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中国交建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二〇二六年九月主要运营数据的公告
-
【原文】华夏中国交建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二〇二六年九月主要运营数据的公告
华夏中国交建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二〇二六年九月主要运营数据的公告一、公募 REITs 基本信息
公募 REITs 名称 华夏中国交建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 REITs 简称 华夏中国交建高速 REIT
场内简称 中交 REIT(扩位简称:华夏中国交建 REIT)
公募 REITs 代码 508018
公募 REITs 合同生效日期 2022 年 4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
《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中国
证监会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业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
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5号
——临时报告(试行)》等有关规定及《华夏中国交建
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
夏中国交建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及其更新二、2026 年 9 月主要运营数据
2026 年以来,不动产项目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良好,嘉通高速公路路费收入
来源分散,无重要现金流提供方,外部管理机构未发生变动。
嘉通高速 2026 年 9 月主要运营数据如下:
日均收费车流量(辆次) 路费收入(人民币,万元,含增值税)
累计同
项目 当月环比 当月同比 2026年 累计同比 当月环比 当月同比 2026年
当月 当月 比
变动 变动 累计 变动 变动 变动 累计
变动
嘉通高速 25,344 -23.2% 2.7% 27,276 6.6% 3,974 -14.4% 12.1% 36,166 14.4%
注:①日均收费车流量计算方法:当月总收费车流量/当月自然天数;②收费车流量口径说明:均为自然车流(veh)口径;
③以上为联网中心当期清分数据,未经审计,该数据不包括联网中心对以前月度清分数
1
据的调整部分,因此各月加总与定期报告披露数据可能存在细微差异,以定期报告披露为准。运营数据变化原因如下:
1、2026 年 9 月日均收费车流量、路费收入当月同比均实现增长,主要原因:
一是嘉通高速北侧顺接的京港澳高速湖北北段改扩建工程于 2026 年 2 月 6 日建
成通车,路段通行效率持续提升,其中增加的车流量以货车为主;二是国道 G107
自 2026 年 7 月 28 日至 11 月 30 日启动交通管制,部分车流量可能被引流至武深
高速;三是京港澳高速湖北南段赤壁西枢纽至鄂湘省界自 2026 年 9 月 7 日起至
2028 年 8 月 31 日施行交通管制,使得部分车流量引流至嘉通高速。
2、2026 年 9 月日均收费车流量、路费收入当月环比下降,主要原因:一是
随着暑期客运高峰结束,嘉通高速客车车流量有所下降,使得嘉通高速整体车流
量环比下降;二是京港澳高速湖南临岳段金屋枢纽至湘鄂界自 2026 年 9 月 6 日
起至 2027 年 1 月 20 日施行交通管制,使得嘉通高速南段承接部分南往北过境车
流,带动嘉通南段收入同比增长 89.7%,同时部分车流量在广东、湖南等区域远
端分流,使得嘉通高速北段收入同比下降 7.0%,9 月嘉通高速南段车流量增量部
分对冲了北段收入流失,但整体车流量和收入相较 8 月仍有所降低;三是 9 月嘉
通高速有效收费天数为 30 天,相较 8 月有效收费天数少 1 天。
3、2026 年 9 月日均收费车流量、路费收入的当月同比变动存在差异,主要
原因是货车单车平均路费收入大幅高于客车。2026 年 9 月路费收入同比增长主
要来自货车,导致路费收入当月同比增幅大于日均收费车流量当月同比增幅。
以上披露内容已经过本不动产项目的运营管理实施机构中交投资(湖北)运
营管理有限公司确认。三、其他说明事项
投资者可登录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华
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进行相关咨询。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
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
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
负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
2
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本
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
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
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
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3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 2026-10-27 · 中国内地 ·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