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临港创新智造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原始权益人变更净回收资金用途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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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国泰海通临港创新智造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原始权益人变更净回收资金用途的公告
国泰海通临港创新智造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原始权益人变更净回收资金用途的公告一、公募 REITs 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泰海通临港创新智造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泰海通临港创新产业园 REIT
场内简称 临港 REIT
基金主代码 50802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 年 9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公开募集基
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
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
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 5
号——临时报告(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国泰海通临港创
新智造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
海通临港创新智造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
度第一次扩募并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注:2025 年 9 月 29 日,国泰海通临港创新智造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君安临港
创新智造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二、原始权益人净回收资金承诺及使用情况
国泰海通临港创新智造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度第一次扩募并新
购入不动产项目(以下简称“本基金扩募”)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基金合同更新生效,募集
金额 172,350.00 万元,原始权益人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临港”,
“原始权益人”)通过战略配售合计认购基金发售比例的 20%。
本基金扩募成功发行后,基金扩募总额扣除预留费用、偿还相关债务、缴纳税费及原始
权益人战略配售认购款等后的净回收资金金额为 112,289.57 万元。
原始权益人于发行阶段计划将本基金扩募净回收资金的 85%用于在建项目、前期工作成
熟的新建项目,项目为南桥四期项目和上海临港 G60 科创云廊二期项目 1,15%的净回收资
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根据前次报备,本次扩募净回收资金中拟用于在建项目、前期工作
成熟的新建项目金额为 95,446.14 万元。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净回收资金已使用
52,961.97 万元,剩余未使用金额 59,327.60 万元,使用进度 47.17%。三、 原始权益人净回收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
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24〕1014 号)的要求,提升净回收资金使用进度及效果,为更好
促进存量资产盘活,同时结合原始权益人投资计划调整等情况,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要求,
上海临港履行了内部有关审批流程,并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监管1
详见本基金于 2025 年 10 月 11 日披露的《国泰海通临港创新智造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原始权益人变更
净回收资金用途的公告》
部门提交了净回收资金使用变更报告。本次变更后,将净回收资金的 85%用于投资的项目与
前次报备一致,金额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进行了调整,具体使用方案如下: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前次报备金 本次变更后金
额(万元) 额(万元)
项目建筑面积预计为 157,454.50 平方
1、南桥四期项目 60,000.00 15,000.00
米,其中地上面积 118,454.50 平方米。2、上海临港 G60 项目占地 189,84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5,446.14 80,446.14
科创云廊二期项目 预计约 670,000 平方米。合计 95,446.14 95,446.14
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本次原始权益人变更回收资金投向已履行规定的程序,调整后的募投项目符合回收资金
投向。该事项仅涉及原始权益人,与本基金及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无直接关系,因此对本基
金的收益分配、资产净值、交易价格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本公告内容已经本基金扩募原始权益人确认。五、其他说明事项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投资者可以登录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gthtzg.com 或拨打客户
服务电话 95521 进行相关咨询。六、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
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选择适配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
基金产品,自行承担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7 月 17 日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 2026-07-17 · 中国内地 ·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