业周期等多种因素影 响,可能存在与基金运作、底层资产运营、交易安排等有关的风险。公司将密切 跟进交易进度,并根据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5 月 14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以“5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在管基金开展 的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战略配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苏扬先生、苏 晓鹏先生、陈宏飞先生、岳彩轩先生均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2026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暨第十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在管基金开展的 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战略配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履行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定 价原则,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 状况、经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2025 年 6 月 11 日,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 安瑰向公司提供 4 亿元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5-029 号、2025-030 号、2025-032 号和 2025-043 号公告。 2025 年 9 月 15 日,公司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安 瑰向公司提供 9.9 亿元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5-053 号、2025-058 号、2025-062 号和 2025-063 号公告。 202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 202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光控江苏、 上海安瑰向公司提供的 9 亿、2 亿元财务资助分别进行续期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 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5-066 号、2025-067 号和 2025-075 号公告。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16 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5-15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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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华能国际:华能国际关于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项目申报进展的 公 告 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26-025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项目申报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能国际于2025年5月29日发布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     募REITs申报工作暨关联交易公告》,于2026年4月29日发布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合称“前序公告”)。除本公告另有定义外,本公告相关词语或     简称的定义如前序公告所定义或简称的含义。  本项目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项目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注册批文。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尚待取得国务院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项目公司股权的批准。根据《联     交所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要求,本公司发行华能煤电REIT构成分拆上市,尚     需取得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批准分拆及豁免有关股份分配保证配额的同意。  风险提示:本项目处于申报阶段,尚需相关监管机构审核同意,相关事项仍存在一     定不确定性,项目方案最终以监管机构审批意见为准,并据此确定关联交易所涉的     交易条款。本公司将积极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不断完善申报发     行工作,并根据申报发行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一、 释义 1、 “本公司”或“华能国际”指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 “华能煤电REIT”或“本项目”指华能国际作为发起人,华能青岛热电有限公司作为原      始权益人,以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泊里镇董家口港区的华能董家口2台35万千瓦热      电联产机组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和2台75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及相关附属设施作      为底层不动产项目,申请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项目。 二、 项目进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指示精神,积极响应国家发改                            1 委、能源局支持煤电项目发行不动产REITs的政策号召,进一步拓宽权益融资渠道,优化 融资结构,华能国际拟申报发行华能煤电REIT。华能国际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能煤电REIT所涉关联交易和分拆上市的议 案》,并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 审议华能煤电REIT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发布的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工作暨关联交易公告》, 以及本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发布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已于2026年5月6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提交 了申报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申请材料,于2026年5月12日获得受理。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2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5-13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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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中国建筑:中国建筑关于下属子 公 司租赁住房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获得受理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1668 证券简称:中国建筑 公告编号:临 2026-018 关于下属子公司租赁住房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获得受                   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同 意,下属子公司中建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以上海孚茸置 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建·幸孚+公寓(上海松江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作为底 层资产,申报发行租赁住房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 施公募 REITs),该基金名称为国泰海通中国建筑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暂定名)。近日,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 本项目底层资产中建·幸孚+公寓(上海松江店)位于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 道,宗地面积 6.27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14.32 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 R4 租赁住 房用地。该资产于 2021 年 11 月开始运营,业态包含保障性租赁住房 2,432 套及 配套商业、地下车位等。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基金管理人为上海国泰海通 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顾问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机构 为中建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运营管理统筹机构)、上海中建东孚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实施机构)。 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是公司在租赁住房领域盘活存量资产的 重要实践,在发行上市后还可通过产品扩募方式将其他符合条件的资产持续注入 公募 REITs 实现盘活。截至目前,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处于申报阶段,项目 方案、申报文件尚需相关监管机构审核,并根据审核要求和相关政策要求不断完 善,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积极推动本次申 报,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1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2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4-21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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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天虹股份:关于撤回 公 募 REITs 申报的提示性 公 告 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回公募 REITs 申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和 2023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开展消费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 行工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下属全资子公司苏州市天虹商业管理有 限公司持有的苏州相城天虹购物中心(以下简称“相城天虹”)为底层资产,申 请发行公募 REITs。本公募 REITs 申报材料已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获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正式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 的 2024-009、2025-035 号公告。 为切实维护投资人利益,进一步整合项目资源,优化运营管理,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撤回公募 REITs 申报的议案》,同意撤 回本公募 REITs 的申报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 2026-017 号公告。 本公募 REITs 的基金管理人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 理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已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提交撤回申请。截至本公告日,本公 募 REITs 在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申报流程已终止。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     二○二六年四月一日 2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4-01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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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隧道股份: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 公 司关于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进展 公 告 证券代码:600820 证券简称:隧道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04 债券代码:115633 债券简称:23 隧道 K1 债券代码:115902 债券简称:23 隧道 K2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钱江隧道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项目申报发行的议案》,拟以项目公司持有的钱江隧道项目为底层资产, 参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申报发行工作。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资管”)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分别提交了基础设施公 募 REITs 的注册、上市申请等材料,并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正式获受理。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发布的《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临 2023-020)和《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基础 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进展公告》(临 2025-052)。 近日,东证资管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东方红隧道股份高速公路封闭式基 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及东方红隧道股份高速公路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 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 REITs(审)〔2026〕2 号),上 交所对基金上市和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 2026 年 3 月 16 日,东证资管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准予东方红隧道 股份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480 号),该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准予东证资管注册东方红隧道股份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合同期限为 15 年。 二、准予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为 10 亿份。 三、同意东证资管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的基                        1 金托管人。 四、东证资管应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 6 个月内进行基金的募集活动,募集期 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 3 个月。 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有助于公司实现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模式由“重”转 “轻”、打造“投资-建设-运营-资产上市”闭环,通过资产盘活实现建设与 投资业务规模的持续稳定增长;同时,有助于隧道股份运营类资产价值重估、全 生命周期智慧运营理念的输出及品牌价值提升。公司将积极推进发行基础设施公 募 REITs 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8 日                    2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3-17 · 中国内地 ·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