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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关于国金铁建重庆渝遂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6年第二次分红的公告 关于国金铁建重庆渝遂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               基金 2026 年第二次分红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 年 10 月 16 日 一、公募 REITs 基本信息 公募 REITs 名称 国金铁建重庆渝遂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 公募 REITs 简称 国金中国铁建高速 REIT 场内简称 铁建 REIT(扩位简称:国金中国铁建 REIT) 公募 REITs 代码 508008 公募 REITs 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6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基础设                    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                    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指南第 2 号                    ——存续业务》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以及《国金铁                    建重庆渝遂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                         《国金铁建重庆渝遂高速公路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更新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 基准日公募 REITs 份额净值 6.7933 关指标 (单位:元)                    基准日公募 REITs 可供分配 202,745,732.01                    金额(单位: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公募 REITs -                     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                     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本次公募 REITs 分红方案 4.000 (单位:元/10 份基金份 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6 年度的第二次分红 注:1、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2、根据《国金铁建重庆渝遂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的条件下,本基金每年至少进行收益分配 1 次,每次 收益分配的比例应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90%。 3、本次分红金额为 200,000,000.00 元,占当期可供分配金额的 98.65%。截至 基准日,本基金按照本次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与实际分配金额间可能存在 尾差,具体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则为准。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6 年 10 月 21 日 除息日 2026 年 10 月 22 日(场内);2026 年 10 月 21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6 年 10 月 27 日(场内);2026 年 10 月 23 日(场外)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不支持红利再投资。 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基金份 明 额持有人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明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6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1 日)暂停跨系 统转托管业务。 (2)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 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是指在基金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基础上通过合理 调整计算得出的金额,在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中,应当先将合并财务报表净利 润调整为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公司持 续发展、项目公司偿债能力、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后确定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 本次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如下:金融资产相关调整、购买基础设施项目等资 本性支出、支付的利息及所得税费用、未来合理相关支出预留,即未来合理期间 内的运营支出,包括:重大资本性支出(如固定资产正常更新、大修、改造等)、 运营费用、税金等。经过上述项目调整后,本基金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本次收 益分配基准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期间可供分配金额为人民币 202,745,732.01 元。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g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0-2000-18)咨询相关情况。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 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 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16 日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 2026-10-16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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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中航首钢绿能REIT: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6年第3季度经营情况的临时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2026年第3季度经营情况的临时公告 一、不动产基金基本情况 公募REITs名称 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REITs简称 中航首钢绿能REIT 公募REITs代码 180801 公募REITs合同生效日 2021-06-07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公                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业务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业务指 公告依据                引第5号——临时报告(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中航                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                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二、涉及的不动产项目基本情况 本不动产项目包括北京首钢生物质能源项目(以下简称生物质能源项目)、北京首钢 餐厨垃圾收运处一体化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餐厨一期项目)以及北京首钢鲁家山残渣 暂存场项目(为生物质能源项目的配套设施)3个子项目,此次经营情况变动涉及的主要 为北京首钢餐厨垃圾收运处一体化项目(一期)。 不动产项      北京首钢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目公司        项目(资产)               餐厨一期项目        名称 涉及的不 动产项目 概况 所在地 北京市门头沟区鲁家山首钢鲁矿南区        项目类型 厨余垃圾收运及处置 运营管理机构名称 北京首钢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生态) 三、不动产项目生产经营情况                         1 本基金项下项目公司2026年第3季度(以下简称本季度或本期)内厨余垃圾处置量同 比变动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业务指引第 5 号— —临时报告(试行)》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公司2026年第3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变化情况 2026年第3季度,项目公司厨余垃圾处置量为1.38万吨,同比下降32.03%;生活垃 圾处理量为26.03万吨,同比减少4.21%;结算电量为8,744.56万千瓦时,同比减少1.57%; 营业收入为10,297.65万元,同比减少1.63%。                      2026年第3季度 2026年1月至9月     指标名称                    数值 同比变动 数值 同比变动 生活垃圾处理量(万吨) 26.03 -4.21% 77.41 5.62% 发电量(万千瓦时) 11,052.06 -2.23% 33,558.42 5.24% 结算电量(万千瓦时) 8,744.56 -1.57% 27,178.80 7.04% 等效利用小时数 1,842.01 -2.23% 5,593.07 5.24% 厨余垃圾收运量(万吨) 1.21 -1.62% 3.48 -2.36% 厨余垃圾处置量(万吨) 1.38 -32.03% 3.99 -23.47% 营业收入(万元) 10,297.65 -1.63% 30,943.08 7.98% 厨余垃圾收运及处置收入                       8.28% \ 8.02%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厨余垃圾收运及处置收入                       264.49 \ 444.28 同比减少金额(万元) 厨余垃圾收运及处置收入 同比减少金额占营业收入 2.57% \ 1.44% 的比例 注:1.上述数据经首钢生态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确认,其中结算电量以国网北京市 电力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3 日提供的结算单计算;2.营业收入、厨余垃圾收运及处置收 入数据未经审计。 2、经营及现金流情况变化及预计持续时间的分析 (1)经营情况变化 本不动产项目2026年第3季度厨余垃圾处置量同比下降32.03%,变动的主要原因为: 上年同期餐厨一期项目为扩大厨余市场占有率,运营管理机构积极与北京市西城区协调厨 余垃圾来源,厨余垃圾处置规模实现阶段性增长(同比增长27.67%);本年度,为保障餐 厨一期项目安全稳定运营,项目公司依据与北京首钢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 源公司)签订的《厨余垃圾协同处置协议》,将超负荷的部分厨余垃圾交由新能源公司厨                              2 余设施处置,导致本期厨余垃圾处置量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多。上年同期新能源公司相关厨 余设施未正式投产。本不动产项目2026年第3季度,厨余垃圾收运量同比下降1.62%,系生 产经营正常波动所致。     本不动产项目2026年第3季度生活垃圾处理量、发电量、结算电量同比分别下降4.21%、 2.23%、1.57%。变动的原因主要为:生物质能源项目本季度对两台汽轮机、三台焚烧炉 开展计划性检修,机组有效运行时长相应减少,致使垃圾处理量、发电量及结算电量同比 下降。本次为年度例行计划性检修,项目设施已检修完毕并恢复正常运行。     2026年1-9月,基金管理人联合运营管理机构主动对接主管部门,协调生活垃圾来源, 拓展污泥处置等其他业务收益;同步推进工艺优化,强化生产与设备管理,降低厂用电率、 提升吨垃圾发电效率。此外,基金管理人以降低项目税负、节约现金流开支为目标,推动 项目公司于上年10月开始享受垃圾处理业务免税政策。前述多项举措共同推动本不动产项 目2026年1-9月生活垃圾处理量、结算电量及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5.62%、7.04%及7.98%。     生物质能源项目包含四条焚烧线及两台汽轮发电机组,受机组检修安排、季节变化及 垃圾进厂量等因素影响,相关经营指标在季度间会产生一定的波动。     (2)影响未来项目正常现金流的重大变化情况     本不动产项目于2026年8月27日收到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5年及2026年度相关垃 圾处理费1.72亿元。     四、对不动产项目运营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 析 2026年第3季度,本不动产项目运营指标出现阶段性波动。本季度厨余垃圾处置量同 比下降32.03%,系为保障项目安全稳定运营,依据《厨余垃圾协同处置协议》分流部分厨 余垃圾所致。厨余垃圾收运处置业务收入占项目营业收入比重仅8.28%,厨余垃圾收入变 动对整体营收影响比例为2.57%,对项目经营业绩影响有限。本季度生活垃圾处理量、发 电量、结算电量同比分别下降4.21%、2.23%、1.57%,主要为年度计划性设备检修所致。 目前检修已完成,相关设备设施均恢复正常运行。机组检修、季节因素及垃圾进厂量波动, 为导致项目季度指标波动的正常行业因素。 2026年1-9月,基金管理人会同运营管理机构通过多项主动管理措施优化项目运营, 稳定垃圾来源、拓展污泥处置等业务,优化生产工艺与设备管理,并推动项目公司自2025 年10月起享受垃圾处理业务免税政策,降低税负及现金流支出。相关举措带动项目生活垃 圾处理量、结算电量、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5.62%、7.04%、7.98%。项目于2026年8月收 到垃圾处理费1.72亿元,补充了经营性现金流。本季度指标波动为常规经营变动,不会对 项目持续运营、未来现金流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基金管理人将同首钢生态紧密配合,密切关注本基金不动产项目运营指标的变动,积 极优化生产与检修计划安排,挖潜增效,同时积极拓宽收益来源,维护项目安全稳定运营, 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基金管理人同首钢生态将持续强化应收账款管理,主动对接主管部门加快应收账款回 款进度,必要时运用保理融资等金融工具,维护项目现金流平稳。                         3 六、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avicfund.cn)、拨打基金管理人客 户服务电话(400-666-2186)或发送邮件至IR_REITs@avicfund.cn了解、咨询有关详情。 七、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 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 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 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 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 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 础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 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首钢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6日                           4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 2026-10-16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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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中航易商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原始权益人变更回收资金使用比例及投向的公告 中航易商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原始权益人变更回收资金使用比例及投向的公告 一、公募 REITs 基本信息 公募 REITs 名称 中航易商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 REITs 简称 中航易商仓储物流 REIT 公募 REITs 代码 508078 公募 REITs 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12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             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上海证             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公告依据             规则适用指引第 5 号——临时报告(试行)》等法             律法规以及《中航易商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航易商仓储物流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二、原始权益人承诺回收资金使用情况及变更投向、比例原因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 2025 年 4 月 19 日发布的《中航易商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 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原始权益人变更回收资金使用比例及投向的公告》,原始 权益人在履行规定程序后变更投资项目,将募集资金净回收资金用于昆山中钢项 目、青浦易努项目、国际生命科学产业园项目、增城项目。 为进一步加快净回收资金的使用,基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国家发展改 革委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 的通知》(发改投资〔2024〕1014 号文)内容,原始权益人拟在履行规定的程序 后对回收资金使用比例及投向进行变更。 三、原始权益人回收资金使用比例和投向变更情况 原始权益人在履行内部有关审批流程后,已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监管 部门履行了报备程序并说明了回收资金投向和比例拟变更情况,并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向本基金管理人通知。本次变更调整增城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规模,同 时新增苏州高新区科技城项目作为新拟募投项目。调整后,回收资金拟募投项目 变更为 5 个,具体回收资金使用比例和项目情况详见下表:                            1      项目名称 调整前金额(亿元) 调整后金额(亿元) 1、昆山中钢项目 0.14 0.14 2、青浦易努项目 0.09 0.09 3、国际生命科学产业园项目 0.73 0.73 4、增城项目 7.07 6.56 5、苏州高新区科技城项目 0 0.51 6、补充流动资金 1.42 1.42        合计 9.45 9.45 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 本次原始权益人变更回收资金的投向及使用比例,已履行规定的程序,变更 后的回收资金投向、使用比例符合回收资金的使用要求。该事项仅涉及原始权益 人,与本基金及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无直接关系,因此对本基金的收益分配、资 产净值、交易价格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内容已经过本不动产项目原始权益人的确认。 本基金管理人将据此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基金份额 持有人及其他关注本基金的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avicfund.cn)或 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186)了解本基金的相关信息。 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未发生对基金业绩或份额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 响且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 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做好基金的规范运作和底层资产管理。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遵循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审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 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在此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 者自负”原则,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因基金运作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需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充分认识基础 设施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结合自身投资目标、期限及风险承受能力, 谨慎判断本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2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16 日 3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 2026-10-16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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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26年第3季度经营情况的临时公告 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 2026 年第 3 季度经营情况的临时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公募REITs名称 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REITs简称 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REIT(场内简称:明阳REIT) 公募REITs代码 508015 公募REITs合同生效日 2024年7月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公开              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上海证券              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办              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 公告依据              托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5号——临时报告(试              行)》《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封闭              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二、不动产项目基本情况 本基金不动产项目包含两个项目,分别是位于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旧城镇的 黄骅旧城风电场 100MW 风电项目(简称“黄骅旧城风电场项目”)和位于内蒙古 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经棚镇白土井子村的克什克腾旗红土井子风电场 50MW 项目 (简称“红土井子风电场项目”)。 黄骅旧城风电场项目、红土井子风电场项目分别通过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 司、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向终端电力用户输送电力,并分别从两个电 网公司获取电力销售收入。 三、不动产项目经营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 引第 5 号——临时报告(试行)》的规定,本基金 2026 年第 3 季度不动产项目                          1 相关经营数据同比变动超过 20%,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不动产项目第3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情况       2026 年第 3 季度,本基金两个不动产项目整体运行平稳,未发生安全生产 事故,整体经营指标变动处于合理区间之内。其中,黄骅旧城风电场项目 2026 年第 3 季度风资源优于上年同期,发电量、结算电量及结算电费等主要经营数 据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红土井子风电场项目 2026 年第 3 季度受风资源偏弱影 响,相关经营数据同比变动超过 20%。具体情况如下:                        整体情况 黄骅旧城风电场项目 红土井子风电场项目      核心指标                   第 3 季度 同比变化 第 3 季度 同比变化 第 3 季度 同比变化 全场可利用率 97.72% -2.01% 99.29% -0.38% 96.16% -3.65% 发电量(万千瓦时) 5,021.78 -5.18% 3,419.51 11.01% 1,602.26 -27.68% 等效利用小时数(发电量                    334.79 -5.18% 341.95 11.01% 320.45 -27.68%     口径) 结算电量(万千瓦时) 4,879.44 -5.19% 3,319.71 11.26% 1,559.73 -27.89% 结算电价(元/千瓦时) 0.5569 0.72% 0.6021 -2.75% 0.4606 -0.19% 结算电费(万元) 2,667.19 -3.01% 1,944.96 8.85% 722.24 -25.00% 注:1、以上表格中结算电量、结算电价、结算电费数据根据对应年度电力交易中心提供的 7 月、8 月结算单以及 9 月份 暂估数据计算得出。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相关数据可能存在尾差。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经年度审计后的数 据为准。     2、上述结算电价为不包含两个细则及调峰辅助服务费用计算得出,若包含两个细则及调峰辅助服务费用,2026 年 第 3 季度,两个项目加权平均结算电价为 0.5466 元/千瓦时,较上年同期上涨 2.31%;其中,黄骅旧城风电场项目结算 电价为 0.5859 元/千瓦时,较上年同期下降 2.17%,红土井子风电场项目结算电价为 0.4631 元/千瓦时,较上年同期上 涨 4.00%。       (二)红土井子风电场项目第 3 季度经营情况变化的原因分析       1、风资源波动       风电机组的发电量主要受风资源影响,在额定风速范围内风电机组的输出 功率与风速正相关,风资源的变化将直接导致发电量及结算电量的变化,进而 影响项目结算电费。红土井子风电场项目 2026 年第 3 季度平均风速 4.81 米/ 秒,较上年同期下降 19.49%,较历史五年(2021-2025 年)同期平均风速下降 18.25%,是红土井子风电场项目第 3 季度经营数据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       2、电力市场化改革政策及交易规则变动                                       2 蒙东电力现货市场自 2025 年 7 月开始运行以来,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不再运 行,得益于此影响,红土井子风电场项目 2026 年第 3 季度两个细则及调峰辅助 服务费用为 3.75 万元,较上年同期的-35.20 万元减少 38.95 万元,对 3 季度结 算电费产生积极影响。 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2026 年第 3 季度项目经营情况变动,将影响本基金 2026 年第 3 季度的收入 及现金流,进而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 针对上述经营情况的变动,基金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已采取或拟采取的 应对措施如下: 1、在电力交易方面,持续优化交易策略与风控体系。升级发电预测模型, 实现场站与交易端实时联动,滚动更新交易申报规模,提升电量预测精度。重 构中长期持仓管控,以发电量预测为核心严控合约规模,从源头降低偏差风 险。优化现货申报逻辑,理性设置申报上限,依托月内交易窗口动态调整合 约,平抑电量偏差。同时搭建现货价格预警机制,实时监测市场指标,提前应 对极端价格与系统性风险。 2、在电力生产方面,强化运维保障能力。已完成年度风电机组易损备件采 购,保持充足现场库存,确保设备故障时快速响应,最大限度减少非计划停机 造成的电量损失。利用小风天气窗口完成机组年度维护,对风机主要部件开展 全方位检查,确保大风时段机组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全力抢发电量。 3、在运营管理方面,建立经营数据波动监测机制,密切跟踪项目发电量、 电价等核心指标变化,及时识别经营偏差。加强场站运行数据分析,动态调整 运维计划和交易策略,提升运营灵活性与抗风险能力。同时强化与电网调度、 交易机构的沟通协调,积极协调减免“两个细则”考核金额并争取有利交易条 件,确保场站高效稳定运行。 五、其他说明 不动产项目主要经营数据已经基金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确认,但未经审 计,最终以经年度审计后的数据为准。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www.cfund108.com)或拨 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9-108-108)了解、咨询有关详情。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者购买基金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 选择,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16 日                     4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 2026-10-16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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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华泰紫金苏州恒泰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华泰紫金苏州恒泰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泰紫金苏州恒泰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泰苏州恒泰租赁住房 REIT 基金主代码 508085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公              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              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 5 号——临时              报告(试行)》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以及《华泰紫金苏州恒泰              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泰紫              金苏州恒泰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及其更新 基金经理变更类型 增聘基金经理、解聘基金经理 新任基金经理姓名 肖如嘉 共同管理本基金的其他基金 王轶、陈宇峰 经理姓名 离任基金经理姓名 莫丹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新任基金经理姓名 肖如嘉 任职日期 2026 年 10 月 14 日 证券从业年限 3年 证券投资管理从业年限 3年 过往从业经历 肖如嘉女士,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清华大学。曾任职于               中建美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国               数据服务有限公司,2023 年 9 月加入华泰证券(上海)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不动产基金部基金经理。肖如嘉女士               具备 5 年以上不动产项目投资或运营管理经验。 其中:管理过公募基金的名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名称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及期间 508097 华 泰 紫 金 南 2024 年 11 月 -                            京 建 邺 产 业 11 日                            园封闭式基                            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                   508059 华 泰 三 峡 清 2026 年 7 月 6 -                            洁能源封闭 日                            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                            金 是否曾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 否 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是否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是 取得的其他相关从业资格 证券业执业资格 国籍 中国 学历、学位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是否已按规定在中国基金业 是 协会注册/登记     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离任基金经理姓名 莫丹 离任原因 个人原因 离任日期 2026 年 10 月 14 日 转任本公司其他工作岗位的 - 说明 是否已按规定在中国基金 是 业协会办理注销手续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次调整基金经理已履行公司内部有关程序,并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本次调整基金经理不影响基金管理人履行职责,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权益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16 日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 2026-10-16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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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长城华能燃煤发电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结果的公告 长城华能燃煤发电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结果的公告 长城华能燃煤发电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本 基金的基金简称为“华能 REIT”,场内简称为“华能 REIT”,扩位简称为“长城 华能燃煤发电 REIT”,基金代码为“508081”)的募集期为 2026 年 10 月 12 日起 至 2026 年 10 月 13 日(含)。 根据《长城华能燃煤发电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长城华能燃煤发电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以及《长城华能燃煤发电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长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网下投资者及公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实施全程比例配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认购及缴款情况 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0 亿份,本次发售采用向战 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 (以下简称“网下发售”)、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以下简称“公众发售”)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及公众发售认购及缴款情况,经基金 管理人确认,本次发售不启用回拨机制。 (一)战略配售 本基金初始战略配售发售份额为 70,000 万份,占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总量的 70%。截至 2026 年 10 月 13 日,《发售公告》中披露的 15 家战略投资者均已根据 战略配售协议,按照网下询价确定的认购价格认购其承诺的基金份额并全额缴纳 认购款,对应的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 70,000 万份,占基金发售份额总数的 比例为 70%。战略投资者的最终名单和认购数量将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 披露。 (二)网下发售                          1 本基金网下发售的初始基金份额数量为 21,000 万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 例为 21%,占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发售数量的比例为 70%。 截至 2026 年 10 月 13 日,《发售公告》中披露的 39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201 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售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认购并全额缴纳认 购款,对应的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 1,120,499 万份,超过《发售公告》中规 定的网下发售初始发售总量。具体网下投资者获配明细将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公告中披露。 (三)公众发售 本基金公众投资者认购的初始基金份额数量为 9,000 万份,占发售份额总数 的比例为 9%,占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发售数量的比例为 30%。 截 至 2026 年 10 月 13 日 , 公 众 投 资 者 的 有 效 认 购 基 金 份 额 数 量 为 780,194.64 万份。如上有效认购的公众投资者已缴付全额认购资金,超过《发 售公告》中规定的公众发售初始发售总量。 二、比例配售结构 (一)战略配售 本次募集的战略配售基金份额与《发售公告》中披露的拟募集的战略配售基 金份额一致,本基金战略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 100%。 (二)网下发售 募集期间,网下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发售公告》披露的拟向 网下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本基金对有效认购且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及 其管理的有效配售对象进行“全程比例配售”,所有配售对象将获得相同的配售 比例。 本基金网下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 1.87416499%。 配售比例=最终网下发售份额/全部有效网下认购份额。 某一配售对象的获配份额=该配售对象的有效认购份额配售比例。                             2 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份额取整后精确到 1 份,产生的剩 余份额分配给认购申请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认购份额数量相同时,产生的剩 余份额分配给认购时间(以上交所“REITs 询价与认购系统”显示的申报时间及 申报编号为准)最早的配售对象投资者最终确认的份额以在登记机构登记的份额 为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 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公众发售 募集期间,本基金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发售公告》披 露的拟向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总量,基金管理人对公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采用“全程比例配售”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根据本基金登记机构业务规则,本 基金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实际确认比例为 1.153872%。 配售比例=最终公众发售份额/全部有效公众认购份额。 某一公众投资者的获配份额=该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份额配售比例在实施 配售过程中,每个投资者的获配份额按截位法取整后精确到 1 份,产生的剩余份 额按每位投资者 1 份,依次分配给认购金额最大的投资者;当认购金额相同时, 分配给认购时间最早的投资者。份额取整完成后,某一公众投资者的最终获配份 额=获配份额+取整分配份额。 份额取整完成后,获得取整分配份额的公众投资者将重新计算认购费用。 投资者最终确认的份额以在登记机构登记的份额为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 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不折算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基金份额,全部计入基金资产。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公众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实际净认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计算。 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份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                     3 以本基金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网下投资者发生配售,未获配部分认购资金将于募集期结束后的 3 个工作日 内退还至原账户,公众投资者发生配售,未获配部分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募集期 结束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场内交易所会员单位或场外基金销售机构,退回至 公众投资者原账户的时间请以所在场内交易所会员单位或场外基金销售机构为 准。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ccfund.com.cn) 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了解详情。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15 日                       4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 2026-10-15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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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关于东方红隧道股份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运营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暨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情况的公告 关于东方红隧道股份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运营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暨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情况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0月15日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公募REITs名称 东方红隧道股份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REITs简称 东方红隧道股份高速公路REIT 场内简称 隧道REIT(扩位简称:东方红隧道股份高速公路REIT) 公募REITs代码 508020 公募REITs合同生效日期 2026年4月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                       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上                       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业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 公告依据 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5号——临                       时报告(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东方红隧道股份                       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东方红隧道股份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 二、不动产项目基本情况 不动产项目名称 钱江通道及接线工程钱江隧道段 项目公司名称 杭州建元隧道发展有限公司 不动产项目业态 交通基础设施(收费公路) 不动产项目主要经营模式 通过提供车辆通行服务,收取车辆通行费收入                       起点位于嘉兴海宁周王庙镇,接北岸接线盐官西枢纽, 不动产项目地理位置 在盐官上游2.5km处以过江隧道穿越钱塘江,终点与杭州                       钱塘南岸接线相接 运营管理统筹机构 上海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运营管理实施机构 上海城建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1 三、运营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基金管理人于 2026 年 10 月 13 日收到上海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提供的通知,涉及高级管理人员暨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相关情况如 下: 徐文钦同志不再担任上海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 务,并不再担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新任命周益峰同志担任上海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职务,并担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目前运营管理统筹机构经营管理团队稳定,履职正常,本次上海基础设施 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暨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动系正常人 事变动,不影响机构稳定运营管理能力,对不动产项目运营情况、经营业绩、 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不利影响。 四、其他说明事项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 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s://www.dfham.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咨询相关事宜。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 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 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负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 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 本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 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 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 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 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2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五日 3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 2026-10-15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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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易方达广开产园REIT:易方达广州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更换评估机构的公告 基金名称 易方达广州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广州开发区高新产业园REIT 基金场内简称 易方达广开产园REIT 基金代码 18010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8月29日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公           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深圳证           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业务办法(试           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业务指引第5号——临时报告(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           《易方达广州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广州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封闭           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更换前评估机构名称 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更换后评估机构名称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不动产项目名称 创新基地、创新大厦园区、创意大厦园区                广州三创壹号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州 不动产项目公司名称 三创贰号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三创                叁号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不动产项目类型 产业园区                项目位于广州科学城核心成熟区,位于广州第三中轴 不动产项目地理位置 “科技创新轴”上,毗邻天河区,是广州市东部发展                战略的中心区域 不动产项目运营管理机构 广州凯云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自首次发行及成立以来,评估机构为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 产评 估有限公司。根据《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第十 一条“评 估机构为同一只基础设施基金提供评估服务不得连续超过 3 年”的规定,基金 管理人及不动产项目公司根据内部制度审慎开展选聘工作,考虑了评估 机构的 专业资质及历史同类项目经验等要素,决定将本基金评估机构更换为北 京国友 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相关各方已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签署了《资产评估委 托合同》,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自同日起被聘请为本基金存 续期评 估机构,对本基金持有的不动产项目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本次更换基金评估机构事项已根据基金管理人及不动产项目公司内部制度 规定履行了适当审批。 名称: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 23 号楼-5 至 39 层 101 等【2】套内 1 层 101 号 7 层(电梯楼层 8 层)801A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 23 号国寿金融中心 8 层 法定代表人:夏洪岩 联系人:刘军 电话:13450357902 本次更换评估机构不涉及不动产项目评估方法的改变,对基金份额持 有人 的权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 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基金有关信息的其他投资者,可以登录基金管 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服务热线(400-881-8088)咨询相关 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 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也不构成基金 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 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 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 产品。投资者在作出基金投资决策时应认同“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基金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及亏损,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4日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 2026-10-14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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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平安西安高科产业园REIT: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平安西安高科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平安西安高科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 售协议,本公司自 2026 年 10 月 14 日起新增以上机构为平安西安高科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 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107)的销售机构。 特别提示:平安西安高科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售日期为 2026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0 日。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 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 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 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14 日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 2026-10-14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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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运营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的公告 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运营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的公告     一、公募 REITs 基本信息 公募 REITs 名称 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 REITs 简称 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 REIT(场内简称:国家电投) 公募 REITs 代码 508028 公募 REITs 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3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公开                  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                  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                  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公告依据                  (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 5 号——临时报告(试行)》《中                  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二、不动产项目基本情况     本基金不动产项目为位于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海北部的中山河口至滨海 港之间的近海海域及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海港经济区的中电投滨海北区 H1#100MW 海上风电工程(简称“滨海北 H1 项目”)、中电投滨海北区 H2#400MW 海上风电工程(简称“滨海北 H2 项目”)及配套建设的国家电投集团滨海北 H1# 海上风电运维驿站工程项目(简称“配套运维驿站项目”,与滨海北 H1 项目、 滨海北 H2 项目合称为“不动产项目”)。运营管理机构为国电投江苏海上风力 发电有限公司(简称“江苏海风公司”)。不动产项目将海上风力资源转换成清 洁电力,通过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国网”)将电力输送至终端 用户,并从江苏国网取得电力销售收入。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动产项目运营稳定,运营管理机构未发生变更且运营 管理能力稳定。 三、运营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收到江苏海风公司通知,根据工作需要并 经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左成明先生不再担任江苏海风公司副总经理(组织领导财 务管理工作,分管市场营销部、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计划与财务部), 另有任用;任命王满女士兼任江苏海风公司财务总监。王满女士简历如下: 王满,女,1977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郑州热电厂经营管理 部会计、纪检监察审计部审计专责,郑州燃气发电有限公司会计、财务管理部副 经理、财务管理部主任、副总会计师,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财务管理 部资产管理、综合管理高级主管,平顶山热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国家电投 集团平顶山热电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国电投周口燃气热电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国 电投河南省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等职务。现任国电投南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兼国电投江苏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领导国电投江 苏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分管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计划 与财务部。 四、对不动产项目运营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 影响分析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运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团队稳定,履职正常,本次运营 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系正常人事调整,不影响运营管理机构的稳定运营管 理能力,对不动产项目运营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不 利影响。 本公告内容已经本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确认。 五、其他说明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fund108.com)或拨打基金 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9-108-108)了解、咨询有关详情。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 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基 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 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不动产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 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 性判断市场,独立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14 日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 2026-10-14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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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汇添富九州通医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运营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的公告 汇添富九州通医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运营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公募REITs名称 汇添富九州通医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REITs简称 汇添富九州通医药REIT 场内简称 九州通R 公募REITs代码 508084 公募REITs合同生效日 2025年2月1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公开募集基础                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                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 公告依据 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5号—临时报                告(试行)》《汇添富九州通医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汇添富九州通医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二、不动产项目基本情况 本基金持有的不动产项目为武汉东西湖现代医药仓储物流项目,具体包括医 药仓储综合楼、医药仓储分拣中心、医药仓储保障中心1号楼、医药仓储保障中心 2号楼、医药仓储保障中心3号楼、医药仓储保障中心辅助用房,合计建筑面积 172,447.79平方米,项目各楼栋自2015年至2021年陆续投入运营。 本基金通过主要资产投资于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以间接持有不动产项目,以 获取不动产项目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通过获取不动产项目运营 收益并提升不动产项目的价值,争取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收益分配和可持续、长 期增值回报。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动产项目整体运营情况良好。 三、运营管理机构人事变更情况     基金管理人于2026年10月12日收到本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湖北九州产业园区运 营管理有限公司通知,运营管理机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 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1.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变更。就张亮先生担任运营管理机构总经理事项,本基 金已于 2026 年 9 月 9 日披露《汇添富九州通医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关于运营管理机构总经理变更情况的公告》。运营管理机构法定代表人同 步变更为张亮先生。张亮先生简历详见前述公告。     2. 财务负责人变更。运营管理机构财务负责人变更为李从青女士。李从青, 女,35岁,本科学历。现任湖北九州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历任 中汇(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税务 经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税务经理、九州通集团税务管理岗。具有11年 税务工作经历。     3. 监事设置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运营管理机构 调整公司治理结构,不再设立监事职务,原监事王跃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上述事项均系运营管理机构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进行的正常人事变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情况正常,运营管理机构经营情况正常。 四、对不动产项目运营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 析     目前本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的经营管理团队稳定,履职正常,本次运营管理机 构人员变动不涉及负责本基金基础设施项目日常运营团队的调整,项目现场运营 管理团队保持稳定,不影响运营管理机构稳定的运营管理能力,对不动产项目运 营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重大不利影响。     本公告内容已经本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确认。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99fund.com/)查询相 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918)咨询相关事宜。 六、其他提示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 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 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不动产基金相关规则,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了解相关资产的商业模式,自 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秉承价值投资、长期 投资理念,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 2026-10-14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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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银华粤海水务水利REIT:银华粤海水务水利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结果的公告 银华粤海水务水利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认购申请确认                    比例结果的公告 银华粤海水务水利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银华粤海水务 水利 REIT,场内简称:银华粤海水务水利 REIT,基金代码:180702,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 2026 年 10 月 8 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12 日(含)。其 中公众投资者的募集期为 2026 年 10 月 8 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8 日(含),战略 投资者及网下投资者的募集期为 2026 年 10 月 8 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12 日                                                 (含)                                                   。 根据《银华粤海水务水利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银华粤海水务水利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以及《银华粤海水务水利封闭式基础 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发售公告》”)的有关规 定,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及负责办理本基金 份额发售相关业务的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顾 问”)决定对部分认购申请实施比例配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认购及缴款情况 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发售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500,000,000 份,本次发售由 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公众投资者发售三个部分组成。初始战略配售基金份额数 量为 350,000,000 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70.00%。其中,原始权益人拟 认购数量为 290,000,000 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58.00%;其他战略投资 者拟认购数量为 60,000,000 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12.00%。网下发售的 初始基金份额数量为 105,000,000 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21.00%,占扣 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发售数量的比例为 70.00%。公众投资者认购的初始 基金份额数量为 45,000,000 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9.00%,占扣除向战 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发售数量的比例为 30.00%。最终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及公 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将根据回拨(如有)情况确定。                          1      截至 2026 年 10 月 12 日,《发售公告》中披露的 24 家战略投资者皆已根据 战略配售协议,按照网下询价确定的认购价格认购其承诺的基金份额并全额缴纳 认购款,对应的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 35,000 万份,占基金发售份额总数的 比例为 70%。战略投资者的最终名单和认购数量将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 披露。      截至 2026 年 10 月 12 日,《发售公告》中披露的 67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341 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已全部按照《发售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认购并全额 缴纳认购款,对应的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 1,851,230 万份。具体网下投资者 获配明细将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      截 至 2026 年 10 月 8 日 , 公 众 投 资 者 的 有 效 认 购 基 金 份 额 数 量 为 1,647,466.820311 万份。如上有效认购的公众投资者已缴付全额认购资金。 二、比例配售结果      (一)战略配售      本次募集的战略配售基金份额与《发售公告》中披露的拟募集的战略配售基 金份额一致,本基金战略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 100%。      (二)网下发售      本基金发售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将对进行有效认购且足额缴款的 投资者及其管理的有效配售对象进行全程比例配售,所有配售对象将获得相同的 配 售 比 例 。 本 基 金 网 下 投 资 者 有 效 认 购 申 请 确 认 比 例 ( 即 配 售 比 例 )为 0.56719046%,最终确认份额保留至整数位。      配售比例=最终网下发售份额/全部有效网下认购份额。在实施配售过程中, 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份额向下取整后精确到 1 份,产生的剩余份额分配给认购份 额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认购份额数量相同时,产生的剩余份额分配给认购时 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最早的配售对 象。      如果全部有效网下认购份额等于本次最终网下发售份额,基金管理人将按照 配售对象的实际认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2      投资者最终确认的份额以在登记机构登记的份额为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 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公众发售      募集期间,本基金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发售公告》披 露的拟向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基金管理人对公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采用“末日比例配售”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根据本基金登记机构业务规则,本 基金 2026 年 10 月 8 日(公众发售最后认购日)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 例为 0.27314478%,最终确认份额保留至整数位。      公众投资者于场内提交认购申请的,认购申请确认份额的计算方式为:2026 年 10 月 8 日公众投资者场内认购申请确认份额=2026 年 10 月 8 日公众投资者场 内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份额×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公众投资者于场外提交认购申请的,认购申请确认份额的计算方式为:2026 年 10 月 8 日公众投资者场外认购申请确认份额=(2026 年 10 月 8 日公众投资者 场外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净认购金额/发售价格)×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 比例。      上述公式仅供参考,因比例配售后,所有公众投资者确认的份额合计需要与 本次拟向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总量相等,基金管理人将对公众投资者确认 份额进行微调,投资者最终确认的份额以在登记机构登记的份额为准。未确认部 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 担。      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不折算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基金份额,全部计入基金资产。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公众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实际净认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份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 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3 网下投资者发生配售,未获配部分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后的 3 个 工作日内退还至原账户。公众投资者发生配售,未获配部分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 募集期结束后的 4 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场内交易所会员单位或场外基金销售机构, 退回至公众投资者原账户的时间请以所在场内交易所会员单位或场外基金销售 机构为准。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网址:www.yh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4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 2026-10-14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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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北京保障房中心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北京保障房中心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收益分配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 年 10 月 14 日     一、公募 REITs 基本信息 公募REITs名称 华夏北京保障房中心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                             券投资基金 公募REITs简称 华夏北京保障房REIT 场内简称 京保REIT(扩位简称:华夏北京保障房REIT) 公募REITs代码 508068 首次募集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8 月 22 日 基金合同更新生效日 2025 年 6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指引(试行)》《华夏北京保障房中心租赁                             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                             夏北京保障房中心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 2024 年度第一次扩募并新购入基础设施                             项目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6年6月30日 截止收益 基准日公募REITs份额净 2.9706 分配基准 值(单位:元) 日基金的 基准日公募REITs可供分 47,264,535.59 相关指标 配金额(单位:元)             截止基准日公募REITs按 -             照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             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本次公募REITs分红方案(单位:元/10 0.6000 份公募REITs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6 年度第 1 次分红 注: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应当将不低于合并后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90%以 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不得少于 1 次。本 次拟分配金额为人民币 43,453,080.54 元,占截止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金额的 91.9359%。                                1 截止基准日公募 REITs 按照本次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与实际分配金额间可能存 在尾差,具体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则为准。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6年10月16日 除息日 2026年10月19日(场内) 2026年10月16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6年10月22日(场内) 2026年10月20日(场外)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                     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不支持红利再投资。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                     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不征收所得                     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1、本基金的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现金红利款将于 2026 年 10 月 20 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6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6 日)暂停跨系 统转托管业务。 (2)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是指在基金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基础上通过合理 调整计算得出的金额,在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中,应当先将合并财务报表净利 润调整为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公司 持续发展、项目公司偿债能力、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后确定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 项。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如下: 当期购买不动产项目等资本性支出;应收、应付项目的变动以及对未来合理 相关支出的预留,包括重大资本性支出、期末经营性负债、不可预见费用等。 经过上述项目调整后,本基金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期间的可供分配金额为人民币 44,859,296.85 元。 本基金截止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金额 47,264,535.59 元,包含前 期未分配的可供分配金额 2,405,238.74 元,以及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可供分配金额 44,859,296.85 元。                             2 (3)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 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 话(400-818-6666)咨询、了解本次分红相关事宜。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 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不会改变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管理人提 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 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 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熟悉不动产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 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 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 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风险揭示详 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3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 2026-10-14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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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节能国祯:关于开展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 公 告 证券代码:300388 证券简称:节能国祯 公告编号:2026-044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 通知》《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 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规范高效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 基金(REITs)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支持中节能国祯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节能国祯”或“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同意中节能国祯以安徽省合肥市区域内的三个污水处理 PPP 项目作为底层资产,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简称“公募 REITs”)的申 报工作。 本次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暂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在未来申 报发行过程中如涉及关联交易或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公司将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并及时披露。 一、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方案 (一)拟入池的基础设施项目 中节能国祯作为原始权益人,拟以安徽省合肥市区域内的三个污水处理 PPP 项目作为底层资产,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申报工作。具体为: 子项目 1 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合肥祯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持有管理的 小仓房项目; 子项目 2 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合肥胡大郢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持有 管理的胡大郢项目; 子项目 3 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肥国祯水务有限公司持有管理的清溪 项目(以上三家公司合称“项目公司”)。 (二)交易主要流程 1.设立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中节能国祯作为原始权益人,拟以安徽省合肥市区域内的三个污水处理 PPP 项目作为底层资产,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申报工作。待本项目获得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改委”)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 国证监会”)的推荐后,由基金管理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 申请注册公募 REITs,并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待取得注册文件后, 由基金管理人会同财务顾问进行公开发售。中节能国祯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 则的要求参与本次公募 REITs 的战略配售。 2.设立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中节能国祯作为原始权益人,由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嘉实资本”) 作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发行并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专项计划”, 具体名称以专项计划设立时的名称为准)。公募 REITs 首次发售募集资金拟全额 认购资产支持证券份额。 3.转让项目公司股权 中节能国祯作为原始权益人持有项目公司 100%股权。中节能国祯与嘉实资 本签署《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中节能国祯将项目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资 产支持专项计划。交易各方根据本基金及专项计划的设立安排,对《项目公司股 权转让协议》生效的条件进行约定。待专项计划正式设立后,办理项目公司的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上述事项后,专项计划将直接持有项目公司 100%股权。 4.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安排 公募 REITs 存续期间,为保证项目资产正常生产经营,基金管理人将聘请中 节能国祯作为运营管理机构,签署《运营管理服务协议》。运营管理安排视最终 监管机构要求而定。 (三)基金产品要素 基金名称 嘉实中节能水务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暂定名) 原始权益人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类型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期限 以最终获批文件为准 基金运作方式 存续期内封闭式运作 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原始 权益人拟 原始权益人参与本基金份额战略配售的比例预计为 34%(具体 认购基金比例 以招募说明书披露最终认购比例为准) 基金规模 参考资产评估结果,需根据最终发行结果确定          本基金主要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          额,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项目公司全部股权,穿透          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本基金以获取基础 投资目标          设施项目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通过获取基础          设施项目运营收益并提升基础设施项目的价值,争取为投资者          提供稳定的收益分配和可持续、长期增值回报          本基金应当将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90%以现 收益分配 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          况下每年不得少于 1 次。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注:上述交易方案及产品要素待根据后续申报及审核情况、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结合 市场情况进行细化或相应调整。 (四)相关工作进展及后续安排 中节能国祯将联合专业机构,严格按照监管规则与要求持续完善正式申报材 料,积极推进公募 REITs 向省级发改委、国家发改委的申报工作,并配合专业机 构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申报发行相关工作,全力推动项目注册及 发行上市。最终公募 REITs 方案将依据相关监管机构审批确定。 二、发行公募 REITs 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有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同时可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增强公司 滚动投资能力,保障公司健康长远可持续发展。 三、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应对措施 截至目前,本次基础设施 REITs 尚需相关监管机构审核同意,交易条款、时 间安排、最终设立方案等尚未最终确定。公司将积极与相关监管机构保持沟通,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不断完善申报材料等工作,并根据申报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 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2 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10-12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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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招商科创孵化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运营管理统筹机构上海杨浦科技创业中心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的公告 公募REITs名称 招商科创孵化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REITs简称 招商科创REIT 场内简称 招商科创(扩位简称:招商科创REIT) 公募REITs代码 508012 公募REITs合同生效日 2024年12月1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                规 、《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                (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                资 信 托 基 金 ( REITs) 业 务 办 法 ( 试 行 ) 》                《 上 海 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                金 ( REITs) 规 则 适 用 指 引 第 5 号 — 临 时 报 告                (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招商科创孵化器封闭                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科创                孵化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更新 本基金持有的不动产项目包括国定路1号楼、国定路3号楼、湾谷 园B5号楼,项目公司为上海科汇智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动产项目业态 为产业园区,项目所在地为上海市杨浦区。本基金以获取不动产项目租金等 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通过积极主动运营管理不动产项目,力求提升不动 产项目的运营收益水平,实现不动产项目现金流长期稳健增长。 本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包括运营管理统筹机构上海杨浦科技创业中 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科创”)和运营管理实施机构上海科优达                       1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发布日,运营管理机构未发生变更且 运营管理能力稳定。 本基金管理人于2026年10月12日收到杨科创通知:经杨科创党总 支扩大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任命吴冕先生担任运营管理统筹 机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胡珊女士不再担任运营管理统筹机构信息 披露事务负责人。 吴冕,男,中级经济师,现任 杨科创董事会秘书,资产管理办公 室主任。 杨科创已就前述事项履行完成相关决策程序。 目前本基金运营管理机构 运营管理团队稳定,履职正常,本次运 营管理统筹机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动系运营管理机构内部正常人 事调整,不影响运营管理机构稳定运营管理能力,对不动产项目运营 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不利影响。 本公告内容已经本基金不动产项目运营管理统筹机构确认。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 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 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咨询相关事宜。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 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 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招商科创孵化 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科创孵化器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 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 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 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 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3日                3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 2026-10-13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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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国泰海通中国建筑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不动产项目公司完成权属变更登记的公告 国泰海通中国建筑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不动产项目公司完成权属变更登记的公告 一、公募 REITs 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泰海通中国建筑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泰海通中建租赁住房 REIT 场内简称 中建住房 基金主代码 50809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6 年 9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公开募集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           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           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 公告依据           引第 5 号——临时报告(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国泰           海通中国建筑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国泰海通中国建筑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二、不动产项目公司权属变更登记完成情况 国泰海通中国建筑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自 2026 年 9 月 20 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本基金已 认购“国泰海通资管-中国建筑租赁住房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 称“专项计划”)全部资产支持证券份额。专项计划管理人上海国泰海通证券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专项计划已取得上海孚茸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 目公司”)全部股权,有关权属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已完成。 本次权属变更登记完成后,本基金通过专项计划和项目公司已合法拥有不 动产资产。待交割审计、交割评估完成后,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有关情况。 三、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以登录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gthtzg.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进行相关咨询。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不动产基金产品的 风险收益特征,选择适配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基金产品,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12 日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 2026-10-12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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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楚天高速: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 公 司关于终止基础设施 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0035 证券简称:楚天高速 公告编号:2026-070 公司债代码:242698 公司债简称:25 楚天 K1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2023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同意由公司 作为主要原始权益人,以湖北大广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大庆至广州高 速公路湖北省麻城至浠水段主线收费权及附属设施(不包括沿线服务区和停车区) 作为底层资产,开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申报发行工作(以下简称 “本项目”)。本项目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正式受理。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2023-026、2025-034)。 为进一步整合项目资源,优化运营管理,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 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终止本项目申报发行工作。本项目基金管理人和专 项计划管理人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撤回申请,终 止项目申报流程。 本次终止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0 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 2026-10-09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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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中金厦门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原始权益人变更净回收资金用途的公告 中金厦门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原始权益人变更净回收资金用途的公告 一、公募 REITs 基本信息                      中金厦门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 公募 REITs 名称                      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 REITs 简称 中金厦门安居 REIT 公募 REITs 代码 508058 首次募集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8 月 22 日 基金合同更新生效日 2026 年 5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                      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                      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                      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                                       《上海证券交易                      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规则 公告依据 适用指引第 5 号——临时报告(试行)》等有关                      规定以及《中金厦门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金厦门安                      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                      金 2025 年度第一次扩募并新购入不动产项目招                      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二、原始权益人净回收资金承诺及使用情况 中金厦门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已完成 2025 年度第一次扩募(以下简称“首次扩募”),基金合同更新生 效日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首次扩募募集资金为 78,870.00 万元,原始权益人为 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本基金首次扩募份额已于 2026 年 6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 原始权益人承诺将净回收资金(指扣除用于偿还相关债务、缴纳税费、按规 则参与战略配售等资金后的回收资金)主要用于在建项目、前期工作成熟的新项 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等。本基金首次扩募成功发行后,原始权益人净回收资金金额 47,598.16 万元。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净回收资金已使用 27,103.56 万元,剩 余未使用金额为 20,494.60 万元,使用进度为 56.94%。                             1      三、原始权益人净回收资金投向变更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 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24〕1014 号)的要求,优化回收资金使用、 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同时保障厦门市保障性住房项目落地,原始权益人在履行了 内部有关程序后,变更首次扩募形成的净回收资金投向,相关事项已向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等监管部门完成了报备。 2026 年 10 月 8 日,原始权益人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向基金管理人提供 《关于中金厦门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回收资 金投向的报告》及《关于中金厦门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 REIT 第一次扩募净回收 资金变更投向的复函》。根据前序文件并经原始权益人确认: 本次变更主要系将“安心居两岸时代 2026P07 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以下简称“两岸时代项目(2026P07 地块)”)纳入净回收资金使用范围,并调整 原有项目净回收资金使用金额(相关资金初步使用安排见下表)。后续各投资项 目实际投入金额将由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各项目实际资金需求,在调整后 的募投项目之间灵活统筹、适时调整,确保资金使用效率与项目建设进度相匹配。                                调整前金额 调整后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两岸时代项目(2026P07 地块) - 10,000.00 2 蓬莱公寓(2013XP05 地块) 1,000.00 - 3 保障性租赁住房古地石公寓 1,000.00 - 4 保障性住房龙泉公寓一期 4,000.00 2,500.00 5 保障性住房龙泉公寓二期 3,458.44 2,500.00 6 保障性租赁住房美峰公寓 6,000.00 5,000.00 7 保障性租赁住房大嶝公寓 25,000.00 20,458.44 8 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7,139.72 7,139.72 合计 47,598.16 47,598.16 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已承诺严格遵守公募 REITs 的净回收资金使用的相 关规定,合规使用净回收资金,除用于变更后的投资项目外,确保不流入商品住 宅开发领域。                            2 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 本次原始权益人变更净回收资金投向已履行规定的程序,调整后的净回收资 金投向符合有关要求。该事项仅涉及原始权益人,与本基金及其他基金份额持有 人无直接关系,因此对本基金的收益分配、资产净值、交易价格等基金份额持有 人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本公告内容已经本基金原始权益人确认。 五、其他说明事项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 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 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者遵循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 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 律文件,全面认识不动产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 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自主判断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 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审慎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9 日                   3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 2026-10-09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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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中金杭州安居宁巢REIT:中金杭州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限售公告 中金杭州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限售公告 一、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全称 中金杭州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180505 基金简称 中金杭州安居宁巢 REIT 基金类型 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业务类型 场内份额限售 二、限售情况      下列投资者作为中金杭州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战略投资者,其持有的战略配售份额已根据《公开 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 信托基金业务指南第 1 号——发售上市业务办理》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办理完 成限售业务,具体如下:      (1)场内份额限售                                 限售份额总量 限售期 序号 证券账户名称                                   (份) (月) 1 深创投红土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2,400,000 24 2 深创投红土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2,400,000 12 3 浙江省浙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400,000 24 4 浙江省浙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400,000 12 5 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 2,400,000 24 6 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 2,400,000 12 7 杭州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42,000,000 36 8 杭州金投盛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00,000 24 9 杭州金投盛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00,000 12 10 杭州市安居宁巢投资有限公司 60,000,000 60 1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00,000 24                             1                                  限售份额总量 限售期 序号 证券账户名称                                    (份) (月) 1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00,000 12 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00,000 24 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00,000 12 1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00,000 36 1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00,000 24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3C- 17 1,200,000 24               CT001 深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3C- 18 1,200,000 12               CT001 深 19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4,800,000 24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人万 20 1,200,000 24                能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人万 21 1,200,000 12                能 22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2,400,000 24 23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2,400,000 12 2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0 36 2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0 24 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0 36 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0 24 2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400,000 24 2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400,000 12      工银瑞信投资-工商银行-工银瑞投-工银理财四 30 2,400,000 24           海甄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工银瑞信投资-工商银行-工银瑞投-工银理财四 31 2,400,000 12           海甄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2 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2 号 4,800,000 24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华盈 17 号(混 33 4,800,000 24           合配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型专门投资组合 34 160,000 24                乙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型专门投资组合 35 160,000 12                乙      杭州钱唐汇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钱唐汇鑫望 36 7,200,000 36          江 1 号 FOF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证券资管-建设银行-国金资管鑫熠 10 号集合 37 1,800,000 24              资产管理计划                        2                                    限售份额总量 限售期 序号 证券账户名称                                      (份) (月)       国金证券资管-建设银行-国金资管鑫熠 10 号集合 38 1,800,000 12               资产管理计划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一号专门投资 39 160,000 24                组合甲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一号专门投资 40 160,000 12                组合甲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四号全委托投 41 720,000 24                资组合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四号全委托投 42 720,000 12                资组合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三号全委托投 43 1,200,000 24                资组合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三号全委托投 44 1,200,000 12                资组合       华泰证券资管-杭州银行-华泰资管泰泰阳 14 号集 45 4,800,000 24               合资产管理计划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信睿启 1 号集合资金信 46 2,400,000 24                托计划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信睿启 1 号集合资金信 47 2,400,000 12                托计划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托-汇萃 5 号集合 48 4,800,000 24               资金信托计划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信信托-睿驰组合 3 号 49 600,000 24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信信托-睿驰组合 3 号 50 600,000 12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型专门投资组合 51 160,000 24                 丁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型专门投资组合 52 160,000 12                 丁       国泰海通证券资管-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3 传统险产品-国泰海通君得睿享 FOF32 号单一资产 4,800,000 24                管理计划      上述份额限售期自本基金份额上市之日起计算。      (2)场外份额锁定      本基金战略投资者均通过场内证券账户认购,无场外份额锁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 2026-10-09 · 中国内地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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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中金菜鸟REIT:中金菜鸟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限售和锁定公告 中金菜鸟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限售和锁定公告 一、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全称 中金菜鸟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180307 基金简称 中金菜鸟 REIT 基金类型 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业务类型 场内份额限售、场外份额锁定 二、限售投资者具体信息      下列投资者作为战略配售投资者,其持有的战略配售份额已根据《公开募 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办理完成限售 业务,具体如下:      (1)场内份额限售                                         限售份额总量 限售期 序号 证券账户名称                                           (份) (月) 1 杭州传欣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100,000,000 60      国泰海通证券资管-海港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港人 2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3-国泰君安君得 3656FOF 单一 25,000,000 12                 资产管理计划 3 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8,500,000 12       华泰证券资管-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泰紫金瑞航 1 4 16,550,000 1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5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15,905,000 12      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长沙聚财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6 15,715,000 12                企业(有限合伙) 7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0 12 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0 12 9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15,000,000 12 10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3C-CT001 深 12,500,000 12 11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人万能 12,500,000 12 1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0,375,000 12 13 宏源汇智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 12 14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10,000,000 12      兴瀚资管-兴业银行-兴瀚资管-兴元 18 号集合资产管理 15 10,000,000 12                   计划                             1                                      限售份额总量 限售期 序号 证券账户名称                                        (份) (月)       金圆资本管理(厦门)有限公司-圆信基石(厦门)基础设 16 9,000,000 12          施不动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平准基础设施不动产股权投 17 6,285,000 12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泰证券资管-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安 18 3,450,000 12               盈 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中金公司-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险 NWP03- 19 860,000 12             中金恒睿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中金公司-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险 CWP16- 20 860,000 12             中金恒睿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注:上述份额限售期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计算。       (2)场外份额锁定                                      锁定份额数量 锁定期 序号 账户名称                                        (份) (月)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兴业信托·新兴转 2 号可转债投资 1 10,000,000 12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注:上述份额锁定期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计算。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在基金份额持有期间不允许质押。 限售解除前,上述战略投资者不得办理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上述战略投 资者持有的本基金战略配售份额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在 限售解除前 5 个交易日披露解除限售安排。       2、本公告仅针对本基金限售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       3、投资者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ccfund.com)或拨打基金管理 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68-1166 咨询有关详情。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为不动产投资信托基 金,风险收益特点与传统金融产品有较大区别。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之前,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等法律文件,熟悉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相关规则,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                            2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 2026-10-08 · 中国内地 · 原文