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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安陆家嘴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战略投资者之专项核查报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陆家嘴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     战略投资者之专项核查报告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陆家嘴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华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国泰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顾问”)为本次发售的财务顾问。 本基金通过向战略配售投资者定向配售、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发售 及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办法》 (以下简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出商业不 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以下简称“《商业不动产基金公告》”)《公开募 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基金指引》”)、《上海证券 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上 交所 REITs 业务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发售业务(试行)》                      (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售业务指引》”)、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其他有关规定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对本基金所涉及的战略投资者的选取 标准、配售资格,以及是否存在《发售业务指引》第三十条及第三十一条规定的 禁止性情形进行了审查和判断,并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战略投资者配 售相关事项进行核查。 本核查报告系基于以下前提出具:战略投资者提交给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 的文件和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且提交给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的文件的复印件或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或 其他电子传输方式提交给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的文件均与该等文件的原件一 致,相关文件的原件在其有效期内均未被有关政府部门撤销,所提供的文件及文 件上的签名和印章均是真实、自愿、合法及有效的。战略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及 财务顾问作出的书面或口头说明均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且不 存在故意隐瞒或重大遗漏。 基于战略投资者提供的相关资料,并根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核                      2      查意见,以及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进行的相关核查结果,特就本次战略配售事      宜的核查报告说明如下。        一、 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        根据《华安陆家嘴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                《华安陆家嘴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华安陆家嘴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询价公告》(以下简称“《询价公告》”),本次不动产基金发售(以下简称“本次      发售”)的战略投资者包括不动产项目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以      及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其中,参与本基金战略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当具      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不动产基金长期投资价值。      参与基金份额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当满足《基金指引》及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要      求,不得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不动产基金战略配售,但依法设立并符      合特定投资目的的证券投资基金、公募理财产品等资管产品,以及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等除外。        本次发售战略投资者包括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和前述主体      外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战略投资者范围及选取标准符合《基金指引》第十八      条和《上交所发售业务指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二、 战略投资者的配售资格核查        根据基金管理人与各战略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等相关文件,拟参与本      次战略配售的战略投资者、战略投资者认购份额占本次发售数量的比例及限售期      限如下:                                   认购份额占 序号 战略投资者全称 限售期限                                     比 (一)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                                              60 个月/36 1 上海前滩国际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                                                 个月 2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30% 36 个月 (二)原始权益人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以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3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0.720% 12 个月                          3 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580% 12 个月 5 华安资产云投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0.580% 12 个月 6 兴瀚资管-兴元 18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0.580% 12 个月 7 上海国有存量资产盘活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580% 12 个月 8 建元启隆甄选 8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0.580% 12 个月 9 长江资管安盈 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0.351% 12 个月 10 长江资管臻享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0.123% 12 个月 11 长江资管臻享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0.106% 12 个月 12 鼎一峰湖晨哲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0.580% 12 个月 13 浙江出版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0.580% 12 个月 14 国泰海通君得睿享 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0.580% 12 个月 15 西藏瑞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0.580% 12 个月 16 中信信托蓁禾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0.580% 12 个月 17 泉州交通发展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580% 12 个月 18 上信睿启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0.580% 12 个月 19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0.580% 12 个月 20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0.580% 12 个月 21 诺德基金浦江 52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0.580% 12 个月      (一)上海前滩国际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核发的《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492690790)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的公示信息,上海前滩国际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滩投资”)      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前滩国际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4 法定代表人 郁春豪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灵岩南路 728 号 6 幢 205 室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63,491.38 万元 成立日期 2003 年 4 月 11 日 营业期限 2003 年 4 月 11 日至 2053 年 4 月 10 日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经营范围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 自主展示(特色)项目:国内贸易代理;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 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前滩投资为本基金的原始权益人,并结合前滩 投资出具的承诺函,前滩投资符合《基金指引》第十八条和《上交所发售业务指 引》第二十六条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前滩投资战略配售比例      根据基金管理人与前滩投资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本次战略配售基金份额占 发售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30%。 (二)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4 年 8 月 1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14887Y)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 息,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股份”)的基本 情况如下:                                 5 名称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 徐而进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981 号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3,515.3679 万元 成立日期 1994 年 12 月 31 日 营业期限 1994 年 12 月 31 日至无固定期限             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出租和中介;市政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             纺织品、鞋帽服装、日用百货、日用化学产品、机电设备、五金制品、             数码产品、文教用品、玩具、体育器材、首饰、黄金珠宝首饰、包装             服务、工艺美术品、皮革制品、鲜花、钟表、箱包、眼镜(隐形眼镜 经营范围             除外)、汽车装饰用品、乐器、家居用品、化妆品、家用电器用品、             计算机、影像器材、通讯器材、一类医疗器材、食品、酒类的批发佣             金代理零售和进出口;音响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前滩投资及陆家嘴股份提供的公司章程,并经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前滩投资 70%的股权,持有陆家嘴股 份 62.2%的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财会〔2006〕3 号)的规定以及陆家嘴股份出具的承诺函,前滩投资及陆家嘴股份属于同一控制 下的关联方。      综上,陆家嘴股份符合《基金指引》第十八条和《上交所发售业务指引》第 二十六条规定的关于原始权益人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作为战略投资者的资格要 求。 陆家嘴股份战略配售比例      根据基金管理人与陆家嘴股份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本次战略配售基金份额 占发售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30%。                                6 根据《基金指引》第十八条的规定,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参 与基金份额战略配售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数量的 20%。基于 上述,本次战略配售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参与战略配售的比例符 合《基金指引》第十八条的规定。 (三)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6 年 5 月 1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1NL88)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公示 信息,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保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如下: 名称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园路 18 号 20 层 出资额 12,193,847.8071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6 年 2 月 6 日 营业期限 2016 年 2 月 6 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权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经营范围             开展经营活动】 战略配售资格 (1) 中保投资基金的主体资质 根据中保投资基金提供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中保投资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为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保投资”)。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0UD4R)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公 示信息,中保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贾飙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园路 18 号 20 层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4 日 营业期限 2015 年 12 月 4 日至无固定期限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其他资金,受托或委托资金、资产管理业务,            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以管理人名义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            业务,国务院、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公示系统,中保投资已经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60245,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 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2) 中保投资基金的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中保投资基金提供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并经查询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信息公示系统,中保投资基金于 2017 年 5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产品编号为 SN9076。结合中保投资基金出具的承诺函, 中保投资基金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不动产基 金长期投资价值,属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符合《基金指引》第十八条和《上交所发售业务指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四)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59284XQ)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公示 信息,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的基本情况如下:                              8 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 朱健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注册资本 1,762,892.5829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9 年 8 月 18 日 营业期限 1999 年 8 月 18 日至无固定期限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             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范围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战略配售资格 国泰海通证券现持有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核发的《经营证券期 货业务许可证》(流水号:000000079711),国泰海通证券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的证券公司。经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公示系统,国 泰海通证券已经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结合 国泰海通证券出具的承诺函,国泰海通证券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 较强资金实力,认可不动产基金长期投资价值,属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符合《基金指引》第十八条和《上交所发售业务 指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五)华安资产云投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简称“华安资产”)拟代表其管理的华 安资产云投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云投 1 号单一资管计划”)参与本 次战略配售。 华安资产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核                               9 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80024263K)以及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所公示信息,华安资产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杜煊君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11 号 302 部位 368 室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7,87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3 年 10 月 1 日 营业期限 2013 年 10 月 1 日至无固定期限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 经营范围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云投 1 号单一资管计划的战略配售资格      华安资产持有中国证监会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 可证》(流水号:000000081603),证券期货业务范围为:私募资产管理。经查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公示系统,华安资产已经于 2015 年 4 月 1 日成为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      根据华安资产提供的《华安资产云投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合同编号:ZH0804),云投 1 号单一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为华安资产,投资范围 包括“公开募集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除网下打新及二级市场买入)”。根据华安 资产提供的产品编码为 SALC23 的《资产管理计划备案证明》,云投 1 号单一资 管计划已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完成了备案。      基于上述,结合华安资产(代表“云投 1 号单一资管计划”)出具的承诺函, 华安资产所管理的云投 1 号单一资管计划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 强资金实力,认可不动产基金长期投资价值,属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 八条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符合《基金指引》第十八条和《上交所发售业务指 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10 (六)兴瀚资管-兴元 18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瀚资管”)拟代表其管理的兴瀚资 管-兴元 18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兴元 18 号集合资管计划”)参与本 次战略配售。 兴瀚资管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核发 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32765341A)以及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所公示信息,兴瀚资管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易勇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环龙路 65 弄 1 号三层、四层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2 月 16 日 营业期限 2015 年 2 月 16 日至无固定期限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 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兴元 18 号集合资管计划的战略配售资格      兴瀚资管持有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 可证》(流水号:000000073824),证券期货业务范围为:私募资产管理。经查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公示系统,兴瀚资管已经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成 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      根据兴瀚资管提供的合同编号为 XHZG-XYLC-XY18H-ZGHT-2023 年 5 月 版-1 的《兴瀚资管-兴元 18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等 文件,兴元 18 号集合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为兴瀚资管,兴元 18 号集合资管计划投 资范围包括“公募 REITs”。根据兴瀚资管提供的产品编码为 SQP803 的《资产管 理计划备案证明》并经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公示系统,兴元 18 号                                 11 集合资管计划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正式成立,并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完成了备 案。 基于上述,结合兴瀚资管出具的承诺函,兴瀚资管所管理的兴元 18 号集合 资管计划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不动产基金长 期投资价值,属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符 合《基金指引》第十八条和《上交所发售业务指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关 于战略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七)上海国有存量资产盘活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CJ4N414R)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公示 信息,上海国有存量资产盘活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 存基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国有存量资产盘活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国有存量资产盘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孙烽) 主要经营场所 上海市青浦区盈顺路 715 号 2 幢 2 层 M 区 2743 室 出资额 600,1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3 年 5 月 11 日 营业期限 2023 年 5 月 11 日至 2033 年 5 月 10 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经营范围              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12 2. 战略配售资格 (1) 国存基金的主体资质 根据国存基金提供的《上海国有存量资产盘活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国存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简称“国盛资本”)。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5983F)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公 示信息,国盛资本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哈尔曼 住所 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 1352 弄 11 号 1 幢 201 室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8 年 4 月 8 日 营业期限 2018 年 4 月 8 日至 2038 年 4 月 7 日             股权投资管理,股权投资,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经营范围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公示系统,国盛资本已经于 2018 年 7 月 17 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68692,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 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2) 国存基金的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国存基金提供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并经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信息公示系统,国存基金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完成备案,产品编号为 SGB969。 基于上述,结合国存基金出具的承诺函,国存基金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 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不动产基金长期投资价值,属于《投资者适当性                              13 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符合《基金指引》第十八条和《上交 所发售业务指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八)建元启隆甄选 8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元信托”)拟以其受托管理的建元启隆 甄选 8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甄选 8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参与本次 战略配售。 建元信托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65596096G)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公示 信息,建元信托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 秦怿 住所 上海市控江路 1533 号—1555 号 A 座 301 室 注册资本 984,444.8254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5 年 9 月 15 日 营业期限 1995 年 9 月 15 日至无固定期限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           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           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           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 经营范围 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存放同业、拆放同业、           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           其他业务,上述业务包括外汇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4 2. 甄选 8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战略配售资格 建元信托持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核发 的机构编码为 K0025H231000001 的《金融许可证》,业务范围为:(一)信托 业务,包括资产服务信托业务、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公益慈善信托业务。(二) 固有资产负债业务,包括存放同业、同业拆借、贷款、投资、债券卖出回购,向 股东及股东关联方申请流动性支持借款、定向发债,向信托业保障基金公司申请 流动性支持借款等。         (三)为金融机构及其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资产服务信托、 公益慈善信托等提供投资顾问、咨询、托管及其他技术服务,为企业发行直接融 资工具提供财务顾问、受托管理人等服务,为资产管理产品提供代理销售服务。 (四)受托境外理财业务资格。(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根据建元信托提供的合同编号为 JYXT〔2026〕JH-0089-JH-QY-ZQTZ 的《建 元启隆甄选 8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等文件,甄选 8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的受托人为建元信托,甄选 8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范围包括“华安基金作 为管理人发行的‘华安陆家嘴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的战略配售份额”。 根据建元信托提供的编号为 Y202604270429 的《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信 托预登记完成通知书》,甄选 8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完成了 预登记,信托登记系统产品编码为 ZXD202604270000004739。2026 年 6 月 22 日,建元信托向受益人出具了《建元启隆甄选 8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立公告》, 宣告甄选 8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立。 基于上述,结合建元信托(代表“甄选 8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出具的承诺 函,建元信托所受托管理的甄选 8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 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不动产基金长期投资价值,属于《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符合《基金指引》第十八条和《上交 所发售业务指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九)长江资管安盈 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长江资管”)拟代表其管理的长 江资管安盈 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安盈 6 号单一资管计划”)参与本 次战略配售。                         15 长江资管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12513788C)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 公示信息,长江资管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杨忠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新建路 200 号 B 栋 19 层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3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4 年 9 月 16 日 营业期限 2014 年 9 月 16 日至无固定期限              证券资产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经营范围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盈 6 号单一资管计划的战略配售资格      长江资管现持有中国证监会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流水号:000000073683),证券期货业务范围为:证券资产管理;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经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公示系统,长江 资管已经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      根据长江资管提供的《长江资管安盈 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合同编号:第 2023-398 号)及《长江资管安盈 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 合同之补充协议四》(合同编号:第 2026-257 号),安盈 6 号单一资管计划的 管理人为长江资管,投资范围包括“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根据长江资管提供 的产品编码为 SACU46 的《资产管理计划备案证明》,安盈 6 号单一资管已于 2 023 年 11 月 6 日完成了备案。      基于上述,结合长江资管(代表“安盈 6 号单一资管计划”)出具的承诺函, 长江资管所管理的安盈 6 号单一资管计划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 强资金实力,认可不动产基金长期投资价值,属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 八条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符合《基金指引》第十八条和《上交所发售业务指                                16 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十)长江资管臻享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长江资管拟代表其管理的长江资管臻享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臻享 1 号集合资管计划”)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长江资管基本情况 长江资管基本情况参见本核查报告“二/(九)/1”部分。 臻享 1 号集合资管计划的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长江资管提供的合同编号为第 2025-85 的《长江资管臻享 1 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臻享 1 号集合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为长江资管,臻享 1 号集合资管计划投资范围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包括但不限于 REITs 基金、互认基金、商品型基金等),不包括劣后级 份额”。根据长江资管提供的产品编码为 SAYU50 的《资产管理计划备案证明》 并经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公示系统,臻享 1 号集合资管计划于 202 5 年 5 月 20 日正式成立,并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完成了备案。 基于上述,结合长江资管(代表“臻享 1 号集合资管计划”)出具的承诺函, 长江资管所管理的臻享 1 号集合资管计划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 强资金实力,认可不动产基金长期投资价值,属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 八条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符合《基金指引》第十八条和《上交所发售业务指 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十一)长江资管臻享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长江资管拟代表其管理的长江资管臻享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臻享 2 号集合资管计划”)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长江资管基本情况 长江资管基本情况参见本核查报告“二/(九)/1”部分。                          17 2. 臻享 2 号集合资管计划的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长江资管提供的合同编号为第 2025-227 的《长江资管臻享 2 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臻享 2 号集合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为长江资管,臻享 2 号集合资管计划投资范围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ETF、REITs 基金、互认基 金、商品型基金等),不包括劣后级份额”。根据长江资管提供的产品编码为 SB JP95 的《资产管理计划备案证明》并经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公示系 统,臻享 2 号集合资管计划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正式成立,并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完成了备案。 基于上述,结合长江资管(代表“臻享 2 号集合资管计划”)出具的承诺函, 长江资管所管理的臻享 2 号集合资管计划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 强资金实力,认可不动产基金长期投资价值,属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 八条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符合《基金指引》第十八条和《上交所发售业务指 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十二)鼎一峰湖晨哲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宁波鼎一峰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一峰湖资管”)以其管理的“鼎 一峰湖晨哲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鼎一峰湖晨哲”)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基本情况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鼎一峰湖晨哲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 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码:SBGU83)。根据该备案证明并经查询基金业 协会网站,鼎一峰湖晨哲的基本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 鼎一峰湖晨哲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名称 宁波鼎一峰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 2026 年 1 月 27 日                                18 2. 战略配售资格 (1) 鼎一峰湖晨哲的主体资质      根据合同编号为合资托(2025)0827032-001 的《鼎一峰湖晨哲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鼎一峰湖晨哲的基金管理人为鼎一峰湖资管。      根据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1HXR0A)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所公示信息,鼎一峰湖资管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宁波鼎一峰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郑华玲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G1041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2 月 23 日 营业期限 2016 年 2 月 23 日至 2046 年 2 月 22 日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 经营范围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公示系统,鼎一峰湖资管已经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71514,机构类型为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2) 鼎一峰湖晨哲的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合同编号为合资托(2025)0827032-001 的《鼎一峰湖晨哲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鼎一峰湖晨哲投资范围包括“REITs 公募基金”。根据鼎一 峰湖资管提供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并经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信息公示系统,鼎一峰湖晨哲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完成备案,产品编号为 SBGU83。                                19 基于上述,结合鼎一峰湖资管(代表“鼎一峰湖晨哲”)出具的承诺函,鼎一 峰湖晨哲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不动产基金长 期投资价值,属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符 合《基金指引》第十八条和《上交所发售业务指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关 于战略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十三)浙江出版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99323163)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公示信 息,浙江出版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版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浙江出版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曹鸿涛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环城北路 177 号浙江数字出版大楼 1 幢 19 楼 住所             1901 室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6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2 年 6 月 11 日 营业期限 2002 年 6 月 11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浙版投资提供的《股票明细对账单》以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浙江出版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单体)2025 年度审计报告》并经浙 版投资的确认,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浙版投资的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 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具备 2 年以上的证券投资经历。                               20 基于上述,结合浙版投资出具的承诺函,浙版投资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 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不动产基金长期投资价值,属于《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符合《基金指引》第十八条和《上交 所发售业务指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十四)国泰海通君得睿享 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泰海通资管”)拟代表其管理 的国泰海通君得睿享 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君得睿享 21 号单一资 管计划”)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国泰海通资管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60191968J)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 公示信息,国泰海通资管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陶耿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888 号 8 层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0 年 8 月 27 日 营业期限 2010 年 8 月 27 日至无固定期限            许可项目:公募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经营范围            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君得睿享 21 号单一资管计划的战略配售资格 国泰海通资管现持有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 业务许可证》(流水号:000000059638),证券期货业务范围为:证券资产管理;                              21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经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公示系统,国泰 海通资管已经于 2013 年 5 月 8 日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 根据国泰海通资管提供的《国泰海通君得睿享 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 管理合同》,君得睿享 21 号单一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为国泰海通资管,投资范围 包括“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简称“REITs”或“不动产基金”,含商业不动 产证券投资基金、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及权益类资产证券化产品”。根据国 泰海通资管提供的产品编码为 SAEU85 的《资产管理计划备案证明》,君得睿享 21 号单一资管计划已于 2026 年 5 月 7 日完成了备案。 基于上述,结合国泰海通资管(代表“君得睿享 21 号单一资管计划”)出具 的承诺函,国泰海通资管所管理的君得睿享 21 号单一资管计划具备良好的市场 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不动产基金长期投资价值,属于《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符合《基金指引》第十八条 和《上交所发售业务指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十五)西藏瑞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根据拉萨市柳梧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核发的《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0058575400XD)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所公示信息,西藏瑞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瑞华”)的基本情 况如下: 名称 西藏瑞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张奥星 住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金马国际 5 幢 2 单元 12 层 4 号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6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1 年 12 月 14 日 营业期限 2011 年 12 月 14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22              品牌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              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西藏瑞华提供的《证券账户首次交易日期证明》以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西藏瑞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报告书》并经西藏瑞华的确认,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西藏瑞华的净资产 不低于 2,000 万元,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具备 2 年以上的证券投资经历。      基于上述,结合西藏瑞华出具的承诺函,西藏瑞华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 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不动产基金长期投资价值,属于《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符合《基金指引》第十八条和《上交 所发售业务指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十六)中信信托蓁禾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拟代表其管理的中信信托蓁 禾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蓁禾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参与本次战 略配售。 中信信托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730993Y)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公示 信息,中信信托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吕天贵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127,600 万元 成立日期 1988 年 3 月 1 日                                23 营业期限 1988 年 3 月 1 日至无固定期限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           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           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           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债券的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           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 经营范围           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           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蓁禾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战略配售资格 中信信托现持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核 发的机构编码为 K0002H211000001 的《金融许可证》,业务范围为:(一)信 托业务,包括资产服务信托业务、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公益慈善信托业务。                                 (二) 固有资产负债业务,包括存放同业、同业拆借、贷款、投资、债券卖出回购,向 股东及股东关联方申请流动性支持借款、定向发债,向信托业保障基金公司申请 流动性支持借款等。         (三)为金融机构及其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资产服务信托、 公益慈善信托等提供投资顾问、咨询、托管及其他技术服务,为企业发行直接融 资工具提供财务顾问、受托管理人等服务,为资产管理产品提供代理销售服务。 (四)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五)受托境外理财业务。(六)股指期货交易 业务。(七)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 的其他业务。 根据中信信托提供的合同编号为 G202503AZQY00002 的《中信信托蓁禾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说明书》等文件,蓁禾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受 托人为中信信托,蓁禾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投资范围包括“公募证券投资基 金”。根据中信信托提供的编号为 C202505230252 的《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 司信托初始登记完成通知书》,蓁禾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 完成了初始登记,信托登记系统产品编码为 ZXD202504210000005979。                          24 基于上述,结合中信信托(代表“蓁禾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出具的承诺 函,中信信托所受托管理的蓁禾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 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不动产基金长期投资价值,属于《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符合《基金指引》第十八条和《上交 所发售业务指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十七)泉州交通发展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本情况 根据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3 年 1 月 3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3MA8UF99885)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所公示信息,泉州交通发展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发母 基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泉州交通发展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泉州交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丁荣路 39 号御殿花园 5 号楼商业楼 主要经营场所             312-2 出资额 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1 年 12 月 24 日 营业期限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46 年 12 月 23 日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 经营范围             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战略配售资格 (1) 交发母基金的主体资质 根据交发母基金提供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交发母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为泉州交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泉州交发基金”)。 根据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                                2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3MA8TCUHF6U)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所公示信息,泉州交发基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泉州交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陈文质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美仙路 151 号泉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12 楼 1201-1209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1 年 6 月 10 日 营业期限 2021 年 6 月 10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 经营范围            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公示系统,泉州交发基金已经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72506,机构类型为私募股 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2) 交发母基金的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交发母基金提供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并经查询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信息公示系统,交发母基金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基金编号为 STQ878。      基于上述,结合交发母基金出具的承诺函,交发母基金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 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不动产基金长期投资价值,且投资范围覆盖 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REITs),属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符合《基金指引》第十八条和《上交所发售业务指引》第二 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26 (十八)上信睿启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托”)拟代表其管理的上信睿启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睿启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参与本次战略配 售。 上海信托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1322022450)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 公示信息,上海信托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崔炳文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 111 号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1981 年 5 月 6 日 营业期限 1981 年 5 月 6 日至无固定期限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             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经营企业资产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 经营范围             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             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             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睿启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战略配售资格      上海信托现持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核 发的机构编码为 K0020H231000001《金融许可证》,业务范围为:(一)信托业                              27 务,包括资产服务信托业务、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公益慈善信托业务。(二)固 有资产负债业务,包括存放同业、同业拆借、贷款、投资、债券卖出回购,向股 东及股东关联方申请流动性支持借款、定向发债,向信托业保障基金公司申请流 动性支持借款等。(三)为金融机构及其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资产服务信托、 公益慈善信托等提供投资顾问、咨询、托管及其他技术服务,为企业发行直接融 资工具提供财务顾问、受托管理人等服务,为资产管理产品提供代理销售服务。 (四)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五)受托境外理财业务资格。(六)股指 期货交易业务资格。(七)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资格。(八)国家金融 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根据上海信托提供的合同编号为 FJ-12-26Q1JB-1 的《上信睿启 1 号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等文件,睿启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受托人为上海信 托,睿启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投资范围包括“公开募集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 基金和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含战略配售/扩募增发份额、网下发售 份额及公募 REITs 份额上市交易)”。根据上海信托提供的编号为 C2026050600 86 的《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信托初始登记完成通知书》,睿启 1 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于 2026 年 5 月 6 日完成了初始登记,信托登记系统产品编码为 Z XD202604030000002664。 基于上述,结合上海信托(代表“睿启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出具的承诺 函,上海信托所受托管理的睿启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 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不动产基金长期投资价值,属于《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符合《基金指引》第十八条和《上交 所发售业务指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十九)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244445565)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 公示信息,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8 法定代表人 张剑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注册资本 5,35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5 年 1 月 16 日 营业期限 2015 年 1 月 16 日至无固定期限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范围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战略配售资格 申万宏源现持有中国证监会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 许可证》(流水号:000000059708),申万宏源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经营证券期 货业务的证券公司,经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公示系统,申万宏源已经 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 基于上述,结合申万宏源出具的承诺函,申万宏源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 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不动产基金长期投资价值,属于《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符合《基金指引》第十八条和《上交 所发售业务指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二十)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9891627F)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公示信 息,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王建力                               29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 2666 号中国华润大厦 L 住所                4601-L4608 注册资本 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5 年 9 月 28 日 营业期限 2005 年 9 月 28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经营项目:无。许可经营项目: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                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 经营范围                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                代销金融产品。 战略配售资格      中金财富现持有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流水号:000000073899),中金财富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经营证券 期货业务的证券公司,经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公示系统,中金财富已 经于 2013 年 6 月 28 日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      基于上述,结合中金财富出具的承诺函,中金财富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 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不动产基金长期投资价值,属于《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符合《基金指引》第十八条和《上交 所发售业务指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二十一)诺德基金浦江 52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诺德基金”)拟代表其管理的诺德基金浦江 5 2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浦江 520 号单一资管计划”)参与本次战略 配售。      1. 诺德基金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公示信 息,诺德基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0 法定代表人 郑成武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6 年 6 月 8 日 营业期限 2006 年 6 月 8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浦江 520 号单一资管计划的战略配售资格      诺德基金现持有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流水号:000000079710),业务范围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私募资产管理。经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公示系统,诺德基金已经 于 2012 年 6 月 6 日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      根据诺德基金提供的《诺德基金浦江 52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 同》,浦江 520 号单一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为诺德基金,主要投资范围包括“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诺德基金提供的产品编码为 SZU177 的《资产管理计 划备案证明》,浦江 520 号单一资管计划已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完成了备案。      基于上述,结合诺德基金(代表“浦江 520 号单一资管计划”)出具的承诺函, 诺德基金所管理的浦江 520 号单一资管计划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 较强资金实力,认可不动产基金长期投资价值,属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符合《基金指引》第十八条和《上交所发售业务 指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三、 限售安排      根据《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询价公告》,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 的关联方参与不动产基金份额战略配售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份额发售数量的 20%。其中基金份额发售总量的 20%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60 个月,超过 20%部分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36 个月,基金份额持有期间不允许质押, 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以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战略配售的,持                                 31 有不动产基金份额期限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12 个月,持有期限自本基金在上交 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经核查基金管理人与各战略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本次战略配售中战 略投资者获配份额的持有期限符合《基金指引》第十八条的规定以及《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询价公告》的约定。 四、 本次战略配售是否存在相关禁止性情况 根据基金管理人与各战略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以及各战略投资者出 具的承诺函,拟参与本次发售的战略投资者不存在《上交所发售业务指引》第三 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以下情形: (一)战略投资者不得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不动产基金战略配售, 但依法设立并符合特定投资目的的证券投资基金、公募理财产品等资管产品,以 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等除外; (二)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基金份额的,不得实施承诺 基金上市后价格上涨、承销费用分成、聘请关联人员任职等直接或者间接的利益 输送行为。 综上,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存在《上交所发售业务指引》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经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适当审查,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认为, 本次发售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认购份额及限售安排符合《基金指 《上交所 REITs 业务办法》 引》 《上交所发售业务指引》的规定。拟参与本次发售 的战略投资者不存在《上交所发售业务指引》第三十条及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禁止 性情形。 (以下无正文)                    32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 2026-06-29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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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银座股份:银座股份关于开展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 公 告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 2025-015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拟作为原始权益人,以其持有的和     谐广场购物中心作为底层资产开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申报发     行工作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项目实施背景 2020 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国家多部委相 继出台多项政策指导文件,适时推出以基础设施为底层资产的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产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于 2024 年 7 月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 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发改投 资〔2024〕1014 号)(简称“1014 号文”),消费基础设施项目属于公募 REITs 基础设 施行业范围。为创新经营模式,盘活存量资产,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 座股份”或“公司”)拟以全资控股子公司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和谐广场购物中 心开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公募 REITs”或“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申报发行工作。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同意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 行工作,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实施方案 (一)产品要素          华安鲁商消费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具体以设立时确定 基金名称          的名称为准 基金类型 契约型、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人 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原始权益人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简称“银座置业”)。 运营管理统筹机构 银座股份 运营管理实施机构 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振兴街购物中心 基金运作方式 封闭式运作,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          和谐广场购物中心,坐落于经十路22799号,东至纬十二路,西至振 底层资产          兴西街、南至经十路,北至经七路 基金期限 24.58年(暂定)          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拟参与基础设施公募REITs份额          战略配售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数量的20%,其中发          售总量的20%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60个月,超过20%部分持有期 投资人安排 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36个月。          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基础设施公募REITs份额战略配售,其持有          期限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其他基础设施公募REITs份额通过          场内发售、场外认购。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募REITs每年至少进行1次收益分          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 收益分配方式          每一公募REITs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公募REITs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          全部份额,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 投资目标          部股权,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          所有权。          不低于85%由银座股份用于在建项目、前期工作成熟的新建(含改扩 募集资金用途          建)项目,另外不超过15%的净回收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财务顾问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项计划管理人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注:上述要素待根据后续申报进度、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结合市场情况细化或进行 必要调整。 (二)主要交易流程 (1)设立项目公司 银座置业拟将和谐广场购物中心资产、负债及相关人员剥离至新设的项目公司(拟 定名:济南和谐广场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具体以设立后为准。)                            (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2)设立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待获得国家发改委向中国证监会的推荐后,由公募基金管理人向证监会申请注册公 募 REITs,并拟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待取得注册文件后,由公募基金管理人进 行公开发售,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并 结合市场情况参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战略配售。 (3)设立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由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设立专项计划,发行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公募 REITs 将通过全额认购专项计划发行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项目公司全部股权 并获得基础设施项目的全部所有权。 (4)转让项目公司及 SPV 股权 在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程序的前提下,由银座置业预先设立 SPV 公司,并 在专项计划设立后由专项计划收购 SPV100%股权。同时,银座置业将持有的项目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 SPV,SPV 向银座置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最终,将由公募 REITs 通过 专项计划持有项目公司股权,进而由公募 REITs 实际取得底层资产完全所有权。 专项计划拟向 SPV 增资和发放股东借款,并在 SPV 完成收购项目公司股权后,将按 照监管认可的方式安排 SPV 与项目公司进行吸收合并。 (5)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安排 拟由银座股份作为基础设施 REITs 的运营管理统筹机构,对基础设施项目提供相关 运营管理统筹、协调和安排运营管理工作,并与基金管理人签署运营管理服务协议,履 行约定的义务。 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振兴街购物中心作为运营管理实施机构接受银座股份的统 筹管理并提供具体的运营管理服务,签署运营管理服务协议并收取运营管理费用。 三、是否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公募 REITs 不涉及重 大资产重组。 四、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公募 REITs 重组过程将涉及将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的物业资产剥离至其另一 全资子公司名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2023 年 1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不 属于关联交易。此外本项目公募基金管理人和专项计划管理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据此,本次公募 REITs 的申报与发行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五、发行公募 REITs 的意义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本结构 公募 REITs 可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提供期限更长的新项目建设资金。借助此类金融 创新产品,公司能够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到新项目的投资建设,进一步拓宽了公司融资渠 道。 作为权益型融资工具,公募 REITs 可挖掘成熟消费类项目的内在价值,降低公司债 务融资规模,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财务杠杆率。      (二)转变管理模式,共享发展成果 在公募 REITs 实操中,公司作为运营管理统筹机构,逐步带动公司从持有为主的重 资产经营模式转变为运营为主的轻资产经营模式,有利于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和核心竞争 力。通过引入灵活的市场化经营考核机制,能够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 性,与公司共享发展成果。      六、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税负风险 公募 REITs 需要进行资产重组及股权转让,重组及转让过程中涉及复杂的税务处 理,税负成本较高。 公司拟聘请专业税务咨询机构,并将与税务咨询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深入分析,加 强与主管税务部门的交流沟通,争取适用对应税收优惠政策,有效降低整体税负成本。      (二)公开市场声誉风险 公司作为公募 REITs 的运营管理统筹机构,将承担统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及维 护的职责。如未来公募 REITs 的运营收益情况波动较大,届时可能会对公司公开市场声 誉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在公募 REITs 发行后,公司将严格按照运营管理服务协议及监管政策履行相关运营 管理职责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合法合规。同时,进一步加强运营管理能力,提升资产 运营效率和质量,争取使底层资产为公募 REITs 创造稳定的业绩回报。 因公募 REITs 项目的申报工作仍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尚需相关监管机构审核同 意,交易条款、时间安排、最终设立方案等尚未最终确定。公司按照交易要素及流程开 展项目相关工作,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及所涉子公司相关人员根据监管机构审核情况对项 目相关要素进行调整执行。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募 REITs 项目的后续情况,积极推进项目申报发行工作,并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6 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3-25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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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广州发展: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 公 司关于开展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 公 告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 2025-014 号 公司债券简称:21 穗发 01、21 穗发 02、22 穗发 01、22 穗发 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          发行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项目实施背景 2020 年 4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 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 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2020 年 8 月 5 日, 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 行)》。2021 年 6 月 29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 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 通知》,将风电纳入试点行业,并提出优先支持有一定知名 度和影响力的行业龙头企业的项目。2024 年 7 月 26 日,国 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 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24〕 1014 号)(以下简称“1014 号文”),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 基础设施 REITs 正式迈入常态化发行。                           1 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创新投 融资机制和商业模式,形成“投融管退”体制,打造资产上 市运作平台,充分发现企业资产价值,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报发起设立公募 REITs 基金, 拟由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能源集团”)以其持有的东明景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明景祐公司”)、东明乾德新能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明乾德公司”)、东明上元新能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明上元公司”)作为标的项目公司,并以东明景 祐公司持有的东明县东南 100MW 风电场项目(简称“东明东 南风电项目”)、东明乾德公司持有的东明县西南一期 50MW 风电场项目(简称“东明西南一期风电项目”)、东明上元 公司持有的东明西南二期 100MW 风电场项目(简称“东明西 南二期风电项目”,与东明东南风电项目、东明西南一期风 电项目合称为“东明风电场项目”或“基础设施项目”)作 为底层资产,开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基础设施公募 REITs”)的申报发行工作。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 作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相关工作。 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方案 (一)底层资产基本情况 公司拟选取东明景祐公司持有的东明东南风电项目、东 明乾德公司持有的东明西南一期风电项目、东明上元公司持 有的东明西南二期风电项目作为底层资产,项目基本情况如 下: 东明东南风电项目、东明西南一期风电项目、东明西南 二期风电项目目位于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县域内,均为陆上                 2 风力发电项目,总装机规模 25 万千瓦,分别于 2016 年 6 月、 2016 年 6 月及 2017 年 12 月取得山东省发改委核准批复,竣 工决算总投资共计 20.83 亿元。 (二)项目申报方案 根据公募 REITs 政策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基础设施 公募 REITs 拟采用“公募基金+专项计划+项目公司”的交易 结构。 1.基金管理人设立基础设施公募 REITs,公司控股子公 司新能源集团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并结合市场 情况参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战略配售; 2.计划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认购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全部份额; 3.新能源集团将东明景祐公司、东明乾德公司、东明上 元公司 100%股权转让予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专项计 划向东明景祐公司、东明乾德公司、东明上元公司发放股东 借款; 4.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通过持有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全 部份额获得底层资产的全部所有权; 5.新能源集团拟接受委托担任运营管理机构,负责对底 层资产的日常运营管理。 (三)产品要素 基金类型 契约型、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 封闭式运作,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           根据最终底层资产评估价值及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募集规模           发行结果而定。           16 年(东明风电场项目剩余最长运营年限 16 年), 基金期限 存续期届满后,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本基金可延长存续期。                   3 发起人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始权益人 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始权益人参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份额战略配售          的比例合计不低于该次基金份额发售数量的 51%          (具体授权公司经理层确定) ,其中发售总量的 20%          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60 个月, 超过 20%部分          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36 个月,基础设施公 投资人安排 募 REITs 份额持有期间不允许质押。          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以外的专业          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份额战略          配售,其持有期限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12 个月。          其他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份额通过场内发售(网下、          网上)、场外认购。          本基金应当将不低于合并后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90%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方式          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不得少于 1 次。本基          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上市场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存续期内按照基金合同的约 投资目标 定主要投资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持有其全部份          额,最终取得底层资产完全所有权。          根据公募 REITs 政策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用于新增 募集资金用途          项目投资、偿还存量债务等。 注:上述交易方案及产品要素待根据后续申报进度、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 求,结合市场情况细化或进行必要调整。 (四)相关工作进展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联合相关专业机构,根据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 求不断完善并形成正式申报材料,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申报, 推进公募基金注册及发行上市工作。最终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设立方案将依据相关监管机构审批确定。 三、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对公司的影响                  4 公募 REITs 在上市之后可进行扩募,实现“投、融、管、 退”全周期运营,打造“上市公司+公募 REITs”双资本运作 平台,为公司可持续扩充权益资金提供支撑。同时,通过引 进低成本、可持续的权益资金,扩大公司投资规模,提升公 司清洁能源投资能力。此外,通过发行公募 REITs,可以充 分发现公司底层资产的市场价值,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价值 回归。 四、项目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因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处于申报阶段,尚需相关监 管机构审核同意。公司将及时关注政策动向,积极与相关监 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不断完善申报材料, 积极推动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开展,并严格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3 月 25 日                5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3-24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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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顺丰控股:关于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申报及审批进展的 公 告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06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及审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 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 下简称“基础设施公募 REITs”或“本项目”或“基金”                            )申报发行工作,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本项目申报材料已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受理。 2025 年 2 月 24 日,深交所出具了《关于对南方顺丰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 施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及南方资本-顺丰仓储物流 1 期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          (深证函〔2025〕178 号),深交所对南方顺丰仓储物流封 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及南方资本-顺丰仓储物流 1 期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 项计划符合基础设施基金上市及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挂牌转让条件无异议。 2025 年 3 月 5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准予南方顺丰仓储物流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394 号),准予注册基础 设施公募 REITs,主要内容如下: 一、准予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南方顺丰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合同期限为 43 年。 二、准予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为 10 亿份。 三、同意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为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1 四、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应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 6 个月内进行基金的 募集活动,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 3 个月。 公司将积极推进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五日                    2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3-05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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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九州通:九州通关于医药仓储物流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上市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 2025-010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医药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公募REITs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汇添富九州通医药REIT自2025年2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代码为“508084”,基金场内简称为“九州通R”。 汇添富九州通医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汇添富九 州通医药 REIT”)已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完成发售(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披露的《九州通关于医药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发行情况的公告》), 最终募集基金份额 4 亿份,发售价格为 2.895 元/份,基金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58 亿元。 2025 年 2 月 27 日,汇添富九州通医药 REIT 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交易代码为“508084”,基金场内简称为“九州通 R”,扩位简称为“汇添富 九州通医药 REIT”;基金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30%,非上市首日涨跌幅 限制比例为 10%。 本次医药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发行上市将助力九州通医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九州通”或“公司”)盘活医药仓储物流资产及配套设施, 回笼权益性资金,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快速发展;同时,可显现公司持有优质医 药仓储物流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而提升公司的市场价值,实现九州通和公募 REITs“双上市”平台的协同共赢。此外,公募 REITs 的发行将对公司财务指标产 生积极影响,预计将增加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不超过 7 亿元(最终以会计师事 务所年度审计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1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7 日 2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2-27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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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金隅集团: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 公 司关于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上市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编号:临 2025-007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作为 原始权益人的华夏金隅智造工场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华夏金隅智造工场 REIT”)已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准予注册的批复。 华夏金隅智造工场 REIT 已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完成发售,自 2025 年 2 月 26 日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代码为 508092,基金场内简称为“金 隅智造”,扩位简称为“华夏金隅智造工场 REIT”。 华夏金隅智造工场 REIT 最终募集基金份额 4 亿份,发售价格为 2.839 元/份,基金募集规模为 11.356 亿元。华夏金隅智造工场 REIT 发 售由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公众投资者发售三个部分组成。战略配售基 金份额数量为 29,828.00 万份,                    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74.57%,其中: 本公司(原始权益人)或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认购数量为 14,000.00 万 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35%,其他战略投资者认购数量为 15,828.00 万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39.57%;网下投资者认购数 量为 7,120.40 万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17.801%;公众投资者认 购数量为 3,051.60 万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7.629%。                       1 本次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将使公司成熟产业园价值得到兑现, 优化资产结构的同时提升资金周转效率及回报水平,且部分募集资金将 投资于其他产业园项目,促进公司在产业园基础设施领域投资的良性循 环,增强本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2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2-26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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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九州通:九州通关于医药仓储物流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发行情况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 2025-006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医药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发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汇添富九州通医药REIT最终募集基金份额4亿份,发售价格为2.895元/份, 基金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8亿元。其中,网下投资者认购数量为0.70亿份, 占发售份额总数的17.50%,有效认购倍数达50倍;公众投资者认购数量为0.30亿 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7.50%,有效认购倍数达1,192倍。 汇添富九州通医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汇添 富九州通医药 REIT”)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和 12 月 24 日获得上海证券交 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无异议函和准予注册批复。(详见公司分 别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和 12 月 25 日披露的公告。) 2025 年 2 月 12 日,汇添富九州通医药 REIT 完成发售,后续将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代码为 508084,基金场内简称为“九州通 R”,扩位简称为 “汇添富九州通医药 REIT”。 汇添富九州通医药 REIT 最终募集基金份额 4 亿份,发售价格为 2.895 元/份, 基金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58 亿元。汇添富九州通医药 REIT 发售由战略配 售、网下发售、公众投资者发售三个部分组成。战略配售基金份额数量为 3 亿份, 占发售份额总数的 75.00%,其中,原始权益人九州通医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认 购数量为 1.36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 34.00%,其他战略投资者认购数量为 1.64 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 41.00%;网下投资者认购数量为 0.70 亿份,占发售份 额总数的 17.50%,有效认购倍数达 50 倍;公众投资者认购数量为 0.30 亿份,占                            1 发售份额总数的 7.50%,有效认购倍数达 1,192 倍。 本次医药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发行将助力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通”或“公司”)盘活医药仓储物流资产及配套设施, 回笼权益性资金,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快速发展;同时,可显现公司持有优质医 药物流仓储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而提升公司的市场价值,实现九州通和公募 REITs“双上市”平台的协同共赢。此外,公募 REITs 的发行将对公司财务指标产 生积极影响,预计将增加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不超过 7 亿元(最终以会计师事 务所年度审计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3日                       2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2-12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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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中国外运:关于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获得受理的 公 告 股票代码:601598 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编号:临 2025-002 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获得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请发行工作的议案》,同 意公司开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公募 REITs)申报发行工 作;并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 募 REITs 申请发行工作相关授权续期的议案》,同意将相关授权有效期续期至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24 个月。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日期分别为 2022 年 6 月 15 日和 2024 年 6 月 11 日的《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请发行工作的公 告》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进展情况如下: 2024 年 12 月 27 日,本公司获悉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分别提交了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注册、上市及中银资管-中外 运仓储物流基础设施 1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申请材料,并于近日分别 获得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相应受理。 根据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相关上市规则,本公司开展基础 设施 REITs 申请发行构成分拆上市。本公司已按照香港联交所规定提交 PN15 申请,香港联 交所已同意本公司进行上述分拆上市。 本次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审核同意,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本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一月七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5-01-07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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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凯德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延期询价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凯德封闭式商业不动             产证券投资基金延期询价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华夏凯德封 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凯德商业 REIT,基金代码:508606, 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询价公告等有关规定, 为进一步与投资者沟通,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顾问”)决定延期进 行本基金的询价工作。本基金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发布的《华夏凯德封闭式商业 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中原定网下询价安排及发售有关时间安 排均将调整,不再按原计划进行。 本次延期询价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基金管理人及财 务顾问可重新启动本基金的询价工作,重新启动后的询价安排及有关发售安排将 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应全面了解基金的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 相关风险因素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参与基金的投资,并承担基金投资中 出现的各类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1 (本页无正文,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 夏凯德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延期询价的公告》之盖章页)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6 月 27 日                  2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 2026-06-27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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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申能股份:申能股份有限 公 司关于开展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0642 股票简称:申能股份 编号:2026-025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响应国家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号召,进一步贯彻集团产 融协同部署的要求,实现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本结构、提升资 本市场形象的目标,公司拟发行东方红申能股份新能源封闭式基 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申能股份 REIT”)。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拟 定了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整体发行方案 (一)项目概述 公司拟作为发起人,全资子公司申能新能源(青海)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青海新能源”)拟作为原始权益人,以乌兰县华扬 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兰华扬”或“项目公司”) 持有的青海乌兰华扬 20 万千瓦风电项目(以下简称“乌兰风电项 目”)作为首发入池的底层资产,开展申能股份 REIT 的申报发行           。目前,青海新能源持有乌兰华扬 100%股 (以下简称“本项目”)                    1 权,乌兰华扬直接持有乌兰风电项目。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资管”)将 担任本项目的基金管理人及专项计划管理人。同时,东证资管拟 聘请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新能源”)担任申能股份 REIT 的运营管理机构,为乌兰风 电项目提供运营管理服务。 (二)发行方案 1、底层资产情况 乌兰风电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是 青海省大型风电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于 2017 年 10 月 11 日取得海西州能源局的核准通知,总装机容量 200MW,是公司 持有的单体装机规模最大的陆上风电项目之一。项目决算总投资 15.56 亿元,于 2019 年 12 月全容量并网,经营年限约 20 年。 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乌兰县华扬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91632821MA757NNF41 代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茶卡镇 109 国道 2216 向北 1 注册地址           公里处 法定代表人 李宝亮 注册资本 35,234 万元 成立时间 2017-09-06 营业期限 2017-09-06 至无固定期限           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水力发电、其它电力的开           发、建设、运行、检修及管理;电力供应、电力项 经营范围           目开发及技术咨询;电力系统、电力设备的技术改           造、技术服务及电气设备生产维修;新能源科技领                       2          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2、产品要素 本项目产品要素如下:            东方红申能股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 基金名称            资基金(暂定) 发起人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原始权益人 申能新能源(青海)有限公司 运营管理机构 上海申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公司 乌兰县华扬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专项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计划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不低于基础设施项目剩余经营年限,拟申请自基 基金期限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15 年(以实际注册批复为准) 交易场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拟发售基金总额 最终依据基金询价结果确定 原始权益人及其关          不低于 51% 联方拟认购比例          净回收资金(指扣除用于偿还相关债务、缴纳税          费、按规则参与战略配售等资金后的回收资金) 募集资金用途          将主要用于在建项目、前期工作成熟的新项目          (含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          90%以上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将以现 收益分配方式 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分配频率每年不得少于 1          次。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6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上述交易结构及产品要素可能根据后续申报进度、监管机构 相关规则及要求,结合市场情况细化或进行必要调整。 3、交易结构 根据公募 REITs 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申能股份 REIT 拟采                  3 用“公募基金+专项计划+项目公司”的交易结构。首先由基金管理 人东证资管设立公募 REITs,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用于认购东证资 管作为专项计划管理人设立的专项计划全部份额。青海新能源作 为本项目的原始权益人,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将乌兰华 扬 100%股权转让至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将通过股东借款及增资 (或有)的方式,向乌兰华扬提供资金并用于偿还项目公司存量 负债(包括但不限于关联方委托贷款)                 。 申能股份 REIT 发行后,将由基金管理人委托上海新能源担 任运营管理机构,负责乌兰风电项目的运营管理。 具体交易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签署相关文件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募 REITs 相关事宜 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申能股份 REIT 发行工作,根 据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根 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要求签署履行与公募 REITs 相关的法律 文件,并对公司经营管理层予以授权。具体如下:                4 1、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要求,制定、批准、 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公募 REITs 相关的所有必要的 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法律文件以及对其任何修订或补充形 成的补充协议。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 办理与本次申能股份 REITs 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办理股权转让相关的登记手续,并按照公募 REITs 的具体监管规 则、市场条件、政策指导、税务筹划等对公募 REITs 交易结构、 产品要素、资产重组、国有资产和/或产权转让等事项进行必要 的调整。 三、本次申报的目的和意义 发行公募 REITs 充分体现公司响应集团“能源+金融”双主业 高质量协同发展实效的要求,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并将助力公司构建“投资-建设-运营-出售”的完整闭环,促进公司 高质量发展,增强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项目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项目处于申报阶段,尚需相关监管机构审核同意,相关事 项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项目方案最终以监管机构审批意见为准。 公司将积极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不断完善申 报发行工作,并根据申报发行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5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27 日              6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6-26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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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广州发展: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 公 司关于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进展的 公 告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 2026-030 号 公司债券简称:21 穗发 02、22 穗发 01、22 穗发 02 公司债券代码: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进展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创新投融资机制和商业模式, 形成“投融管退”体制,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 发行工作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东明县东南 100MW 风电场 项目、东明县西南一期 50MW 风电场项目、东明西南二期 100MW 风电场项目三个风电项目为标的资产申报发行公募 REITs(以下简称本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 一、项目进展情况 本项目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申请文件,并于 2026 年 6                          1 月 10 日获中国证监会、6 月 11 日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受 理。 二、对公司的影响 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有利于公司搭建新的资产上 市平台,形成“投融管退”机制。同时,依托“上市公司+公 募 REITs”双资本运作平台,可打通资本资产“双循环”, 促进公司资源整合和产业协同发展。 三、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项目仍处于申报阶段,尚需获得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申报发行工作进展情况, 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6 月 13 日                2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6-12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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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三峡能源: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 司关于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进展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8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        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以大连庄河Ⅲ海上风电项目为底层资产发行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三峡新能源大连发 电有限公司所属大连庄河Ⅲ海上风电项目为底层资产发行基础 设施公募 REITs(以下简称本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7 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和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2025 年 12 月 26 日,本项目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正式 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披露的《中国三 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 行工作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近日,上交所出具了《关于对华泰三峡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 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及华泰资管-三峡清洁能源 1 号资产支持 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 REITs(审) 〔2026〕15 号),对华泰三峡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 基金上市及华泰资管-三峡清洁能源 1 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 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 2026 年 6 月 11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准予华泰三峡 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6〕1390 号),该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准予注册华泰三峡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合同期限为 20 年。 (二)准予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为 5 亿份。 (三)同意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四)基金管理人应自该批复下发之日起 6 个月内进行基金 的募集活动,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 3 个月。 公司将积极推动本项目发行及上市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法 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13 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6-12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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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奥飞数据:关于开展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 公 告 证券代码:300738 证券简称:奥飞数据 公告编号:2026-037 债券代码:123131 债券简称:奥飞转债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 的通知》《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关于进一步盘活存 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 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规范高效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 信托基金(REITs)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支持广东奥飞数 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及相关下属子公司的经营 发展,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并审议通过                                          《关 于开展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同意奥飞数据及相关下属子公司以 奥飞数据数字智慧产业园 1、2 号楼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合称“不动产项目”)                           (简称“奥飞数据 REITs”、 作为发起设立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 “公募 REITs”或“本项目”)的底层资产,开展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申报工作(“本次发行”),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方案 (一)拟入池的不动产项目 奥飞数据及相关下属子公司拟将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智新五路 1 号的 奥飞数据数字智慧产业园 1、2 号楼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作为发起设立奥飞数据 REITs 的底层资产,开展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申报工作。 (二)交易主要流程 1、设立公募 REITs 奥飞数据及相关下属子公司拟以奥飞数据数字智慧产业园 1、2 号楼及其附 属设施设备作为发起设立奥飞数据 REITs 的底层资产,开展基础设施不动产投 资信托基金(REITs)申报发行工作。待本项目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 称“国家发改委”)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推荐 函后,由基金管理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注册公募 REITs,并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待取得注册文件后,由基金管理人 会同财务顾问进行公开发售。奥飞数据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将根据法律法规 和监管规则的要求参与奥飞数据 REITs 的战略配售。 2、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奥飞数据及相关下属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由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 称“南方资本”)作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发行并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简称“专项计划”,具体名称以专项计划设立时的名称为准)。奥飞数据 REITs 首次发售募集资金在扣除基金层面预留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认购由资产支持专项 计划管理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全部份额。 3、转让 SPV 及项目公司股权 奥飞数据及相关下属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持有项目公司 100%股权。奥飞 数据拟设立特殊目的公司(以下简称“SPV”),并将其持有的 SPV100%股权 转让予专项计划(“SPV 股权转让”)。奥飞数据及相关下属子公司与 SPV 签 署《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奥飞数据及相关下属子公司将其持有的项目公司 股权转让给 SPV(“项目公司股权转让”)。通过前述 SPV 股权转让及项目公 司股权转让行为,专项计划届时将直接持有 SPV100%股权,并通过 SPV 直接持 有项目公司 100%股权。完成上述流程后,项目公司将吸收合并 SPV,且 SPV 注 销后,专项计划将直接持有项目公司 100%股权。 4、不动产项目运营/管理安排 公募 REITs 存续期间,奥飞数据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作为不动产项目的运 营管理机构提供运营管理服务,并收取相应的运营管理服务费。运营管理安排视 最终监管机构要求而定。 (三)基金产品要素                   南方奥飞数据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名 基金名称                   称以中国证监会注册名称为准 基金类型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期限 以最终获批文件为准 基金运作方式 存续期内封闭式运作                   以底层资产评估值为基准并考虑基金规模调整项,具体根 拟发售基金总额                   据监管审批及询价情况而定。 原始权益人 奥飞数据及相关下属子公司 基金管理人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原始权益人参与本基金份额战略配售的比例以实现仍对 原始权益人及相关方拟认购基金金                   底层资产保持控制为原则(具体以招募说明书披露最终认 额及比例                   购比例为准)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最终投资标的为不动产项目的不动产                   资产支持证券,并通过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不动产项目公司                   全部股权,从而取得不动产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                   本基金的其他基金资产还可以投资于国债、政策性金融                   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信用评级为 AAA 级的信用                   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                   资债券、金融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的纯债部分、政府机构债券等)、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市                   场工具(同业存单、债券回购、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 投资范围                   他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                   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                   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                   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                   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具体投资范围以届时基金合同约定为准。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募 REITs 每年至少进 收益分配 行收益分配 1 次,每次收益分配的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                   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90%。 注:上述交易方案及产品要素待根据后续申报及审核情况、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结合 市场情况进行细化或相应调整。 (四)相关工作进展及后续安排 奥飞数据及相关下属子公司将联合专业机构,严格按照监管规则与要求持续 完善正式申报材料,积极推进公募 REITs 向省级发改委、国家发改委的申报工 作,并配合专业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申报发行相关工作,全 力推动项目注册及发行上市。最终公募 REITs 方案将依据相关监管机构审批确 定。 二、发行公募 REITs 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盘活优质存量资产,提前收回经营投资及兑现收益,提 升资产周转效率;同时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增强公司滚动投资能力,保障公司 健康长远可持续发展。 三、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应对措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截至目前,本次公募 REITs 仍处于待申报阶 段,尚需相关监管机构审核同意,交易条款、时间安排、最终设立方案等尚未最 终确定。公司将积极与相关监管机构保持沟通,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不断完善申报 材料等工作,并根据申报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29 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5-29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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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光大嘉宝:光大嘉宝股份有限 公 司关于参与在管基金开展的商业不动产 公 募 REITs 战略配售暨关联交易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公告编号:临 2026-019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在管基金开展的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战略配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投资的在管基金上海 光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光翎”)和天津安石锦瑞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石锦瑞”)以其分别持有的静安大融 城项目和江门大融城项目作为底层资产申报发行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详见公 司临 2026-002 号公告),公司作为主要原始权益人与公司关联方光大控股(江 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江苏”)、CEL Focus Multi-Strategy Fund (以下简称“CEL Focus”)拟合计认购 20%战略配售份额,其中公司认购金额不 超过 7 亿元,实际认购比例及金额以战略配售协议约定及发售价格核算结果为 准。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所涉及金额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6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中“投资组合”类别的授权额度,故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批准。  除本次交易外,2025 年 6 月 11 日,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安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瑰”)向公 司提供 4 亿元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5-029 号、2025-030 号、2025-032 号和 2025-043 号公告。2025 年 9 月 15 日,公司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安瑰向公司提供 9.9 亿元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5-053 号、 2025-058 号、2025-062 号和 2025-063 号公告。202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 202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光控江苏、上海安瑰向公司提供的 9 亿、2 亿元财务资助分别进行续期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5-066 号、2025-067 号和 2025-075 号公告。  本次交易涉及的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审核与 批准,项目申报工作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受宏观经济、政策法规、行业周期 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与基金运作、底层资产运营、交易安排等有关的 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参与投资的在管基金上海光翎和安石锦瑞以其分别持有的静安大融城 项目和江门大融城项目作为底层资产申报发行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详见公司 临 2026-002 号公告),公司作为主要原始权益人与公司关联方光控江苏、CEL Focus 拟合计认购 20%战略配售份额,其中公司认购金额不超过 7 亿元,实际认 购比例及金额以战略配售协议约定及发售价格核算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在管基 金开展的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战略配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苏扬先 生、苏晓鹏先生、陈宏飞先生、岳彩轩先生均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次关联交 易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本次交易所涉及金额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中“投资组合”类别的授权额度,故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法人/组织全称 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              √ 91320000697940106G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王凯伦 成立日期 2009/12/16 注册资本 400,000 万元 实缴资本 124,862.033413 万元 注册地址 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滨江西路 2 号 2 号楼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              (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              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在外汇              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              衡外汇;2、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              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 主营业务              人事管理等服务;3、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              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三)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              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              政策等咨询服务;(四)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以              及其他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关联关系类型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              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是否为本次与上市公司 共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 是 □否     资方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94,651.27 360,589.78 负债总额 192,268.72 144,439.41 所有者权益总额 250,118.76 171,582.81 资产负债率 38.87% 40.06% 科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3,338.87 14,272.67 净利润 -80,237.82 12,940.43 2、CEL Focus Multi-Strategy Fund (1)基本信息 法人/组织全称 CEL Focus Multi-Strategy Fund                    □ 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14/2/14 注册资本 不适用 实缴资本 不适用                    94 Solaris Avenue, Camana Bay, PO Box 1348, 注册地址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关联关系类型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                    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是否为本次与上市公司 共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 是 □否     资方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美元 科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101.90 6,088.96 负债总额 16.57 16.64 所有者权益总额 6,085.33 6,072.33 资产负债率 0.27% 0.27% 科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87.57 -84.12 净利润 13.00 -195.80 三、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光大保德信光大安石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的类别: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封闭式 4、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5、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财务顾问: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基金份额总额:10 亿份 9、基金期限:除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延长存续期限或在存续期届满前终止外, 基金存续期限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28 年 (二)底层资产的基本情况 1、静安大融城项目 上海光翎为持有静安大融城项目的基金主体,系有限合伙制企业。静安大融 城项目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总建筑面积约 18.9 万平方米,项目业态为商业零售。 2、江门大融城项目 安石锦瑞为持有江门大融城项目的基金主体,系有限合伙制企业。江门大融 城项目位于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总建筑面积约 12 万平方米,项目业态为商业 零售。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基金份额认购价格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届 时发布的基金份额询价公告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为准。公司和关联方均按照发售 价格认购,价格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战略配售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乙方)与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甲方)拟签订的《光大 保德信光大安石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以下简 称“战略配售协议”),乙方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 的关联方,乙方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光大保德信光大安石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 投资基金战略配售。 乙方拟承诺认购占本次基金募集注册总份额数约 10.67%的基金份额。基金 份额认购价格通过网下询价的方式确定,基金份额认购价格确定后,乙方应当按 照甲方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或信息披露文件确定的 认购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缴纳上述配售基金的认购款项。 截至本次公告日,公司尚未签署上述战略配售协议,战略配售条款以最终签 署协议为依据,公司参与战略配售的具体情况详见后续基金发售相关公告。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参与投资的在管基金发行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有助于公司盘活存量 资产,畅通不动产资产管理“募、投、管、退”循环,提升“大融城”品牌形象, 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 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涉及的商业不动产公募REITs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审核与批准,项 目申报工作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受宏观经济、政策法规、行业周期等多种因素影 响,可能存在与基金运作、底层资产运营、交易安排等有关的风险。公司将密切 跟进交易进度,并根据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5 月 14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以“5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在管基金开展 的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战略配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苏扬先生、苏 晓鹏先生、陈宏飞先生、岳彩轩先生均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2026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暨第十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在管基金开展的 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战略配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履行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定 价原则,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 状况、经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2025 年 6 月 11 日,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 安瑰向公司提供 4 亿元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5-029 号、2025-030 号、2025-032 号和 2025-043 号公告。 2025 年 9 月 15 日,公司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安 瑰向公司提供 9.9 亿元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5-053 号、2025-058 号、2025-062 号和 2025-063 号公告。 202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 202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光控江苏、 上海安瑰向公司提供的 9 亿、2 亿元财务资助分别进行续期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 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5-066 号、2025-067 号和 2025-075 号公告。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16 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5-15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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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华能国际:华能国际关于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项目申报进展的 公 告 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26-025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项目申报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能国际于2025年5月29日发布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     募REITs申报工作暨关联交易公告》,于2026年4月29日发布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合称“前序公告”)。除本公告另有定义外,本公告相关词语或     简称的定义如前序公告所定义或简称的含义。  本项目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项目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注册批文。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尚待取得国务院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项目公司股权的批准。根据《联     交所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要求,本公司发行华能煤电REIT构成分拆上市,尚     需取得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批准分拆及豁免有关股份分配保证配额的同意。  风险提示:本项目处于申报阶段,尚需相关监管机构审核同意,相关事项仍存在一     定不确定性,项目方案最终以监管机构审批意见为准,并据此确定关联交易所涉的     交易条款。本公司将积极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不断完善申报发     行工作,并根据申报发行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一、 释义 1、 “本公司”或“华能国际”指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 “华能煤电REIT”或“本项目”指华能国际作为发起人,华能青岛热电有限公司作为原      始权益人,以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泊里镇董家口港区的华能董家口2台35万千瓦热      电联产机组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和2台75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及相关附属设施作      为底层不动产项目,申请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项目。 二、 项目进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指示精神,积极响应国家发改                            1 委、能源局支持煤电项目发行不动产REITs的政策号召,进一步拓宽权益融资渠道,优化 融资结构,华能国际拟申报发行华能煤电REIT。华能国际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能煤电REIT所涉关联交易和分拆上市的议 案》,并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 审议华能煤电REIT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发布的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工作暨关联交易公告》, 以及本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发布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已于2026年5月6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提交 了申报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申请材料,于2026年5月12日获得受理。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2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5-13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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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中国建筑:中国建筑关于下属子 公 司租赁住房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获得受理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1668 证券简称:中国建筑 公告编号:临 2026-018 关于下属子公司租赁住房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获得受                   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同 意,下属子公司中建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以上海孚茸置 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建·幸孚+公寓(上海松江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作为底 层资产,申报发行租赁住房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 施公募 REITs),该基金名称为国泰海通中国建筑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暂定名)。近日,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 本项目底层资产中建·幸孚+公寓(上海松江店)位于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 道,宗地面积 6.27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14.32 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 R4 租赁住 房用地。该资产于 2021 年 11 月开始运营,业态包含保障性租赁住房 2,432 套及 配套商业、地下车位等。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基金管理人为上海国泰海通 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顾问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机构 为中建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运营管理统筹机构)、上海中建东孚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实施机构)。 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是公司在租赁住房领域盘活存量资产的 重要实践,在发行上市后还可通过产品扩募方式将其他符合条件的资产持续注入 公募 REITs 实现盘活。截至目前,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处于申报阶段,项目 方案、申报文件尚需相关监管机构审核,并根据审核要求和相关政策要求不断完 善,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积极推动本次申 报,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1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2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4-21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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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天虹股份:关于撤回 公 募 REITs 申报的提示性 公 告 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回公募 REITs 申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和 2023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开展消费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 行工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下属全资子公司苏州市天虹商业管理有 限公司持有的苏州相城天虹购物中心(以下简称“相城天虹”)为底层资产,申 请发行公募 REITs。本公募 REITs 申报材料已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获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正式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 的 2024-009、2025-035 号公告。 为切实维护投资人利益,进一步整合项目资源,优化运营管理,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撤回公募 REITs 申报的议案》,同意撤 回本公募 REITs 的申报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 2026-017 号公告。 本公募 REITs 的基金管理人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 理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已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提交撤回申请。截至本公告日,本公 募 REITs 在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申报流程已终止。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     二○二六年四月一日 2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4-01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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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隧道股份: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 公 司关于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进展 公 告 证券代码:600820 证券简称:隧道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04 债券代码:115633 债券简称:23 隧道 K1 债券代码:115902 债券简称:23 隧道 K2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钱江隧道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项目申报发行的议案》,拟以项目公司持有的钱江隧道项目为底层资产, 参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申报发行工作。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资管”)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分别提交了基础设施公 募 REITs 的注册、上市申请等材料,并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正式获受理。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发布的《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临 2023-020)和《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基础 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进展公告》(临 2025-052)。 近日,东证资管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东方红隧道股份高速公路封闭式基 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及东方红隧道股份高速公路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 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 REITs(审)〔2026〕2 号),上 交所对基金上市和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 2026 年 3 月 16 日,东证资管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准予东方红隧道 股份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480 号),该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准予东证资管注册东方红隧道股份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合同期限为 15 年。 二、准予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为 10 亿份。 三、同意东证资管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的基                        1 金托管人。 四、东证资管应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 6 个月内进行基金的募集活动,募集期 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 3 个月。 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有助于公司实现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模式由“重”转 “轻”、打造“投资-建设-运营-资产上市”闭环,通过资产盘活实现建设与 投资业务规模的持续稳定增长;同时,有助于隧道股份运营类资产价值重估、全 生命周期智慧运营理念的输出及品牌价值提升。公司将积极推进发行基础设施公 募 REITs 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8 日                    2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3-17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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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宏川智慧:关于开展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事项的 公 告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6-027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               及相关授权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响 应《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市场高质量 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政策号召,高效盘活存量资产,激活其长期 价值,提升公司管理效率,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和增强可持续发 展动能,拟以部分下属公司持有的仓储物流基础设施项目为标的资产, 申请发行公开募集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本 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且已经 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实际安排另行公告股东会召开通知。 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需要经过 有关部门批准。 一、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方案 (一)入池标的资产 公司拟作为原始权益人,以部分下属公司持有的码头、储罐等基 础设施作为底层资产,与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基金管理人”)合作,共同发起设立“华泰紫金宏川封闭式基 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名称以监管审批及最终设立时的名称为 准)。拟入池标的资产主要经营收入包含码头储罐综合服务、中转及 其他服务等。 (二)主要流程 1、设立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公司拟作为原始权益人,以部分下属公司持有的基础设施不动产 项目为入池标的资产,联合基金管理人、专项计划管理人,按照基础 设施公募 REITs 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提交申请及注册材料。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获得监管 批复及注册后,由公募基金管理人牵头,会同相关方完成公募基金的 设立及份额发售工作。 2、参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份额战略配售 公司和/或公司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 要求参与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份额战略配售,拟认购比例不低于 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发售份额总量的 20%。 3、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由专项计划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 具体名称以专项计划设立时的名称为准),发行基础设施不动产资产 支持证券。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将全额认购专项计划发行的基础 设施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通过专项计划间接持有底层资产相关权益, 实现对拟入池标的资产的间接控制。 4、转让持有资产的项目公司股权 在专项计划设立完成且 REITs 全额认购资产支持证券后,专项计 划受让拟入池标的资产 100%的股权,转让价格将以符合监管要求的 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结合市场情况 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专项计划将直接持有拟入池标的资 产 100%股权,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通过持有专项计划全部份额,间 接取得拟入池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及相关权益。 5、项目运营管理安排 公司或指定下属专业运营子公司作为基础设施不动产项目的运 营管理实施机构,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担任本次基础设施不动产项目 的运营管理机构,负责码头、储罐等基础设施的日常运营管理、资产 维护等相关工作,确保底层资产持续稳定运营并产生稳定现金流。 (三)基金产品要素 基金类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募集规模 参考入池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募集资金规模根据最终询价发行结果确定     基金期限 以获批发行文件为准     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原始权益人拟 原始权益人和/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持有不低于 20%(具体以招募说 认购基金比例 明书披露最终认购比例为准)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的条件下,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每年至少进行收益 收益分配方式 分配 1 次,每次收益分配的比例应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            的 90% 注:上述交易方案及产品要素待根据后续申报及审核情况、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结合 市场情况进行细化或相应调整。     二、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相关授权事 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相关部门全权处理本次基础设 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签署与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相关的法律文件,办理本次 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注册、询价、发行、设立和上市等相关工 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申报发行方案、确定申报估值、确定自持份额 及持有期限、确定运营管理安排、协商确定询价发行区间、为搭建本 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结构所涉及的股权转让、内部资产重组、聘请 中介机构以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文件、相关事宜的审批、签署与办理。     2、根据市场条件、政策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底层资产运 营情况,修订和调整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项目方案,并就该等事 项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     3、办理与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项目发起设立及发行相关的 其他事项。     4、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三、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暨申报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旨在积极响应政 策号召,推动存量资产价值释放,推动资产经营提质增效,增强可持 续发展动能,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并进一 步推动资产运营提质增效。 四、项目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本次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截至目前, 本次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仍处于待申报阶段,尚需相关监管机构 审核同意,项目最终能否实施、实施进度及发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同时,结合近期公募 REITs 市场调整情况,本次项目可能面临市场环 境变化、底层资产估值与市场预期错位、监管政策调整等额外风险。 公司将积极与相关监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合理调 整项目方案并完善申报材料等工作,积极推动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公司将根据申报发行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7 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3-16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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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光大嘉宝:光大嘉宝股份有限 公 司关于在管基金开展商业不动产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 2026-002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管基金开展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参与投资的在管基金 上海光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光翎”                         )和天津安石锦 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安石锦瑞”)拟以其 分别持有的静安大融城项目和江门大融城项目作为底层资产开展商业不 动产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  本次交易暂不构成关联交易,在未来申报发行过程中如涉及关联 交易,公司将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处于待申报阶段,尚需相关监管机构审核同意。公司将 根据申报进展及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风险,谨慎投资。 一、交易概述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出商业不 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商业不动产 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有效盘 活存量资产,公司参与投资的在管基金上海光翎和安石锦瑞拟以其分别 持有的静安大融城项目和江门大融城项目作为底层资产开展商业不动产 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 2026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管基金开展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 工作的议案》,即:1、同意公司和/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作为上海光翎和安 石锦瑞的 LP,参与上海光翎和安石锦瑞合伙人会议,同意上海光翎和安 石锦瑞以其分别持有的静安大融城项目和江门大融城项目作为底层资产 开展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2、同意上海光翎和安石锦瑞 作为原始权益人、公司控股子公司光控安石(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简称“光控安石”         )作为原始权益人之普通合伙人、公司作为光控安石 的控股股东、公司控股子公司光控安石(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或 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公司下属企业)作为运营管理机构,根据监管 部门及中介机构要求出具相关情况说明、承诺函等文件。 本次交易暂不构成关联交易,在未来申报发行过程中如涉及关联交 易,公司将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 二、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实施方案 (一)入池标的资产 1、静安大融城项目 上海光翎为持有静安大融城项目的基金主体,系有限合伙制企业。 静安大融城项目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总建筑面积约 18.9 万平方米,项目 业态为商业零售。 2、江门大融城项目 安石锦瑞为持有江门大融城项目的基金主体,系有限合伙制企业。 江门大融城项目位于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总建筑面积约 12 万平方米, 项目业态为商业零售。 (二)产品要素 基金类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期限 具体以获批发行文件为准 交易场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原始权益人拟认购 原始权益人和/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持有不低 基金比例 于 20% 基金募集规模 根据最终发行结果确定 收益分配 基金应当将 90%以上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            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收益分配次数每年不少            于 1 次。 投资目标 主要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全部份额,并取得商业不            动产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通过主动的投资            管理和运营管理,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稳定            的收益分配。 注:上述交易结构及产品要素待后续根据监管机构审核情况及要求,结 合市场情况进行细化或相应调整。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参与投资的在管基金发行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有助于公司 盘活存量资产,畅通不动产资产管理“募、投、管、退”循环,提升“大 融城”品牌形象,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参与投资的在管基金发行商业不动产公募 REITs 尚需获得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交易最终能否实施尚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密切跟进申报审核及交易进度,并根据相关进展情况, 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二六年一月三十一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01-30 · 中国内地 ·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