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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建设银行:建设银行关于 公 募 REITs 终止申报审核的 公 告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2026-00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募 REITs 终止申报审核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前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附属公司建 信住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住房)作为原始权益人,以 建信住房持有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申报发行公募 REITs,产品名称 为“建信建融家园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项目)。本项目于 2024 年 3 月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受理。 为进一步整合项目资源,优化运营管理,本项目的基金管理人和 专项计划管理人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 撤回本项目基金注册、上市及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挂牌转让申请等材料。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项目已终止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申报审核流程。 本次终止申报审核,不会对本行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 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3 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1-23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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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茂业商业:茂业商业关于开展商业不动产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编号:临 2026-004 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业不动产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成商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商控 股”)、公司关联方成都崇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德投资”                                ) 持有的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8号成都茂业中心部分楼 宇(最终以监管审批为准)作为底层资产开展商业不动产公募REITs 申报发行工作。同时,本公司和本公司关联方拟共同投资参与本次 拟发行的商业不动产公募REITs份额的战略配售,认购占本次基金 份额发售数量34%的份额(以最终认购数额为准)。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项目实施背景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出 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 盘活存量资产,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拟开展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申报工作及拟转让商业 不动产 REITs 相关资产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认 购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开展商业 不动产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和本公司关联方拟共同投资参与本次拟发行的商业不动 产公募 REITs 份额的战略配售,认购占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数量 34% 的份额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实施方案 (一) 产品要素 基金名称 华夏茂业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28 号成都茂业中心部分楼宇 底层资产           (最终以监管审批为准) 发行场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基金管理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项计划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期限 约 20 年(最终以监管审批为准) 注:上述要素待根据后续申报进度、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结合市场情 况细化或进行必要调整。 (二) 拟转让资产情况 本次拟转让底层资产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28 号成都茂 业中心部分楼宇(最终以监管审批为准)。 本次转让主要分为两个步骤:一、由成商控股、崇德投资将底层 资产重组至新设项目公司;二、将新设项目公司股权转让至商业不动 产公募 REITs。具体转让流程可能根据发行方案及监管机构要求有所 调整。 根据中介机构初步评估结果,预计达到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是否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商 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四、关联交易事项 本公司和本公司关联方拟共同投资参与本次拟发行的商业不动产 公募 REITs 份额的战略配售,认购占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数量 34%的份 额(以最终认购数额为准),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发行商业不动产 REITs 的意义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此次商业不动产 REITs 如发行完成,预计将增加公司净利润(最 终的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 (二)对公司财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公司开展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可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借助 此类金融创新产品,公司能够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到新项目的投资建设, 进一步拓宽了公司融资渠道。 作为权益型融资工具,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可挖掘成熟商业物 业的内在价值,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改善公司财务状况,降低财务杠 杆率。 六、风险提示 (一)税负风险 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需要进行资产重组及股权转让,重组及转 让过程中涉及复杂的税务处理,税负成本较高。公司拟聘请专业税务 咨询机构,并将与税务咨询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深入分析,加强与主 管税务部门的交流沟通,争取适用对应税收优惠政策,有效降低整体 税负成本。 (二)发行风险 本次发行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审核同意,交易最终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 跟进项目审核及交易进度,并根据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1-22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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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金风科技:关于终止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 公 告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风科技(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同意公司开展公募 REITs(以下简称“本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 项目”)的申报发行工作,公司拟选取以全南天润天排山新能源有限 公司持有的全南天排山项目,以及崇义天润龙归风电有限公司持有的 崇义龙归项目和崇义天星项目为入池资产进行公募 REITs 的申报发 行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在指定媒体《证券时 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网站(https://www.hkexnews.hk)披露的《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编号:2021-070)、《自愿性公告公开募集基 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H 股公告)。 本 REITs 项目的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资产 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23 年 9 月 4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正式提交申报材料,拟入池标的资产为 全南天润天排山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全南天排山项目,并于当日收 到了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上述事项的受理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9 月 6 日 在 指 定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 )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https://www.hkexnews.hk)披露的《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进展公告》(编号:2023-056)。 为进一步整合项目资源,优化运营管理,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基础设施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同意终止本 REITs 项目申报发行工 作。公司拟通过本 REITs 项目的基金管理人和专项计划管理人向中国 证监会和深交所提交终止审核的申请,终止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 申报流程。 此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19 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1-19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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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北部湾港:关于开展港口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 公 告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5085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港口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               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实施背景 2020 年 4 月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 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2023 年 10 月 20 日,中国 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 (2023 修改)》。2024 年 7 月 6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全 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 发行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项目常态化 发行的申报要求,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正式迈入常态化发行。2025 年 8 月 29 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 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 1 - (REITs)常态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鼓励推荐铁路、港 口、特高压输电等新资产类型项目申报发行。 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打 造上市公司“双轮驱动”发展模式,提升市值表现,提高资产运 营效率,形成良性投融资循环,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北部湾港北海码头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北海码头)持有的、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 的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 1#、2#泊位(以下简称基础设施项 目或北暮 1#、2#泊位)作为底层资产,开展公开募集北部湾港 港口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公 募 REITs)的申报、注册、发行工作。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开展港口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 发行工作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相关工作。 本次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础设施公募REITs实施方案 (一)拟入池资产项目 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北海码头持有的北暮1#、2#泊位作为 底层资产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申报发行工作,具体包括 5.8856公顷港池、333,084.14平方米陆域面积(包括码头前沿、 2 - 堆场、堆场间道路等)及生产相关的设施设备。北暮1#、2#泊 位于2012年7月投入运营,设计吨级达150,000吨(DWT),主 要用于内外贸散杂货的装卸,为散装货物的运输提供了高效便 捷的服务,核心货种为镍矿、煤炭、焦炭和粮食类。      (二)交易结构      基础设施公募REITs拟实施“基础设施公募REITs-资产支持 专项计划-项目公司-基础设施项目”交易结构:      1.设立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由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 基金管理人设立基础设施公募REITs,本公司或其同一控制下的 关联方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参与 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战略配售。      2.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由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设立并管理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础设施 公募REITs认购资产支持证券的全部份额。      3.转让SPV公司股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设立后,收购由本 公司成立的特殊目的载体SPV公司100%股权。      4.转让项目公司股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收购SPV公司后, 通过SPV公司受让取得项目公司(即基础设施项目现产权人或 其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派生分立等方式形成的持有相应基础设施 项目的公司)100%股权,从而由基础设施公募REITs通过持有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全部份额获得基础设施项目的全部所有 权。                                 - 3 -      (三)运营阶段      1.现金流分配的说明。项目公司的现金流通过支付资产支 持专项计划借款利息、股东分红等方式支付或分配到资产支持 专项计划。经过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及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逐层 分配后,最终向基础设施公募REITs投资人(含本公司)进行分 配。      2.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基础设施公募REITs存续期间, 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海码头作为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管理 机构提供运营管理服务,并定期收取运营管理费。      (四)产品要素           平安北部湾港港口基础设施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 基金名称           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 契约型、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方式 封闭运作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根据最终底层资产评估价值及基础设施公募 本次拟发售基金总额           REITs 发行结果而定 基金期限 35 年(最终以获批发行文件为准) 原始权益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运营管理机构 北部湾港北海码头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原始权益人及相关方 合计拟认购基金份额的 70%,拟由原始权益人北 拟认购基金份额及比 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认购 50%,北部湾港北海码 例 头有限公司认购 20%           (1)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参与           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份额战略配售的比例合计不 投资人安排           高于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数量的 70%(具体授权公           司经理层确定),其中发售总量的 20%的持有期 4 -           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60 个月,超过 20%的部分           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36 个月,基金份额           持有期间不允许质押。           (2)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以外           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份额战略配售,其持有期限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12 个月。           (3)其他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份额通过网下配           售、公众投资者认购进行发售。           本基金应当将不低于合并后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收益分配方式           90%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 上市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存续期内按照基金合同的           约定主要投资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由基础设施 投资目标           公募 REITs 通过持有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全部份           额获得基础设施项目的全部所有权。           主要用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其中 85%(含)以           上净回收资金(指扣除用于偿还相关债务、缴纳 募集资金用途 税费、按规则参与战略配售等的资金后的回收资           金)将依法用于在建项目、前期工作成熟的新建           (含改扩建)项目和存量资产收购。 注:上述交易方案及产品要素待根据后续申报进度、监管机构相关 规则及要求,结合市场情况细化或进行必要调整。 (五)相关工作进展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联合相关专业机构,根据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 不断完善并形成正式申报材料,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申报,推 进基础设施公募REITs注册及发行上市工作。最终基础设施公募 REITs设立方案将依据相关监管机构的审批确定。 三、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对本公司影响 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 5 - 为港口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资金,并通过打造上市公司“双轮驱 动”发展模式,实现资产二次上市,加强市场对港口资产的认可 度,进而提升上市公司市值表现;同时,有助于公司提升资产 运营效率,促进形成良性投融资循环,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最终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发行对公 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截至目前,本次基础设施公募REITs处于待申报阶段,尚需 相关监管机构审核同意,交易条款、时间安排、拟入池基础设 施项目范围及最终设立方案尚未确定,可能面临项目审核周期 较长,未能获批的风险,以及因市场不确定因素较多,存在发 行不成功的风险。公司将积极与相关监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不断完善申报发行材料,积极推动基础设施 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开展,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9 日 6 -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12-08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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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钱江水利: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 公 司关于参股 公 司发行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临 2025-042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水利”或“公司”)       参股公司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珊溪水利”)       拟以珊溪水库、电站等经营性资产为底层资产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与公司关联方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拟认购一定的基金份额,实际认购比例及金       额均以最终发行方案及募集金额为准。  浙江新能持股钱江水利 17.14%,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浙江新能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 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处于待申报阶段,尚需相关监管机构审核同意。       公司将根据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认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       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       资。      一、 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项目方案 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改善资本结构,提升项目合规性,珊溪水利拟以珊溪 水库、电站等经营性资产为底层资产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方案如下: (一)参股企业情况 珊溪水利成立于 1996 年 1 月,注册资本 11.86 亿元,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公用”)持股 56.08%,浙江浙财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浙财资本”)持股 19.28%,浙江新能持股 15.36%,钱江水利 持股 9.28%,主要从事供水、水力发电等业务。 (二)方案要素 本次公募 REITs 以珊溪水库及电站为底层资产,发行期限为 30 年,标的资 产估值约 30.04 亿元,保留项目公司存量 5.29 亿元负债,拟发行规模 24.74 亿元。 4 家股东均作为原始权益人(其中温州公用为发起人,其全资子公司温州水务为 原始权益人)参与认购总规模的比例拟定为 80%,20%的份额向公众投资者出售, 30 年期满后由 4 家原股东无偿收回项目公司 100%股权。具体要素如下: 底层资产:标的资产为珊溪水利持有的珊溪水利枢纽工程核心资产,水 库于 2000 年建成发电,总库容 18.24 亿立方米,总装机容量 22.2 万千瓦,年均 发电量约 4.1 亿千瓦时,年均供水量约 3.86 亿吨,水价 0.99 元/吨(含 0.40 元水 源保护资金)。 产品期限:30 年,具体年限以经审批的发行方案为准。 产品规模:24.74 亿元。最终发行规模以国家发改委、证监会等监管机构 审核的公募 REITs 发行方案为准。 原始权益人: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浙财资本、浙江新能、钱江水 利;发起人为温州公用。 认购比例:原始权益人拟认购 80%,其中钱江水利按 9.28%股比认购。 最终认购比例以国家发改委、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审核的公募 REITs 发行方案为 准。 运营保障:珊溪水利分立新设的运管公司提供运营保障支持。 分配资金来源:底层资产现金流。 (三)主要交易流程 根据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政策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次珊溪水利基础设 施公募 REITs 采用“公募基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公司”三层架构,主要 交易流程如下: 珊溪水利由股份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珊溪水利分立为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暂名为“项目公 司”)及分立新设公司(暂名为“运管公司”)。 基金管理人设立基础设施公募基金,专项计划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 计划,基础设施公募基金向投资人募集资金,并持有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全部份 额。 原始权益人将项目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础设施公 募基金通过持有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全部份额间接持有底层资产。 运管公司作为底层资产的运营管理机构提供运管管理服务,并收取运营 管理费。 项目公司通过支付借款本息、分红等方式将现金流分配至资产支持专项 计划及基础设施公募基金,最终向投资人进行分配。 (四)相关工作进展及后续安排 珊溪水利根据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形成并拟向监管机构提交正式申报 材料,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注册及发行上市工作。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最终发行方案将以相关监管机构审批为准。      二、 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发行安排,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与公司关联 方浙江新能拟认购一定的基金份额,实际认购比例及金额均以最终发行方案及募 集金额为准。 浙江新能持股钱江水利 17.14%,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浙江新能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参股公司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 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陆林海先生、杨立平女士、王珂先生回 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 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 有关部门批准。 三、 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街道凤起东路 8 号 成立时间:2002 年 8 月 1 日 注册资本:24.05 亿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风力发电、水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的开发、运营,工 程项目管理,天然水收集和分配,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设备维修,检测技术服务(凭许可证经营),供水服务,供电服务(凭许可证经 营)。 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59.88%,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7.97%,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28%等。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浙江新能资产总额 589.03 亿元,净资 产 124.32 亿元,2024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49.61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5.67 亿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总额 597.20 亿元,净资产 127.10 亿元,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 24.55 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2 亿元。 浙江新能资信状况良好,在产权、业务、资产、债务债权、人员等方面与公 司保持独立。 四、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基金份额认购的交易价格将根据最终珊溪水利项目评估价值及基础设施公 募 REITs 市场询价结果而定,公司和关联人浙江新能均按照最终市场询价结果 认购,价格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参股公司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有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获得资产处置 收益,提高公司期间分红,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利益和诉求,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与关联人形成依赖, 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申请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珊溪水利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是公司基于正常的发展需求所作出的合理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交易作价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 于参股公司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陆林海先 生、杨立平女士、王珂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参与珊溪水利公募 REITs 份额认购,并配 合开展 REITs 发行相关工作,最终公募 REITs 发行方案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审核结果为准;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管 理层办理上述事项相关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 求以及基础设施 REITs 的交易安排,确定认购本次产品发行规模、审批或签署 应由本公司签署或出具的相关的全部法律文件及根据监管部门或中介机构要求 需由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承诺函等。 七、 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 截至目前,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处于待申报阶段,尚需相关监管机构审 核同意。公司将根据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认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 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 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7 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9-16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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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浙江新能:浙江新能关于参股 公 司发行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5-046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       或“公司”)参股公司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珊       溪水利”)拟以珊溪水库、电站等经营性资产为底层资产发行基础设施       公募 REITs。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与公司关联方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钱江水利”)拟认购一定的基金份额,实际认购比例       及金额均以最终发行方案及募集金额为准。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钱江水利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钱江水利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过去 12 个月内,       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扣除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的交易金       额后,累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本次关联交易       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处于待申报阶段,尚需相关监管机构审核同意。       公司将根据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认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      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      资。 一、 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项目方案 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改善资本结构,提升项目合规性,珊溪水利拟以珊溪 水库、电站等经营性资产为底层资产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方案如下: (一)参股企业情况 珊溪水利成立于 1996 年 1 月,注册资本 11.86 亿元,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公用”)持股 56.08%,浙江浙财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浙财资本”)持股 19.28%,浙江新能持股 15.36%,钱江水利 持股 9.28%,主要从事供水、水力发电等业务。 (二)方案要素 本次公募 REITs 以珊溪水库及电站为底层资产,发行期限为 30 年,标的资 产估值约 30.04 亿元,保留项目公司存量 5.29 亿元负债,拟发行规模 24.74 亿元。 4 家股东均作为原始权益人(其中温州公用为发起人,其全资子公司温州水务为 原始权益人)参与认购总规模的比例拟定为 80%,20%的份额向公众投资者出售, 30 年期满后由 4 家原股东无偿收回项目公司 100%股权。具体要素如下: 底层资产:标的资产为珊溪水利持有的珊溪水利枢纽工程核心资产,水 库于 2000 年建成发电,总库容 18.24 亿立方米,总装机容量 22.2 万千瓦,年均 发电量约 4.1 亿千瓦时,年均供水量约 3.86 亿吨,水价 0.99 元/吨(含 0.40 元水 源保护资金)。 产品期限:30 年,具体年限以经审批的发行方案为准。 产品规模:24.74 亿元。最终发行规模以国家发改委、证监会等监管机构 审核的公募 REITs 发行方案为准。 原始权益人: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浙财资本、浙江新能、钱江水 利;发起人为温州公用。 认购比例:原始权益人拟认购 80%,最终认购比例以国家发改委、证监 会等监管机构审核的公募 REITs 发行方案为准。 运营保障:珊溪水利分立新设的运管公司提供运营保障支持。 分配资金来源:底层资产现金流。 (三)主要交易流程 根据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政策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次珊溪水利基础设 施公募 REITs 采用“公募基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公司”三层架构,主要 交易流程如下: 珊溪水利由股份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珊溪水利分立为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暂名为“项目公 司”)及分立新设公司(暂名为“运管公司”)。 基金管理人设立基础设施公募基金,专项计划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 计划,基础设施公募基金向投资人募集资金,并持有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全部份 额。 原始权益人将项目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础设施公 募基金通过持有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全部份额间接持有底层资产。 运管公司作为底层资产的运营管理机构提供运管管理服务,并收取运营 管理费。 项目公司通过支付借款本息、分红等方式将现金流分配至资产支持专项 计划及基础设施公募基金,最终向投资人进行分配。 (四)相关工作进展及后续安排 珊溪水利根据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形成并拟向监管机构提交正式申报 材料,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注册及发行上市工作。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最终发行方案将以相关监管机构审批为准。      二、 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发行安排,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与公司关联 方钱江水利拟认购一定的基金份额,实际认购比例及金额均以最终发行方案及募 集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钱江水利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钱江水利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参股公司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陆林海回避表决。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扣除已经公司股东会 审议的交易金额后,累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股东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 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三台山路 3 号 注册资本:56,082.4898 万元 成立日期:1998 年 12 月 30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力发电;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天然水收集与分配; 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废物经营;建筑劳务分包;检验检测服务; 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陆地管道运输;海底管道运输服务;居民 日常生活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海水淡化处理;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水污染治理;水 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环境应 急治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 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水利相 关咨询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工程管理服 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用石加工;市政设施管 理;物业管理;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水资源专用机械设 备制造;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 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 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 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消防 器材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环境保护监测;水资源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企业管理;投资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 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2.54%,浙江新能 17.14%,钱江硅谷控 股有限责任公司 5.67%,浙江省水电实业有限公司 4.01%等。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钱江水利担任董事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钱江水利资产总额 103.1 亿元,净资产 37.84 亿元,2024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23.22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2.15 亿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钱江水利资产总 额 96.46 亿元,净资产 37.91 亿元,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 10.53 亿元,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6 亿元。 浙江新能在产权、业务、资产、债务债权、人员等方面与钱江水利保持独立, 钱江水利资信状况良好。 四、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基金份额认购的交易价格将根据最终珊溪水利项目评估价值及基础设施公 募 REITs 市场询价结果而定,公司和关联人钱江水利均按照最终市场询价结果 认购,价格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参股公司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有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获得资产处置 收益,提高公司期间分红,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利益和诉求,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与关联人形成依赖, 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申请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珊溪水利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有 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获得资产处置收益,提高公司期间分红,有利于公司可 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利益和诉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基金份额认 购的交易价格根据最终市场询价结果确定,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参股公司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陆林海回 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参与珊溪水利公募 REITs 份额认购,并配 合开展 REITs 发行相关工作,最终公募 REITs 发行方案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审核结果为准;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管 理层办理上述事项相关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 求以及基础设施 REITs 的交易安排,确定认购本次产品发行规模、审批或签署 应由本公司签署或出具的相关的全部法律文件及根据监管部门或中介机构要求 需由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承诺函等。 七、 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 截至目前,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处于待申报阶段,尚需相关监管机构审 核同意。公司将根据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认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 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 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7 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9-16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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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楚天高速: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 公 司关于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的进展 公 告 证券简称: 楚天高速 证券代码:600035 公告编号:2025-034 公司债简称:25 楚天 K1 公司债代码:242698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2023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同意由公司 作为主要原始权益人,以湖北大广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大庆至广州高 速公路湖北省麻城至浠水段主线收费权及附属设施(不包括沿线服务区和停车区) 作为底层资产,开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申报发行工作(以下简称 “本项目”)。详情请参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2023 年 5 月 31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近日,本项目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申报材料,并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获正式受理。 本项目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审核同意,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 将密切关注本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6 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8-25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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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三峡能源: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 司关于发行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7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峡能源、     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所属海上风电项目为底层资产发行     基础设施公募 REITs。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拟认购 34%基     金份额,公司关联人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三     峡资本)拟认购 10%基金份额,实际认购金额均以公募基     金最终募集金额为准,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除日常关联交易     外的关联交易共 7 次,累计交易金额为 84,063.18 万元,     除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外,累计交易金额为     76,469.7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88%;与     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0 次。                    1      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处于待申报阶段,尚需相关监管      机构审核同意。公司将积极关注政策动向,与相关监管机      构保持密切沟通,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不断完善申报发行材      料等工作,并根据申报发行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风险,谨慎投资。     一、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项目方案     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改善资本结构,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 三峡新能源大连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大连公司)所属大连庄河Ⅲ 海上风电项目(简称庄河Ⅲ项目)为底层资产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方案如下:     (一)底层资产情况     庄河Ⅲ项目位于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总装机规模为 298.8MW,于 2020 年 11 月全容量并网发电。     (二)核心要素     三峡能源为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项目发起人、原始权益 人,以庄河Ⅲ项目作为底层资产,相关要素如下:     1.发起人/原始权益人: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项目公司:三峡新能源大连发电有限公司     3.资产类型:清洁能源     4.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5.基金认购比例:三峡能源 34%,三峡资本 10%,其他投资                    2 人 56%。 6.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偿还存量债务、增量项目投资建设等。 7.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90%。 (三)主要交易流程 根据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政策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三峡能 源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项目采用“公募基金+专项计划+项目公 司”的结构,主要交易流程如下: 1.基金管理人设立基础设施公募基金,专项计划管理人设立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础设施公募基金向投资人募集资金,并认 购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全部份额。 2.三峡能源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转让大连公司 100%股权; 基础设施公募基金通过持有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全部份额间接 持有底层资产。 3.三峡能源全资子公司作为底层资产的运营管理机构提供 运营管理服务,并收取运营管理费。 4.大连公司通过支付借款本息、分红等方式将现金流分配至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及基础设施公募基金,最终向投资人进行分配。 (四)相关工作进展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组织相关专业机构,根据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形 成并向监管机构提交正式申报材料,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注册及发行上市工作。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最终发行方 案将以相关监管机构审批为准。 二、关联交易概述                  3 根据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发行安排,公司作为原始权益 人拟认购 34%基金份额;公司关联人三峡资本拟通过战略配售认 购 10%基金份额,实际认购金额均以公募基金最终募集金额为准。 三峡资本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三峡集团)控制的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三峡资本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2025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以大连庄河Ⅲ海上风电项目 为底层资产发行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以大连庄河Ⅲ海上风电项目为底层资产发行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承军、刘姿、蔡庸忠、 关献忠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 至本次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 的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 84,063.18 万元,除 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三峡集团及其子公 司累计发生的交易金额为 76,469.7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0.88%;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 的交易 0 次。 三、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三峡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三峡资本是公司股东,并且是                 4 三峡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 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粮市街 2 号院 5 号楼 22 层 2205 室 法定代表人:卢海林 注册资本:714,285.7143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末资产总额 809.14 亿元,负债总额 417.96 亿元,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91.18 亿元;                     2024 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9.44 亿元,利润总额为 11.93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9.41 亿 元;资产负债率 51.65%。 2025 年 6 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772.91 亿元,负债总 额 371.62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01.29 亿元;2025 年 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3.54 亿元,利润总额为 12.35 亿元,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0.48 亿元;资产负债率 48.08%。 四、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基金份额认购的交易价格将根据最终庄河Ⅲ项目评估价值 及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市场询价结果而定,三峡能源和关联人三 峡资本均按照最终市场询价结果认购,价格公允、合理,不会损 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5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有助于公司盘活存量基础设施资 产,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投资能力、资金保障能力和债务风 险防控能力,助力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利益和诉求,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 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程序 2025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大连庄河Ⅲ海上风电项目为底 层资产发行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意见: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拟以大连庄河Ⅲ海上风 电项目为底层资产发行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有助于公 司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本结构;基金份额认购的交易价格根据 最终市场询价结果确定,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 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5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以大连庄河Ⅲ海上风电项目为底层资产发行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承军、刘姿、蔡庸忠、 关献忠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                 6 截至目前,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处于待申报阶段,尚需 相关监管机构审核同意。公司将积极关注政策动向,与相关监管 机构保持密切沟通,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不断完善申报发行材料等 工作,并根据申报发行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三峡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 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交易金额为 84,063.18 万元。除下列关联交 易外,其他关联交易已披露或在临时公告中说明,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25 年第八次董事长专题会审议 通过,同意公司与亚非绿色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对三峡 新能源(寿光)有限公司进行投资,关联交易金额为 13,980 万 元。 2025 年 6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收购三峡集团(营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65%股权投 资决策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通过公开交易方式收购三 峡集团(营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65%股权,关联交易金额不超 过 11,220.852 万元。 2025 年 7 月 3 日,公司 2025 年第十二次董事长专题会议审 议通过,会议原则同意以三峡新能源发电(宁都)有限公司为实 施主体, 投资建设江西赣州市宁都县大布 50MWp 光伏发电项目, 初步核定其资本金为 3,007.91 万元,按持股比例计算,关联交易 金额为 1,290.12 万元。                    7 2025 年 7 月 3 日,公司 2025 年第十二次董事长专题会议审 议通过,会议原则同意以三峡新能源发电(宁都)有限公司为实 施主体,投资建设江西赣州市宁都县宝能长胜 54MWp 光伏发电 项目,初步核定其资本金为 3,225.69 万元,按持股比例计算,关 联交易金额为 2,441.47 万元。 2025 年 7 月 16 日,公司 2025 年第二十五次总经理办公会 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信发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建青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分 别按照持股比例 51%、29%、5%、5%、5%、3%、2%,合资成 立三峡(青岛)海洋发展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 注册资本金 14,889 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对应出资),按持股 比例计算,关联交易金额为 7,593.39 万元。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7 日                       8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8-06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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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光大嘉宝:光大嘉宝股份有限 公 司关于参与在管基金开展的商业不动产 公 募 REITs 战略配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 公 告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公告编号:临 2026-026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在管基金开展的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战略配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背景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在管基金开展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同意公 司参与投资的在管基金上海光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上 海光翎” )和天津安石锦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 简称“安石锦瑞”)以其分别持有的静安大融城项目和江门大融城项 目作为底层资产开展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在管基金开展的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战略配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6-002 号、临 2026-019 号公告。 二、相关进展 近期,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保德信基 金”)及光大保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光大保德信光大安石封闭式商业不动 产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及光大保德信光大安石 1 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                (上证 REITs(审)                           〔2026〕11 号)                                     , 上交所对基金上市和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此外,光大保德 信基金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 具的《关于准予光大保德信光大安石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165 号)                        ,该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准予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光大保德信光大安石 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合 同期限为 28 年。 二、准予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为 10 亿份。 三、同意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四、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应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 6 个月 内进行基金的募集活动,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 3 个月。 2026 年 6 月 23 日,公司(作为乙方)与光大保德信基金(作为 甲方,即基金管理人)签署了《光大保德信光大安石封闭式商业不动 产证券投资基金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                 (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协议》)                              , 就乙方参与认购光大保德信光大安石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战略配售事项达成相关约定,主要内容如 下: 乙方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量为 106,671,963 份,占本次基金募 集注册总份额数的约 10.67%,且最终获得配售的基金份额对应的实 际出资认购金额上限不超过 7 亿元。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认购价格通过 网下询价的方式确定,基金份额认购价格确定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或信息披露文件确 定的认购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缴纳上述配售基金的认购款项。乙方作 为原始权益人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最终获得配售 的基金份额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60 个月,且基金份额持有期 间不允许质押。如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总额因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监管 政策变化或注册核准文件的要求需要予以调整的,则甲方有权对乙方 及其他配售对象的配售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届时双方需重新协商并根 据协商结果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此种情况不视为甲方违约。本协 议自双方加盖公章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自本基金 获得证监会准予注册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以《战略配售协议》为准。 三、风险提示 公司被认定为本基金的主要原始权益人,上海光翎及安石锦瑞作 为原始权益人转让相关主体股权的交易已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 开挂牌,尚未履行完毕转让程序。本次交易涉及的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发行上市尚需履行募集发行、上市申请程序,且受宏观经济、 政策法规、行业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还可能存在与基金运作、底层 资产运营、交易安排等有关的风险。公司将密切跟进交易进度,并根 据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24 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6-23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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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天虹股份:开展消费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进展 公 告 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消费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背景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和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开展消费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 发行工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下属全资子公司苏州市天虹商业管理 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州相城天虹购物中心为底层资产,申请发行公开募集基础设施 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公募 REITs 项目”)。有关公募 REITs 项目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开展消费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 发行工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09)。 二、项目进展 公司公募 REITs 项目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报材料,并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获正式受理。 三、风险提示 该项目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1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7-29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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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中国外运:关于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上市的 公 告 股票代码:601598 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编号:临 2025-055 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外运、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请发行工作的 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并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请发行工作相关授权续期的议案》,同意将相关授权有效期进行续期, 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24 个月。2025 年 1 月,公司获得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对本 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发行事项的正式受理。2025 年 5 月,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封闭式基 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 REIT)获得上交所无异议函及中国 证监会准予注册批复。具体详见本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2024 年 6 月 12 日、2025 年 1 月 8 日及 2025 年 6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请发行工作的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获得受理的公告》和《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及审批进展的公告》。 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 REIT 已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完成发售,自 2025 年 7 月 29 日起在 上交所上市,交易代码为“508090”,基金场内简称为“外运 REIT”,扩位简称为“中银 中外运仓储物流 REIT”。 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 REIT 最终募集基金份额为 4 亿份,发售价格为人民币 3.277 元/ 份,基金募集资金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3.108 亿元。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 REIT 发售由战略 配售、网下发售、公众投资者发售三个部分组成。战略配售基金份额数量为 2.8 亿份,占发 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70%,其中,原始权益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外运物流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认购数量为 0.8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20%,其他战略投资者认购数量为 2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50%;网下投资者认购数量为 0.84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 的比例为 21%;公众投资者认购数量为 0.36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9%。 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 REIT 的发行上市有助于公司盘活存量基础设施资产,形成投资良 性循环,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此外,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 REIT 的发行将对公司财务指标产生积极影响,预计整体增加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约人民币 3.9 亿元(最终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7-29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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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润泽科技:关于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申报及审批进展 公 告 证券代码:300442 证券简称:润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及审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 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领 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简称“基础设施公募 REITs”或“本项目”或“基金”) 申报发行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2024 年 5 月 22 日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05)、 (公告编号: 《关于全资子公司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4-024)。 本项目申报材料已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简称“深交所”)受理。 近日,深交所出具了《关于对南方润泽科技数据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上市及南方资本-润泽科技数据中心 1 期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挂牌 转让无异议的函》(深证函〔2025〕544 号),深交所对南方润泽科技数据中心 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及南方资本-润泽科技数据中心 1 期基础设施资产 支持专项计划符合基础设施基金上市及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挂牌转让条件无异议。                         1 近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准予南方润泽科技数据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255 号),准予注册基础设施公 募 REITs,主要内容如下: 一、准予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南方润泽科技数据中心封闭式基础 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合同期限为 50 年。 二、准予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为 10 亿份。 三、同意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为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四、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应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 6 个月内进行基金的 募集活动,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 3 个月。 公司将积极推进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8 日                    2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6-18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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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中国外运:关于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申报及审批进展的 公 告 股票代码:601598 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编号:临 2025-042 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及审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请发行工作的议案》,同 意公司开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申报发 行工作;并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 施公募 REITs 申请发行工作相关授权续期的议案》,同意将相关授权有效期进行续期,授权 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24 个月。2025 年 1 月,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对本次基 础设施公募 REITs 发行事项的正式受理。具体详见本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2024 年 6 月 12 日及 2025 年 1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请发行工作的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获得受理的公告》。 近日,上交所出具了《关于对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及 中银资管-中外运仓储物流基础设施 1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 函》(上证 REITs(审)〔2025〕6 号),上交所对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 券投资基金上市及中银资管-中外运仓储物流基础设施 1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 挂牌转让无异议。 近日,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基金)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 具的《关于准予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5〕1162 号),该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准予中银基金注册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型为 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合同期限为 40 年。 二、准予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为 4 亿份。 三、同意中银基金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四、中银基金应自该批复下发之日起 6 个月内进行基金的募集活动,募集期限自基金份 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 3 个月。 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发行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 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发行及上市将受市场及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6-02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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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华能国际:华能国际关于开展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申报工作暨关联交易 公 告 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25-029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工作                       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华能国际拟以下属公司青岛热电所持有的华能青岛项目作为底层资产申     请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为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青岛热电拟向长城证券资     管设立的专项计划等特殊目的载体转让项目公司全部股权;长城基金拟担任基金管     理人,长城证券资管拟担任专项计划管理人;青岛热电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拟     参与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战略配售;长城基金拟聘请青岛热电担任基础设施公募     REITs的运营管理机构,为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运营管理服务。  本次交易中的部分交易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项目尚待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出具注册批文。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尚待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     意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项目公司股权的批准。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5项应     用指引要求,本公司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构成分拆上市,尚需向联交所申请分拆     批准及豁免有关股份分配保证配额的同意。  历史关联交易情况: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指华能集团及其控制的     除本公司之外的企业等交易主体)发生的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     交易累计共1次,交易金额为143,521元。  风险提示:本项目处于申报阶段,尚需相关监管机构审核同意,相关事项仍存在一     定不确定性,项目方案最终以监管机构审批意见为准,并据此确定关联交易所涉的     交易条款。本公司将积极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不断完善申报发     行工作,并根据申报发行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1 露义务。 一、 释义 1、 “本公司”或“华能国际”指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 “华能集团”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3、 “华能开发”指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 4、 “华能香港”指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5、 “香港财资公司”指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6、 “华能资本”指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7、 “深圳能源”指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 “青岛热电”指华能青岛热电有限公司。 9、 “项目公司”指华能董家口(青岛)热电有限公司(暂定名),拟由青岛热电设立。 10、 “华能青岛煤电项目”指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泊里镇董家口港区的华能董家口2×35      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2台35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及其附属配套设施)。 11、 “华能青岛锅炉项目”指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泊里镇董家口港区的新上锅炉项目(2      台75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及相关附属设施)。 12、 “华能青岛项目”或“基础设施项目”指华能青岛煤电项目和华能青岛锅炉项目。 13、 “基础设施公募REITs”“华能煤电REIT”或“本项目”指华能国际作为发起人,青岛热      电作为原始权益人,以华能青岛项目作为底层基础设施项目,申请发行基础设施领      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项目。 14、 “基础设施基金”指长城华能煤电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暂定名)。 15、 “专项计划”指长城华能煤电1号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暂定名)。 16、 “长城基金”指担任本项目基金管理人的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 “长城证券”指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 “长城证券资管”指担任本项目专项计划管理人的长城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长      城证券的全资子公司。 19、 “本次交易”指华能国际以下属公司青岛热电所持有的华能青岛项目作为底层资产      申请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为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长城基金担任基金管理                        2      人,长城证券资管担任专项计划管理人,青岛热电转让项目公司100%的股权,青      岛热电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认购华能煤电REIT的战配份额,青岛热电担任华      能煤电REIT的运营管理机构,为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运营管理服务。 20、 “《上交所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1、 “《联交所上市规则》”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22、 “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二、 关联交易概述 华能国际拟作为发起人,青岛热电拟作为原始权益人,以华能青岛项目作为底层基 础设施项目,申请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项目。 为发行华能煤电REIT,青岛热电拟将基础设施项目划转给项目公司;青岛热电拟向 长城证券资管设立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等特殊目的载体转让项目公司全部股 权;青岛热电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拟参与华能煤电REIT的战略配售;基金管理人拟 聘请青岛热电担任华能煤电REIT的运营管理机构,为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运营管理服务。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华能集团直接持有华能开发75%的权益,间接持有华能开发 25%的权益,而华能开发持有本公司32.28%的权益,为本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华能集 团亦直接持有本公司9.91%的权益,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华能香港间接持有本公司3.01% 的权益,通过其一致行动人华能结构调整1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间接持有本公司0.20%的 权益,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香港财资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0.84%的权益。华能集团实际控 制长城证券,长城证券持有长城证券资管100%的股权。此外,长城证券持有长城基金 47.06%的股权,为长城基金的第一大股东,长城证券的法定代表人与长城基金的法定代 表人为同一人。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及《联交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长城证券 资管、长城基金为本公司的关联方,青岛热电向长城证券资管设立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 专项计划等特殊目的载体转让项目公司全部股权,长城基金担任基金管理人和长城证券 资管担任专项计划管理人,青岛热电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参与华能煤电REIT的战略 配售,青岛热电担任华能煤电REIT的运营管理机构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指华能集团及其控制的除 本公司之外的企业等交易主体)发生的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累 计共1次,交易金额为143,521元。 本项目尚待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注册批文。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尚待取得国务院国                         3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项目公司股权的批准。根据《联 交所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要求,本公司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构成分拆上市, 尚需向联交所申请分拆批准及豁免有关股份分配保证配额的同意。 三、 华能煤电REIT项目方案 (一)拟入池基础设施项目 本公司拟以下属全资子公司青岛热电持有的华能青岛项目为底层资产(最终入池资 产范围以监管审批为准),开展华能煤电REIT项目申报发行工作。 青岛热电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于2012年12月13 日,注册资本为120,685.104522万元,注册地址为青岛市黄岛区董家口经济区港润大道 16号,法定代表人为张建民,经营范围为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供热、供配电、供 应蒸汽及相关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和技术咨询服务;销售:粉煤灰、石膏,经营其 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结构 根据公募REITs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华能煤电REIT拟采用“公募基金+专项计划+ 项目公司”的交易结构,具体如下图所示: (三)产品要素                       4 要素 内容 基金名称 长城华能煤电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暂定)              青岛热电持有的华能董家口2台35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及其附属 基础资产 配套设施、2台75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及相关附属设施(最终              入池资产范围以监管审批为准) 发起人 华能国际 原始权益人 青岛热电 运营管理机构 青岛热电              底层基础设施项目的所有权人,拟由青岛热电新设子公司华能董 项目公司              家口(青岛)热电有限公司(暂定名)作为项目公司 基金管理人 长城基金 专项计划管理人 长城证券资管 财务顾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不低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 收益分配比例              每年不少于1次 存续期限 27年(根据机组剩余使用寿命暂定),机组于2022年底正式投产 注:上述交易结构及产品要素可能根据后续申报进度、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 结合市场情况细化或进行必要调整。 (四)相关工作进展及后续安排 本公司将联合相关专业机构,根据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不断完善并形成正式申 报材料,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申报,推进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注册及发行上市工作。 最终基础设施公募REITs设立方案将依据相关监管机构审批确定。 四、 关联方介绍 (一)长城证券资管的基本情况如下:                        5      企业名称: 长城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CLQ34547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华侨城创想大      注册地址:                   厦2栋2709      法定代表人: 曾贽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成立时间: 2023年6月9日      营业期限: 2023年6月9日至无固定期限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经营范围: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4月30日出具的《审计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城证券资管资产总计10.30亿元,负债总计0.003亿元,净资产 总计10.30亿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0.20亿元,净利润为0.19亿元。 (二)长城基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34158341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      注册地址:                    广电金融中心36层DEF单元、38层、39层      法定代表人: 王军      注册资本: 15,000万元      成立时间: 2001年12月27日      营业期限: 2001年12月27日至5000年1月1日                               6                   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基金管理      经营范围:                   公司法人许可证》所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3月2日出具的《审计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城基金资产总计26.04亿元,负债总计5.33亿元,净资产总计20.71 亿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10.66亿元,净利润为2.31亿元。 (三)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司与长城证券资管、长城基金的关联关系如下图所示: 华能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华能香港间接持有尚华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而尚华投资有限公 司持有华能开发25%的股权,因此华能集团间接持有华能开发25%的权益。 ** 华能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9.91%的权益,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华能香港持有本公司3.01%的权益, 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香港财资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0.84%的权益,通过其一致行动人华能结构调整1号 证券投资私募基金间接持有本公司0.2%的权益。 *** 长城证券的法定代表人与长城基金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五、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7 本次关联交易为青岛热电转让项目公司100%的股权;长城基金担任基金管理人和长 城证券资管担任专项计划管理人;青岛热电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认购华能煤电REIT 的战配份额;青岛热电担任华能煤电REIT的运营管理机构,为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运营管 理服务。 (二)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拟由青岛热电出资设立。 (三)本次交易的定价情况 1、股权转让 青岛热电转让项目公司100%的股权交易价款将以按照国有产权交易相关规定进行 备案的股权评估价值和基础设施基金认购价格为依据确定,具体金额及确定方式将在 《华能董家口(青岛)热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 且不得违反国有资产交易领域的相关规定及政策。 2、担任基金管理人和专项计划管理人 长城基金拟担任基金管理人,长城证券资管拟担任专项计划管理人。存续期内长城 基金收取的基金管理费和长城证券资管收取的计划管理费将根据基金净资产、项目公司 年度净收入等因素确定,具体金额及确定方式将在基金合同、专项计划标准条款中约定。 3、认购华能煤电REIT 基础设施基金的询价、定价发行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由基金管 理人按照事先公开的询价方案进行,由广泛且具备专业投资能力的网下投资者充分参与 询价,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基础设施项目评估情况,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合理报 价,基金管理人根据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审慎合理确定认购价格,具体金额及确 定方式将在《战略配售协议》中约定。 4、提供运营管理服务 青岛热电担任运营管理机构收取的运营管理服务费包括基本运营管理服务费及绩 效运营管理服务费,基本运营管理服务费将覆盖运营管理机构的运营支出,绩效运营管 理服务费将根据运营管理机构的运营管理水平、考核情况、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等确 认,具体金额及确定方式将在《运营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 六、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长城基金作为基金管理人成立华能煤电REIT,长城证券资管作为专项计划管理人设                       8 立专项计划。      青岛热电、长城证券资管(代表专项计划)、项目公司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由 青岛热电将其持有的项目公司100%股权转让予华能煤电REIT下设的专项计划。      根据《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的相关要求,青岛热电或其 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将参与华能煤电REIT的战略配售。对此,基金管理人、青岛热电或 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拟签署《战略配售协议》。      此外,长城基金、青岛热电、项目公司拟签署《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由长城基金、 项目公司委托青岛热电作为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运营管理机构,为基础设施项目提供 运营管理服务。      本次交易所涉及华能煤电REIT的设立尚待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项目 公司股权转让尚待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 让项目公司股权的批准,故交易方案所涉具体的相关交易协议均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 董事会审批的关联交易方案,按照市场水准确定交易价格和按照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协议。 七、 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 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本公司拟通过公司及下属公司持有的煤电资产等参与华 能煤电REIT业务。本公告项下相关交易系出于实施相关交易安排之目的。 相关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仍将青岛热电、项目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 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 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审议通过了有关本次交易的 议案。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和《联交所上市规则》,本公司的关联董事王葵、黄历 新、杜大明、周奕、李来龙未参加本次交易有关议案的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已经事先审议同意。 本次交易未达到《上交所上市规则》及《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的标准。 九、 项目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华能煤电REIT项目处于申报阶段,尚需相关监管机构审核同意,相关事项仍存 在一定不确定性,项目方案最终以监管机构审批意见为准。本公司将积极与相关部门保                       9 持沟通,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不断完善申报发行工作,并根据申报发行进展情况,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10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5-28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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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电子城:电子城 关于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进展 公 告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 2025-032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项目背景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拟申报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 司以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科技大厦、研发 A1 楼及国电总部 4 号楼项目作为底层资产,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 报、发行工作(以下简称“本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 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                          (临 2024-017)。 二、项目进展 本项目申报材料已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获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正式受理。本项目申报发行结果以相关监管机构的审批或注册 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 本项目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1 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5-21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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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顺丰控股:关于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上市的 公 告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3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发起人的南方顺丰仓储物 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南方顺丰物流 REIT”)于 2025 年 3 月 5 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准予注册批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3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及审批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6)。 南方顺丰物流 REIT 已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完成基金募集,并自 2025 年 4 月 21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代码为“180305”,基金场内简称为“南 方顺丰物流 REIT”。 南方顺丰物流 REIT 最终募集基金份额 10 亿份,基金份额发售价格为人民 币 3.290 元/份,基金募集规模为人民币 32.90 亿元。南方顺丰物流 REIT 发售由 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公众投资者发售三个部分组成。战略配售基金份额数量为 7.00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70%,其中:公司下属子公司(原始权益人) 深圳嘉丰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丰泰电商产业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计 认购数量为 3.40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34%,其他战略投资者认购数 量为 3.60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36%;网下投资者认购数量 2.20 亿份, 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22%;公众投资者认购数量为 0.80 亿份,占发售份额 总数的比例为 8%。 本次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将使公司成功搭建物流产业园轻资产资本运 作平台,有效盘活公司旗下物流产业园资产,同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且部分 募集资金将再投资于其他物流产业园等基础设施项目,实现公司在仓储物流基础 设施领域投资的良性循环,增强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 特此公告。                         1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2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4-21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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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候选】南方润泽科技数据中心REIT:南方润泽科技数据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这条内容来自旧聚合/发现源,目前没有拿到可发布的新闻原文正文和真实新闻图片,因此不进入首页信息流。 后续需要接入官方公告、授权新闻 API、发行人 IR 或可确认全文授权的来源后,再重新发布为正式新闻帖。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 2026-06-25 · 中国内地 · 原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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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候选】易方达广开产园REIT:易方达广州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这条内容来自旧聚合/发现源,目前没有拿到可发布的新闻原文正文和真实新闻图片,因此不进入首页信息流。 后续需要接入官方公告、授权新闻 API、发行人 IR 或可确认全文授权的来源后,再重新发布为正式新闻帖。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 2026-06-26 · 中国内地 · 原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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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候选】博时蛇口产园REIT: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这条内容来自旧聚合/发现源,目前没有拿到可发布的新闻原文正文和真实新闻图片,因此不进入首页信息流。 后续需要接入官方公告、授权新闻 API、发行人 IR 或可确认全文授权的来源后,再重新发布为正式新闻帖。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 2026-06-26 · 中国内地 · 原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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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候选】南方润泽科技数据中心REIT:南方润泽科技数据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这条内容来自旧聚合/发现源,目前没有拿到可发布的新闻原文正文和真实新闻图片,因此不进入首页信息流。 后续需要接入官方公告、授权新闻 API、发行人 IR 或可确认全文授权的来源后,再重新发布为正式新闻帖。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 2026-06-25 · 中国内地 · 原始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